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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山东青岛:司法端口聚合力 “三审合一”护未来

2026年0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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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海之滨,海风拂过少年法庭,带走孩子们的愁绪与迷茫。作为全国最早成立独立建制“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的中级法院之一,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持续深化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紧扣保护、关爱、预防、治理四条主线,扎实推进“三审合一”机制朝着专门化、实体化、体系化方向发展,积极推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协同发力、融合贯通。一项项立得住、推得开、行得远的审判机制和工作方法,正化作一张细密的“成长防护网”,托举着少年们向阳而行。

  双向保护兼顾力度与温度

  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要兼顾问题解决与根基优化,这是青岛中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以下简称少审庭)一直坚持的工作原则。

  “每个孩子都像正在成长的树苗,出现问题时,我们不能局限于做简单修剪,还要松土透气、扶正加固,让小树苗能扎稳根基、再生新枝。”青岛中院少审庭庭长任道亮说。

  小陈(化名)是任道亮审理的一起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犯罪案件的当事人。在外地读初中期间,小陈在网上结交了社会不良人员,沉迷于奢靡消费,厌学逃学,父母的打骂和管教非但没有让小陈回到正轨,反而越推越远。离家出走后,小陈在网上受到境外间谍的蛊惑,逐渐步入犯罪的深渊。

  “开庭的时候,他眼神里都是对刑罚的恐惧、对未来的无望。”任道亮回忆起开庭时与小陈的交谈。

  追责不是司法的最终目的,追责更重要的是引导孩子对回归社会有期待、有憧憬,积极改造,也最大程度杜绝再犯的可能。

  基于这个目标,合议庭与小陈和父母进行长谈,发出家庭教育令,引导他们帮助小陈安心服刑、找到未来道路,邀请家庭教育指导师、心理咨询师进行精准辅导和家庭互动实践指导。经过跟踪回访,小陈的父母定期探望孩子并保持信件互通,小陈目前已经开始安心学习改造。

  “教育、感化、挽救”的少年司法方针,设法让每一个迷途的未成年被告人都找到新生的方向,而司法保护的温度,也同样呵护着每一个需要帮助的未成年被害人。

  15岁的小李(化名)家境困难,经济顶梁柱的父亲早早去世,母亲拉扯着两个女儿长大,又因煤气中毒几乎丧失劳动能力,一家人靠大女儿打工支撑,小李被所谓的“朋友”刘某持刀捅成重伤后,一家人的生活举步维艰,而被告人却没有赔偿能力。

  从严惩处之外,救助好这个孩子和家庭迫在眉睫。青岛中院启动多部门联动救助机制,省、市、区三级法院紧急开通绿色通道,快速申请司法救助金并发放到位,向属地政府申请将小李家纳入社会救助体系,引入专业机构为小李开展身心康复治疗,通过爱心企业帮小李的姐姐找到家附近的工作。

  司法的阳光渐渐驱散了笼罩在这个家庭的阴霾。

  从单一的“司法审判”到多元的“社会协同”,青岛法院着力构建“司法保护﹢”新格局,主动接入各界扶助端口:对接政府行政资源,将司法保护与行政救助、公共服务衔接,解决单纯司法手段难以覆盖的“民生兜底”问题;引入专业社会服务机构,弥补司法手段在“心理疏导、行为矫治、专业康复”等领域的能力短板,让保护更具专业性和针对性;联动企业、公益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将司法保护与社会公益、市场资源结合,解决“政策、专业服务”之外的个性化需求,让保护更有温度和灵活性。

  这些司法的温情与智慧,正在为未成年人撑起一片法治的晴空。

  法理情并重守护家庭港湾

  “我是他爸,你凭什么不让我看孩子?”

  “你还有脸说你是他爸,你没这资格!”

  ……

  青岛中院“回澜心屿”工作室里,张某和刘某发生激烈争吵。4岁的儿子小果冻(化名)如惊弓之鸟般夹在父母之间,超乎年龄的“懂事”让人心疼。

  张某和刘某离婚后,儿子小果冻判由刘某抚养,双方数次因为“抢孩子”“探望不了”等问题发生冲突。某次争夺孩子时,张某致女方亲属受伤,面临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诉讼,双方矛盾再度升级。

  “案件症结不是表面上的‘孩子判给谁更合适’,而是要通过化解双方的冲突,引导双方关注孩子在动荡的生活环境中的心理变化。”办案法官盖燕依托“回澜心屿”工作室,邀请心理咨询师参与,说服母亲刘某带小果冻来,让父子实现亲子相见,借机引导双方理性沟通。

  “我们不只是开庭审案,更要搭建沟通平台,让孩子的父母在专业人员的引导下摒弃‘前夫’‘前妻’恩怨,重新回到‘父母’的角色。”盖燕表示。

  几次心理疏导和亲子沟通辅导后,张某和刘某的对抗情绪一次比一次缓和,盖燕借机推动调解,很快双方就抚养权归属、探望频次和方式,包括张某致伤女方亲属的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不仅调解了本案,也促成了行政处罚案的和解。

  案子结了,关怀不能断,为确保探视不卡壳、孩子不缺爱,盖燕跟进判后回访,确保调解协议顺利履行。

  家庭是未成年人成长的“第一环境”,也是预防犯罪的“第一道屏障”。少审庭审理的涉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抚养等家事案件,家庭结构基本都已不可逆地解体,夫妻双方作为诉讼对立面,矛盾格外尖锐,处在这种家庭的孩子,尤其需要关注。

  青岛中院联合青岛市妇联、民政局,在全市婚姻登记处设立婚姻家事工作室,促进家事纠纷源头化解的资源整合与机制优化。打造“回澜心屿”工作室等柔性司法场景,引入心理咨询师等专业辅助力量,将专业心理疏导与科学家庭教育指导系统融入涉未成年人家事审判全流程。自2023年9月工作室升级启用以来,已为168起家事案件提供心理观护,其中60%以调解或撤诉结案。

