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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扎根改革沃土保障改革发展

来源:   发布时间: 2018年10月08日

  开栏的话

  2018年,我国迎来改革开放40周年。40年来,人民法院砥砺奋进,探索创新,走过了极不平凡的发展历程。为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本报今日推出“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印记”系列报道栏目,通过选取具有标志意义且改革开放举措取得显著成效的地点、人物或事例,全面呈现人民法院40年来如何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服务大局,保障各项改革开放举措顺利落实,以及自身发生的巨大变化、取得的辉煌成就。敬请关注。

  点睛

  1978年一个冬夜,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18位农民以“托孤”的方式,在一份生死契约上按下红手印,将村内土地包产到户,开创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先河,掀开了中国农村改革开放的序幕。40年来,小岗村从村民自发谋求生路实现温饱,到遭遇困境停滞不前,再到在党员干部带领下攻坚克难,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推进新农村建设,农民生活、农村面貌发生历史性巨变,成为我国改革开放的一个生动缩影。

  根植于中国农村改革发源地的安徽省凤阳县人民法院,找准服务改革开放的司法需求,提高司法为民水平,通过公正高效办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凤阳改革发展稳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从“大包干”带头人打官司到民主法治示范村,让法治意识深入人心

  4300亩高标准农田上,金黄的稻子一望无际,村民的房前屋后晒满谷子。金秋时节,小岗村一派丰收景象。

  9月25日,记者穿过洋溢着首届农民丰收节喜庆气氛的小岗村村民文化广场,走进严宏昌的家。

  今年69岁的严宏昌精神矍铄,是小岗村“大包干”18位带头人中的带头人,也是唯一一位作为原告上法庭打过官司的带头人。

  “当年我们带头‘大包干’是为了温饱,而我带头打官司是为了断个是非,讨个公平,让村民意识到守法是做人的底线,推进依法治村。”严宏昌说。

  2012年6月8日上午,村民王某在麦田里烧秸秆,因火势蔓延,将严宏昌家正在挂桃的37棵泰国进口油桃树烧死。经派出所多次调解,双方未达成一致。2014年5月,就在诉讼时效将满时,严宏昌提起诉讼。

  “小岗村小事不小,小案影响大。”时任凤阳法院临淮人民法庭庭长的易正秋承办此案,专门选择在两家中间的场地上公开开庭审理。经对桃树受损情况司法鉴定后,法院判决被告赔偿严宏昌6512元,双方服判息诉。

  “法庭没有和稀泥,通过公开、公正的居中裁判,明了是非,现场说法让村民认识到法律的严肃性,同时大大提升了法庭、法官在百姓心中的形象。”严宏昌告诉记者,他的长子、现任小岗村党委委员的严余山正在攻读法律本科,他的长孙女严海月9月刚上大学,读的也是法律专业。

  为了服务保障小岗村改革发展,早在2010年7月,凤阳法院就在小岗村设立了巡回法庭,2016年9月又在小岗村综治中心设立法官工作室。法官不定期到村里开展巡回审判、法制宣传和释法答疑,与村民调解委员会密切联动,构建起多元化纠纷解决网络,将村里的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始阶段,促进了小岗村的和谐稳定。

  “小岗村不断发挥自治矛盾消解、法治定分止争、德治春风化雨的作用,致力于构建乡村治理新体系,成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小岗村党委第一书记李锦柱表示,“特别是今年2月,以小岗村命名的人民法庭在毗邻小岗村的凤宁现代产业园启用,将对小岗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起到推动、保障作用。”

  从草房法庭到现代化法庭,司法为民更加周全

  新建成的小岗村人民法庭由小溪河人民法庭更名而来。1954年4月,凤阳法院在小溪河设立第一巡回法庭,1955年3月,正式建立小溪河法庭,又于文化大革命期间撤销。

  “小溪河法庭条件一直很艰苦,上世纪五十年代、六十年代都在破草房里办公,1974年4月,法庭恢复后有3间草房办公,相当简陋,干警下乡办案靠两条腿,后来才有自行车。”54岁的凤阳法院立案庭法官刘曼均回忆说,“我于1987年11月被调去小溪河法庭,当时和派出所在一小栋两层的砖瓦房办公,法庭只有两间小办公室,根本没有审判法庭。那时候案件也不多,一年五六十件,大多是农村简单的民事纠纷。但再简单的纠纷,我们也办得很认真,走村串户去做工作,了解事实,组织调解。有的村民白天忙于农活,为不耽误他们生产,我们会在下班后,到村民家中,与他们拉家常、释法理、解纠纷。”

