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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男友提分手 她被捅13刀

来源:   发布时间: 2016年03月04日

  女友提出分手,18岁的余某气急败坏地捅了她13刀,险些出了人命。但因余某犯罪时不满18周岁,案发后又自首,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去年4月,犯罪嫌疑人余某在崂山某工厂打工期间,认识了女友岳某,相处俩月后,岳某提出分手,余某不同意并一直纠缠岳某。6月的一天傍晚,余某尾随岳某到她工作的茶楼,继续纠缠她,岳某表示不想再跟余某说话。气急败坏的余某持刀朝岳某面部、项部、肩背部、手部捅刺13刀,致岳某当场昏迷。随后,余某前往公安机关投案。所幸,岳某的同事第一时间将岳某送往医院救治,经法医鉴定,岳某面部、项部、肩背部、手部等部位共13处受伤,创口长度累计达25.3厘米,已构成轻伤二级。

  崂山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余某持刀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但被告人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依法应当减轻处罚;而且余某系犯罪未遂,且自动投案,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案发后余某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最终,判决被告人余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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