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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市人民法院2012年工作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14年07月07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人员提出意见。

  换届以来,市法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和自身建设等各项工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

  一、坚持把执法办案作为法院工作的第一要务,始终牢记公平正义理念,努力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紧紧围绕全市发展和稳定大局,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妥善化解各类纠纷,共受理各类案件46976件,审(执)结44866件。其中,2011年收案13900件,创历史新高。

  ——坚持宽严相济政策,夯实社会稳定基础。在刑事审判中,共审结案件3385件,惩处犯罪分子4947人。一方面,坚持“从严从快、以打促稳”的方针,依法惩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另一方面,坚持“宽严相济、惩教结合”的方针,认真做好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一是对轻微刑事案件,实行非犯罪化、非刑罚化处理。依法对2272名罪犯适用管、缓、免等刑罚,促进罪犯改造,减少社会对抗。二是对未成年人犯罪实施人性化审判,在全市建立了四个法制教育基地,积极为青少年罪犯改造创造条件。“人格调查、心理疏导、寓教于审、跟控矫正和基地培训”未成年人犯罪审判五步法,被全国关工委推广。2011年,我院被授予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单位。

  ——坚持服务保障民生,优化和谐发展环境。从关注民生、解决民忧、保障民利、维护民权角度出发,积极开展民事、商事和行政审判工作,共审结案件30461件。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16962起案件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有效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在民事审判中,妥善处理婚姻家庭、相邻关系、劳动争议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对于涉及赡养费、抚养费、医疗费以及追索劳动报酬等严重影响当事人生活、生产的案件,优先立案、审理和执行。在商事审判中,认真审理与全市改革、发展密切相关的各类纠纷,坚持维护稳定、平等保护,着力营造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市场经济秩序。在行政审判中,坚持支持与监督并重,积极化解行政争议,服务政府法制建设,依法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149件。与市法制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立行政争议协调联动机制,实现了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的良性互动。

  ——坚持创新执行机制,全力破解“执行难”。深入推进执行威慑机制,确保有条件执行的案件全部执行完毕,共执结案件10683件,标的额12.33亿元。一是制定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办法,建立执行听证和财产评估、拍卖抽签制度,积极搭建执行信息互动平台,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新闻媒体现场监督、指导、跟踪采访重大执行活动,有效提高了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二是建立执行联动机制,通过法院、工商、银行、电信等多部门信息共享,有效提高了执行效率。三是积极开展反规避执行活动,坚持清理积案与执行新案两手抓,通过“凌晨突击执行”、“节假日执行”、执行大会战等活动,集中执行、交叉执行等手段,有效反制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财产等规避行为。四是充分运用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司法拘留、追究刑事责任等措施,加大执行威慑力度。共拘传1325人,拘留902人, 9人被追究拒执罪。

  二、坚持把审判管理作为案件质效的重要保障,深入落实科技强院理念,大力规范司法行为

  通过“向信息化建设要战斗力,向规范化管理要执行力,向科学化考评要内动力”,实现了审判质量明显提升、各项工作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资源整合,打造审判管理体系新架构。制定《案件同步跟踪监督考核办法》,对各类案件从立案、审判、执行等全部工作环节进行有效规范。积极推进审判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了“审判工作智能化、司法统计精细化、档案管理电子化、审限管理自动化”的“四化”目标,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水平走在了青岛法院系统前列。特别是建成的27个智能审判庭,实现了庭审实况内网直播、庭审影像同步存储等功能,开庭审理的案件由智能法庭系统录音录像并自动存档,为促进审判公开、规范庭审程序、改善审理模式、提高审判质量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保障。目前,我院已录入电子档案20000余件,其中庭审录像4780件。2011年9月份,青岛中院在我院召开了全市法院审判管理工作现场会,经验做法受到与会者高度评价。

