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八
莱州庚辰球墨铸铁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一)基本情况
莱州庚辰球墨铸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庚辰球墨公司”)于2003年12月在莱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注册资本724.92万美元。经营范围:铁精矿深加工、生产新型矿渣胶凝材料并销售。该公司自2006年开始,连续6年获全国铸造行业品牌质量第一名,年纳税额达1600万元,2009年通过了国家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连续多年获“纳税大户”等荣誉称号,是莱州市20家重点企业之一,2012年被国家工信部确认为第一批“铸造用生铁生产企业”。近年来,由于经营不善,企业出现财务危机。2016年8月,该公司因环保等问题停产,进行环保整顿,由于没有足够能力进行整改,公司长时间不能开工生产,经营陷入困境,大批债务无法偿还。
(二)审理过程
2017年7月12日,莱州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莱州法院)裁定受理庚辰球墨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管理人。管理人接管了企业的资产及账簿,与大部分职工解除劳动合同、进行债权登记审查,对该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债务人进行了审计。9月22日,淄博佳兆经贸有限公司等4家债权人向莱州法院申请庚辰球墨公司重整,并递交破产重整申请书及重整可行性报告。莱州法院经审查认为,债务人庚辰球墨公司是烟台地区唯一一家大型铸铁企业,其生产设备完整,产品未出现滞销,停产前已投入3000余万元进行了环评改造,且财产没有设定抵押担保,具备重整可行性,最大的问题是企业环境评估仍不达标。10月中下旬,莱州法院推动召开了由案件当事人、企业驻地镇政府、相关科局领导以及相关领域专家参加的庚辰球墨公司破产重整推进会及研讨会。会后,莱州法院综合各方意见,认为庚辰球墨公司实施重组、技改后,环境评估可以达标,遂于11月27日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庚辰球墨公司的重整申请。为了达到预期效果,莱州法院在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的基础上,及时敦促管理人与投资人制定切实可行的环保升级改造方案和技术改造措施。2018年3月2日顺利通过环评。莱州法院召开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3月12日莱州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新的投资人先后注资1亿元,聘请专家对生产线进行了升级改造,使该企业的技术、产品均实现了升级换代,不仅可以减轻环境污染,而且节约能源,企业实现了“涅槃重生”。12月6日,投资人按重整计划提前全部清偿了债务,重整计划执行完毕,莱州法院裁定终结重整程序。
(三)典型意义
政府推进“放管服”改革、企业产业结构转型升级都离不开司法保障。本案中,莱州法院通过对庚辰球墨公司的重整,不仅拯救了企业主体资格,而且帮助其实现了转型升级,这是法院发挥司法职能,助推新旧动能转换,服务地方发展大局的又一生动实践。随着重整的完成,庚辰球墨公司生产线转型升级、项目能耗大幅降低、产品竞争力增强,社会资源得到优化配置。同时,莱州法院通过该案的审理,吸引投资1亿多元,为地方经济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也促进当地的法治营商环境进一步得到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