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1月1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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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19日在枣庄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 孙 英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全市法院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扎实推进司法改革,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实现了新发展。五年来,全市法院受理案件21.6万件,审执结21.1万件,其中,中院受理案件2.7万件,审执结2.6万件,有力保障和服务了自然生态宜居宜业新枣庄建设。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力服务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大局
全市法院依法履行职责,打击刑事犯罪,调节经济关系,为全市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着力维护社会稳定。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1938件,判处罪犯15983人。严惩危害公共安全、社会治安犯罪及黑恶势力犯罪,审结杀人、绑架、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3353件,判处罪犯4682人,审结以郝飞、齐浩瑞、刘方、王传洋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4件,对组织领导者均判处19年以上有期徒刑。依法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审结暴力恐怖、邪教犯罪案件37件,判处罪犯69人。加大对走私、制造、贩卖毒品等犯罪的打击力度,审结毒品犯罪案件270件,判处罪犯442人。严惩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审结集资诈骗、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案件341件,判处罪犯605人。依法惩处职务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517件,判处罪犯584人,审结李洋(农业部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原主任)、郎庆田(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孙景明(高新区副调研员、兴仁街道办事处党委书记)职务犯罪案等多起大要案;审理了张明全(山东凯远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总裁)涉嫌受贿、私分国有资产案,彭庆国(滕州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涉嫌贪污、挪用公款、受贿、行贿案。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549件,推行涉案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心理干预、前科封存等制度,少年审判与社区矫正无缝衔接的经验做法被评为“全国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制度”创新事例,中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被表彰为“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落实减刑假释案件公示、开庭审理等制度,审理减刑假释案件13154件。顺利完成特赦任务。
(二)积极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审结一审商事案件53666件,标的额149亿元。依法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审结买卖、租赁、承揽等合同纠纷案件12792件。积极防范金融风险,审结金融借款、保险、票据等纠纷案件3663件。依法保护正当融资需求,审结民间借贷纠纷案件26496件。依法规范房地产市场,审结商品房买卖、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地产开发经营等房地产纠纷案件2721件。积极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和产业结构调整,审结企业破产、兼并重组、股权转让等案件59件,化解企业不良资产33亿元,盘活企业存量资产13亿元。着力优化开放型经济发展环境,审结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16件。依法保障创新驱动发展,审结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案件916件,审结涉及“华润”字号、苏泊尔商标、铁道游击队影视剧照著作权等一批有影响的知识产权案件,涉“红领”商标侵权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优秀案例。加强对经济运行态势和市场风险的分析研判,针对维护金融安全、加强民间借贷金融监管、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开展农机抵押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提出司法建议。关于金融纠纷的调研报告获时任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才利民,时任省政府副省长夏耕等领导同志批示肯定,并产生持续影响力,中院多次受邀参加省市金融系统有关会议,省银监局根据司法建议在银行业内开展专项自查,进行系统整改。
(三)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着力营造有利于发展的法治环境。充分发挥司法的教育、评价、指引和规范功能,通过巡回开庭、就地审理、以案说法、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引导当事人及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的界限,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的产权,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坚持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与保护合法权益相结合,最大限度减少司法强制措施对市场主体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强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在法院设立诉非对接中心,在法庭设立诉非对接工作站,依法保障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组织发挥作用,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分流化解,全市法院收案增幅五年均低于全省法院平均水平,台儿庄区人民法院被确定为“全省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推行司法活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建立处置预案,落实化解措施,努力预防和化解执法办案中的社会稳定风险。加大诉讼调解力度,全市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为56.3%。加强审判管理,提高办案质效,年均一审裁判正确率、一审服判息诉率、二审后的服判息诉率分别为99.1%、93.8%、99.8%。
二、依法保护民生权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
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妥善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促进共享发展。
