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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案不小办·院长谈】讲政治 顾民生 提质效 全面落实“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

来源:   发布时间: 2023年11月20日

  “小案”连民生,民生无小事。无数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小案”,背后都蕴含着以民为本的大道理,时刻传递着法治的温度和力量,彰显着公平正义就在身边。通过开设“小案不小办·院长谈”专栏,刊发基层法院院长的认识体会和实践感悟,带动全市法院广大干警树牢“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永葆“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的为民情怀,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每件“小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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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朐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马瑛杰

讲政治  顾民生  提质效

全面落实“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

  “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既有理论性,也有实务性,其政治意义、价值追求及实践路径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对公正司法、能动司法提出了新要求。

  一、“小案”大政治,通过“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抓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有利于厚植党的执政根基、维护社会稳定、提升司法形象。

  “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体现。“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体现。办好每一起案件,积极回应人民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新要求新期待,对于宣传党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将起到积极作用。

  “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社会和谐稳定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正视和解决小案问题,预防社会矛盾升级,有效维护社会秩序,增强社会凝聚力,有利于为党的长期执政奠定坚实基础。

  “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是维护和提升司法形象的基础工程。每一个当事人及其家庭都是社会的基本单位,小案对当事人的生活影响不容忽视。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关怀和司法保障,其对法院的正面评价与支持,有助于巩固党的执政根基。

  二、“小案”大民生,通过“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是构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内容, “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充分体现了司法为民的价值追求。

  “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有利于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司法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小案数量庞大、涉及面广,重视和解决小案问题,有利于促进双赢多赢共赢,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特别是对于社会弱势群体,更会帮助他们迅速提升司法获得感。

  “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有利于提升法院系统的司法公信力。司法公信力是衡量一个国家法治程度的重要指标。法院重视并公正高效处理“小案”,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同时,相关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客观上为司法改革与审判现代化提供重要推手,形成良性循环。

  “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有利于提升法治文化的社会普及度。“小案”大风尚。法治文化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内容,法治精神则是法治文化的核心之一。重视和公正高效解决小案问题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能够提升广大公民的法治意识,在全社会弘扬法治精神、强化公民责任,有助于倡树新时代社会主义文明风尚。

  三、“小案”大作为,通过“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推进审判质效提升

  “公正与效率”是司法的永恒主题。实践中,“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要求提质增效。要加强审判管理,切实提升体现办案质量、效果和效率。

  “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要求提升公正司法的水平。司法公正是法治的核心要求之一。实体公正方面,坚持“如我在诉”,公正客观对待,确保办案质量。程序公正方面,坚持阳光司法,依法履行证据收集、辩论等程序,确保当事人的参与权、知情权得到充分尊重和保障。

  “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要求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小案可以通过创新审判方式提高效率。从当事人的视角来看,快立案、快审理、快执行成为重视其合法权益的直观表现,有利于争取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支持,推动纠纷的实质性化解。

  “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要求强化和完善审判管理。 “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实践路径可以驱动审判管理机制创新。完善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司法资源的共享和调配,提高信息化管理能力。同时,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加强对小案的预测和分析,提前发现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以利于减少纠纷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要求激发干警队伍活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提升干警素质能力,是提升小案审判质效必要条件。在现有人力资源情况下实行老中青相结合、传帮带相促进,着重强化对青年干警的培养、任用、提拔,激发干警队伍内生活力。同时,坚持从严治党治警,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谱写法院工作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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