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莲县人民法院于2021年2月22日依法裁定受理五莲县森龙橡胶有限公司(下称“森龙橡胶”)破产重整案件,2021年4月15日,在合议庭主持下,成功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上指定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莲支行担任债权人会议主席,并表决通过了《债权人委员会成立及议事规则》及《财产管理方案》。
2021年8月12日作为债权人会议主席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莲支行在五莲县人民法院的指导下主持召开了森龙橡胶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会议内容条理清晰,会议秩序井然有序。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莲支行在会上介绍了森龙橡胶案件进展情况,债权人查阅了债权表,并核查了债权,管理人作了执行职务工作报告,并对森龙橡胶重整计划草案作了说明。会议分四组对森龙橡胶重整计划草案进行了表决,职工债权组与有特定财产担保债权组分别于会前和会上表决通过,由于疫情原因和部分债权人需上级审批等原因,其他表决组给予了15天延期表决期限。
此次会议一改由法院主持召开债权人会议的案件审理模式,将债权人会议主席的职责发挥出来,法院监督指导债权人依法履职并行使权利,既让债权人实现了其自主表达权利的意愿,又让债权人深入了解破产程序,理解配合案件审理进程,相互示范和引导,实现重整计划草案又好又快的通过,使法院削减执行者的身份,更多地以监督者、管理者参与到破产案件中,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