  ——制度规范,建立案件质量监督新模式。成立审判管理办公室,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的统一管理。健全督查评查机制,严格改发案件逐案通报、信访案件每月通报和审判形势季度分析工作的落实;坚持个案把关制度,落实以违法审判责任追究机制为核心的质量监控体系,强化对自由裁量权的规范和监督;加强审限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延长审限的案件数量,防止超审限和隐性超审限案件的发生。

  ——科学考核,实现绩效激励机制新转变。制定并严格落实岗位目标考核细则,把自动履行率、执行到位率、申诉信访率、案件调撤率、案件发改率等作为审判执行的主要考核指标。特别是积极开展评选“三零”法庭和“三零”法官活动,将“零投诉、零上访、零错案”作为案件质量考核的主要标准,引导干警办案更加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有效改善了办案作风,审判质量与效率不断提升。

  ——加大投入,奠定审判装备保障新基础。先后扩建新建了办公大楼、拍卖大厅、立案大厅和安检大厅。全面整修了机关办公场所和派出法庭。完成档案室改造,使档案管理达到省特级标准。加强安保设施建设,使庭审安检级别达到标准化要求。更新了部分办公车辆和设备,满足了执法办案需要,并逐步实现了信息化和自动化办公。全面优质的基础建设,营造了威严、整洁、为民、高效的执法环境。

  三、坚持把司法为民作为执法办案的根本宗旨,积极倡导能动司法理念,全力推动社会管理创新

  把群众满意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完善各项便民、利民措施,以和谐司法促进社会和谐。

  ——不断强化群众观念,提供贴心满意服务。完善立案信访“窗口”,实施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办事公开制、文明接待制、岗位责任制等五项诉讼服务制度,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诉讼服务。推行阳光司法,坚持立案信息、庭审程序、裁判依据、执行信息、司法鉴定等五项司法公开制度,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坚持开展“六进”活动,全面宣传法律、法规,构建最广泛的司法服务保障网络,增强法院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成立青岛市首个劳动人事争议巡回法庭,确保劳动人事争议案件高质、快捷、公平审理。在交警大队设立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就地受理、调解、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服务。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切实保护老人、儿童、妇女、残疾人员等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共减、免诉讼费64.8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13.8万元,充分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大力化解信访难题,始终关注群众诉求。深入开展“双进双访”活动,将人民群众迎进法院、法庭,主动接访纳谏;组织党员干警走进社区厂区、群众家门,积极走访解难。坚持畅通信访渠道和维护信访秩序并重,对当事人的投诉和来访,实行领导包案、部门督办、责任到人,做到了“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进一步完善信访预警机制,落实“院长接待日”制度,方便群众来访。我院被授予全省“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先进单位。

  ——创新审判执行模式,努力实现胜诉权益。为确保刑事被害人的赔偿款能够及时足额赔付到位,以化解罪案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在市委政法委的协调下,与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建立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联动机制,使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调解率达到93%以上,自动履行率达100%,累计兑现赔偿款7520余万元,无一起矛盾激化案件,最大限度保护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最高法院副院长南英来我院调研给予充分肯定,省高级法院院长周玉华作出了肯定性批示,我院在全国、全省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上分别作了经验交流。目前,市委政法委已经将该机制纳入全市大调解格局,并作为政法系统重点工作深入推进。

  四、坚持把从严治院作为科学发展的最强基石,扎实践行公正廉洁理念,着力打造执法为民队伍

  不断引入新理念,开拓新思路,出台新举措,队伍管理和建设呈现崭新变化和良好风貌。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先后组织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人民法官为人民”、“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一系列主题教育活动以及“和谐法官、岛城先锋”党建品牌创建活动,培育广大干警“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广大干警大局观念、服务观念明显增强。共有25个集体、288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实行竞争上岗,使德才兼备的优秀干警走上中层领导岗位,营造了公平和谐竞争环境。实施“人才兴院”战略,大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培育宣传先进典型、模范人物,形成了风正、心齐、气顺、劲足的良好氛围。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在办公楼建立特色廉政文化长廊,积极开展文体活动,建立图书室、荣誉室、健身室等文化场所,陶冶干警情操。组织法官开展论文、调研、案例研讨等活动,着力增强认识和解决司法领域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共完成省级以上调研课题2项,39篇学术文章被上级采纳,连续两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司法宣传调研工作先进单位。