  全市基层法院积极探索特色工作机制,市南区人民法院创设“未成年人亲情探视基地”;市北区人民法院采用“法官@N﹢”工作模式;黄岛区人民法院组建“爱心护未公益团队”;即墨区人民法院创新建立“抚养费与探望权联动履行机制”……多层次、全方位的未成年人保护网络逐渐织密,法官不仅解了“法结”,更解了若干家庭的“心结”。

  以个案办理推动全局保护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如何发挥司法职能最大限度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青岛中院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意见》要求,深化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综合审判改革,交出一份亮眼答卷。

  “当事人为未成年人的行政诉讼案件往往伴随民事纠纷,还可能涉及存在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情况复杂且关乎未成年人成长全局。”青岛中院少审庭副庭长高广鹤介绍。

  对这类案件,青岛中院高度重视,由少审庭法官组成合议庭参与案件审理,促成未成年人行政审判融合发力。

  小王和小吴(均为化名)系在同一所学校读书的高中同学,因琐事发生口角,相互厮打在一起。校方开展调解未果后,小吴的父亲报警,公安机关到现场调查后认为,小王和小吴因同学之间的小矛盾发生争执,违法情节特别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主观过错、社会危害以及两个孩子的未来,仅进行了批评教育,未予以行政处罚。小吴的父亲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对小王加重处罚,行政拘留。

  “涉未成年人的行政诉讼案件仍要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为根本遵循。”高广鹤告诉记者,“不纵容违法,但也不忽视未成年人身心发育的特殊性,惩戒强度要与行为社会危害性相匹配,对同学间日常摩擦引发的轻微冲突,公安机关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同步开展批评教育,是对‘过罚相当’原则的具体适用,也利于敦促未成年人改过向善,并无不当。”

  合议庭依法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但一纸判决简单,当事人的情绪如何消解?更何况两个孩子是同班同学,日后的相处是法官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关注的重点。为了加强教育实效和法治引导,合议庭与两个孩子和双方家庭、校方都进行了深入交流。

  “我不该那么冲动,也担心受到行政处罚,很丢人,对不起我爸妈,老师上课讲什么我也听不进去。”小王告诉法官,事情发生后,他成绩一落千丈。

  同样的困扰也发生在小吴身上,他发现以前时常玩闹的同学们开始有意无意地避着自己,这让小吴逐渐产生了厌学情绪。

  为了帮孩子们消除心结,合议庭对两个家庭进行了心理疏导,围绕同学之间的相处技巧和两个孩子的未来发展给出意见建议,让两个孩子真正回归以往平静的校园生活。

  个案审结不是终点。涉未成年人行政审判不仅要依法公正高效审案,更要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行保护未成年人的职责。

  任道亮告诉记者:“青岛中院结合案件实际,通过向行政机关提出具体、可操作的司法建议,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从个案解决向制度完善延伸,实现个案公正与全局保护的有机统一。”

  内外联动搭建好普法平台

  2025年8月暑期,青岛中院大法庭里,孩子们的欢声笑语打破了夏日的沉闷。青岛中院“法正童蒙”品牌特色项目之一——“少年先锋并肩行携手普法1﹢N”暑期活动如期启动。这一暑期特色普法模式已连续开展三年,覆盖70余所学校,惠及3000余名学生与家长,成为青岛中院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的亮眼名片。

  活动通过“孩子邀请孩子”的方式进行法治传递。任道亮介绍:“‘1﹢N’模式的生命力,在于其以点带面的辐射效应,让孩子们主动邀请同龄人走进法院,亲身感受法律的庄严,共同凝聚法治力量。这种‘孩子影响孩子、家庭联动家庭’的互动模式,有效打破了传统普法覆盖面窄的局限。”

  在法官的引导下,孩子们先后参观常规法庭与少年法庭,系统了解基本法律规定、法庭功能布局、庭审完整流程,以及法官、检察官、律师等司法角色的具体职责,并轮流体验法官、公诉人、当事人等不同视角。法官围绕未成年人保护主题,从预防犯罪、警惕校园伤害、防范学生欺凌、提升自护能力等方面,讲授一堂别开生面的法治教育课。

  为了让普法从“独角戏”变为内容多元的“大合唱”,青岛中院注重多领域联动,邀请税务工作人员授课,让“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变得可触可感。邀请司法警察用模拟对抗演示“遇到人拖拽如何快速脱身”,教孩子们学会自我保护和防身技巧。

  “‘他人之事,我事之师。’每一起案件背后,都蕴含着值得深思的教训。我们将审判中对案件的惋惜与思考,转化为守护平安的知识种子,传递给更多未成年人,是青岛中院多年来始终坚守的责任。”青岛中院副院长张杰表示。

  近年来,青岛中院法治教育的触角一直向更广阔的场域延伸,构建起“请进来、走出去、云上见”的全景式普法体系。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选派245名干警担任295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协助化解校园纠纷23起。举办法治讲座、模拟法庭等600余场,惠及师生近40万人次。

  2025年4月,在青岛二中“法律之门”实践基地,同学们精彩演绎了一场“作业本包装装潢”知识产权纠纷模拟法庭。庭审结束后,扮演审判长的同学告诉法官:“法槌落下的那一刻,我真正理解了什么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2025年10月,青岛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践基地暨养正法治教育课堂建成启用。基地以“养正”为核心理念,由法院与政法委、宣传部、社会工作部等十家单位联创共建,这是全国首家以“府院联动”“六大保护”核心职能部门联建为特色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

  从法庭到校园、家庭与社会,少审庭法官用一场场充满温情与力度的公正审判,用一次次为法治教育的奔走,如同春风化雨、润物无声,滋养呵护着平安之路上的每一个童年。

  青岛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正智表示:“青岛法院将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精准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持续深化‘三审合一’改革,健全跨部门协同机制,将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践基地打造成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的‘示范样板’,让少年法庭成为凝聚保护合力、打通服务壁垒的‘关键节点’,切实以司法之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本文载于2026年1月5日《人民法院报》6版

