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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工作情况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年12月15日

  中共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工作情况的通报

  

  根据烟台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8月25日至12月4日,烟台市委第一巡察组对莱山区人民法院进行了政治巡察,2021年5月8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莱山区人民法院党组下发了巡察反馈意见的通知。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整体情况

  对市委第一巡察组的反馈意见,莱山区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迅速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落实整改任务,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巡察整改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莱山区人民法院党组紧密结合巡察整改工作,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全院干警大会、党员大会等方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重要论述摘录等,教育引导全院干警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对政治巡察、政治整改的理解认识,把抓好整改落实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体现,把巡察整改作为推动莱山区人民法院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契机,作为加强自身全面建设、解决实际问题、完善工作思路、提升审判质效的重要动力。

  (二)压实主体责任,加强巡察整改组织保障。莱山区人民法院党组切实承担整改主体责任,以上率下、带头整改,第一时间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院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坚决扛起整改责任,深入分析产生问题原因,明确整改目标任务,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对分管领域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指导、督促分管部门认真抓好整改工作;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巡察整改负总责,主动认领、担当负责,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

  (三)坚持举一反三,推动巡察整改全面落实落细。巡察是政治体检,整改是政治任务。莱山区人民法院党组充分运用巡察成果,在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及时开展调查研究,制定《莱山区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工作的意见》《莱山区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民商事案件审限变更的实施意见》等相关制度,堵塞管理漏洞,真正形成依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提高工作质效。同时,针对反馈问题,敢于动真碰硬,一抓到底,确保反馈问题解决一个销号一个,整改一个巩固一个,做到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

  (四)狠抓整改落实,确保巡察整改取得扎实成效。对照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认真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层层压实整改责任,逐条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各牵头部门认真对照整改方案和清单,进一步细化明确整改目标、措施和时限,建好工作台账,落实到具体人、具体事。5月15日,莱山区人民法院党组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结合自身实际及分管工作,主动认领问题、深入查找问题、深刻剖析根源,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不断把巡察整改推向深入。

  (五)健全规章制度,注重实效强化成果运用。不断强化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莱山区人民法院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和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结合起来,坚持把抓好整改与促进司法改革、审判执行、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确保巡察整改和主责主业“两不误”“双促进”。同时注重从制度机制上找准原因,着力破解影响审判事业发展的瓶颈问题,不断提升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水平。在集中整改阶段,新制定或修订规范性文件39个,有力推动审判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具体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市委第一巡察组对莱山区人民法院党组提出的9类72个具体问题,移交的2个立行立改问题,提出的3条意见建议,莱山区人民法院党组在区委、区政法委的坚强领导下,制定了43项整改任务,96条整改措施,全力推进整改工作,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关于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深入,履职尽责有短板方面

  1.针对党组政治意识不强问题。一是严格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完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文件,并结合实际讨论交流心得体会,达到理论指导实践的效果。二是进一步健全理论学习制度,制定《莱山区人民法院关于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 的实施方案》《莱山区人民法院关于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实施方案》并认真贯彻落实。三是制定了《机关安全保卫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制度,并与莱山公安分局签订了“安全保卫联防联动机制”。四是制定了《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立案工作的制度》,严格执行立案登记制度,坚决杜绝有案不立的问题。五是制定了《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工作措施》,每月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开展学习。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考评内容,完善考核指标,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到法院的党建工作要点、绩效考核体系和党组成员述职报告及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

  2.针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到位问题。一是制定了《莱山区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落实“六稳”“六保”扎实推进审判执行工作的实施方案》,针对因疫情或其他影响民生的新情况,导致资金困难的企业和个人积极落实诉讼费减免政策。目前已减缓免诉讼费5万余元。二是与司法局联合下发《关于建立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加强沟通联络,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三是制定了《关于加强涉黑恶势力刑事案件财产处置及财产刑执行工作的实施意见》,全力维护胜诉人权益。四是加强司法建议工作,就劳动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管、行政审批等领域发送刑事、行政等各类司法建议15份。五是制定《莱山区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实施办法》,与中国人民银行对接,联手人民银行下属调解组织合力化解金融借款纠纷案件。

