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莲县人民法院文件
五莲县人民法院
贯彻实施民法典推进民商事审判工作
分工落实方案
本院各部门:
为深入推进民法典贯彻实施,准确把握民法典核心要义,并以民法典贯彻实施为契机,推动民商事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
根据上级法院有关文件精神和通知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制定
如下分工落实方案。
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1.深入开展贯彻落实民法典“五个一百”活动。有计划、分阶段形成一批“优秀文书”,定期公布“典型案例”,直播“优秀庭审”,推出“法官说典”,宣传“优秀法官”,用生动的文书、案例和庭审诠释民法典,让广大法官解读和宣传民法典,扎实推进民法典贯彻实施。
责任领导:刘发京
牵头部门:审管办
责任部门:各业务庭、政治部、研究室
2.做好民法典法官大讲堂师资举荐工作。积极向上级法院
推荐民法典大讲堂讲师,丰富壮大讲师团。
责任领导:王剑
牵头部门:政治部
责任部门:各部门
3.通过“走出去”“请进来”加大普法力度。发挥挂职“第
一书记”挂职党务干部等平台作用,进一步组织开展法官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进直播间、进电台,丰富宣传形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在校学生、社会公众等亲身走进或实时连线人民法院,感受和了解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的工作措施及成果。
责任领导:王剑
牵头部门:政治部
责任部门:各部门
4.确保民法典统一正确实施。对1—7 月已经适用民法典
审结的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形成法律适用分析报告,今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5 日前形成季度分析报告报送中院贯彻实施民法典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领导:徐彦东
牵头部门:民二庭
责任部门:民一庭、民二庭、各法庭、速裁团队
5.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精准把握《民法典》施行后的新
旧法律衔接适用,防止出现应援引民法典却继续援引旧法,部
分案件既引用民法典也引用旧法等低级错误问题。
责任领导:刘发京
牵头部门:审管办
责任部门:各业务庭
6.成立专门调研小组做好总结调研工作。以民法典贯彻实
施为契机,为推动民商事审判工作,及时总结民法典实施以来,民商事审判工作的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及民商事审判监督制约机制做法与成效。9月14日前,形成调研报告,报送中院贯彻实施民法典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领导:刘发京
牵头部门:研究室
责任部门:民一庭、民二庭、速裁团队、各法庭、研究室
二、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注重总结提炼。全院干警要增强学习贯彻民法典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在审判执行工作中,要注重发现适用民法典解决民事纠纷的典型案件,精心组织案件庭审,认真制作裁判文书,及时总结典型案例,勤于开展普法宣传,及时进行调研总结,切实保证民法典贯彻落实。
2.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要把贯彻实施民法典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党组切实负起主体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严格按照分工方案要求落实相关任务。要充分调动每名员额法官和法官助理工作积极性,将任务落实同司法研究重点调研课题结合起来,实现理论研究与审判实务共同提升。
3.狠抓工作落实,按期报送落实情况。各责任领导要分工
抓落实、强督导,各牵头部门要及时提醒调度各责任部门报送
落实情况,并及时向上级法院报送贯彻落实分析报告、调研报告及其它有关材料。
附件:五莲县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0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
五莲县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焱涛 党组书记、院长
副组长:徐彦东 党组成员、副院长
成 员:李富年 党组成员、副院长
王 剑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徐锡波 党组成员、执行局长
杨 杰 党组成员、副院长
刘发京 副院长
贾世武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郑成军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郑 雷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郑成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中层负责人为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