  “我在小溪河法庭工作7年,那时候小岗村隶属梨园公社,只有20多户人家。”刘曼均说。1997年机构改革后保留了小溪河法庭建制,2004年起,小溪河法庭与临淮人民法庭合署办公。2012年7月,经批准,小溪河法庭更名为小岗村法庭,并择机选址新建。

  “小岗村法庭建设过程中,得到县委、县政府、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的重视。”凤阳法院院长刘晋忠说,“特别是2017年4月8日,周强院长考察正在建设中的小岗村法庭时,勉励干警们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小岗村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大包干精神,建设一流法庭,发挥一流作用,在服务农村改革发展方面为全国法院创造经验。我们认真贯彻落实要求,努力把法庭建设成为推进小岗区域法治建设的样板和标杆。”

  现在的小岗村法庭面朝田野、背靠凤宁现代产业园,占地面积10亩,建筑面积1929.69平方米。典雅大气的外观体现了凤阳独特的明文化和小岗精神,诉讼服务站、自助立案、科技法庭、远程视频指挥系统一应俱全,是一个功能完善、便民利民、科技智慧的现代化法庭。法庭辖区覆盖6个乡镇、86个行政村,面积910平方公里,人口26万。

  “法庭服务的区域既有乡村又有安徽省最大的硅工业园、凤宁现代产业园等园区,我们通过上门了解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邀请辖区干部群众到法庭座谈交流,找准法庭工作重点方向,努力提供便民高效的诉讼服务,构建多元解纷平台,加快定分止争,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法庭负责人杨春权说。据介绍,小岗村法庭自2月11日启用以来,受案483件,3位员额法官办结406件。

  “小岗村法庭是我们百姓的好法庭,法官既维护了我们老农民的权益,又保障了建设。”这是常文华、常文彪兄弟对小岗村法庭的评价。一条通往小岗村的高压电线影响到两人的房屋安全,法庭及时化解了纠纷,兄弟俩因此对法庭满怀尊重和感激。

  从服务农村改革到保障发展大局,公正司法更加高效

  “凤阳法院在服务农村改革方面做得够好。”小岗村“大包干”18位带头人之一的关友江评价道。2014年他担任村委会主任期间,小岗村集中流转土地发展现代农业,和一家公司发生了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尽管法官把判决书都写好了,但他仍然坚持再调解,最后顺利化解了矛盾。目前,小岗村60%以上的土地已实现流转,正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迈进。

  从包产到户到土地确权再到三权分置,凤阳县一直担当农村改革的探索先锋,凤阳法院的司法保障也和改革同频共振。2008年,该院出台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30条意见,切实为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是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重要举措和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凤阳县于2014年被确定为安徽省首批土地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县之一,全县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凤阳法院及时出台《服务保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促进农村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为全县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提供司法保障。按照“集体所有不动摇、承包权长期稳定、经营权放开搞活”原则,依法妥善审理农村宅基地、土地承包经营等案件200余件,维护了农民土地承包经营各项权益,促进规范高效“三权分置”运行机制建立。

  2015年,凤阳县推进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凤阳法院迅速跟进,出台文件,强化审判工作及审判延伸服务,保障农村金融改革创新和农村经济发展。

  “除了农村综合改革持续推进,近几年凤阳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淘汰落后产能,加速工业经济转型。我们聚焦全县发展大局,弘扬改革创新、敢为人先的小岗精神,责无旁贷地保障重点工程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刘晋忠说。

  凤阳法院保障经济发展落实在公正高效办好一个个案件上:

  快速协调化解31件涉及明中都皇故城遗址内环保行政处罚、土地行政征收纠纷案件,推动明中都皇故城遗址于2017年12月成功入选安徽首个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促进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

  公正审理涉及淮干工程土地征收纠纷,护航新中国成立以来安徽省最大的单体水利项目建设。

  2016年底至2017年初,凤阳法院受理涉及周远达家族企业债权债务等各类案件90件,且大多数小额债权人是农民。凤阳法院敏锐地发现其中存在重大群体性事件隐患,依法将涉及周远达投资的凤阳县金星化肥有限公司等三个企业进行合并破产清算,涉案债权3.4亿元,优先清偿了小额债权人的债权,最大限度保护了1767名债权人合法权益,及时化解区域性重大风险,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和发展大局,受到滁州市委书记张祥安的肯定。

  今年5月,凤阳法院对涉1.5亿元债务的安徽力华光电玻璃科技公司案件采取“执转破”,仅用40多天就快速审结,一举化解执行积案40余件。该案也是安徽法院首例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前即开始清偿职工债权的“执转破”案件。

  “凤阳法院一方面稳妥处置‘僵尸企业’债务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另一方面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实现‘腾笼换鸟’,有利于我们开发区产业结构的调整、转型、升级,有力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凤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陈克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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