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城市人民法院关于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的实施方案(试行)
  • 作者:肥城市人民法院发布时间:2021年09月02日

  为进一步增强人民法院解决纠纷的能力水平,加快建设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强化多元解纷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不断提升审判质效,更好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的意见》等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要求,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顺应现代化诉讼服务工作的新变化,按照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要求,推动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理念更新、机制创新,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水平的一站式纠纷解决方案和高品质的一站式诉讼服务平台。

  二、目标任务

  (一)建设标准目标

  “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目标:一是融入诉源治理格局无缝化,加强与党委、政府联系沟通,主动融入社会综合治理大格局,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二是促进诉调对接实质化,通过在诉讼服务中心搭建解纷平台、组建调解速裁快执团队、健全诉调对接机制、完善在线矛盾纠纷解决系统,提升诉调对接效率和效果。三是推动诉讼程序简洁化,构建中国特色多层次诉讼程序,真正让“分调裁审”转起来、简案办理快起来、难案审理精起来。

  “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目标:一是诉讼服务渠道立体化,深化“厅网线巡”服务平台的有机融合,为群众提供线上线下一站式诉讼服务。二是诉讼服务机制集约化,将影响诉讼服务进程和审判效率的辅助性、事务性工作集中到诉讼服务中心,实现为群众解忧、为法官减负、为审判提速。三是诉讼服务模式智慧化,涵盖多元解纷、分调裁审、立案服务、审判辅助、涉诉信访、法治宣传六大内容,推动导诉、立案、交退费、保全、庭审等全部诉讼事务网上办、掌上办,努力实现当事人诉讼“零跑腿”。

  (二)质效指标目标

  我院两个“一站式”建设建成后,全部诉讼案件的60%以上通过调解和速裁程序化解,平均办案周期进一步缩短,调解撤诉率、服判息诉率进一步提高,上诉案件发改率、再审案件发改率进一步降低,整体审判质效持续向好。

  三、工作举措

  (一)进一步加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

  1.主动融入党委政府领导下的诉源治理格局。积极参与、推动全市矛盾纠纷一元主导多元化解工作,充分发挥司法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发挥人民法庭推进诉源治理前沿阵地作用。5处人民法庭构建起与各辖区镇街司法所、人民调解办公室对接机制,加强对辖区内人民调解组织的协调,充分利用基层调解组织的力量在诉前化解各类纠纷。

  2.推进非诉调解实质化。进一步健全诉调对接体系,积极联合相关单位部门搭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平台,完善联席会议制度,促进专门领域纠纷专业化解。建立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名册,加强对调解员的培训、管理、考核,不断提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3..加强司法建议工作。针对审判执行工作中发现的有关管理体制、公共政策、经济发展、社会治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积极向相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促进堵塞管理漏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

  (二)全面推进“分调裁审”机制改革

  4.民商事案件的分调裁审。当事人申请立案,适宜调解且当事人同意调解的案件,均导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由速裁法官根据案情组织特邀调解员调解或委托其他调解组织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一号到底由调解速裁团队法官出具调解书或撤诉裁定书;调解不成功的,由特邀调解员固定无争议事实和证据,随卷转立案窗口,与其他不适宜调解或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案件一起,按照繁简分流标准进行分流,简单案件随机分流至速裁法官审理,其他案件随机分流至其他民商事法官审理。

  5.刑事案件的分调裁审。登记立案后,由立案庭按照分流标准进行繁简分流,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的,随机分流至刑事调解速裁团队法官,其他刑事案件随机分流至其他刑事审判法官。

  6.行政案件的分调裁审。当事人申请立案,适宜调解且当事人同意调解案件,均导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由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登记立案后由行政审判法官出具调解书或撤诉裁定书;调解不成的,由特邀调解员固定无争议事实和证据,随卷转立案窗口,与其他不适宜调解或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案件一起,按照标准进行繁简分流,由行政庭法官审理。

  7.执行裁决案件的分调裁审。关于执行复议案件,当事人申请执行复议,适宜调解且当事人同意调解的,导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由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登记立案后由执行裁决法官出具调解书或撤回申请裁定书;调解不成的,由特邀调解员固定无争议事实和证据,随卷转立案窗口,与其他不适宜调解或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案件一起,随机分流至执行裁决法官办理。关于执行异议案件,登记立案后随机分流至执行裁决庭法官办理。

