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五莲法院民二庭一次成功调解三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件,债务人当庭履行了债务,彻底化解了矛盾,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原告五莲某机械厂为被告某机械有限公司、某铸钢厂、某商贸有限公司加工机械捆绑座,因部分产品存在瑕疵,他们之间的加工费一直没有结清。无奈之下,原告将三被告分别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与原、被告沟通后,发现各企业均有调解意向,虽然在金额上僵持不下,但企业之间合作基础良好,遂将原、被告约至法院面对面进行调解。调解时,三被告均认可原告为他们加工货物的事实,但认为部分货品存在瑕疵,要求抵消部分货款。法官从合作初心和解决解纷的目的出发,释法明理,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三被告当庭向原告支付了货款。
三起案件的快速化解,平等保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为企业生产注入了资金活力,也为原、被告企业间以后合作预留了空间。下一步,五莲法院将继续能动履职,对拖欠账款等企业“急难愁盼”问题加大调解力度,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