《人民法院报》:山东青岛:司法端口聚合力 “三审合一”护未来

来源:
2026年01月06日

  黄海之滨,海风拂过少年法庭,带走孩子们的愁绪与迷茫。作为全国最早成立独立建制“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的中级法院之一,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持续深化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紧扣保护、关爱、预防、治理四条主线,扎实推进“三审合一”机制朝着专门化、实体化、体系化方向发展,积极推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协同发力、融合贯通。一项项立得住、推得开、行得远的审判机制和工作方法,正化作一张细密的“成长防护网”,托举着少年们向阳而行。

  双向保护兼顾力度与温度

  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要兼顾问题解决与根基优化,这是青岛中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以下简称少审庭)一直坚持的工作原则。

  “每个孩子都像正在成长的树苗,出现问题时,我们不能局限于做简单修剪,还要松土透气、扶正加固,让小树苗能扎稳根基、再生新枝。”青岛中院少审庭庭长任道亮说。

  小陈(化名)是任道亮审理的一起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犯罪案件的当事人。在外地读初中期间,小陈在网上结交了社会不良人员,沉迷于奢靡消费,厌学逃学,父母的打骂和管教非但没有让小陈回到正轨,反而越推越远。离家出走后,小陈在网上受到境外间谍的蛊惑,逐渐步入犯罪的深渊。

  “开庭的时候,他眼神里都是对刑罚的恐惧、对未来的无望。”任道亮回忆起开庭时与小陈的交谈。

  追责不是司法的最终目的,追责更重要的是引导孩子对回归社会有期待、有憧憬,积极改造,也最大程度杜绝再犯的可能。

  基于这个目标,合议庭与小陈和父母进行长谈,发出家庭教育令,引导他们帮助小陈安心服刑、找到未来道路,邀请家庭教育指导师、心理咨询师进行精准辅导和家庭互动实践指导。经过跟踪回访,小陈的父母定期探望孩子并保持信件互通,小陈目前已经开始安心学习改造。

  “教育、感化、挽救”的少年司法方针,设法让每一个迷途的未成年被告人都找到新生的方向,而司法保护的温度,也同样呵护着每一个需要帮助的未成年被害人。

  15岁的小李(化名)家境困难,经济顶梁柱的父亲早早去世,母亲拉扯着两个女儿长大,又因煤气中毒几乎丧失劳动能力,一家人靠大女儿打工支撑,小李被所谓的“朋友”刘某持刀捅成重伤后,一家人的生活举步维艰,而被告人却没有赔偿能力。

  从严惩处之外,救助好这个孩子和家庭迫在眉睫。青岛中院启动多部门联动救助机制,省、市、区三级法院紧急开通绿色通道,快速申请司法救助金并发放到位,向属地政府申请将小李家纳入社会救助体系,引入专业机构为小李开展身心康复治疗,通过爱心企业帮小李的姐姐找到家附近的工作。

  司法的阳光渐渐驱散了笼罩在这个家庭的阴霾。

  从单一的“司法审判”到多元的“社会协同”,青岛法院着力构建“司法保护﹢”新格局,主动接入各界扶助端口:对接政府行政资源,将司法保护与行政救助、公共服务衔接,解决单纯司法手段难以覆盖的“民生兜底”问题;引入专业社会服务机构,弥补司法手段在“心理疏导、行为矫治、专业康复”等领域的能力短板,让保护更具专业性和针对性;联动企业、公益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将司法保护与社会公益、市场资源结合,解决“政策、专业服务”之外的个性化需求,让保护更有温度和灵活性。

  这些司法的温情与智慧,正在为未成年人撑起一片法治的晴空。

  法理情并重守护家庭港湾

  “我是他爸,你凭什么不让我看孩子?”

  “你还有脸说你是他爸,你没这资格!”

  ……

  青岛中院“回澜心屿”工作室里,张某和刘某发生激烈争吵。4岁的儿子小果冻(化名)如惊弓之鸟般夹在父母之间,超乎年龄的“懂事”让人心疼。

  张某和刘某离婚后,儿子小果冻判由刘某抚养,双方数次因为“抢孩子”“探望不了”等问题发生冲突。某次争夺孩子时,张某致女方亲属受伤,面临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诉讼,双方矛盾再度升级。

  “案件症结不是表面上的‘孩子判给谁更合适’,而是要通过化解双方的冲突,引导双方关注孩子在动荡的生活环境中的心理变化。”办案法官盖燕依托“回澜心屿”工作室,邀请心理咨询师参与,说服母亲刘某带小果冻来,让父子实现亲子相见,借机引导双方理性沟通。

  “我们不只是开庭审案,更要搭建沟通平台,让孩子的父母在专业人员的引导下摒弃‘前夫’‘前妻’恩怨,重新回到‘父母’的角色。”盖燕表示。

  几次心理疏导和亲子沟通辅导后,张某和刘某的对抗情绪一次比一次缓和,盖燕借机推动调解,很快双方就抚养权归属、探望频次和方式,包括张某致伤女方亲属的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不仅调解了本案,也促成了行政处罚案的和解。

  案子结了,关怀不能断,为确保探视不卡壳、孩子不缺爱,盖燕跟进判后回访,确保调解协议顺利履行。

  家庭是未成年人成长的“第一环境”,也是预防犯罪的“第一道屏障”。少审庭审理的涉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抚养等家事案件,家庭结构基本都已不可逆地解体,夫妻双方作为诉讼对立面,矛盾格外尖锐,处在这种家庭的孩子,尤其需要关注。

  青岛中院联合青岛市妇联、民政局,在全市婚姻登记处设立婚姻家事工作室,促进家事纠纷源头化解的资源整合与机制优化。打造“回澜心屿”工作室等柔性司法场景,引入心理咨询师等专业辅助力量,将专业心理疏导与科学家庭教育指导系统融入涉未成年人家事审判全流程。自2023年9月工作室升级启用以来,已为168起家事案件提供心理观护,其中60%以调解或撤诉结案。

