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让矛盾“和青和理”化于源头
吕佼,李军玲,王振凤,徐迪
导读:
近年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抓前端、治未病”的理念与“以和为贵”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立足青岛本地特色,倾力打造“和青和理”多元解纷品牌。围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用“以情动人”“以理服人”情理共融、诉讼内外并举的方式,使“平息止讼”的息诉文化与“公平正义”的法治追求有机统一,让纠纷化解的过程更加体现“法、理、情”,通过“案结事了政通人和”,让当事人既解“法结”又解“心结”。2024年以来,全市法院诉前调解案件总数17.8万件,诉前调解成功12.1万件,多年稳居山东省首位,诉前调解成功率在65%以上,多元解纷工作成效明显。
□ 本报记者 吕佼 本报通讯员 李军玲 王振凤
青岛中院案件指导法官和特邀调解员组织当事人在多元解纷调解室进行现场调解。王俊阳 摄
青岛法院“和青和理”多元解纷品牌。
“示范判决”批量化解证券虚假陈述纠纷
某投资股份公司因公司年报证券信息披露不真实,构成虚假陈述侵权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方某某等124名投资者以其构成虚假陈述侵权为由,诉至青岛中院要求公司赔偿1000元至142万元不等的投资差额损失。立案审核人员通过案件检索,发现该公司所涉纠纷在青岛中院已有生效判决。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将该批案件委派至青岛市法润商事调解中心开展调解。调解员根据生效判决,引导当事人理性确定赔偿数额,法官将案件委托给第三方核定损失并出具意见书,双方就投资损失达成一致意见,最终促成89名原告与被告公司达成调解协议,35起案件调解撤诉。
证券类侵权纠纷一旦成讼,不仅涉及的人数多、案件体量大,且相同的侵权事实被重复审理,还会增加诉讼成本。2023年以来,青岛中院运用示范判决,通过典型案例引导,调解了涉600余名投资人的批量纠纷,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起到良好的社会解纷导向作用,为当事人提供了多元化、低成本的解纷路径。
两地联动“以保促调”化解劳动争议
因不满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董某和潘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经仲裁裁决,仲裁委员会确认公司向二人支付经济补偿。公司以及董某、潘某均不服仲裁裁决,分别向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和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起诉。依据申请,奎文区法院查封了公司的银行账户,后将案件移送至市南区法院合并审理。通过“背靠背”调解,双方对经济补偿数额达成一致意见,但对解除保全措施还存在顾虑。两地法院及时协商账户解封事宜,由公司支付补偿金,奎文区法院解除对公司银行账户的查封,双方矛盾纠纷一次性化解。
两地法院协调联动,以保促调,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合力化解劳动争议纠纷,既让劳动者尽快拿到经济补偿金,降低劳动者维权成本,又通过及时解封公司账户,降低诉讼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减轻企业诉累,为法治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以“倾情调解法”解涉残疾人离婚纠纷
蓝某(男)与郑某(女)结婚后未生育子女。婚后蓝某被诊断为精神疾病,住院治疗期间,郑某很少探望。蓝某每月退休金均由郑某管理,因多次要求增加生活费未果,蓝某诉至市北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解除婚姻关系。蓝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若通过特别程序申请指定监护人,耗时较长。经了解,双方婚姻早已名存实亡。调解员从“了解”到“理解”,以案件“堵点”为出发点,多次联系郑某,融入现实情境、换位思考,再从“理解”到“调解”,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协商确定了蓝某的监护人。后又从“调解”到“化解”,劝导回归亲情本真,在综合考虑蓝某的特殊困难和郑某生活状况的基础上,提出多种调解方案,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离婚,各分一套房产,所有矛盾一揽子解决。
家事纠纷具有很强的伦理性和情感性,一纸判决虽可迅速结案,但双方矛盾可能并未化解。本案利用“了解、理解、调解、化解”的渐进解纷思路,释法析理、情理交融,使双方矛盾纠纷得到圆满解决,使残疾人一方得到妥善安置,切实把公平正义刻画在鲜活的民生案件里。
市场化调解成功化解一起多年纠纷
置业公司为某居民委员会项目代建单位,与某工贸公司签订工程施工承包意向书,由某工贸公司负责该项目铝合金门窗的制作、安装。在结算过程中,双方因工程停工、窝工等索赔事项产生争议。某工贸公司诉至李沧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居民委员会支付因停工、窝工等产生的费用。本案涉及的专业多、技术复杂、金额较大,法院遂引导以市场化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将本案委派给青岛建纬城乡建设调解中心调解。调解中心就当事人争议事项,组织进行争议评审。争议评审组专家组织对证据材料逐一质证,听取双方意见,确认了停工、窝工事实,评估认定了损失数额,并出具评审意见书,双方当事人均认可,居民委员会全额履行了付款义务,双方长达11年的矛盾得以化解。