(一)积极回应民生诉求。审结一审民事案件80234件。积极修复家庭邻里关系、制止家庭暴力,审结婚姻家庭、相邻关系等案件22251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5份。加强人身权益保护,审结人身伤害、交通事故、医疗赔偿等侵权案件13511件。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审结劳动争议、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案件3919件,妥善化解涉普利化工、枣建集团、枣庄张山子煤业公司等多起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全力守护“青山绿水”,依法制裁环境污染行为,审结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民事案件11件、行政案件635件、刑事案件83件。全力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审结涉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43件,判处罪犯116人。
(二)妥善化解“官民矛盾”。审结一审行政诉讼案件2760件。坚持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与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并重,审结撤销、变更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案件292件,驳回相对人起诉或者诉讼请求案件749件,审结的一起信息公开案件入选全省法院十大典型行政诉讼案例。坚持依法裁判和协调化解相结合,行政诉讼案件和解撤诉率为62.3%。自2015年新《行政诉讼法》施行以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78件次。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通过召开联席会议、邀请旁听典型案件、讲授法治课等方式,帮助查找行政执法中的问题和漏洞,规范执法行为。加大对非诉执行案件的司法审查力度,审结案件1076件,其中,裁定准予执行887件。依法保障、救济合法权利,审结国家赔偿案件40件。
(三)及时兑现胜诉权益。执结案件39368件,标的额110亿元。深入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集中清理涉民生执行案件、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涉金融债权执行案件等专项活动,917件涉民生案件、132件涉党政机关案件全部执结,金融债权执行到位3200余万元。全面开通“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积极推进房地产“点对点”查控平台建设,与市不动产登记机关实现网络链接、信息共享。完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制度,曝光失信被执行人14706人,在行政审批、招标投标、融资信贷、市场准入等方面予以信用惩戒,并限制其高消费。加大对规避、抗拒执行行为的打击力度,司法拘留3100余人,追究刑事责任39人。落实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制度,先后受理4起执行转破产案件,化解209件执行积案。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执行款物专人管理、账款相符,执行指挥中心全面启用,执行过程录音录像。
(四)加强涉诉信访工作。加强源头治理,强化办案责任,规范司法行为,全市法院涉诉信访量年均下降1.8%。做好来信来访工作,规范接访处访流程,推行领导干部带班接访、视频接访、带案下访等制度,接待群众来访16000余人次,处理来信470余件次,审结申诉、申请再审案件967件。推行律师代理申诉制度,律师代理申诉案件91件。围绕重要节点、重大活动加强矛盾排查和信访稳控工作,有力维护了重要敏感时期的社会稳定。
(五)完善便民诉讼措施。落实立案登记制,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依法保障当事人行使诉权。设立诉讼服务中心,推行诉讼引导、立案审查、案件查询、诉讼事务办理“一站式”服务,实现“走进一个厅、事务全办清”。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推行网上立案、假日办案,增设便民服务站、巡回审判点,完善便民诉讼网络,群众诉讼更加便捷。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经济困难当事人减免缓诉讼费1075万元,为特困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706万元。
三、深入推进司法改革,着力提升公正司法水平
认真落实司法改革的部署要求,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努力以改革增活力,以改革促公正,以改革提效率。
(一)稳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积极推进法官员额制改革,经考试考核等程序遴选出员额法官建议人选313人,其中,中院58人。按照“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模式,探索设立新型审判团队,明确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权责清单,提高团队办案效能。突出法官主体地位,明确法官办案责任,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坚持院庭长带头办案,院庭长承办案件10.3万件,占结案总数的48.7%。
(二)深入推进两项改革试点工作。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的意见》,加大陪审员选任力度,选任陪审员1115名,提前完成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倍增计划”;依法保障陪审员的参审权利,陪审员参审率为95.1%,位居全省法院前列;强化陪审员履职保障,在全省法院率先实现陪审经费单独列项、财政全额保障,中院成为全省法院唯一一个第一批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中级法院,峄城区人民法院被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开展新一轮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行政诉讼案件管辖制度改革,完成相对集中管辖改革试点任务,在辖区各基层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基础上,推行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制度,赋予当事人一定的选择管辖法院权利,既促进司法公正,又方便了群众诉讼,该做法被省法院在全省法院推广。
(三)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坚持阳光司法,推进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建设,保障当事人及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案件信息及时录入审判管理系统,当事人凭密码可查询案件进展情况。应公开审理的案件全部公开审理,群众持有效身份证件可依法旁听庭审,通过庭审直播平台、官方微博进行庭审直播。能够公开的生效裁判文书均在网上发布,裁判文书上网率为85.3%。探索网上公开拍卖,先后实施网拍1114次。完善门户网站、微博、微信、手机APP等多元公开体系,非涉密事项、信息及时公开发布。
四、强化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院,持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班子队伍的能力素质。39个集体和47名干警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其中,1名干警被评为“全国审判业务专家”,6名干警荣获“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等国家级荣誉。
(一)强化政治引领。把确保政治上忠诚可靠作为第一位的任务,提高干警政治素质,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化意识形态主体责任,通过上党课、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法官宣誓等形式,引导干警增强“四个自信”,提高政治敏锐性、政治鉴别力、政治定力,坚决抵制错误思潮,铸就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
(二)提升履职能力。启用数字图书馆,设置电子借阅机,加大审判实务培训力度,开展庭审观摩、案例研讨和办案能手评比、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法官教法官等活动,干警司法专业能力进一步加强。牢固树立宗旨意识,认真践行接待当事人要热心、倾听诉求要耐心、审判案件要细心、解决问题要诚心的“四心工作法”,干警群众工作能力进一步提升。建成科技法庭73个,远程视频提讯、视频接访及“法务通”移动办公平台全面应用,干警科技应用能力进一步提高。组织法官走进直播间,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不定期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不断加强法治宣传,干警社会沟通能力进一步增强。