  全市基层法院积极探索特色工作机制,市南区人民法院创设“未成年人亲情探视基地”;市北区人民法院采用“法官@N﹢”工作模式;黄岛区人民法院组建“爱心护未公益团队”;即墨区人民法院创新建立“抚养费与探望权联动履行机制”……多层次、全方位的未成年人保护网络逐渐织密,法官不仅解了“法结”,更解了若干家庭的“心结”。

  以个案办理推动全局保护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如何发挥司法职能最大限度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青岛中院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意见》要求,深化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综合审判改革,交出一份亮眼答卷。

  “当事人为未成年人的行政诉讼案件往往伴随民事纠纷,还可能涉及存在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情况复杂且关乎未成年人成长全局。”青岛中院少审庭副庭长高广鹤介绍。

  对这类案件,青岛中院高度重视,由少审庭法官组成合议庭参与案件审理,促成未成年人行政审判融合发力。

  小王和小吴(均为化名)系在同一所学校读书的高中同学,因琐事发生口角,相互厮打在一起。校方开展调解未果后,小吴的父亲报警,公安机关到现场调查后认为,小王和小吴因同学之间的小矛盾发生争执,违法情节特别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主观过错、社会危害以及两个孩子的未来,仅进行了批评教育,未予以行政处罚。小吴的父亲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对小王加重处罚,行政拘留。

  “涉未成年人的行政诉讼案件仍要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为根本遵循。”高广鹤告诉记者,“不纵容违法,但也不忽视未成年人身心发育的特殊性,惩戒强度要与行为社会危害性相匹配,对同学间日常摩擦引发的轻微冲突,公安机关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同步开展批评教育,是对‘过罚相当’原则的具体适用,也利于敦促未成年人改过向善,并无不当。”

  合议庭依法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但一纸判决简单,当事人的情绪如何消解?更何况两个孩子是同班同学,日后的相处是法官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关注的重点。为了加强教育实效和法治引导,合议庭与两个孩子和双方家庭、校方都进行了深入交流。

  “我不该那么冲动,也担心受到行政处罚,很丢人,对不起我爸妈,老师上课讲什么我也听不进去。”小王告诉法官,事情发生后,他成绩一落千丈。

  同样的困扰也发生在小吴身上,他发现以前时常玩闹的同学们开始有意无意地避着自己,这让小吴逐渐产生了厌学情绪。

  为了帮孩子们消除心结,合议庭对两个家庭进行了心理疏导,围绕同学之间的相处技巧和两个孩子的未来发展给出意见建议,让两个孩子真正回归以往平静的校园生活。

  个案审结不是终点。涉未成年人行政审判不仅要依法公正高效审案,更要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行保护未成年人的职责。

  任道亮告诉记者:“青岛中院结合案件实际,通过向行政机关提出具体、可操作的司法建议,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从个案解决向制度完善延伸,实现个案公正与全局保护的有机统一。”

  内外联动搭建好普法平台

  2025年8月暑期,青岛中院大法庭里,孩子们的欢声笑语打破了夏日的沉闷。青岛中院“法正童蒙”品牌特色项目之一——“少年先锋并肩行携手普法1﹢N”暑期活动如期启动。这一暑期特色普法模式已连续开展三年,覆盖70余所学校,惠及3000余名学生与家长,成为青岛中院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的亮眼名片。

  活动通过“孩子邀请孩子”的方式进行法治传递。任道亮介绍:“‘1﹢N’模式的生命力,在于其以点带面的辐射效应,让孩子们主动邀请同龄人走进法院,亲身感受法律的庄严,共同凝聚法治力量。这种‘孩子影响孩子、家庭联动家庭’的互动模式,有效打破了传统普法覆盖面窄的局限。”

  在法官的引导下,孩子们先后参观常规法庭与少年法庭,系统了解基本法律规定、法庭功能布局、庭审完整流程,以及法官、检察官、律师等司法角色的具体职责,并轮流体验法官、公诉人、当事人等不同视角。法官围绕未成年人保护主题,从预防犯罪、警惕校园伤害、防范学生欺凌、提升自护能力等方面,讲授一堂别开生面的法治教育课。

  为了让普法从“独角戏”变为内容多元的“大合唱”,青岛中院注重多领域联动,邀请税务工作人员授课,让“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变得可触可感。邀请司法警察用模拟对抗演示“遇到人拖拽如何快速脱身”,教孩子们学会自我保护和防身技巧。

  “‘他人之事,我事之师。’每一起案件背后,都蕴含着值得深思的教训。我们将审判中对案件的惋惜与思考,转化为守护平安的知识种子,传递给更多未成年人,是青岛中院多年来始终坚守的责任。”青岛中院副院长张杰表示。

  近年来,青岛中院法治教育的触角一直向更广阔的场域延伸,构建起“请进来、走出去、云上见”的全景式普法体系。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选派245名干警担任295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协助化解校园纠纷23起。举办法治讲座、模拟法庭等600余场,惠及师生近40万人次。

  2025年4月,在青岛二中“法律之门”实践基地,同学们精彩演绎了一场“作业本包装装潢”知识产权纠纷模拟法庭。庭审结束后,扮演审判长的同学告诉法官:“法槌落下的那一刻,我真正理解了什么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2025年10月,青岛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践基地暨养正法治教育课堂建成启用。基地以“养正”为核心理念,由法院与政法委、宣传部、社会工作部等十家单位联创共建,这是全国首家以“府院联动”“六大保护”核心职能部门联建为特色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

  从法庭到校园、家庭与社会,少审庭法官用一场场充满温情与力度的公正审判,用一次次为法治教育的奔走,如同春风化雨、润物无声,滋养呵护着平安之路上的每一个童年。

  青岛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正智表示:“青岛法院将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精准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持续深化‘三审合一’改革,健全跨部门协同机制,将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践基地打造成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的‘示范样板’,让少年法庭成为凝聚保护合力、打通服务壁垒的‘关键节点’,切实以司法之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本文载于2026年1月5日《人民法院报》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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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山东青岛:司法端口聚合力 “三审合一”护未来