市场化调解模式,用有偿调解服务激发专业法治力量参与社会治理,把专业性强、复杂性高的纠纷化解于诉前。争议评审专家组不仅能够分析工程造价方面的问题,还能结合法律知识明确法律责任,让当事人在了解工程方面存在问题的同时,又明确法律层面法律责任承担主体,对利与弊进行权衡,最终实现案结事了。
“诉前调解﹢公证”破解物权纠纷难题
订婚期间,宋先生以孙女士的名义按揭贷款购置了一套房产。后因关系破裂,无结婚可能,宋先生要求孙女士将房产过户到其名下。孙女士担心过户后拿不到房款,宋先生担心给了钱收不到房,双方无法就房产过户达成一致,宋先生遂诉至城阳区人民法院。法院审核后认为,本案可适用不动产“带押过户”模式,将案件委派至琴岛公证处调解。公证处提出“和解协议﹢带押过户”解决方案,借助不动产远程登记端口,与不动产登记中心、银行及公积金管理中心多方联动,成功办理按揭房屋带押过户,双方不但就房产过户协商一致,还就订婚彩礼返还、同居期间财产分割等事宜达成一揽子和解协议,实现了“只进一扇门,一站解纷争”。
“诉前调解﹢公证”解纷模式,通过邀请公证处参与诉前调解,为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提供了一条新途径。通过该模式,维权效率更高、成本更低,在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的同时,引领息诉止争、文明和谐的社会风尚,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青岛各区市法院多元解纷子品牌。
“争议评审﹢专家调解”助建设工程纠纷化解
青岛某工业公司与青岛某装饰公司签订装饰装修合同后,因双方发生矛盾,导致房屋未能在预定时间内装修完毕。工业公司诉至黄岛区人民法院要求解除装修合同,返还超付的装修费。双方对具体损失范围和数额各执一词,法院将案件委派至青岛建纬城乡建设调解中心调解,引导双方通过“争议评审”的方式,先对装修费进行造价认定,后又邀请作出《评审意见书》的专家调解案件,不仅从法律角度对案件事实及责任认定释法明理,并且对评审意见中的专业知识向当事人进行详细的解释说明。经过各方努力,两公司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并按期履行完毕。
建设工程领域案件“评调裁”一体化多元解纷工作新模式,通过特邀调解结合争议评审优势,出具评审意见后,再由专家参与案件的调解,高效化解建设工程领域的纠纷,促进企业和谐共处,助推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诉前调解﹢即时履行”化解软件开发合同纠纷
青岛某科技公司委托上海某物流科技公司就某演示库项目开发软件。该软件经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但青岛某科技公司一直未完全支付软件开发费用。经多次催要无果,上海某物流科技公司诉至即墨区人民法院要求支付所欠软件开发费用。法院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委派调解,调解员多次与双方公司沟通协调,从法律规定、诉讼成本等多方面劝导双方换位思考、综合考量,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青岛某科技公司将所欠软件开发费用一次性支付完毕,案件圆满解决。
“诉前调解﹢即时履行”的解纷模式,使纠纷成功化解在诉前,节省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也节约了司法资源,避免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即墨区法院以“握手即和”调解品牌为抓手,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实质化解纠纷。
多措并举 立体构建
为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在青岛落地生根,青岛各区市法院“实招”频出。
崂山区人民法院构建多维服务新体系,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青岛金家岭金融聚集区管委会、青岛市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崂山公安分局、中国民生银行青岛分行共同签订《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青岛样板联建共建协议》,形成监管、法院、仲裁、公安、银行等金融纠纷“央地协同”联动化解工作机制。该院以科技赋能化解金融纠纷,成立首家“金智谷”金融与互联网专业法庭,研发“金融案件智审平台”,实行金融案件全流程网上办理;对接“E送达”平台,一键导出受送达人信息及法律文书,相比传统线下送达时间缩短80%以上。打造一体化解纷平台,设立兼具多元解纷、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等功能的多元化解平台“金法E站”,依托平台进行线上调解,法官现场出具并送达司法确认书,展现金融纠纷化解新模式。
胶州市人民法院成立“法正•宁和”调解工作室,创新性提出“三、六、九”调解工作法,建立由法官、书记员、调解员、公证员等组成的联调队伍,通过老党员“传帮带”、离退休干部兼职人民调解员、党员干部下沉一线参与调解等方式,切实解决群众关切的民生问题。“法正•宁和”调解工作室累计化解纠纷894件,其中物业纠纷499件,有力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成立“法正•亲和”工作室,通过仲裁与司法工作的良性互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联络人机制,共享专家资源、案件资源,开展交流互鉴活动,构建调解、仲裁、诉讼等优势互补、衔接顺畅、协同高效的多元解纷机制。为妥善化解体育消费纠纷,与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工作联动,共同成立体育消费纠纷巡回审判工作室,简化维权程序,降低维权成本,打通体育市场消费维权的“最后一公里”。
(徐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