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行调解显成效!一起消防维保服务合同纠纷成功化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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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07日 | ||
先行调解显成效!一起消防维保服务合同纠纷成功化解 近日,莒县人民法院积极运用“总对总”行业调解机制,委托入驻综治中心的莒县住建领域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了一起追索消防维保款的服务合同纠纷,达成了“案件到我为止”的效果。 01案情简介 这起纠纷的起因要追溯到2022年4月12日,原告某消防技术服务公司与被告某物业服务公司签订了一份《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合同》。合同明确约定,原告将为被告所管理的莒县某处工程提供为期2年的消防维保服务,维保费每年45000元。合同签订后,原告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认真履行各项消防维保义务,确保相关建筑消防设施正常运行。然而,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被告却始终未履行付款义务。原告多次通过电话、书面函件等方式催要维保款,但被告一直拖延支付。无奈之下,原告于近日将被告诉至莒县法院,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的消防维保款及相应利息。 02调解经过 坚持将思想引领作为工作主线,围绕全国学联二十七次会议精神、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扎实推进理论学习和主题教育培训。莒县法院在立案后,经征得当事人同意,通过“总对总”行业调解途径,将案件委托给入驻综治中心的莒县住建领域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我们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消防设施的维保工作,可他们却一直拖欠款项不给。”调解委员会接到委托后,迅速组织经验丰富的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调解员先是通过电话与原、被告双方沟通,初步了解案件情况及双方诉求,为后续调解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现在公司资金周转确实出了问题,还款的事能不能再商量商量?”被告负责人面露难色地说道。在充分了解双方诉求后,调解员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调解,法官为调解工作提供法律指导。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充分发挥自身熟悉住建行业情况、擅长沟通协调的优势,提出了多个可行性较高的调解方案。与此同时,法官针对双方争议的焦点问题,如合同中格式条款的效力、双方履约情况、利息的计算方式等,进行了细致的法律解释,并给出了合理的建议,助力双方缩小分歧、达成共识。在法官与调解员的齐心协力下,双方顺利达成调解协议。此后,被告严格按照承诺的约定时间,将款项全部付清。原告向法院申请撤诉。 为避免纠纷再次发生,法官着重强调道:“消防案款问题,绝非普通的经济纠纷,它关乎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设施能否正常维护与运行,直接影响到广大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按时支付消防维保款,是筑牢消防安全防线的重要环节,容不得丝毫马虎与拖延。” 此次纠纷的成功化解,生动展现了莒县法院创新探索“总对总”行业调解机制的实践成果。自2024年5月31日莒县住建领域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揭牌以来,已成功调解建设工程施工、物业服务、装饰装修等合同纠纷128起,有效减轻了群众维权的时间成本和经济负担。 (研究室 李双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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