2026年0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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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海之滨,海风拂过少年法庭,带走孩子们的愁绪与迷茫。作为全国最早成立独立建制“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的中级法院之一,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持续深化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紧扣保护、关爱、预防、治理四条主线,扎实推进“三审合一”机制朝着专门化、实体化、体系化方向发展,积极推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协同发力、融合贯通。一项项立得住、推得开、行得远的审判机制和工作方法,正化作一张细密的“成长防护网”,托举着少年们向阳而行。

  双向保护兼顾力度与温度

  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要兼顾问题解决与根基优化,这是青岛中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以下简称少审庭)一直坚持的工作原则。

  “每个孩子都像正在成长的树苗,出现问题时,我们不能局限于做简单修剪,还要松土透气、扶正加固,让小树苗能扎稳根基、再生新枝。”青岛中院少审庭庭长任道亮说。

  小陈(化名)是任道亮审理的一起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犯罪案件的当事人。在外地读初中期间,小陈在网上结交了社会不良人员,沉迷于奢靡消费,厌学逃学,父母的打骂和管教非但没有让小陈回到正轨,反而越推越远。离家出走后,小陈在网上受到境外间谍的蛊惑,逐渐步入犯罪的深渊。

  “开庭的时候,他眼神里都是对刑罚的恐惧、对未来的无望。”任道亮回忆起开庭时与小陈的交谈。

  追责不是司法的最终目的,追责更重要的是引导孩子对回归社会有期待、有憧憬,积极改造,也最大程度杜绝再犯的可能。

  基于这个目标,合议庭与小陈和父母进行长谈,发出家庭教育令,引导他们帮助小陈安心服刑、找到未来道路,邀请家庭教育指导师、心理咨询师进行精准辅导和家庭互动实践指导。经过跟踪回访,小陈的父母定期探望孩子并保持信件互通,小陈目前已经开始安心学习改造。

  “教育、感化、挽救”的少年司法方针,设法让每一个迷途的未成年被告人都找到新生的方向,而司法保护的温度,也同样呵护着每一个需要帮助的未成年被害人。

  15岁的小李(化名)家境困难,经济顶梁柱的父亲早早去世,母亲拉扯着两个女儿长大,又因煤气中毒几乎丧失劳动能力,一家人靠大女儿打工支撑,小李被所谓的“朋友”刘某持刀捅成重伤后,一家人的生活举步维艰,而被告人却没有赔偿能力。

  从严惩处之外,救助好这个孩子和家庭迫在眉睫。青岛中院启动多部门联动救助机制,省、市、区三级法院紧急开通绿色通道,快速申请司法救助金并发放到位,向属地政府申请将小李家纳入社会救助体系,引入专业机构为小李开展身心康复治疗,通过爱心企业帮小李的姐姐找到家附近的工作。

  司法的阳光渐渐驱散了笼罩在这个家庭的阴霾。

  从单一的“司法审判”到多元的“社会协同”,青岛法院着力构建“司法保护﹢”新格局,主动接入各界扶助端口:对接政府行政资源,将司法保护与行政救助、公共服务衔接,解决单纯司法手段难以覆盖的“民生兜底”问题;引入专业社会服务机构,弥补司法手段在“心理疏导、行为矫治、专业康复”等领域的能力短板,让保护更具专业性和针对性;联动企业、公益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将司法保护与社会公益、市场资源结合,解决“政策、专业服务”之外的个性化需求,让保护更有温度和灵活性。

  这些司法的温情与智慧,正在为未成年人撑起一片法治的晴空。

  法理情并重守护家庭港湾

  “我是他爸,你凭什么不让我看孩子?”

  “你还有脸说你是他爸,你没这资格!”

  ……

  青岛中院“回澜心屿”工作室里,张某和刘某发生激烈争吵。4岁的儿子小果冻(化名)如惊弓之鸟般夹在父母之间,超乎年龄的“懂事”让人心疼。

  张某和刘某离婚后,儿子小果冻判由刘某抚养,双方数次因为“抢孩子”“探望不了”等问题发生冲突。某次争夺孩子时,张某致女方亲属受伤,面临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诉讼,双方矛盾再度升级。

  “案件症结不是表面上的‘孩子判给谁更合适’,而是要通过化解双方的冲突,引导双方关注孩子在动荡的生活环境中的心理变化。”办案法官盖燕依托“回澜心屿”工作室,邀请心理咨询师参与,说服母亲刘某带小果冻来,让父子实现亲子相见,借机引导双方理性沟通。

  “我们不只是开庭审案,更要搭建沟通平台,让孩子的父母在专业人员的引导下摒弃‘前夫’‘前妻’恩怨,重新回到‘父母’的角色。”盖燕表示。

  几次心理疏导和亲子沟通辅导后,张某和刘某的对抗情绪一次比一次缓和,盖燕借机推动调解,很快双方就抚养权归属、探望频次和方式,包括张某致伤女方亲属的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不仅调解了本案,也促成了行政处罚案的和解。

  案子结了,关怀不能断,为确保探视不卡壳、孩子不缺爱,盖燕跟进判后回访,确保调解协议顺利履行。

  家庭是未成年人成长的“第一环境”,也是预防犯罪的“第一道屏障”。少审庭审理的涉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抚养等家事案件,家庭结构基本都已不可逆地解体,夫妻双方作为诉讼对立面,矛盾格外尖锐,处在这种家庭的孩子,尤其需要关注。

  青岛中院联合青岛市妇联、民政局,在全市婚姻登记处设立婚姻家事工作室,促进家事纠纷源头化解的资源整合与机制优化。打造“回澜心屿”工作室等柔性司法场景,引入心理咨询师等专业辅助力量,将专业心理疏导与科学家庭教育指导系统融入涉未成年人家事审判全流程。自2023年9月工作室升级启用以来,已为168起家事案件提供心理观护,其中60%以调解或撤诉结案。

