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莱市法院分析民间借贷案件呈现三个特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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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8年11月02日 | ||
蓬莱市法院分析民间借贷案件呈现三个特点 蓬莱市法院2017年受理民间借贷案件618件,同比上升19%,2018年1-10月份受理600余件,同比增长超过10%。近日,该院对民间借贷案件分析发现呈现以下3个特点: 一是借贷主体集中化。近年来,随着民间闲置资金存量的增大,民间借贷回报率趋高,出现了大量的“职业放贷人”,导致提起诉讼的债权人集中出现。该院2017年受理的618起案件中,同一原告向多人借款的有85件130人,金额高达700余万元。此外,由于银行融资条件苛刻,借贷主体多集中在一些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劳务承包商、商品经销商等之中,风险承受能力较低,也是导致该类案件诉讼量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2016年,该院此类案件约占60%,2017年达到65%。 二是借贷形式随意化。实践中,多数民间借贷案件没有签订正式的合同,即便有合同,借贷双方对交付方式、交付时间、交付地点、还款方式、还款期限、利息计算等均约定不明,给法院审理带来较大难度。此外,很多出借人都把利息从借款中优先扣除,且采取现金交付的方式,借贷事实难以查清。2017年,该院受理的此类案件中,合同约定不规范不明确的约占80%。 三是借贷利率高企化。该院调研发现民间借贷案件以“隐形高利贷”居多,借贷双方既约定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借款利率,又约定较高的逾期利息和高额违约金,同时还约定保证形式为连带责任保证等,以合法的借贷形式掩盖非法的超额利息收入。诉讼过程中,出借方往往既主张违约金又主张返还利息,而借款人想方设法规避债务,造成审理难、送达难、执行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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