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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顺应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 奋力开创新时代枣庄法院工作新局面

2018年09月03日
作者:研究室新闻办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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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孙英

    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正确认识和把握我国在不同发展阶段的社会主要矛盾,是科学判断发展形势、全面推进各项战略部署的重要前提,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一新论断,是我们党基于实践基础上得出的准确论断,深刻揭示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具有划时代的重大意义。“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我们要准确把握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深刻内涵及其对法院工作带来的新挑战、新要求,深刻认识和把握新时代司法工作特点,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奋力开创新时代枣庄法院工作新局面,努力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准确把握社会矛盾“变”与“不变”的关系,努力在保障和服务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上实现新作为

    经过长期的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发展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从生产力的角度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明显提高,经济增速在世界主要经济体中名列前茅,社会生产能力在许多方面走在了世界前列,“落后的社会生产”已经成为过去,但发展仍然不够平衡、不够充分。解决该问题,只能在发展中解决。从发展的角度看,事物的运动发展是变与不变的统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没有改变我们对我国社会主义所处历史阶段的判断,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我国是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两个没有变”表明我们仍然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后仍然需要发展、仍然离不开发展。从辩证法的角度看,在同一矛盾中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着事物的发展方向,影响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因素有很多,但主要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其他问题归根结底都是由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带来的。解决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这一社会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其他问题都会迎刃而解。综上,可以说,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并不意味着不需要发展,发展仍然是第一要务,发展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但发展方式将发生变化,将注重平衡、充分发展,注重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人民法院要正确把握“变”与“不变”的关系,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努力为新时代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要围绕振兴实体经济,妥善审理审理借款合同、买卖合同等商事纠纷,尊重市场主体缔约自由,加强产权法治化保护,努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建立现代化经济体系。要围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妥善审理企业破产、股权投资、兼并重组等案件,加大“僵尸企业”处置力度,依法化解过剩产能,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要围绕建设创新型国家,妥善审理商标权、著作权等案件,强化对驰名商标、核心技术和新兴产业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要围绕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依法审理涉外商事案件,推动涉外商事审判机制改革,助推外向型经济发展。

    二、准确把握社会生活“必须”与“充分”的关系,努力在保障美好生活上实现新作为

    “天地之大,黎元为先。”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从人民需求的层次看,根据马斯诺的需求理论,人的需求可以分为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自我实现需求。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物质文化需要得到了极大的满足,衣、食、住、行等基本的需求已经得到了满足,人们的需求已由物质文化这一必须的需求向更高层次的充分需求转变,呈现出多样性特点。从需求的内容看,我国即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社会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更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增长,“物质文化需要”已经不能准确反映群众的愿望和要求。社会需求的变化,意味着物质文化需求不再是唯一需求,但仍然是最基本的刚性需求。“人民日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包括物质文化需要,但并不限于物质文化需要。

    人民法院要准确把握群众需求“必须”与“充分”的关系,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尽可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抓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妥善审理涉及教育、医疗、就业、环境、资源的案件,依法保障精准扶贫,积极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着力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依法保障和改善民生。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依法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刑事犯罪,依法保护群众的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完善执法办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加强诉讼调解、服判息诉工作,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强化司法建议工作,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动完善共同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要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认真践行“四心工作法”,规范干警司法行为,文明热情接待来访群众,完善司法诉讼服务体系,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努力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三、准确把握法院工作“期盼”与“现实”的关系,努力在推动法院工作发展上实现新作为

    奉法强者则国强,奉法弱者则国弱。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依托。而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是人民法院始终不渝的价值追求。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反映在人民法院工作中就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人民法院工作发展不平衡不适应不充分之间的矛盾。从群众期盼的角度看,群众的公平意识、法治意识、权力意识不断增强,人们期待更加文明的司法服务、更高层次的审判质效、更加专业便捷的解纷途径,而且不同地域、不同层次、不同年龄群体的司法需求也不完全一样。人民法院应当进一步改进法院工作,尽可能满足这些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从现实的角度看,长期以来,人民法院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在促进公正司法方面付出了很多心血,案件质效总体上也很高。但是,司法公信力却不够高,法院工作实际与群众的需要仍然有一定差距,执法办案不能完全满足群众对和谐稳定、公平正义的需求;队伍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需要加快推进。

    人民法院要正确处理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期盼”与法院工作现实之间的关系,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努力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做起,努力保障人民群众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要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始终坚持依法办事,依法审判执行每一起案件,加强当事人利益衡平,严格依法推进诉讼活动,严格遵守法官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确保办案的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要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加强执行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做好基本解决执行难“发力冲刺”工作,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要紧紧围绕“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审判、审判辅助人员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加强审判团队成员之间的协调配合,努力提升团队效能;加强对审判权运行的内部监督管理,强化司法公开,确保审判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要紧紧围绕建立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加强法院干警队伍建设,强化思想政治教育,提升干警学习本领、运用法治本领、改革创新本领、科技应用本领、群众工作本领、社会沟通本领和狠抓落实本领等八个本领,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警,奋力开创新时代枣庄法院工作新局面,努力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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