  全市基层法院积极探索特色工作机制,市南区人民法院创设“未成年人亲情探视基地”;市北区人民法院采用“法官@N﹢”工作模式;黄岛区人民法院组建“爱心护未公益团队”;即墨区人民法院创新建立“抚养费与探望权联动履行机制”……多层次、全方位的未成年人保护网络逐渐织密,法官不仅解了“法结”,更解了若干家庭的“心结”。

  以个案办理推动全局保护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如何发挥司法职能最大限度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青岛中院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意见》要求,深化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综合审判改革,交出一份亮眼答卷。

  “当事人为未成年人的行政诉讼案件往往伴随民事纠纷,还可能涉及存在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情况复杂且关乎未成年人成长全局。”青岛中院少审庭副庭长高广鹤介绍。

  对这类案件,青岛中院高度重视,由少审庭法官组成合议庭参与案件审理,促成未成年人行政审判融合发力。

  小王和小吴(均为化名)系在同一所学校读书的高中同学,因琐事发生口角,相互厮打在一起。校方开展调解未果后,小吴的父亲报警,公安机关到现场调查后认为,小王和小吴因同学之间的小矛盾发生争执,违法情节特别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主观过错、社会危害以及两个孩子的未来,仅进行了批评教育,未予以行政处罚。小吴的父亲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对小王加重处罚,行政拘留。

  “涉未成年人的行政诉讼案件仍要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为根本遵循。”高广鹤告诉记者,“不纵容违法,但也不忽视未成年人身心发育的特殊性,惩戒强度要与行为社会危害性相匹配,对同学间日常摩擦引发的轻微冲突,公安机关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同步开展批评教育,是对‘过罚相当’原则的具体适用,也利于敦促未成年人改过向善,并无不当。”

  合议庭依法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但一纸判决简单,当事人的情绪如何消解?更何况两个孩子是同班同学,日后的相处是法官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关注的重点。为了加强教育实效和法治引导,合议庭与两个孩子和双方家庭、校方都进行了深入交流。

  “我不该那么冲动,也担心受到行政处罚,很丢人,对不起我爸妈,老师上课讲什么我也听不进去。”小王告诉法官,事情发生后,他成绩一落千丈。

  同样的困扰也发生在小吴身上,他发现以前时常玩闹的同学们开始有意无意地避着自己,这让小吴逐渐产生了厌学情绪。

  为了帮孩子们消除心结,合议庭对两个家庭进行了心理疏导,围绕同学之间的相处技巧和两个孩子的未来发展给出意见建议,让两个孩子真正回归以往平静的校园生活。

  个案审结不是终点。涉未成年人行政审判不仅要依法公正高效审案,更要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行保护未成年人的职责。

  任道亮告诉记者:“青岛中院结合案件实际,通过向行政机关提出具体、可操作的司法建议,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从个案解决向制度完善延伸,实现个案公正与全局保护的有机统一。”

  内外联动搭建好普法平台

  2025年8月暑期,青岛中院大法庭里,孩子们的欢声笑语打破了夏日的沉闷。青岛中院“法正童蒙”品牌特色项目之一——“少年先锋并肩行携手普法1﹢N”暑期活动如期启动。这一暑期特色普法模式已连续开展三年,覆盖70余所学校,惠及3000余名学生与家长,成为青岛中院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的亮眼名片。

  活动通过“孩子邀请孩子”的方式进行法治传递。任道亮介绍:“‘1﹢N’模式的生命力,在于其以点带面的辐射效应,让孩子们主动邀请同龄人走进法院,亲身感受法律的庄严,共同凝聚法治力量。这种‘孩子影响孩子、家庭联动家庭’的互动模式,有效打破了传统普法覆盖面窄的局限。”

  在法官的引导下,孩子们先后参观常规法庭与少年法庭,系统了解基本法律规定、法庭功能布局、庭审完整流程,以及法官、检察官、律师等司法角色的具体职责,并轮流体验法官、公诉人、当事人等不同视角。法官围绕未成年人保护主题,从预防犯罪、警惕校园伤害、防范学生欺凌、提升自护能力等方面,讲授一堂别开生面的法治教育课。

  为了让普法从“独角戏”变为内容多元的“大合唱”,青岛中院注重多领域联动,邀请税务工作人员授课,让“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变得可触可感。邀请司法警察用模拟对抗演示“遇到人拖拽如何快速脱身”,教孩子们学会自我保护和防身技巧。

  “‘他人之事,我事之师。’每一起案件背后,都蕴含着值得深思的教训。我们将审判中对案件的惋惜与思考,转化为守护平安的知识种子,传递给更多未成年人,是青岛中院多年来始终坚守的责任。”青岛中院副院长张杰表示。

  近年来,青岛中院法治教育的触角一直向更广阔的场域延伸,构建起“请进来、走出去、云上见”的全景式普法体系。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选派245名干警担任295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协助化解校园纠纷23起。举办法治讲座、模拟法庭等600余场,惠及师生近40万人次。

  2025年4月,在青岛二中“法律之门”实践基地,同学们精彩演绎了一场“作业本包装装潢”知识产权纠纷模拟法庭。庭审结束后,扮演审判长的同学告诉法官:“法槌落下的那一刻,我真正理解了什么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2025年10月,青岛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践基地暨养正法治教育课堂建成启用。基地以“养正”为核心理念,由法院与政法委、宣传部、社会工作部等十家单位联创共建,这是全国首家以“府院联动”“六大保护”核心职能部门联建为特色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

  从法庭到校园、家庭与社会,少审庭法官用一场场充满温情与力度的公正审判,用一次次为法治教育的奔走,如同春风化雨、润物无声,滋养呵护着平安之路上的每一个童年。

  青岛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正智表示:“青岛法院将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精准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持续深化‘三审合一’改革,健全跨部门协同机制,将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践基地打造成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的‘示范样板’,让少年法庭成为凝聚保护合力、打通服务壁垒的‘关键节点’,切实以司法之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本文载于2026年1月5日《人民法院报》6版

