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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益债式重整 让企业重获新生
  • 作者:五莲县人民法院发布时间:2021年09月26日

    【基本案情】

    五莲法院于2020年7月15日裁定受理五莲某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因山东某置业有限公司系五莲某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与五莲某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在人员、资金、管理等方面存在混同,五莲法院裁定,对五莲某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与山东某置业有限公司进行合并破产清算。该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的温泉项目是一个具有房地产开发性质的康养项目,具有很高的市场价值,项目停滞主要是因为资金链断裂,如有新的投资者进驻,温泉公司极有可能获得重生。基于上述有利情形,为了盘活企业资产,使温泉旅游度假项目重新营业,营造理想的投资环境,最大限度的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五莲人民裁定,对五莲某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与山东某置业有限公司进行重整。

    【具体做法】

    重整过程中,管理人通过招募与磋商,山东某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共益债权投资+无偿让渡股权”方式对该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进行投资并制定了《重整计划草案》。《重整计划草案》以创新型的思维,打破传统重整理念,通过共益债权投资+引进蓝城公司及其体系内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以工程垫资的形式,争取盘活荒废数年的“温泉特色小镇”,同时制定了完备的购房户权益保障方案,还为不享有优先权的购房者的权益保障事宜向投资方额外争取到最大利益,能够使公司重整价值最大化,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也体现了绝大多数债权人的真实意愿。该《重整计划草案》赢得了债权人及各方的高度认可,在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上高票通过,最大程度的降低了债权人损失,切实维护了债权人、债务人的合法权益。

    【典型意义】

    一、五莲某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的重整成功,关键在于创新性的采用了共益债投资及总承包单位垫资续建的方式。共益债投资属于债权型投资的一种,即投资人向债务人提供借款来维续其生产、续建项目,债务人将生产、续建完成后的所得变现,以共益债务清偿方式将本息支付给投资人。对于房地产企业,该种投资方式更为实用,房地产企业获得现金流后,能够使企业重生,重新激活生产建设,实现收益。投资者则可以从企业的恢复经营收益中收回借款本金及获得利息收益。当房地产企业完成项目建设、经营后,其整体资产价值得到提升,亦能最大程度地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利益。

    二、采取共益债方式重整相对于其它传统重整方式更有利于招募到优秀投资人,共益债投资优先清偿的法律地位极大的提升了投资主体的积极性,即使企业重整计划失败,共益债投资人的投资款也能得到优先保障,这从而降低了投资人的风险,使得破产企业更易获得继续经营的融资,维护营运价值。 

    三、共益债式投资+总承包垫资续建这一新的重整方式,是司法介入企业重组的有益探索和创新,为基层法院破产审判工作走出了一条新路,为人民法院更好地服务保障新旧动能转换积累了经验,这种解决方式,既维护了债权人和债务人的权益,也推动了企业新旧动能转换,有效的维护了社会稳定,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民二庭 唐文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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