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莲县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推进民商事审判工作分工落实方案
  • 作者:五莲县人民法院发布时间:2021年09月06日

五莲县人民法院文件

 


 

五莲县人民法院

贯彻实施民法典推进民商事审判工作

分工落实方案

本院各部门:

为深入推进民法典贯彻实施,准确把握民法典核心要义,并以民法典贯彻实施为契机,推动民商事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

根据上级法院有关文件精神和通知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制定

如下分工落实方案。

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1.深入开展贯彻落实民法典“五个一百”活动。有计划、分阶段形成一批“优秀文书”,定期公布“典型案例”,直播“优秀庭审”,推出“法官说典”,宣传“优秀法官”,用生动的文书、案例和庭审诠释民法典,让广大法官解读和宣传民法典,扎实推进民法典贯彻实施。

责任领导:刘发京

牵头部门:审管办

责任部门:各业务庭、政治部、研究室

2.做好民法典法官大讲堂师资举荐工作。积极向上级法院

推荐民法典大讲堂讲师,丰富壮大讲师团。

责任领导:王剑

牵头部门:政治部

责任部门:各部门

3.通过“走出去”“请进来”加大普法力度。发挥挂职“第

一书记”挂职党务干部等平台作用,进一步组织开展法官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进直播间、进电台,丰富宣传形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在校学生、社会公众等亲身走进或实时连线人民法院,感受和了解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的工作措施及成果。

责任领导:王剑

牵头部门:政治部

责任部门:各部门

4.确保民法典统一正确实施。1—7 月已经适用民法典

审结的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形成法律适用分析报告,今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5 日前形成季度分析报告报送中院贯彻实施民法典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领导:徐彦东

牵头部门:民二庭

责任部门:民一庭、民二庭、各法庭、速裁团队

5.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精准把握《民法典》施行后的新

旧法律衔接适用,防止出现应援引民法典却继续援引旧法,部

分案件既引用民法典也引用旧法等低级错误问题。

责任领导:刘发京

牵头部门:审管办

责任部门:各业务庭

6.成立专门调研小组做好总结调研工作。以民法典贯彻实

施为契机,为推动民商事审判工作,及时总结民法典实施以来,民商事审判工作的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及民商事审判监督制约机制做法与成效。914日前,形成调研报告,报送中院贯彻实施民法典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领导:刘发京

牵头部门:研究室

责任部门:民一庭、民二庭、速裁团队、各法庭、研究室

二、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注重总结提炼全院干警要增强学习贯彻民法典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在审判执行工作中,要注重发现适用民法典解决民事纠纷的典型案件,精心组织案件庭审,认真制作裁判文书,及时总结典型案例,勤于开展普法宣传,及时进行调研总结,切实保证民法典贯彻落实。

2.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要把贯彻实施民法典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党组切实负起主体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严格按照分工方案要求落实相关任务。要充分调动每名员额法官和法官助理工作积极性,将任务落实同司法研究重点调研课题结合起来,实现理论研究与审判实务共同提升。

3.狠抓工作落实,按期报送落实情况。各责任领导要分工

抓落实、强督导,各牵头部门要及时提醒调度各责任部门报送

落实情况,并及时向上级法院报送贯彻落实分析报告、调研报告及其它有关材料。

附件:五莲县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0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

五莲县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焱涛  党组书记、院长

副组长:徐彦东  党组成员、副院长

成  员:李富年  党组成员、副院长 

王  剑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徐锡波  党组成员、执行局长

杨  杰  党组成员、副院长

刘发京  副院长

贾世武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郑成军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郑  雷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郑成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中层负责人为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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