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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泰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岳某某等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

来源:   发布时间: 2019年05月16日

  5月15日,新泰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新泰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岳某某等6名被告人强迫交易、非法采矿、寻衅滋事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04年以来,被告人岳某某多次纠集被告人陈某某、王某某、岳仁某、庞某某、董某某以暴力、威胁、恐吓、阻碍施工等手段,在新泰市宫里镇通过多次实施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欺压百姓,扰乱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了以岳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自2017年以来,被告人岳某某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在新泰市宫里镇岳家庄村柴汶河河岸及河道内非法开采河沙并出售获利,涉案沙子共计9872立方米,价格394880元。2016年7月,董某某参与寻衅滋事一起。

  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节奏紧凑,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和辩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得到充分的保障,庭审在一天内顺利完成。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干部群众代表旁听了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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