锂电之都的司法温度
在“铁道游击队”的故乡——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邹坞镇是一个响当当的存在,素有“中国民间第一窑”美称的南北朝时期“中陈郝瓷窑遗址”就坐落于此。
随着现代产业的发展,这座辖区面积仅58.97平方公里、人口约5万的小镇,迅猛发展成为“中国锂电之都”。近年来,位于辖区的薛城区人民法院邹坞中心法庭,立足审判职能,用心用情打造“枣和枣好”司法品牌,构建多元解纷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审判效能,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搭建法企“连心桥”
“600多万元的货款压得我们公司喘不出气,万般无奈下只能依靠法律来解决了。”江苏某新能源公司法定代表人叶某某说。
原来,2024年9月,江苏某新能源公司与江西某能源公司签订采购电解液合同,合同签订后,江苏某新能源公司按照约定履行了货物交付义务,但对方在支付部分货款后,却迟迟未支付余款612万元。在多次催要无果后,江苏某新能源公司把对方起诉到法庭,要求对方支付剩余货款等费用。此案如不能得到及时处理,两个公司均会面临破产风险。邹坞法庭受理案件后,决定运用和发挥“善治薛城”调解组织作用,由办案法官和调解中心具有丰富调解经验的调解员一起做工作。
其间,江西某能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某某多次表示,“不是不想还钱,只是我们将能源材料交给第三方后,钱要不回来。”针对这一情况,办案法官和调解员又耐心细致地向双方讲解有关法律规定,最终只用了不到20天时间,就圆满调解结案。“这个案子不是一判了之,法官和调解员处处为当事人着想,这样不伤感情就解决了纠纷,让我们佩服!今后我们和江苏新能源公司还有合作的空间。”吴某某感慨地说。
近年来,针对辖区过百亿产值的企业众多,尤其是锂电产业集群发展势头迅速的情况,为促进经济产业健康发展,邹坞法庭以纠纷实质化解为目标,围绕护航锂电产业健康发展,开通了涉锂电诉讼绿色通道。去年以来,该法庭借助社会力量诉前成功调解涉锂电纠纷58件,调解成功率达92.46%。同时,因地制宜,创新开展“暖心护航进园区”活动,不定期走访重点项目企业,还专门印制“法企连心卡”,告知企业面临法律问题或者矛盾纠纷时,可通过“连心卡”联系上法庭负责人获得法律方面的指导和帮助,以实际行动搭建起法企“连心桥”,为企业发展提供“点对点”“面对面”的司法服务。
打造司法“加速度”
“原来一个案子能拖我们大半年的时间,现在好了,有法官的护航,解除了我们经营发展的后顾之忧,让我们真实感受到司法的便捷高效。”近日,枣庄某新能源汽车公司负责人刘某高兴地说。
2024年11月15日,王某在枣庄某新能源汽车公司购买了一辆新能源电动轿车,并支付了购车款、车辆保险费等共计7.5万元,当王某满怀欣喜前往车管所上牌时,却被告知该车发动机号码与车辆合格证所记载的车辆发动机号码不一致,车辆存在缺陷,无法上牌上路,在双方就此事多次交涉无果后,王某将某新能源汽车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其损失,并按购车款的三倍赔偿22.14万元。
法庭受理案件后,办案法官多次到某新能源汽车公司调查走访,了解车辆进货及销售流程。同时积极联系到王某,耐心倾听和了解其真实想法,见到法官时,王某一脸无奈地说:“考虑了很久,想买部自己心仪的车,没想到会出现这样的事,多次找某新能源汽车公司理论,他们总是搪塞我,感觉买车买的很‘窝心’!”
而刘某也是一肚子委屈,他激动地说:“卖一部车利润本来就很薄,是我们在车辆进货期间没有发现这个问题,如果法院判我们支付三倍的赔偿,公司员工的工资都没法保障了,他们肯定会到相关部门上访!”
最终,通过办案法官细致的工作,双方同意调解,被告返还王某购车款及购车补贴等8.7万元,并对法官的工作作风和业务水平表示赞赏。
“法庭的员额法官仅有3名,每年审理各类案件860多件,他们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为企业减负出实招,为辖区社会稳定办实事。”薛城区人大代表孔骞表示。
为全面提升审判质效,近年来,邹坞法庭在办好每一个案件、写好每一篇文书、开好每一个庭审、提炼每一条好经验上下功夫,持续开展类案检索、改发案件判后分析、案件阅核、案件评查反馈等机制,常态化加强业务学习,及时掌握类案裁判要旨,提高办案质量,去年以来,该法庭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0.33%,上诉案件发改率为0.63%。
“暖”企纾困有温度
2024年4月30日,杭州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与山东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设备采购合同,设备价款67.6万元。双方约定:山东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收到设备验收合格后10日内全额付款,同年11月9日,双方经开机调试,确认设备运行正常,各项指标满足要求。后杭州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多次要求山东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但其以种种理由拖延付款,无奈杭州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将山东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起诉到法庭,要求偿还其设备欠款及违约金。
为妥善处理好案件,法庭选派业务骨干,先后6次前往被告处组织调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暖心”解纷实现了双方“共赢”,经过不懈努力,双方就67.6万元欠款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受经济环境、管理不善等因素影响,许多中小微企业出现财务危机,经营非常困难,如果简单一破了之,债权人、债务人的利益都会受到极大损害,我们多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着想,也许给他们的就是信心和希望。”邹坞法庭庭长李洋表示。
近年来,为持续优化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邹坞法庭不定期开展“暖企大走访”活动,带着案例与企业家面对面深入交流,制作发放宣传卡350余份,提示企业如何规避合同签订、产品质量等风险。利用庭审观摩、法院开放日等活动,加强法企互动、促进联建共建,及时征询企业家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助力企业纾困解难,以“如我在诉”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基本功”。在办案同时,该法庭还对已审结的300余起涉企案件进行回访,耐心倾听企业负责人诉求,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和高效的法律支持,助力企业激活发展动能。
此外,该法庭主动融入基层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大格局,“抓前端、治未病”,针对审判中发现的企业经营法律风险点提出司法建议35条,去年,邹坞法庭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府院联动”合作化解道交纠纷先进集体。
“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邹坞法庭始终聚焦企业司法需求,努力为企业提供精准优质的司法服务,下一步,邹坞法庭将以更新的举措、更实的服务,不断让‘司法温度’传递出法治力量。”薛城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弘表示。 ( 通讯员 杜衍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