  3.针对履行新时代法院建设职责不够有力问题。一是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指示精神,研究制定了《关于设立“法官工作站”加强诉源治理减少诉讼增量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诉源治理、减少诉讼增量工作的实施方案》,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在全区各个街道园区建立了“法官工作站”,加强对街道调解委的工作指导,开展《民法典》讲座,赠送《民法典》、《诉讼指南》等书籍,指导街道调解委调解纠纷。二是加强行政争议和解中心实体化运行,与区司法局联合发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的运行工作联动制度。三是制定完善《莱山法院审判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审委会工作职责。四是严格审限管理,对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实行三级审批,提高简易程序适用率,杜绝变相延长审限。增强调解实效,在调解协议中增加惩罚性条款,督促当事人自动履行。加强案件调度,对于长期未结和疑难复杂案件及时进行调度,每月加强核心指标督导,提高审判执行质效。五是积极与诉讼当事人做好沟通,做好判前释法和判后答疑工作,降低上诉率,促进案结事了。六是制定了《莱山区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和调解速裁快审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全面提质增效,缩短办案周期目前,速裁快审案件平均办案天数11.63天。七是制定了《关于落实“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实施意见》,开展集中执行活动,着力解决执行难用力不足的问题成立积案清理小组,建立积案台账,加大执行力度,全面清理长期未结案件,提升案件执结率。制定了《关于规范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工作的意见》,建立刑事罚金执行工作台账,加大刑事罚金执行力度,罚金执行到位率明显提高。八是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健全联合惩戒机制,曝光失信被执行人督促其及时履行法定义务。九是对办公场所加强硬件建设,实现诉讼中心、审判区与办公区相对物理隔离。十是加强智慧法院建设力度,建成互联网法庭、智慧庭审、数字化审委会系统十一是加强阳光司法建设,进一步提升司法透明度,强化官网更新,定期通报裁判文书上网公开数据,法院庭审直播率、互联网开庭比例等工作综合排名靠前,司法透明度显著提升。

  (二)关于推进廉洁司法、作风建设不扎实,监督管理薄弱方面

  1.针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不断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将党风廉政学习纳入全院的政治学习,并通过悬挂廉政文化宣传板、电子屏宣传廉政文化等方法丰富廉政教育形式。主动与派驻纪检组沟通,配合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汇编违法违纪案例,以身边人和身边事来警示教育全体干警。制定了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细则,严格执行廉政谈话制度,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二是加强审判执行监督工作,制定了《莱山区人民法院案件回访制度》,按照制度规定开展案件回访工作。三是严格案款支付凭证审核复核工作,杜绝冒领案款或挪用资金的问题。四是制定了《莱山区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实施细则》,设立专门存放查封扣押物品的管理室,并安排专人负责保管,对处于查封状态的物品定期检查。五是针对使用现金结算、公务卡使用率低等问题,在全院范围内开展自查,建立自查台账,即查即纠。制定了《莱山区人民法院物资购置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制度,规范使用程序,杜绝廉洁风险。

  2.针对纪律作风松弛问题。一是加强领导作风建设,制定了《莱山区人民法院机关入额院领导等人员办案规定》,对员额院领导办案情况进行动态管理。二是制定了《莱山区人民法院执行款物管理工作实施细则》,严格执行款物管理工作。三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落实公车管理使用规定,综合办加强管理,杜绝公车私用问题。加强日常管理特别是八小时以外的管理,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的“三个规定”,如实上报有关情况。制定了《莱山区人民法院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办法》,规范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四是制定了开展司法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在全院开展司法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对司法作风和工作纪律进行整顿。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党的领导有缺失方面

  1.针对党组集体领导作用弱化问题。一是积极推进党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制定了《莱山区人民法院党组议事规则》《莱山区人民法院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实施细则》等制度,确定了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议事范围,对决策的实施、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作出了明确规定。二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对班子成员作为普通干警参加组织生活进行督导,确保制度规定落到实处。

  2.针对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力问题。一是制定了《中共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党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和《莱山区人民法院2021年党建工作要点》,将党建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将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考核体系,做到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二是申请成立党建办,配置两名专职党务干部,加强对党务干部的培训,提高党务干部的工作能力。压实党总支班子党建责任,督促党总支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认真履行职责。三是加强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成立退休党员干部党支部。制定了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计划,有步骤有阶段地发展入党积极分子。目前已发展2名入党积极分子、2名入党申请人。四是制定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明确了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职责要求,并严格按照清单内容抓好落实。严格遵守党费收缴规定,及时调整党费收缴基数,确保党费收缴规范。

  3.针对干部队伍建设滞后问题。积极与干部管理部门加强沟通联系,调整区法院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结构,充实岗位人员配备,完善干部梯队,促进法院干部队伍进一步优化。2021年已招录2名综合岗位公务员充实到司法行政人员队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莱山区人民法院党组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主体责任,继续紧扣市委巡察整改要求,紧盯关键问题,注重统筹兼顾,发扬钉钉子精神,抓常抓长、久久为功,继续抓好后续巡察整改任务落实。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导广大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要求不折不扣执行到位。

  二是依法履职尽责,深入服务保障发展大局。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持续提升以高质量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能力。积极融入全市、全区发展大局,准确把握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把全院各项工作放在全市、全区大格局中去思考、去谋划、去推动,确保依法履职尽责,以执法办案的良好成效来体现政治担当。

  三是压实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加强院党组自身建设,不断增强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在部署和推动重要工作中的决策和监督作用,执行好民主集中制,落实好“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持续加强党建工作,认真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促进全院党组织建设质量整体提升。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持不懈整治四风,不断转变工作作风,持续构建完善司法权内部制约监督体系,切实防范廉政风险。

  四是坚持久久为功,深入抓好巡察整改后续任务。继续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把深化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细、抓到位。严格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要求和巡察整改方案,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持续深化巩固巡察整改成果,确保每一项整改任务高质量完成,以问题整改带动工作制度机制健全,推动法院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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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莱山区府后路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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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党组

                                                    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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