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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法资讯 我们的这些改革经验在省、市级媒体频频亮相,你get了吗?

2019年09月16日
作者:龙口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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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龙口法院的名号频频亮相山东法制报、山东审判、山东高法、烟台政法、烟台日报等多家媒体,是何种“秘密武器”能得到如此垂青?快来一探究竟!

  一、道交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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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道路交通事故矛盾纠纷也随之增多。为妥善化解因交通事故产生的各类矛盾纠纷,今年4月,龙口市创新实施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模式,在整合法院、公安、司法、保险等资源基础上,成立了烟台市首家“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调解中心”,并以“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方式,推动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一站式、透明化、高效率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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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行先试,开辟矛盾调解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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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往,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需在交警、鉴定机构、保险公司、法院等多个单位之间来回奔波,如果协商不成,需要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纠纷,个别复杂案件可能还需经过一审、二审、执行等程序才能拿到赔偿款,耗费了大量时间、精力和财力。据统计,仅2018年龙口市法院受理的交通肇事类案件就达1300多件,“案多人少”的现状直接影响了当事人获得理赔的时效。为推动矛盾高效化解,龙口市出台了《关于开展“道交一体化”工作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在烟台率先建立了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调解中心,聘请退休法官、交通系统干部专职负责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的诉前调解、委托鉴定,并吸收交警保险等行业部门共同参与,构建起集责任认定、公开鉴定、多元调解、快速理赔等于一体的道路交通事故矛盾纠纷处理的新格局。

  突出关键,构建纠纷化解新机制

  建立调解诉讼有效衔接机制,出台《龙口市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赔偿标准参考意见》,在诉前调解和法院裁决中实行统一的证据规则、赔偿项目、赔偿标准,实现同案同价、类案同判。除不宜调解的案件外,明确将“道交一体化”调解作为立案起诉的前置条件,对未经调解的案件法院不予直接立案。同时,根据当事人申请,对经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及时进行司法确认,赋予调解协议执行力,引导当事人优先使用调解手段解决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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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构建跨部门跨行业协调机制,成立由政法委书记任组长的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一体化处理领导小组,配套组建了调解委员会,构建以法院为中心的诉前化解机制,相关部门在法院实行集中办公。建立道交一体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同时,配套建立了交警案件移交、交通事故生命绿色通道、公开鉴定审查、司法确认和诉讼协调、法律援助帮扶、保险快速理赔等制度和流程,实现案件在相关部门间的快速流转、无缝衔接和高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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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全完善评价落实机制,对调解成功的案件,调解中心统一出具调解协议书,保险公司按照规定时限赔付到位。逾期未赔付的,当事人可到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并可申请强制执行。对未调解成功的案件,调解中心出具书面告知书,由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调解过程中的鉴定结果、有关证据等资料可直接作为法院断案依据,有效缩短了案件审理时长。建立考核评价机制,落实量化考核和奖励制度,对专职人民调解员实行动态管理,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

  运行规范,释放司法为民新红利

  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模式相对传统工作方式,具有程序少、时间短、赔偿快、负担小等优势,为群众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实惠和便利。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调解中心的成立,使得案件办理流程更加简洁。涉及交通事故的有关部门和专业机构实现了集中办公,避免了当事人在交警、法院、保险等部门和单位之间“多点多线”奔波,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踢皮球”现象发生。同时,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和法院裁判均采用统一标准,实现与司法程序的无缝衔接,且大量矛盾纠纷在诉前得到化解,免去了诉讼程序中立案、送达、质证、庭审等多个程序,提高了化解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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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诉前调解的当事人,随案发放“交通事故案件明白纸”,公开赔偿项目、计算标准和部分典型案件,让当事人心中有数、合理调整预期,引导当事人尽快达成协议。过去从事故发生到案件办结短则3个月、长则数年,现在简易案件化解最快只需1至3天,较复杂案件也仅需3至5天,保险公司在调解协议签订后15个工作日便可赔付到位,在节省司法资源的同时,解决了交通事故处理时间长、理赔慢等问题。调解过程不收群众一分钱,如果调解成功,还可为当事人节约律师代理费、诉讼费等支出,有效减轻了当事人经济负担,为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该模式运行以来,已成功调解交通事故纠纷案件82件,涉案标的额350余万元,为当事人节省诉讼费7.5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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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东大学法学院院长  孙明: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新矛盾新问题不断显现,积极应对、主动出击,努力回应人民群众在新时代的司法新需求,是政法机关的应尽之责。龙口市人民法院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理念,深挖道路交通事故耗时费力的“痛点”,积极推动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调解中心的建立,让流程更简洁、调解更有力、标准更统一、处理更迅速、群众更满意。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数量居高不下,与社会经济发展、车辆迅猛增加密切相关,但也和传统道交纠纷处理方式存在的信息不对称、过程不公开、数据不共享、部门不联动、标准不统一等诸多因素有关。大量纠纷无法在诉前得到及时有效化解,使当事人只能在不同机构之间来回奔波,还给“诉讼黄牛”“鉴定黄牛”等牟取不当利益的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不同程度地损害了受害人、保险机构的合法权益。龙口市整合部门资源,构建起集责任认定、公开鉴定、多元调解、快速理赔等于一体的道路交通事故矛盾纠纷处理的新格局,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以实际行动践行了“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盼,我有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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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口采取“道交一体化”措施 按下交通事故解纷“快捷键”