《人民法院报》:山东青岛:司法端口聚合力 “三审合一”护未来

来源:
2026年01月06日

  黄海之滨,海风拂过少年法庭,带走孩子们的愁绪与迷茫。作为全国最早成立独立建制“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的中级法院之一,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持续深化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紧扣保护、关爱、预防、治理四条主线,扎实推进“三审合一”机制朝着专门化、实体化、体系化方向发展,积极推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协同发力、融合贯通。一项项立得住、推得开、行得远的审判机制和工作方法,正化作一张细密的“成长防护网”,托举着少年们向阳而行。

  双向保护兼顾力度与温度

  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要兼顾问题解决与根基优化,这是青岛中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以下简称少审庭)一直坚持的工作原则。

  “每个孩子都像正在成长的树苗,出现问题时,我们不能局限于做简单修剪,还要松土透气、扶正加固,让小树苗能扎稳根基、再生新枝。”青岛中院少审庭庭长任道亮说。

  小陈(化名)是任道亮审理的一起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犯罪案件的当事人。在外地读初中期间,小陈在网上结交了社会不良人员,沉迷于奢靡消费,厌学逃学,父母的打骂和管教非但没有让小陈回到正轨,反而越推越远。离家出走后,小陈在网上受到境外间谍的蛊惑,逐渐步入犯罪的深渊。

  “开庭的时候,他眼神里都是对刑罚的恐惧、对未来的无望。”任道亮回忆起开庭时与小陈的交谈。

  追责不是司法的最终目的,追责更重要的是引导孩子对回归社会有期待、有憧憬,积极改造,也最大程度杜绝再犯的可能。

  基于这个目标,合议庭与小陈和父母进行长谈,发出家庭教育令,引导他们帮助小陈安心服刑、找到未来道路,邀请家庭教育指导师、心理咨询师进行精准辅导和家庭互动实践指导。经过跟踪回访,小陈的父母定期探望孩子并保持信件互通,小陈目前已经开始安心学习改造。

  “教育、感化、挽救”的少年司法方针,设法让每一个迷途的未成年被告人都找到新生的方向,而司法保护的温度,也同样呵护着每一个需要帮助的未成年被害人。

  15岁的小李(化名)家境困难,经济顶梁柱的父亲早早去世,母亲拉扯着两个女儿长大,又因煤气中毒几乎丧失劳动能力,一家人靠大女儿打工支撑,小李被所谓的“朋友”刘某持刀捅成重伤后,一家人的生活举步维艰,而被告人却没有赔偿能力。

  从严惩处之外,救助好这个孩子和家庭迫在眉睫。青岛中院启动多部门联动救助机制,省、市、区三级法院紧急开通绿色通道,快速申请司法救助金并发放到位,向属地政府申请将小李家纳入社会救助体系,引入专业机构为小李开展身心康复治疗,通过爱心企业帮小李的姐姐找到家附近的工作。

  司法的阳光渐渐驱散了笼罩在这个家庭的阴霾。

  从单一的“司法审判”到多元的“社会协同”,青岛法院着力构建“司法保护﹢”新格局,主动接入各界扶助端口:对接政府行政资源,将司法保护与行政救助、公共服务衔接,解决单纯司法手段难以覆盖的“民生兜底”问题;引入专业社会服务机构,弥补司法手段在“心理疏导、行为矫治、专业康复”等领域的能力短板,让保护更具专业性和针对性;联动企业、公益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将司法保护与社会公益、市场资源结合,解决“政策、专业服务”之外的个性化需求,让保护更有温度和灵活性。

  这些司法的温情与智慧,正在为未成年人撑起一片法治的晴空。

  法理情并重守护家庭港湾

  “我是他爸,你凭什么不让我看孩子?”

  “你还有脸说你是他爸,你没这资格!”

  ……

  青岛中院“回澜心屿”工作室里,张某和刘某发生激烈争吵。4岁的儿子小果冻(化名)如惊弓之鸟般夹在父母之间,超乎年龄的“懂事”让人心疼。

  张某和刘某离婚后,儿子小果冻判由刘某抚养,双方数次因为“抢孩子”“探望不了”等问题发生冲突。某次争夺孩子时,张某致女方亲属受伤,面临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诉讼,双方矛盾再度升级。

  “案件症结不是表面上的‘孩子判给谁更合适’,而是要通过化解双方的冲突,引导双方关注孩子在动荡的生活环境中的心理变化。”办案法官盖燕依托“回澜心屿”工作室,邀请心理咨询师参与,说服母亲刘某带小果冻来,让父子实现亲子相见,借机引导双方理性沟通。

  “我们不只是开庭审案,更要搭建沟通平台,让孩子的父母在专业人员的引导下摒弃‘前夫’‘前妻’恩怨,重新回到‘父母’的角色。”盖燕表示。

  几次心理疏导和亲子沟通辅导后,张某和刘某的对抗情绪一次比一次缓和,盖燕借机推动调解,很快双方就抚养权归属、探望频次和方式,包括张某致伤女方亲属的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不仅调解了本案,也促成了行政处罚案的和解。

  案子结了,关怀不能断,为确保探视不卡壳、孩子不缺爱,盖燕跟进判后回访,确保调解协议顺利履行。

  家庭是未成年人成长的“第一环境”,也是预防犯罪的“第一道屏障”。少审庭审理的涉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抚养等家事案件,家庭结构基本都已不可逆地解体,夫妻双方作为诉讼对立面,矛盾格外尖锐,处在这种家庭的孩子,尤其需要关注。

  青岛中院联合青岛市妇联、民政局,在全市婚姻登记处设立婚姻家事工作室,促进家事纠纷源头化解的资源整合与机制优化。打造“回澜心屿”工作室等柔性司法场景,引入心理咨询师等专业辅助力量,将专业心理疏导与科学家庭教育指导系统融入涉未成年人家事审判全流程。自2023年9月工作室升级启用以来,已为168起家事案件提供心理观护,其中60%以调解或撤诉结案。