(三)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司法廉洁教育,加强警示教育,开展“争当廉内助”、“廉洁司法大家谈”等活动,相关做法被评为“全国创新社会治理典型案例”。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落实防范措施。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推行审务督察、司法巡查制度,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立案时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及时收集、研判当事人意见,改进工作。持续正风肃纪,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和举报网址,强化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办工作。五年来,全市法院严肃处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工作纪律问题64件75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1人。
(四)强化基层基础建设。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人民法庭工作的意见》,全面启动为期三年的基层建设推进活动,增设6处人民法庭,新招录公务员全部充实到基层一线,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优先安排到基层,基层工作环境得到较大改善。加强审级监督,统一裁判尺度,审结二审、再审案件10030件,依法改判和发回重审1626件。努力激发基层活力,协助市委对基层法院领导班子进行调整,并从基层法院遴选10名优秀法官到中院工作。基层法院结案18.5万件,占全市法院结案数的87.7%;人民法庭结案7.6万件,占基层法院结案数的41.1%。加强基础建设,在全省法院系统率先建设涉案财物管理用房,稳步推进中院新刑场建设。库存档案卷宗全部数字化录入,中院成为枣庄首家“山东省档案工作科学化管理示范单位”。
五、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确保法院工作健康发展
党的领导、人大监督是做好法院工作的根本保证。我们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向党委报告工作制度,及时研究制定、落实服务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工业转型振兴、招商引资、“十三五”规划等意见,自觉把法院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来谋划、来推进,在服从和服务大局中找准定位、发挥作用。认真负责地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积极争取政府支持,诚恳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加强与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办理提案41件、建议149件,邀请视察、座谈、旁听庭审2100余人次,征求意见建议1800余人次。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全市法院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中院被评为“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单位”,5个基层法院先后荣立“集体一等功”或者被表彰为“全省优秀法院”;时任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才利民,时任省政府副省长夏耕,省法院院长白泉民,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同道,市委副书记、市长李峰等领导同志先后90余次对法院工作作出批示;人民法院报、山东法制报等新闻媒体先后16次头版头条报道了枣庄法院的经验做法。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向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和人民群众新期待,司法服务的针对性、有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个别案件质量和效率不高、效果不佳,审判质效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干警司法能力不强,群众观念不牢,司法行为不规范,队伍建设任务依然艰巨;案件数量持续高位运行,案件处理难度越来越大,“案多人少”矛盾十分突出;规避执行、缠访闹访现象屡见不鲜,干扰办案、辱骂甚至威胁法官现象时有发生,执法办案的外部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立足自身,做好工作,积极争取各方面的关心、支持,继续努力加以解决。
今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的人民法院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全市法院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单项工作创一流、整体工作争先进”,扎实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稳妥推进司法改革,积极打造过硬队伍,全力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推动全市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是更加有力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紧围绕转型升级和经济文化融合发展“两大高地”战略定位,着眼于推动创新、开放、生态“三个跨越”和现代产业、新型城镇、社会治理、民生保障“四大体系”,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完善、落实服务大局的措施,积极延伸司法服务,不断优化推动改革发展顺利进行的法治环境。
二是更加坚定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发挥好一审、二审、再审职能,加强审判管理,深化司法公开,努力提升审判质效。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执行方式,自觉接受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积极争取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坚决打赢今年年底前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
三是更加稳妥地推进司法改革。及时组建审判团队,研究制定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全面推行新的审判权运行模式。统筹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内设机构改革等改革任务,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司法公信力。
四是更加严格地抓好过硬法院队伍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坚定政治方向,提升司法水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监督管理,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法院队伍。
五是更加务实地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加强业务指导,加大新批准的法庭建设力度,积极帮助解决“案多人少”等困难问题,优化基层发展环境。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强化信息化应用,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各位代表,全市法院工作正处在新的起点上,重任在肩,时不我待。今后,我们将在各级党委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积极争取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不断开创全市法院工作新局面,努力为全面建设自然生态宜居宜业新枣庄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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