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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 作者:宣传处发布时间:2024年12月16日

  

  

  

  

  ——记山东省蒙阴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魏善辉

  闫继勇,陈学亮,王家秒

  
  初冬的沂蒙山区孟良崮脚下,寒意渐浓。身着制服的魏善辉站在一群裹着薄棉袄的老乡中间,身影显得有些单薄。他还是那样健谈,用朴实的语言以案释法,大家伙围着他连连点头。
  魏善辉出生在孟良崮脚下的码泉村,做过律师,2011年6月到山东省蒙阴县人民法院工作以来,曾担任垛庄人民法庭庭长多年,也曾到村里任过“第一书记”。从小接受的红色文化熏陶,让他无论在什么岗位,始终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即便离开垛庄法庭后,当地群众每当遇到他时,还是会热情邀请:“老魏,有时间到村里坐坐啊!”在群众眼里,老魏已成为他们中的一员,大家都愿意向他倾诉自己的烦恼和遇到的烦心事。
本报记者 闫继勇 本报通讯员 陈学亮 王家秒

  








  
  图魏善辉(中)在蜜桃购销点开展防范交易风险宣传。
  图魏善辉(中)主动上门化解纠纷。
  图魏善辉(右)在乡村现场调解纠纷。
  图魏善辉开展法治讲座。
  图魏善辉(中)调解一起土地承包纠纷。
  图魏善辉(左二)联合人大代表和村支书调解纠纷。
心怀群众冷暖
才能得到群众真心认可
  “不了解群众,就不能妥善地化解他们的纠纷。”魏善辉经常把这句话挂在嘴边。
  在垛庄法庭工作期间,老魏频繁穿梭于各个乡村,在田间地头与劳作的农民亲切交谈,走进农家小院,与村民们围坐在一起,倾听他们的家长里短。在这个过程中,他不仅了解了街坊邻里间的矛盾纠纷,还与这片土地上的群众建立起了深厚的感情。
  那天,石山庄村党支部书记忧心忡忡地反映,他们村有15户果农的桃款被收购方拖欠了长达3年多的时间,迟迟未能支付,果农们怨气很大。
  了解情况后,魏善辉第一时间到村里挨家挨户询问果农,详细记录每一户被拖欠的金额和交易细节。在充分了解果农们反映的情况后,魏善辉找到了收购方,起初对方态度强硬,以各种理由推脱。他言辞恳切又严肃地告知对方拖欠行为的严重性,并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同时,他也充分考虑到收购方存在的实际困难,经过多次深入细致的协商,最终达成了一项双赢的调解方案:收购方以分期偿还的方式结清所拖欠的桃款,同时支付一定利息作为对果农们的补偿。
  很快,15户果农如期收到了收购方支付的欠款,三年多的等待终于有了结果。
  每一起邻里间的小摩擦、家庭成员间的小矛盾引发的案件,都关乎着群众实实在在的生活体验和切身利益,倘若处理不当很容易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正因为如此,在日常工作中,魏善辉始终将调解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
  “感谢魏法官,帮我们化解了兄弟俩的怨气,把我们兄弟间的亲情又给找回来了。”村民李某紧紧握着魏善辉的手激动地说。
  弟弟李某某在建筑施工时不慎推倒了哥哥李某家的竹子,交涉中矛盾升级,李某将弟弟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竹子的损失费以及鉴定费共计1400元。
  魏善辉意识到,这个案子的标的额虽然小,但是却关系到打断骨头连着筋的兄弟亲情以及大家庭的团结和睦,他认为,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通过调解化解矛盾。
  原告李某告诉魏善辉:“我在意的并不是财产损失,我就是为了争一口气。”为了充分了解案件情况,魏善辉多次顶着酷暑到现场查看。在组织双方调解的过程中,被告李某某情绪异常激动,如同被点燃的火药桶,怒目圆睁,喊着“法庭上见”。李某某满心愤懑,原因是他认为哥哥李某家的树木根部肆意蔓延,致使其院墙开裂,他甚至还扬言要起诉哥哥,讨回“公道”。