  龙口“道交一体化”,给化解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按下“快捷键”。当事人协商不成,不用东奔西跑,去进驻法院的龙口市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道调委”)通过道交一体化平台就能一站式解决,还省了诉讼费。

  道路交通事故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简称“道交一体化”,这个平台协调了法院、公安局、司法局、保险公司、鉴定机构等部门和单位共同参与,为交通事故当事人提供在线人身损害赔偿计算、赔偿调解、立案应诉、保险一键理赔的一体化处理服务。截至8月27日,道调委入驻法院3个月,共成功调解66件道交纠纷,正在进行事故鉴定或等待调解的85件,调解率大为提升,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还节省了司法资源。

  两天拿回拖了一年多的赔偿款

  “没想到这么快就能拿到赔偿款,还没花一分钱,事故发生一年多了,对方一直拖拖拖,就是不赔,到了这儿当天就调解成了,第二天就拿到了第一笔钱,剩下的一半月底前就给齐了。”8月21日,在入驻龙口法院的道调委调解室,王大叔高兴得眼眶湿润。而这都得益于龙口老百姓越来越认可的道交一体化处理模式。龙口法院并非山东省高院确定的“道交一体化”改革试点法院,却本着“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把工作做到了前面。

  2019年初,该院新一届党组在破解“案多人少”的难题时发现,近三年交通事故案件每年收案约1200件,案件判决率约75%,且存在凡判决保险公司必上诉的现象。道交案件数量居高不下,调解率低、上诉率高,常常导致急等用钱的权益受损方迟迟拿不到赔偿款。经过深入调研,该院发现背后主要原因有二:一是原告发生事故后不清楚该通过什么途径得到赔偿,也不知道索赔多少合理,没有统一规范的事故处理流程,没有透明统一的赔偿标准,相关部门亦没有提供救济渠道,原告只好到法院打官司;二是流程不规范、标准不统一、信息不对称,被“道交黄牛”利用成为生财之道,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了司法权威。

  找到了问题,也找到了原因,龙口法院开始思考如何构建统一规范的处理流程和尺度一致的裁判标准。

  借助全国试点道交一体化和建设智慧法院的东风,该院学习试点法院和地区的先进经验,在烟台市率先推进“道交一体化”工作。在此过程中,龙口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政法委牵头协调,先后4次召开法院、公安局、司法局、保险公司等部门和单位的座谈会、现场会,并出台实施意见,加快了龙口法院推进工作的步伐。

  5月27日,龙口市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入驻龙口法院,负责全部道交案件的诉前调解、诉前鉴定等工作,这标志着龙口道交一体化工作正式启动。7月19日,道调委首次通过网上一体化平台成功调解一起案件,此后全部案件都通过网上一体化平台处理。

  道调委进驻法院仨月成功调解66例

  “要真正让平台实现一站式服务功能,就必须打通各节点,实现各部门无缝衔接。”龙口法院副院长徐德强介绍,该院从流程的入口着手,逐点梳理,确保平台最大限度发挥作用。

  首先,将送达地址的填写向前延伸至交警部门,交警在首次为当事人处理事故时要求当事人必须填写。该确认书适用于诉前调解、审判和执行程序,避免因被告故意逃避处理导致送达困难,缩短审判周期。同时,制作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处理告知书》,由交警部门随案发放,引导当事人选择使用“道交一体化平台”处理纠纷,可第一时间知晓纠纷处理途径和应得赔偿数额。

