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邑市人民法院关于山东昌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拍卖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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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7年10月20日 | ||
竞买公告 昌邑市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10月27日10时至2017年10月2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昌邑市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昌邑市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 sf.taobao.com/0536/11),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拍卖对象位于山东昌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该股权为被执行人李竹梅所有,共计113288.00股,每股1.6元,共计181260.8元 起拍价:181260.08元,保证金:2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7年10月23日起至2017年10月24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联系山东昌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责任自负。 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7年10月25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本次拍卖为被执行人所有的位于山东昌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优先权人为山东昌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二、拍卖余款请在2017年11月11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昌邑市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邑支行,账号:15421001040002916 ,请备注(2017)鲁0786执470号)。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36-719710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委托法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36-7111620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昌邑市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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