  案件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魏善辉经过慎重考虑,决定先开庭,为双方搭建一个公平公正、畅所欲言的平台。庭审过程中,双方摆事实、讲道理,将心中的想法和委屈毫无保留地倾诉出来。经过整整一上午紧张有序的庭审,双方的态度都发生了明显变化。魏善辉抓住时机,决定庭后判前再次进行调解。
  “两位老哥,常言说亲兄弟打断骨头连着筋,亲情无价。”魏善辉开门见山,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从情感上感化双方,从根源上释法明理。当得知兄弟俩的老母亲已年近90岁,并且双方都非常孝敬和在意母亲的感受时,魏善辉真诚地阐释尽悌道也是尽孝道的道理,“孝敬母亲不仅仅是为老人送吃送穿,家和万事兴,兄弟和睦、相互尊重,母亲自然欢喜,孝道就在其中!”这句话就像一把钥匙打开了兄弟俩的心扉,解开了兄弟之间的心结。最终李某某主动向哥哥承认了错误,哥哥则当场表示不要弟弟的赔偿并申请撤诉,兄弟俩握手言和。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魏善辉始终认为,唯有深入感知民意,妥善解决好群众最直接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让群众真真切切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和力量,才能不断提升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也才能得到群众的真心认可。
坚持多元联动
让矛盾纠纷迎刃而解
  垛庄镇42个行政村的党支部书记中有16名是退役军人,占比高达38%,被称为“兵支书”。
  魏善辉牵头在垛庄法庭设立了独具特色的“兵支书”调解室,邀请村书记担任义务调解员,请他们深度参与到各类案件的调解中,尤其是涉及军人、军属的案件以及那些复杂棘手的重大疑难案件。“兵支书”们凭借自身丰富的经验、公正的态度和为人民服务的热情,在调解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目前,累计参与调解诉前诉讼案件71件,其中涉军属案件12件,每一次调解都收获了令人意想不到的良好成效。
  退役军人陈某因彩礼问题与女方产生了纠纷,首次调解时,女方十几名亲属到场,还与陈某发生了争执,现场气氛十分紧张,调解工作陷入僵局。
  魏善辉得知情况后,第一时间邀请“兵支书”马玉新和李保华共同参与调解。他们言辞恳切地表示,女方及其亲属的过激行为不仅不利于问题的解决,反而会进一步激化矛盾。在成功稳定女方情绪后,魏善辉和两位“兵支书”转身与陈某沟通。两人与陈某都有过当兵的经历,这如同一条无形的纽带,让他们迅速找到了共同话题。交流中,往昔的军旅生活、训练场景、战友之情,迅速拉近了彼此间的距离。陈某从他们身上感受到了战友般的亲切与理解,对魏善辉和两位“兵支书”产生了深深的信任感。
  经过一番促膝长谈,话题从激情燃烧的当兵经历自然而然地延伸到当前亟待处理的案件。最后,陈某紧紧拉着魏善辉和“兵支书”的手,诚挚地说:“我听魏法官和老兵的。”
  魏善辉与两位调解员会商,为当事人提供了调解参考方案,陈某当庭拿回了女方返还的大部分礼金,这场纠纷至此圆满画上了句号。
  为了凝聚更广泛的力量参与多元调解,魏善辉依托丰富的工作经验,在垛庄法庭成立了家事纠纷矛盾预防化解中心,联合人民调解员、基层干部、妇联主席、兵支书、心理咨询师等参与多元解纷,法律的权威与情感的温润相辅相成,使一个又一个案件都能画上圆满句号,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石山庄村的王某和丈夫刘某因家庭琐事爆发了激烈的争吵。在情绪的裹挟下,王某一气之下提出要与刘某离婚。
  魏善辉全面了解了夫妻矛盾的根源,与人民调解员、支部书记以及双方亲属共同对这对夫妻进行劝导,从家庭责任的角度出发,让他们明白家庭完整对于双方以及子女的重要意义,又从双方性格特点分析,指出彼此在沟通方式上的不足和改进的方向。就这样,从多个维度巧妙地化解了夫妻二人之间的隔阂,最终王某打消了离婚的念头,夫妻二人重归于好。
