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十大破产典型案例之七
  • 作者:五莲县人民法院发布时间:2021年09月13日

案例七

山东亿能光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一)基本情况

  山东亿能光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能公司)成立于2008926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投资建设的光电精密仪器项目是第14届鲁台经贸洽谈会招商引资项目,项目建成后亿能公司将成为全球最大的运动光学仪器、天文望远镜的光学仪器供应商之一。因受整体市场环境及经营问题的影响,亿能公司自2014年出现经营危机及债务危机。截至2015331日,该公司资产类总额为64186214.73元,负债类总额为88800771.72元,所有者权益为-24614556.99元,资产负债率为138.35%,已资不抵债。201577日,潍坊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潍坊中院)提出申请,要求依法对亿能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二)审理过程

  201582日,潍坊中院裁定受理亿能公司破产清算案。根据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及偿债能力分析结果,亿能公司在清算状态下,税款债权清偿比例为39.56%,普通债权的清偿比例则为零清偿,债权人的债权与出资人的投资会面临巨额损失。潍坊中院指导破产管理人多方努力,引进了战略投资人,并由占亿能公司注册资本的60%的出资人提出重整申请。201796日,潍坊中院裁定对亿能公司进行重整。重整过程中,在尊重亿能公司资产负债这一基本事实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了各方主体的利益,采用出售式重整的方式进行重整。根据重整计划,战略投资人出资设立一家新公司作为收购主体,受让亿能公司的有效资产,实现资产出售式重整。战略投资人所支付的资金按清偿顺序有效偿付破产费用、职工债权,保障职工利益,原亿能公司的税款债权由新公司承担递延偿付责任,剩余价款支付普通债权。重整计划若获表决通过并予执行,职工债权、税款债权、抵押债权将获全额清偿,普通债权清偿率达到1.3%。20171222日,亿能公司出资人组会议及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均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20181月,潍坊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重整计划进入执行阶段。201966日,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各类债权均按照重整计划得到清偿。

  (三)典型意义

  亿能公司重整案是潍坊中院首次采用资产出售式重整方式审理的破产案件。该案在破产清算过程中,发现该公司属于高新技术企业,经营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企业仍有重生的希望。在此种情况下,潍坊中院积极指导管理人转换破产程序,引入同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战略投资方,以资产出售方式对企业进行破产重整。重整后,重整方带入的资金最大限度地实现了债务人优质资产价值的盘活,使抵押债权、职工债权、税收债权得到全部清偿,普通债权也由零清偿实现了部分清偿,其中税收债权由39.56%的清偿比例上升为全部清偿,避免了国有资产的流失。同时,新的投资人继续投入资金用于太阳能新技术研发,不仅实现了企业的重整再生,而且促进了新兴产业的升级发展。

关闭
未经书面允许不得建立镜像,转载需注明出处
版权所有:五莲县人民法院 ICP备案号:鲁ICP备1303239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