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款向案外人发放公示
序号 | 案号 | 申请执行人 | 被执行人 | 案外人及与案件关系 | 发放金额 | 发放原因 |
1 | (2024)鲁1092执恢246号 | 曹为学 | 崔步山 | 领款人崔步山,案件被执行人 | 71730元 | 退被执行人不动产拍卖剩余款 |
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3天
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异议,本院将审查处理,异议审查期间,案款延缓发放;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本院将及时办理案款发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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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