  8.执行实施案件的分调执。当事人申请执行的,立“执前调”案号,导入调解平台,并同时将案件推送到执行和解中心,执行和解中心快执法官对案件进行审查,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释明,仍坚持申请的,立案后转执行实施庭裁定驳回执行申请。符合立案条件的,由快执法官提出委托事项,由特邀调解员进行办理并同时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立案后转入执行程序结案。不适宜调解、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或调解未成功的,登记立案后按照分案标准对案件进行繁简分流,分别交普通执行团队和快执团队执行。

  (三)加快建设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

  9. 推进诉讼服务全方位转型升级。将多元化解、诉调对接、简案速裁、快审快执工作集中到诉讼服务中心办理,实现“分流、调解、速裁、快审、快执”一站式、实体化运行,促进矛盾纠纷的实质性解决。将诉讼服务由从单一的立案指导,拓展为贯通诉讼全程的一站式服务,统一提供多元解纷、立案服务、“分调裁审”、审判辅助、涉诉信访、法治宣传等全程服务。

  10.健全立体化诉讼服务渠道。深化诉讼服务平台的有机融合,通过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移动终端、12368诉讼服务热线、24小时自助诉讼服务等多种渠道,为群众提供诉前调解、查询咨询、登记立案、信访接待等线上线下一站式服务,实现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一次通办。

  11.加强诉讼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规范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以“一次办好”为目标,全面梳理服务项目清单,制定工作制度,规范运行程序,加强相互衔接,促进诉讼服务普惠化、便捷化,推动实现同一诉讼服务事项的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12.深化案件“当场立、自助立、网上立、就近立”改革。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要求,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起诉原则上当场立案。建立立案材料公示清单,推动“一次办结”。推行自助立案服务,安排专人辅导,建立快速办理通道。全面实行网上立案,做到凡是能网上立案的案件,应立尽立。推行跨域立案服务,坚持“依法、便民、协作、高效”原则,建立就近受理申请、管辖权属不变、数据网上流转的联动办理机制,实现就近能立、多点可立、少跑快立。

  13.提升网上诉讼服务功能。对诉讼服务网进行升级改造,打造“智慧诉讼服务”模式。提供网上立案、网上查询、网上咨询、网上阅卷、网上送达、网上庭审、网上申诉信访等智能服务,实现诉讼事务网上办、掌上办,诉讼服务“一网通办”。

  14.推进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管理。全面实施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将诉讼引导、材料收转、登记立案、文书送达、财产保全、鉴定评估、案件查询、卷宗查阅等辅助性、事务性工作集中到诉讼服务中心集约管理。建立集中送达机制,全面应用人民法院统一送达平台,负责一体化送达实施事务。设立保全、委托鉴定统一服务窗口,完善业务标准,推动开展网上保全,优化保全联动机制。加强与司法鉴定管理部门工作衔接,做好与鉴定机构信息系统对接,实现对鉴定工作的全程监督。

  15.设立司法辅助中心。设立涵盖法律文书送达、案件调解、司法鉴定、调查取证、财产保全、参与执行以及全流程法律服务的司法辅助中心,实现司法辅助事务的全面承接。合理确定司法辅助事务的业务项目,加强统筹衔接,明确并细化有关工作流程。

  16.加大审判辅助事务市场购买力度。将能够由社会第三方辅助完成以及能够外包的服务性工作通过购买服务,由社会化专业化团队开展。引入公证员、律师、志愿者等第三方,为人民群众提供多元服务。进一步规范购买社会服务的种类、性质和内容,完善社会力量参与诉讼服务机制,确保审判核心事务与审判辅助事务衔接顺畅、高效运转。

  四、工作保障

  17.提高思想认识。两个“一站式”建设是人民法院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推动司法体制改革实践发展的必然要求,对于提升审判质效、提高司法能力水平、满足群众司法需求等具有重要意义。要提高政治站位,将两个“一站式”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重点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18.凝聚工作合力。积极争取党委、政府、人大及社会各界领导支持,主动请示报告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及时发布工作推进情况。加强与各类调解组织的协调衔接,推动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

  19.优化资源配置。配齐配强调解速裁快执团队,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特邀调解员在诉前调解、审前调解、执前和解阶段按照“1+1+1+N”的模式组合为一个整体开展工作。

  20.健全考核机制。调解速裁快执团队的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单独作为一个审判类别进行业绩考评,诉前调解案件折算比例为1:1.5。对特邀调解员进行适当物质补助,补助数额主要依据是其完成的诉讼事务数,同时还参考调解速裁快执团队法官和法官助理对其工作情况的综合评价。

  21.加强总结宣传。及时总结分析、研讨论证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过程中形成的经验做法,不断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加大宣传力度和信息报送力度,不断提升我院两个“一站式”建设的影响力。

肥城市人民法院

  202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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