  ——加强廉洁勤政建设。一方面,坚持经常教育、制度约束,对审判权、执行权的运行进行全程监督,特别是积极构建单位、家庭和社会廉政监督网络,形成了对重要岗位、关键环节、内部管控的常态监督机制。另一方面,坚持公信立院、从严治警。从信访、走访、暗访入手,严肃查办干警违反“五个严禁”、“十条禁令”和其它违法违纪的问题。我院先后被青岛市及山东省纪委确定为“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

  ——加强代表监督联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群众的监督,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工作。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结合法院实际转化吸收,重点推进。积极落实审判公开制度、执法执纪监督员例会制度,特别是对一些影响较大的案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现场旁听和指导。先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督办案件237件,邀请各界代表旁听庭审38(案)次,现场监督执行42(案)次,为我院科学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各位代表,换届以来,市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这是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科学监督的结果,是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法院全体干警,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级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换届以来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有些案件质量不够高,个别案件诉讼周期过长,审判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个别法官大局观念和服务意识不强,司法作风不够端正,极个别干警违法违纪受到查处;法院工作改革的力度与形势发展要求尚有差距;案多人少矛盾日趋突出,司法人力资源配置机制和人员分类管理机制与实际工作需求不相适应。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今后五年,我市将进入经济转型、城市转型、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市法院今后的工作思路和目标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作出的决策部署,立足“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突出“抓党建、强队伍、促廉洁,抓创新、提质效、促公正,抓服务、惠民生、促和谐”三大任务,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以“创先争优”的精神,为把即墨加快建设成为开放型现代化城市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以促进和谐为重点,认真履行审判职能,在服务全市工作大局上有新作为。自觉接受市委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法院工作中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全体干警的头脑、指导法院各项工作,为改善民生、促进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权益。认真总结经验,继续推进改革创新,开创我市法治建设新局面。

  二、以能力建设为重点,强化队伍教育管理,在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上有新成效。进一步抓好党组班子和基层党支部建设,增强党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切实作为一项政治要求严抓、严考、严落实。进一步树立“公正、廉洁、为民、和谐”司法理念,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联系群众的纽带、体现司法人民性的载体、宣传法制和法院形象的窗口。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注重发现、培养和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典型,促进法院队伍整体形象的进一步好转。

  三、以完善机制为重点,强化发展和服务意识,力争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上有新举措。进一步落实好司法为民的各项措施,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通过立案调解、诉讼调解、执行和解等方式,努力从根本上化解矛盾、定纷止争。进一步深化完善诉讼与非诉调解衔接配合机制,强化对基层调解组织业务指导,促进矛盾多元化解。进一步改进信访接待作风,完善便民措施,坚持院领导接访、就地化解的原则,努力解决当事人的合法合理诉求。

  四、以落实监督为重点,强化政治责任和大局观念,力争在接受人大监督上有新境界。努力增强服务全市工作大局的自觉性,依法处理好制约社会发展、影响社会稳定、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牢固树立“监督就是理解,监督就是支持”的理念,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监督。积极推进阳光司法,落实案件流程管理各项公开措施。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使人民群众深入了解审判工作、监督司法行为、支持法院建设。

  各位代表,今后五年是我市在更高起点上实现跨越发展的五年,也是在更高水平上提升城市品质、在更高层面上实现民生幸福的五年。市法院全体干警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高涨的热情和更加昂扬的斗志,开拓创新、拼搏进取,为把即墨建设成开放型现代化城市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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