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日 星期一
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 http://zbzdqfy.sdcourt.gov.cn
申请执行人:山东张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01642680971。
被执行人:郎菲,公民身份证号码:3707841986********。被执行人:郎平,公民身份证号码:3707841982********。
案外人:郎勇,公民身份号码:3707841992********。
与案件关系:系本案被执行人郎菲亲属,代领唯一住房租金。
向案外人郎勇发放案款金额:人民币(陆万伍仟元整)(65000元)。
发放原因:被执行人名下唯一住房,申请执行人同意留取五至八年租金65000元。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向本院提出异议。
异议提交联系方式:电话:0533-2866651
举报电话:0533-2861207
书面材料邮寄地址:淄博市张店区南西五路14 号
特别提示:主张对有关财产享有所有权或其他权利应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张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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