  还与交警部门商定,准确记录案件案号、当事人信息、车辆信息、保单、现场图片等,确保调解员或者法官只需要在平台中输入案号,随时可以调取完整的案件信息。制定《龙口法院交通事故案件赔偿范围及适用标准》,对交警部门和道调委进行专题培训,向司法局推荐了两名经验丰富的调解员,派出法官助理在道调委负责审判和诉前工作对接,确保交警和道调委的调解思路与法院裁判尺度一致。对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如果被告是个人,引导双方申请司法确认;如果被告是保险公司,引导当事人使用平台中的“一键理赔”功能直接赔付。目前,已经有2起调解成功的当事人通过此种方式得到赔款。

  自5月27日道交一体化工作启动以来,道调委收案294件,调解成功66件,不宜调解或调解不成进入诉讼程序143件,正在鉴定或等待调解85件。

  审判工作与诉前调解“完美对接”

  龙口市委政法委出台的《关于开展“道交一体化处理”工作,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规定,诉前调解的案件应在30天内结案(除鉴定时间),对30日内调解不成的案件及时通过平台转入诉讼程序。龙口法院推进道交一体化是为当事人解决交通事故纠纷提供一站式服务平台,审判工作也为与道调委的对接做了积极探索,包括促进诉前调解,缩短审理周期等。

  在审判实践中,龙口法院依法对无正当理由不调解的当事人,判决由其承担诉讼费、合理律师费;对争议不大的案件,全部实行“当庭宣判、15分钟领取判决书”的模式。如果案件在诉前调解不成,审判阶段将不再给予保险公司时间调解,倒逼保险公司诉前调解阶段尽力与上级公司汇报沟通,争取诉前调解结案。同时也让当事人感受到审判工作的公开透明,避免不合理的猜忌。目前,曲岩法官工作室当庭宣判率在50%以上。

  对庭前调解过的案件,最多给予7天答辩期和举证期。同时,推行要素式、表格式裁判文书,给判决书瘦身,判决书中仅由四个部分“当事人情况、原告诉请、判决要素、判决结果”,既简明扼要又提高效率。充分发挥诉前鉴定的威力,经多方沟通与协调,将精神鉴定亦在诉前由道调委组织质证后予以委托,缩短审理周期。

  判决书一律附有《限期缴纳上诉费及办理网上上诉立案通知书》,在上诉期满后的次日起七日内仍未交纳上诉费或仍未办理网上上诉立案事宜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目的就是避免部分保险公司判决后仅邮寄上诉状来拖延办理缴费和网上立案。对于部分家庭困难或者伤情较重的案件,先行判决医疗费及被告无异议的赔偿项目,即时兑现受害人权益。

  “我们推进这项工作的出发点是让百姓得到实惠,结果进入诉讼程序的道交案件数量也减少了1/3,我院将之前专门负责审理道交案件的2个工作室减为1个,大大节省了审判资源。”徐德强向记者介绍。

  二、“分调裁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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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口法院:“分调裁审”衔接配合  便捷高效一站解纷

  今年以来,龙口市人民法院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工作理念,积极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司法新需求,积极探索以“分调裁审”为主要内容的一站式解纷平台,为群众提供一站式高品质诉讼服务。

  “分”流畅通调裁繁简各归其位

  一是畅通立案打好“分”的基础。立案是分流的前提,以高效便民为原则,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分调裁”窗口,并借助自助立案室、24小时法院,畅通线上线下立案登记渠道,实现“当场立、自助立、网上立、就近立”相结合。率先成立24小时法院,借用大数据、云平台等技术手段,为当事人提供跨域立案、自助查询、自助打印等便民服务。设立自助立案室,配有计算机、扫描仪等电子设备,并安排专人提供网上立案指导,网上立案率高达100%。

  二是建章立制明确“分”的标准。出台《关于民事诉前调解程序的若干规定(试行)》《关于民事速裁程序的若干规定(试行)》,明确十三类应当进行诉前调解的案件和四种应当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明晰分流原则和标准;出台《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标准(试行)》,根据案由、诉讼主体、诉讼请求、法律关系等要素,确定简单案件和复杂案件的范围,使诉前调解团队、速裁团队、普通团队和专业团队案源明确、各司其职。突出司法引领作用,建立“庭长+导诉员+值班律师”的联合导诉制度,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文化看板,详细介绍“分调裁审”工作流程、人员安排、职责分工等,引导当事人理性选择非诉程序解决纠纷。仅8月份就分流案件530件,有效缓解审判工作压力。

