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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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鲁0303执5736号
  • 作者: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发布时间:2025年04月22日

案号:(2024)鲁0303执5736号

申请执行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300864187044P。

被执行人:耿殿峰,公民身份号码:3703211970********

被执行人:朱世云,公民身份号码:3728321972********

    案外人:田茂宏,公民身份号码:3703211968********, 与案件关系:被执行人耿殿峰的代理人

    向案外人田茂宏发放案款金额: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小 写)20000元 。

发放原因:被执行人耿殿峰申请房屋租赁费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建议支付其租赁费2万元,用于其搬家清户故相应款项应自拍卖款中支付给耿殿峰指定案外人田茂宏。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向本院提出异议。

异议提交联系方式:电话: 0533-2861615

    举报电话:0533-2861207

书面材料邮寄地址:淄博市张店区南西五路十四号。

特别提示:主张对有关财产享有所有权或其他权利应提交相

关证据材料。

张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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