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干争春早,执行正当时。为全力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3月18日,按照威海中院统一部署,经区法院以涉农民工工资案件为重点,开展集中执行行动。
执行瞬间
灵活执行解“薪”愁
赵某与威海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经劳动争议仲裁,建筑公司支付赵某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共计5万余元。仲裁裁决书生效后,因建筑公司久拖不付,赵某向经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通过电话督促建筑公司法定代表人钱某主动履行支付义务,但其一直以与我无关、忙、没钱等理由搪塞推脱,既不申报财产,也不出面履行还款义务。执行干警通过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的全面查控,发现其名下仅有一辆别克牌小型汽车可供执行,虽然对该车辆进行了查封,但由于无法查询到车辆位置信息,案件一直未得到实质进展。
30余次的电话沟通,被执行人始终态度消极,执行干警遂将其列入此次执行行动名单。
18日清晨,执行干警根据前期摸排线索,成功将钱某拘传到法院,对其逃避履行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充分释明拒不履行将对其名下车辆进行拍卖等法律后果。迫于执行威慑,钱某表示愿意配合执行,但公司资金周转困难,希望能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分期付款。为更好的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缓解被执行人的还款压力,执行干警积极协调双方,最终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该案顺利执结。
善执力行促履行
孙某与李某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经诉前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确认李某分期退还孙某装修款7000余元。李某在支付了大部分款项后,剩余2700余元迟迟不付,孙某多次催促无果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考虑到执行标的额不大,执行干警先通过电话联系被执行人李某,劝说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李某却表示自己生病住院,暂时没有收入,没有能力还款。在对李某的情况核实后,考虑其确实存在困难,执行干警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积极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协调,商定由执行干警督促李某分期还款。
在执行干警的督促下,李某陆陆续续支付了2000元执行款,直到此次执行行动前,执行干警例行开展还款督促时却发现无法拨通李某的电话,多次尝试无果后,执行干警将其列入此次执行行动名单。
“我知道法院帮忙做了很多工作,给了我很多时间,真是不好意思”面对突然上门的执行干警,李某感到十分震惊和羞愧,当场将剩余700余元执行款全部付清,案件执行完毕。
此次执行行动出动干警27人,拘传7人,约谈5人,拘留1人,执行完毕4件,部分履行4件,达成和解7件,和解及到位金额127.91万元。
下一步,经区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擦亮执行利剑,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让生效法律文书“落地有声”,用“真金白银”兑现司法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