  三是合理有序规范“分”的流程。设置程序分流员,专职负责调裁分道、繁简分流工作,立足“分调裁”平台,对当事人同意诉前调解的案件,立“诉前调”字号,直接提交给三处诉前调解室、法庭调解委员会或特邀调解组织,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或调解不成的,案件自动回流至立案庭,转入立案系统,由程序分流员再次甄别,对其中符合速裁条件的分流至两处速裁室,其余案件根据分案机制,以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方式,分流至各普通团队,或根据业务分工分流至7处专业审判团队,真正做到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

  “调”解前置部门联动聚合发力

  一是种类丰富多元“调”。加强人民调解,根据龙口市交通事故多发的特点,邀请道路交通调解委员会进驻法院,推出线上调解、一键理赔等快捷方式,并与道交速裁团队统一赔偿标准,实现无缝对接,对95%以上的案件进行质证,进入司法鉴定程序,3个月内调解案件82件。道调委的成立,使原有的两处交通肇事法官工作室缩减为一处道交速裁团队,有效节约了审判力量。

  加强特邀调解,聘请15个镇(街、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教育体育局、商会、消费者协会等10个调解组织,35名特邀调解员,开展好矛盾纠纷诉前调解和诉调对接工作,并以“一名员额法官+2名调解员+1名书记员”的模式建设三处驻院诉前调解室,每个调解室月平均结案超过50件。

  加强行政调解,主动融入党委政府领导下诉源治理格局,在诉讼服务中心建立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截至目前已调解行政赔偿、补偿类案件11起,成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新途径。

  二是强化保障联合“调”。积极争取党委支持,出台《关于建立大调解工作机制的意见》, 探索建立符合龙口市实际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逐步建成党委政府主导、有关部门联合、社会广泛参与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机制作用,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强大合力。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诉调对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调解队伍进行组织协调、培训指导和考核管理。安排包括立案庭庭长在内的3名员额法官指导调解工作,对特邀调解员进行定期培训,采取集中授课、研讨交流、案例评析、现场观摩、旁听庭审等形式,提升调解员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

  三是严格程序规范“调”。出台《立案调解制度》,严格“诉前调解+诉前司法鉴定、诉前保全、司法确认”工作流程,为调解工作提供明确行为指引。出台《关于推行诉前委托鉴定工作的实施意见》,当事人在诉前调解阶段即可委托司法鉴定,鉴定结论可作为调解或日后裁判的依据,且非因法定事由不得启动重新鉴定,极大地缩短了办案周期。对调解成功后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的案件,可于立案后通过“分调裁”平台流转至司法确认室,具有给付内容的调解协议,债务人不适当履行的,债权人也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严格把握调解时限,三十日内调解不成的及时转入诉讼程序,防止“以调压判”。截至目前,已有171起案件成功调解,调解成功率为32.3%。

  “裁”判提速优化机制简案快审

  一是精选人员充实“裁”的队伍。安排两名业务能力优秀、审判经验丰富的员额法官作为团队长,按照“一名员额法官+一名法官助理+N名书记员”的模式设立两处速裁团队,分别办理交通肇事类案件和其他适宜速裁案件。加强与道路交通调解委员会、诉前调解室和特邀调解组织间的沟通联系,建立“法律指导”和“案件事实”双向运送通道。综合运用督促程序、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等,从简从快审理案件,最迟于立案后30天内结案。目前,33.7%的案件可做到当庭宣判。

  二是加强保障提升“裁”的效率。向科技要效率,为速裁团队配置智能语音助手、“带鱼屏”等设备,实现口述判决、庭审过程语音录入、裁判文书左看右写等功能,进一步加快案件办理速度。突出“调裁对接”“以调助裁”,强调“两个必须”,即无争议事实必须于诉前调解阶段固定,争议焦点必须于诉前调解阶段列明。案件调解不成,通过“分调裁”平台流转至速裁团队前,严格审查有无随案移送《调解情况登记表》《调查笔录》等,无者需由诉前调解室补充后方可流转。

