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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双节临近,龙口法院执行局紧抓敏感节点开展执行会战,以“摧枯拉朽”之势向执行难发起总攻,掀起决战决胜执行难工作新高潮,拉开“中秋、国庆”执行风暴序幕。
9月20日晚,龙口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杜纪挑现场调度、看望执行干警,执行局加班加点梳理案件、整理卷宗,为此次执行专项行动做最后的准备工作。
9月21日凌晨5点,全体执行干警集结完毕,兵分8路奔赴执行现场,此次行动,共拘传被执行人15人,拘留3人,执结案件13件,查封汽车1辆,执行到位金额45万元。
单身不是借口,懒惰不是理由
2007年,C某与其妻C某某因欠他人苹果欠款被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至2007年底,C某与其妻分两笔付清原告苹果款共计13133.2元,后C某与其妻离婚,其妻主动付款7000余元,剩余款项应由C某付清;截至2018年被执行人C某尚有5000元未付。执行干警多次到C某家中做C某工作,C某的巧舌如簧执行干警早已见识,此次干警再次找到C某家中,C某也一再“强调”,其一人生活,靠打零工为生,多年来其父患病、子女上学,blabla……所欠款项需再等两天;只是执行干警的耐心早已被C某磨完,而被拘传至法院的C某担心无法回家过中秋,也全然没有了来时的“壮志”,其家人为其凑齐5000元现金送至法院,此案执结完毕!
中秋团圆佳节将至,生意伙伴握手言和
2018年6月W某因欠A公司钢材款27万元被诉至法院,W某对其欠款事实并无异议,7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至8月底W某应将欠款全部付清;付款期限已过,W某未付款,A公司向龙口法院申请对W某强制执行。从起诉、调解到执行只3个月,W某与A公司两次置身法院,A公司怒火中烧,W某满腹歉意,据执行二庭的王建斌介绍,W某本有还款诚意,只是双方对还款方式未达成一致,故再起争执;本着案结事了 的态度,执行干警一方面再三向W某释明不及时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一方面做A公司工作,从双方多年的交情谈起,从法理讲到情理,劝双方冤家宜解不宜结,双方同意协商再解决,A公司表示可以考虑W某用房产抵顶,昔日的生意伙伴化干戈为玉帛,握手言和。
微信转账快捷支付,早知现在何必当初
“黄法官,我微信里有1万块钱,我现在就给”,21日上午,被执行人Y某因欠付申请执行人L某1万元饲料、兽药款被执行长黄河拘传至法院,“传一次拿一点,这个Y某不推不走”,说起Y某的案子黄河可是没少费心思,Y某因购买申请人L某的饲料和兽药欠下了近8万元的债务,“Y某一直觉得自己冤,因为他买L某的鸡苗出了问题”,黄河介绍,“Y某之所以还款如此拖沓,是因为他心里有口气咽不下去,他认为鸡苗出了问题应该抵顶饲料和兽药款,但Y某提供不出证据他的抗辩没能得到法院的采信,他觉得自己冤,道理讲了不止一遍,Y某却只认自己的死理”,看到L某态度强硬,执行长黄河果断决定对其下发拘留决定书,而Y某看到法院要动真格拘留,却一下子服了软,答应还钱,并当场通过多次微信转账的方式将执行款交齐。
执行一线,办案掠影
普法小课堂
1、什么是涉民生案件?
涉民生案件主要是追索劳动报酬、农民工工资、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等涉及人民群众生存生活的九类案件。
2、法院如何执行涉民生案件?
法院依法综合运用教育、威慑、惩罚等多种手段,完善便利、快捷的工作机制,使涉民生案件得到有效执行。
(一)积极主动采取执行措施。人民法院在裁判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可以直接移送执行;开通“绿色通道”,积极采取措施,实行当日立案、当日移送执行、当日启动查询、发现财产立即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在分配可供执行的财产时,可以优先考虑将财产分配给追索劳动报酬(包括农民工工资)、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的申请执行人。对于需要先予执行的案件,可依法积极采取先予执行措施。
(二)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协调配合,加大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执行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对妨害执行的人员和单位,要充分利用罚款、拘留、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方式,促使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三)充分利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被执行人拒不到庭申报财产、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或依职权作出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决定。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方式予以公布,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依法对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四)依法开展执行救助工作。涉民生案件执行中,强调司法效率的同时,讲求司法人文关怀,对于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申请执行人生活困难的涉民生案件,充分运用司法救助资金,及时对符合救助条件的申请执行人进行司法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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