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日 星期一
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 http://zbzdqfy.sdcourt.gov.cn
申请执行人:宫晓飞,公民身份证号码:3703211988********。
被执行人:王玉红,公民身份证号码:3703051977********。
被执行人:杨友亮,公民身份证号码:3207231972********。
案外人:李小雪,公民身份号码:3714241986********。
与案件关系:系本案拍卖房产买受人。
向案外人李小雪发放案款金额:人民币(柒仟壹佰肆拾捌元捌角柒分)(7148.87 元)。
发放原因:买受人根据物业公司要求垫付被执行人欠物业费等,按照拍卖公告申请退还。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向本院提出异议。
异议提交联系方式:电话:0533-2866651
举报电话:0533-2861207
书面材料邮寄地址:淄博市张店区南西五路14 号
特别提示:主张对有关财产享有所有权或其他权利应提交相
关证据材料。
张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版权所有: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 ICP备案号:鲁ICP备13032396号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180号 电话:0533—2861258 邮编:25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