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报》2024年6月7日
五莲县人民法院
以“1234”党建工作法践行司法为民初心
近年来,五莲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实施“1234”党建工作法,促进抓党务与抓队伍、抓业务、 抓服务紧密融合,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干警队伍司法为民、 公正司法能力实现新提升。坚持“一条主线。
坚持“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一条主线,把准工作方向。
树牢法院作为政治机关的属性,将旗帜鲜明讲政治摆在首位,坚定不移坚持和加强党对司法工作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以党建带队建、以党建促审判” 党建工作思路,将党建工作纳入院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与审判执行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全面推进政治、思想、组织、作风、文化“五位一体”建设。各业务庭负责人对党建和业务工作一人主管、一肩挑,一体推进党建和审判执行工作。各业务庭在总结分析审判执行工作时,首先总结分析党建工作情况,实现党建与审判执行业务两手抓、双促进。
强化“两个抓手”
强化“引领提升、督导整改”两个抓手,加大工作力度。
抓党务重引领。发挥“关键少数”引领作用,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党建工作纳入领导班子责任体系和目标管理,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发挥党建文化引领作用,线下打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阵地、党建文化展馆等,借力“互联网+”智慧党建等形式,引领、感召、凝聚干警,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抓党务重督导。持续加强党建作风提升工程,严格落实党建工作“日学习、周推送、月总结、季研讨”机制,将日常考评、定期测评、互查互评、专项督查有机结合。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充分发挥机关纪委、督察室监督职能,变事后监管为源头治理,强化纪律约束。设立“奋斗榜”“锤炼榜”,将正向激励与后进提升工作落实落细。
突出“三个导向”
突出“问题、目标、业绩”三个导向,破解工作难题。
坚持问题导向,突破发展壁垒。建立党支部书记履职责任清单,督促精准履职。建立党建工作月清单制度,每月初将党建学习、活动等各项工作任务列成清单,下发各党支部抓落实,使各党支部对党建学习、组织活动等做到“心中有数、步调一致”。机关党委每月不定期对照清单进行专项检查,全过程跟踪整改。
坚持目标导向,强化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负责人“头雁”作用,定期分析研判队伍、业务、 服务工作目标需求,抓住关键点、抓实结合点、抓好切入点,在攻坚克难、提升审判质效、化解信访过程中不断强化党的领导。
坚持业绩导向,实现良性循环。强化党员日常考核,将组织生活、理论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等党建工作逐项细化,每季度对每名党员实施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与年底个人绩效考核相结合。在评先树优、选人用人等方面,综合运用党建与业务考核结果,探索形成党建水平与审判能力、党组织组织力与部门协调性、党建共建与业务发展之间的良性循环。
推进“四项精品工程”
推进“品牌建设、能力提升、党建赋能、制度建设”四项精品工程,提升工作成效。
推进品牌建设工程。加强党支部党建品牌建设,从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实施步骤等方面细化党建品牌创建流程和标准,实现“一支部一品牌一特色”,形成以机关党委党建品牌为中心、每支部一特色品牌的党建品牌矩阵,以品牌“亮”起来带动党建“活”起来。
推进能力提升工程。重点围绕提升青年党员干警能力,通过加强岗位培养、实施“青蓝计划”等方式,全方位助力年轻党员成长进步。在多元解纷、诉调等便民诉讼工作中,开展党员创先争优活动,在诉讼服务中心、立案信访接待窗口等设置党员先锋岗,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推进党建赋能工程。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实施“党建+”,延伸法院党建工作触角,通过“党建+村居”“党建+学校”“党建+企业”“党建+志愿服务”等方式,持续开展“倾心助企”“暖心诉服”等特色活动,将司法为民贯穿法院党建工作始终。
推进制度建设工程。进一步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和各项基本制度,对照机关党建标准化工作清单,定期检查调度。重点从日常工作考评、定期工作检查、年度工作考核等方面,不断总结完善相关制度规定,为全院党建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杨奕 王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