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邑市人民法院发布敦促执行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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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7年09月20日 | ||
为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确保生效法律文书顺利执行,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部署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该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敦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通告。 该敦促公告主要有以下内容:凡负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包括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仲裁裁决书等)所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应于通告发布之日起主动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逾期不履行,法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执行。对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依法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公开曝光。另外,对部分被执行人违反财产申报制度、有可供执行财产或有履行能力不主动履行的,将采取司法拘留、拘传、罚款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针对执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对法院执行人员实施围攻、侮辱、殴打等暴力行为抗拒执行的,该院将予以司法拘留、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申请执行人和社会公众可以举报被执行人下落或者提供其财产线索,法院对举报人予以严格保密,举报被执行人下落和财产属实的,给予奖励,并向社会公布了执行指挥中心举报电话:7197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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