  三是简化程序改善“裁”的机制。建立简案速裁快审配套机制。改革送达方式,经驻院调解员调解不成的案件,现场立案,当即分流,进入速裁团队后对当事人进行现场送达,并积极推行微信送达、电子邮件送达、电话公证送达、网络公告送达等新型送达方式。全面推进诉讼程序简洁化,对于系列性或者群体性民商事案件,实行类案集中办理,通过个案示范处理带动批量案件的高效解决。推行庭审记录和裁判文书模板化,推出要素式、令状式、表格式判决文书模板,提高文书制作效率。多数交通肇事案件可于开庭后15分钟收到判决书,真正做到“一次办好” ,极大地提高了审判效率和当事人满意度。

  “审”判改革多管齐下提质增效

  一是改革团队专业“审”。立足内设机构改革,经过充分研讨和征求意见,打破原有的3种案由、5处专业法官工作室的格局,增设金融破产、环境资源、民间借贷、商业保险等团队,专业审判团队数量增加至7个,进一步强化类案专审;建立39支普通审判团队,抽调综合部门工作人员支持审、执一线,除院领导外,为所有员额法官配齐一名法官助理和一名书记员,使员额法官真正从辅助性、程序性事务中解放出来,集中精力办理审判核心工作,提高案件质量。至此, “少数人办理多数简单案件,多数人办理少数复杂案件”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二是改革分案均衡“审”。树立全院“一盘棋”思想,以部门案件存量、预计案件增量和人员数量为测算依据,重新划分机关业务庭和派出法庭的收案范围,并畅通案件流通渠道,由立案庭根据各部门现实收、结案情况对案件进行“多退少补”,保障各部门案件良性循环。除专业审判团队审理固定类型案件外,在所有民商事审判团队、行政审判团队、刑事审判团队内部,实行以随机分案为原则,指定分案为例外的分案机制,为后续量化办案指标、考核工作绩效夯实基础。

  三是改革管理科学“审”。审管办制定每月结案计划,并细化到各审判团队。根据案件类型的不同和审判团队人员组成的差异,为每个团队量身定制办案指数,以全院每月预期结案量÷全院办案指数总和*特定团队办案指数,核算出该团队本月结案目标。审管办每周统计结案情况并制作“双清双减”工作简报,挂图作战,督促各审判团队明确差距、弥补不足。月初组织召开中层会议、员额法官会议、部门会议等,及时总结经验、查摆问题、满足需求、调整目标。通过电梯屏、内网网站、“龙法之声”微信平台,每月推出“龙法办案标兵”,对完成结案目标的法官进行鼓励。7、8月份共有32人次完成目标结案任务,结案率同比分别上升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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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站式解纷给百姓满满获得感

  龙口法院启用“分调裁审”一站式纠纷化解机制

  今年7月1日开始,龙口法院实现100%网上立案,探索推进“分调裁审”一站式解纷服务,仅8月份全院分流案件530件至非诉程序,有效缓解了审判压力。

  “没想到官司还可以这么打,不用对簿公堂,也没花一分钱,从进了法院门没两天就拿到了赔偿款,省心又省钱。”在龙口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拿到赔偿款的王大叔激动地告诉记者。群众这份实实在在的司法获得感,源自龙口法院新启用的一站式多元纠纷化解机制。今年7月1日开始,龙口法院实现100%网上立案,探索推进“分调裁审”一站式解纷服务,仅8月份全院分流案件530件至非诉程序,有效缓解了审判压力。

  繁简分流给简易案件开通“快车道”

  走进龙口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文书自助打印平台、律师咨询服务、自助立案室、调解室等各种设施设置给人温馨的感觉,尤其能缓解打官司之人的紧张情绪。

  当事人来立案,先到自助立案室由工作人员指导进行网上立案,需要咨询相关法律问题的,这里还有律师免费提供咨询服务。龙口法院建立了“庭长+导诉员+值班律师”的联合导诉制度,墙上还有看板介绍“分调裁审”工作流程、职责分工等,引导当事人理性选择纠纷化解途径。今年7月1日开始,龙口法院新收案件一律进行网上立案,还在全市法院系统率先成立“24小时法院”,借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突破工作日限制,为当事人提供24小时全时空烟台市两级法院跨域立案服务。

