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1月1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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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中区法院执行法官赶赴千里之外的江苏省泰州市,成功扣押被执行人名下轿车一辆,守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生动实践了“我为群众办实事”庄严承诺。
申请执行人刘某与被执行人汤某借贷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汤某名下有一辆宝马车,双方当事人协商后同意以该车折抵债务,但该车已被案外人借用,并以各种理由拒绝偿还。
3月31日,执行法官接到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称发现车辆出现在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地区,请求扣押。信息就是命令,执行工作“秒”开展。本着为百姓办实事的精神,执行局法官会议刚刚结束,执行干警便赶赴姜堰。4月1日早,执行干警们不顾一路舟车劳顿,来到姜堰交警大队寻求协助。在交警指挥中心,通过监控系统查询发现该车当天并无行车记录。根据以往轨迹,执行干警们对姜堰陈庄西路口处的几个小区开展地毯式搜索,仍未果。
面对“硬骨头”,市中区法院执行干警们不言弃、不逃避,巧用执行智慧,决定通过租借车辆方式,加强与交警大队合作,秘密扩大排查范围,多管齐下织密搜索“网”。功夫不负有心人,4月2日,干警们终于在姜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院内发现了目标车辆,经过蹲候,车辆使用人最终现身。干警们迅速出击,果断将车辆拦下。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释之以法,车辆使用人最终同意配合法院工作,将车辆交予法院处理。至此,泰州扣车一行,完美收官。
千里奔赴异地执行,充分彰显了市中区法院执行干警们动真碰硬、雷厉风行的执行力和无我为民、甘于奉献的精神品质,再一次以实际行动捍卫了法律尊严,保障了申请人合法权益。下一步,市中区法院将紧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深入贯彻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认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主动出击、积极作为,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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