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司法建议和民法典相关司法解释调研座谈会在泰安召开 |
||
来源: 发布时间: 2023年05月18日 | ||
5月11至12日,最高法院司法建议和民法典相关司法解释调研座谈会在泰安市召开。最高法院研究室民事处处长陈龙业,副处长蒋家棣、贾玉慧,省法院二级巡视员朱云三,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孙晋梅,党组成员、副院长黄建民,岱岳区委副书记、区长刘国成,岱岳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宋斌出席会议。省法院研究室主任刘念虎主持会议。来自江苏、浙江、重庆、山东等四省三级法院系统和山东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山东农业大学的50余名法官、专家学者参加座谈。 孙晋梅在致辞中对莅临会议的各位来宾表示欢迎,介绍了泰安法院基本情况,指出泰安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服务中心大局,狠抓审执主业,深化司法改革,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发展。泰安法院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再接再厉,扎实工作,推动工作实现新发展。 朱云三代表山东高院讲话,指出山东法院深入贯彻落实“讲政治、顾大局、促公正、提效率、重自律、强队伍”工作要求,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及“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六个一”专项活动,推动司法建议与调查研究深度融合,以高质量司法建议服务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突出强化人格权司法保护,创新开展民法典“五个一百”活动,建设精品案例素材库,为健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贡献了山东法院力量。 陈龙业介绍了《人民法院司法建议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格权侵害禁令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起草过程和重大意义,指出司法建议工作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抓前端、治未病”的有力抓手,是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是人民法院依法延伸审判职能,坚持能动司法,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途径。人格权独立成编是《民法典》最大的创新和亮点,人格权行为禁令作为人格权编的新增制度,有利于及时制止侵权行为,有效预防损害后果的发生,充分彰显了人格权法独特的价值和功能。 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围绕两个征求意见稿发表意见建议,进行了充分讨论,并到岱岳区法院“法润乡村”新时代文明实践基地进行了实地调研。 |
||
|
||
【关闭】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