  今年以来,垛庄法庭在家事纠纷案件的处理上成效初显,其做法在全院五个人民法庭得到推广,家事纠纷案件同比降幅达30%左右。在此基础上,成功构建起蒙阴县妇联与法院的专向联动以及各人民法庭与辖区乡镇妇联的联动机制,为解决家事纠纷提供了更有力的保障。
化纠纷于萌芽
风险排查与普法并行
  “我们村1500多口人,魏书记可太了解村里的情况啦!”提起第一书记魏善辉,桑园村党支部书记王立良竖起了大拇指。
  担任“第一书记”期间,魏善辉在矛盾排查工作中坚持全面性原则,排查涵盖了乡村生活的方方面面,确保没有任何一个可能影响群众生活和乡村稳定的矛盾被遗漏。在家庭纠纷方面,随着农村社会结构的变化,针对一些家庭在赡养老人、财产分割等问题上出现的矛盾,他通过与村里的长辈、妇女主任等交流,了解每个家庭的情况,重点关注有矛盾隐患的家庭。在邻里纠纷领域,诸如宅基地界线争议、农田灌溉用水纠纷等也是他排查的重点。魏善辉会详细查阅村里的土地档案,实地查看宅基地的现状,协调水利部门妥善解决灌溉用水分配问题。
  这种全面排查的工作态度,让群众对他充满了信任,切实把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在萌芽状态。
  为了扩大普法宣传力度,从源头发力,淳化民风,魏善辉还设立了法官大讲堂,组建“乡村振兴法官宣讲团”,邀请6名熟悉三农政策法规,具有丰富涉农纠纷审判工作经验的资深员额法官加入。他们利用线上与线下两种模式,借助党建信息化平台开展线上宣讲,依托大讲堂(分讲堂)与乡村大舞台等两个阵地,结合审判案例,以案释法,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讲活动。
  截至目前,有5000多人现场聆听,这些人包括基层村“两委”干部、网格员、调解员、村民小组长、乡村产业经营户及广大基层群众,收到了良好法治宣传效果,成为当地法治宣传、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的一道靓丽“枫”景线。
  法治宣传就像敏锐的触角,在问题刚有苗头时就能发挥作用。魏善辉说:“正因为秉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理念,我们才拥有了最坚实的力量源泉。”
  也正因如此,2023年以来,魏善辉处理了603件诉前、诉讼纠纷,其中诉讼结案500多件,诉讼调撤率达70%以上,服判息诉率达95%以上,矛盾纠纷通过调解和解整体化解率在80%以上,调撤案件当场履行金额近400万元,无一发回或者改判,无一案件因处理不当出现信访,有力地把矛盾前端就近就地实质化解,形成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乡村基层治理新格局。
学精神 谈体会
坚守初心 不忘使命
  2011年,我参加山东省首次公开选拔初任法官考试,从一名执业十几年的律师,成为了一名基层法院的法官。从律师到法官,我的职业发生了变化,但追求公平正义的初心没有变。从事审判工作13年来,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办好群众的“心上事”,解开群众的“心头结”,实质性化解基层矛盾纠纷。
  13年来,夫妻破镜重圆和好如初,彩礼纠纷当场和解并返还彩礼,拖欠桃农的款项足额收回,亲兄弟握手言和——一个又一个纠纷成功化解的情景历历在目。即使再忙再累,也感觉很值得,内心无比充盈。每当案结事了,当事人发自内心的一句句感谢、一张张绽放的笑脸,我觉得是群众对我最好的褒奖,不断激励着我。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作为一名基层法官,我将传承沂蒙红色基因,继续坚守为民初心,不忘职责使命,把“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枫桥经验”坚持好、贯彻好,为孟良崮山下和美乡村绘就新“枫”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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