  网上立案后,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后13类适宜调解的案件将被纳入分调裁平台,分配至调解团队进行诉前调解,调解成功的能当即履行即履行,不能当即履行可进行司法确认或出具调解书,快速结案。“繁简分流能显著缩短简易案件的诉讼周期,早日给当事人一个结果,而简案快办的第一步是合理分案,把简易案件送上‘快车道’。”龙口法院立案庭庭长李名江表示。

  能调尽调4个调解团队免费当说客

  一站式多元纠纷化解机制是不是虚有其名,关键要看分调裁审各环节能否无缝衔接,是否真正给当事人减轻了诉累。为保证诉前调解质量和效率,龙口法院今年8月5日进一步充实了调解力量,将原来4人组成的2个调解团队,扩充至3个调解团队,共9人。调解员均是经验丰富的退休法官、退休教师等擅长调解工作的老干部,3个调解团队月平均结案超过50件。在诉讼服务中心还建立了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截至目前已调解行政赔偿、补偿类案件11起,成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新途径。

  此外,龙口市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5月27日正式入驻龙口法院,负责全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诉前调解、诉前鉴定等工作,形成道调委和三个调解室分工调解的局面。道调委除两名调解经验丰富的调解员外,法院还派出法官助理在道调委负责审判和诉前工作对接,确保调解思路与法院裁判尺度一致。“调解员说话公道,有理有据,我们双方都很信服,调解当天就达成协议,第二天我就拿到了第一笔赔偿款。”王大叔告诉记者,在这之前他为交通事故索赔了一年多,没要到一分钱,现在没花一分钱就把钱要回来了。自5月27日进驻龙口法院正式开展工作至8月底,道调委共调解成功82件,调解率较此前明显上升。与此同时,进入诉讼程序的道交案件数量也减少了1/3,龙口法院将之前专门负责审理道交案件的2个工作室减为1个,节省了审判资源。

  无缝衔接优化机制简案快裁

  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或调解不成的,案件自动回流至立案庭,由程序分流员将其中符合速裁条件的分流至两处速裁室,真正做到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案子到了速裁团队,从立案到结案一般在15天左右,最长不超过一个月。”李名江介绍,目前33.7%的案件可做到当庭宣判,多数交通肇事案件可于开庭后15分钟收到判决书,办案周期明显缩短。

  龙口法院还向科技要效率,为速裁团队配置智能语音助手等设备,实现口述判决、庭审过程语音录入、裁判文书左看右写等功能,进一步加快案件办理速度。突出“调裁对接”“以调助裁”,无争议事实于诉前调解阶段固定,争议焦点于诉前调解阶段列明。

  同时,该院建立简案速裁快审配套机制。改革送达方式,经驻院调解员调解不成的案件,现场立案,当即分流,进入速裁团队后对当事人进行现场送达,并积极推行微信送达、电子邮件送达、电话公证送达、网络公告送达等新型送达方式。全面推进诉讼程序简洁化,对于系列性或者群体性民商事案件,实行类案集中办理,通过个案示范处理带动批量案件的高效解决。推行庭审记录和裁判文书模板化,推出要素式、令状式、表格式判决文书模板,提高文书制作效率。

  审判改革办案质效大为提升

  不能速裁的案件,将以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方式,分流至各普通团队,或根据业务分工分流至7处专业审判团队。龙口法院打破原来5处专业法官工作室审理3种类型案件的格局,建成7个专业审判团队,进一步强化类案专审。

  同时,建立39支普通审判团队,抽调综合部门工作人员支持审、执一线,除院领导外,为所有员额法官配齐一名法官助理和一名书记员,使员额法官真正从辅助性、程序性事务中解放出来,集中精力办理审判核心工作,提高案件质量。

  该院以部门案件存量、预计案件增量和人员数量为测算依据,重新划分机关业务庭和派出法庭的收案范围,并畅通案件流通渠道,由立案庭根据各部门现实收、结案情况对案件进行“多退少补”,保障各部门案件良性循环。

  法院审管办制定每月结案计划,为每个团队量身定制办案指数,每周统计各庭室、各审判团队、各庭长、各员额法官结案排行榜并制作“双清双减”工作简报。7、8月,全院共有32人次完成目标结案任务,结案率同比分别上升7.7%。该院还通过电梯屏、内网网站、“龙法之声”微信平台,每月推出“龙法办案标兵”,对完成结案目标的法官进行鼓励,督促提升全院办案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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