  全市基层法院积极探索特色工作机制,市南区人民法院创设“未成年人亲情探视基地”;市北区人民法院采用“法官@N﹢”工作模式;黄岛区人民法院组建“爱心护未公益团队”;即墨区人民法院创新建立“抚养费与探望权联动履行机制”……多层次、全方位的未成年人保护网络逐渐织密,法官不仅解了“法结”,更解了若干家庭的“心结”。

  以个案办理推动全局保护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如何发挥司法职能最大限度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青岛中院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意见》要求,深化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综合审判改革,交出一份亮眼答卷。

  “当事人为未成年人的行政诉讼案件往往伴随民事纠纷,还可能涉及存在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情况复杂且关乎未成年人成长全局。”青岛中院少审庭副庭长高广鹤介绍。

  对这类案件,青岛中院高度重视,由少审庭法官组成合议庭参与案件审理,促成未成年人行政审判融合发力。

  小王和小吴(均为化名)系在同一所学校读书的高中同学,因琐事发生口角,相互厮打在一起。校方开展调解未果后,小吴的父亲报警,公安机关到现场调查后认为,小王和小吴因同学之间的小矛盾发生争执,违法情节特别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主观过错、社会危害以及两个孩子的未来,仅进行了批评教育,未予以行政处罚。小吴的父亲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对小王加重处罚,行政拘留。

  “涉未成年人的行政诉讼案件仍要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为根本遵循。”高广鹤告诉记者,“不纵容违法,但也不忽视未成年人身心发育的特殊性,惩戒强度要与行为社会危害性相匹配,对同学间日常摩擦引发的轻微冲突,公安机关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同步开展批评教育,是对‘过罚相当’原则的具体适用,也利于敦促未成年人改过向善,并无不当。”

  合议庭依法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但一纸判决简单,当事人的情绪如何消解?更何况两个孩子是同班同学,日后的相处是法官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关注的重点。为了加强教育实效和法治引导,合议庭与两个孩子和双方家庭、校方都进行了深入交流。

  “我不该那么冲动,也担心受到行政处罚,很丢人,对不起我爸妈,老师上课讲什么我也听不进去。”小王告诉法官,事情发生后,他成绩一落千丈。

  同样的困扰也发生在小吴身上,他发现以前时常玩闹的同学们开始有意无意地避着自己,这让小吴逐渐产生了厌学情绪。

  为了帮孩子们消除心结,合议庭对两个家庭进行了心理疏导,围绕同学之间的相处技巧和两个孩子的未来发展给出意见建议,让两个孩子真正回归以往平静的校园生活。

  个案审结不是终点。涉未成年人行政审判不仅要依法公正高效审案,更要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行保护未成年人的职责。

  任道亮告诉记者:“青岛中院结合案件实际,通过向行政机关提出具体、可操作的司法建议,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从个案解决向制度完善延伸,实现个案公正与全局保护的有机统一。”

  内外联动搭建好普法平台

  2025年8月暑期,青岛中院大法庭里,孩子们的欢声笑语打破了夏日的沉闷。青岛中院“法正童蒙”品牌特色项目之一——“少年先锋并肩行携手普法1﹢N”暑期活动如期启动。这一暑期特色普法模式已连续开展三年,覆盖70余所学校,惠及3000余名学生与家长,成为青岛中院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的亮眼名片。

  活动通过“孩子邀请孩子”的方式进行法治传递。任道亮介绍:“‘1﹢N’模式的生命力,在于其以点带面的辐射效应,让孩子们主动邀请同龄人走进法院,亲身感受法律的庄严,共同凝聚法治力量。这种‘孩子影响孩子、家庭联动家庭’的互动模式,有效打破了传统普法覆盖面窄的局限。”

  在法官的引导下,孩子们先后参观常规法庭与少年法庭,系统了解基本法律规定、法庭功能布局、庭审完整流程,以及法官、检察官、律师等司法角色的具体职责,并轮流体验法官、公诉人、当事人等不同视角。法官围绕未成年人保护主题,从预防犯罪、警惕校园伤害、防范学生欺凌、提升自护能力等方面,讲授一堂别开生面的法治教育课。

  为了让普法从“独角戏”变为内容多元的“大合唱”,青岛中院注重多领域联动,邀请税务工作人员授课,让“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变得可触可感。邀请司法警察用模拟对抗演示“遇到人拖拽如何快速脱身”,教孩子们学会自我保护和防身技巧。

  “‘他人之事,我事之师。’每一起案件背后,都蕴含着值得深思的教训。我们将审判中对案件的惋惜与思考,转化为守护平安的知识种子,传递给更多未成年人,是青岛中院多年来始终坚守的责任。”青岛中院副院长张杰表示。

  近年来,青岛中院法治教育的触角一直向更广阔的场域延伸,构建起“请进来、走出去、云上见”的全景式普法体系。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选派245名干警担任295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协助化解校园纠纷23起。举办法治讲座、模拟法庭等600余场,惠及师生近40万人次。

  2025年4月,在青岛二中“法律之门”实践基地,同学们精彩演绎了一场“作业本包装装潢”知识产权纠纷模拟法庭。庭审结束后,扮演审判长的同学告诉法官:“法槌落下的那一刻,我真正理解了什么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2025年10月,青岛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践基地暨养正法治教育课堂建成启用。基地以“养正”为核心理念,由法院与政法委、宣传部、社会工作部等十家单位联创共建,这是全国首家以“府院联动”“六大保护”核心职能部门联建为特色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

  从法庭到校园、家庭与社会,少审庭法官用一场场充满温情与力度的公正审判,用一次次为法治教育的奔走,如同春风化雨、润物无声,滋养呵护着平安之路上的每一个童年。

  青岛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正智表示:“青岛法院将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精准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持续深化‘三审合一’改革,健全跨部门协同机制,将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践基地打造成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的‘示范样板’,让少年法庭成为凝聚保护合力、打通服务壁垒的‘关键节点’,切实以司法之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本文载于2026年1月5日《人民法院报》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