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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日竞赛创佳绩●干警风采之十六:秦之俊“做一名有温度的司法警察
  • 作者: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发布时间:2015年09月23日

  

  从部队转业到芝罘区法院工作17年来,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秦之俊爱岗敬业、任劳任怨,始终保持强烈的责任心。工作中,他善于以柔克刚,通过温情执法,化解了一起起矛盾尖锐的纠纷,在温情中维护法律威严。在警队建设中,他抓管理、严训练、强技能,带出了一支响当当的司法警察队伍。他也多次受上级表扬,先后被最高院授予“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被芝罘区委授予“政法系统优秀干警”、“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连续3年荣立个人三等功。

  退伍不褪色  热血铸警魂

  司法警察也是警察,从1999年转业成为司法警察那一刻起,秦之俊就立志“退伍不褪色”,要用热血和汗水铸就司法警察之魂。

  法警工作较为繁琐,而且都是苦差事:除了日常值班,还要承担机关安全保卫任务;既要参与案件执行,还要外出送达法律文书。每次执行押解、看管、值庭和安检任务时,秦之俊都时刻拧紧安全防范弦,认真排查安全隐患,不给被告人留下任何脱逃机会。曾经,在一起故意伤害致死案件的庭审过程中,情绪异常激动的被害人之子,突然冲到被告席后方,抡起拳头就往被告人身上砸去。秦之俊想都没想就用自己的身体挡了上去,胸脯挨了重重的一拳,疼得他蹲在了地上,好久没能喘上一口气。事后他说,这是当法警的职责所在,被告人也是人,即使到法庭上也有他的权利和尊严。

  2014年4月的一天,李某身穿孝服,手里拿着约两米长的铁鞭在法院门口大喊大叫,扬言谁敢靠近就打死谁。见此情形,秦之俊临危不惧,在耐心劝导时抓住机会,一个箭步冲上去,拦腰抱住李某,其他法警顺势将其按倒。随后,秦之俊将李某带到训戒室,通过一天的训戒教育,他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将依法理性维权。

  真情助弱者  倾心解民忧

  在同事眼中,秦之俊是一个理性平和的温情队长,胸怀广阔,对人民群众具有强烈的爱心和同情心,视当事人如兄弟姐妹,常常在自己职责范围外协调各种复杂尖锐的矛盾,受到了同事的赞誉。

  2014年8月一个星期六的上午,安徽籍打工者张某,跪在了法院大门前。当时,秦之俊正在安保值班,他立即上前询问,得知张某在烟台一渔船上打工,老板拖欠他三个月的工资。秦之俊表示法院休息日不办公,劝张某周一上班后通过法律程序解决,但张某就认死理,坚持要求法院当天为其办理,并跪在地上不起来。出于责任感,秦之俊开着自己的车带着张某来到村委,协调村主任找来船主,苦口婆心做通船主的工作,最后将全部欠款2.1万元交给了张某,对方感激不尽。望着张某离去的背影,秦之俊欣慰自己及时伸出了援手,为百姓办了件实事。

  警队领头雁  法警排头兵

  在同事眼里,秦之俊是一个具有超强统筹协调能力的领导,他身体力行推行准军事化管理,坚持每周五为体能、技能训练日。在他带领下,法警大队拧成一股绳,劲往一处使,在历年工作中创下佳绩。

  “树人先树己,打铁先要自身硬”。他常说,只有自身过硬,才能把队伍带好。踏上司法警察的工作岗位起,秦之俊便开始刻苦钻研法警业务,成为《安全检查规则》、《看管规则》、《押解规则》、《值庭规则》方面的行家里手。同时,他还积极探索如何将军事技能与法警技能有效结合,扬长避短,不断提升警队整体业务素质。虽然患有慢性肾脏综合病,长时间站立腰部就会疼痛难忍,但每次进行队列、擒拿、规范值庭等业务技能培训,秦之俊都亲自参加,既当教官,又做学员,一丝不苟地教好每个动作。每次训练,除了要忍受腰部酸疼外,他还常常喊得嗓子沙哑。在他的不怕苦、模范带头的感染和带领下,芝罘法院每名法警都练就了一身过硬本领。在岗位大练兵验收考核前夕,恰逢他父亲去世3周年的忌日,家人都希望他回家祭奠老人。为了不影响警队训练成绩,他一声没吭,让爱人赶回农村老家替自己尽孝。在他的以身作则带领下,大家主动放弃休息,加班加点搞训练,全大队30名干警参训率100%,达标率100%,优秀率达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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