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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城阳区308国道228号1号楼网点801

2020年05月27日
作者:青岛中院-执行二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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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变卖公告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5月11日10时至2020年7月1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青岛市城阳区308国道228号1号楼网点801

    起拍价:12306672,保证金:120万元,增价幅度:6万元及其整数倍。

    拍卖对象坐落于青岛市城阳区,房地产所有权人为青岛盛文综合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二、竞买咨询、看样、变卖成交后流程、案件债权人注意事项及其他

咨询的时间与方式:至2020年4月28日止的工作日工作时间内(节假日休息)接受关于标的的咨询。(联系电话:0532-66718926)

三、变卖流程: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后,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保证金为变卖预缴款中的10元;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账户的,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一周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六、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成交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等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内有使用,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物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4月26日前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冻结竞买人缴纳的变卖价全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后7日内通过银行付款或者网上支付[
付款注明:2020鲁02执恢25号,拍卖标的物名称:青岛市城阳区308国道228号1号楼网点801]并到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东海东路99号)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后领取执行裁定书及变卖款收款收据,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青岛市东海西路支行,

   账号:6228400247015748365

   开户联行号:103452002041

2、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关于变卖中悔拍的特别提示:

本次变卖标的物青岛市城阳区308国道228号1号楼网点801青岛市城阳区308国道228号1号楼网点801的保证金120元。

经过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的,从所交纳变卖价全款中扣留本次变卖标的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扣留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竞买人反悔不交纳尾款导致人民法院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与竞买。

十二、变卖成交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变卖期内无人出价的,变卖期结束时变卖程序结束,相关财产按相关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依法处置。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咨询电话:
0532-83098183

青岛恩实辅拍有限公司:400-831-5919、18363902698

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东海东路99号执二庭
京东技术咨询:400-622-9586
此公告在“京东网”上发布。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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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2020年0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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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5月11日10时至2020年7月1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青岛市城阳区308国道228号1号楼网点801

    起拍价:12306672,保证金:120万元,增价幅度:6万元及其整数倍。

    拍卖对象坐落于青岛市城阳区,房地产所有权人为青岛盛文综合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二、竞买咨询、看样、变卖成交后流程、案件债权人注意事项及其他

咨询的时间与方式:至2020年4月28日止的工作日工作时间内(节假日休息)接受关于标的的咨询。(联系电话:0532-66718926)

三、变卖流程: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后,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保证金为变卖预缴款中的10元;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账户的,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一周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六、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成交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等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内有使用,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物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4月26日前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冻结竞买人缴纳的变卖价全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后7日内通过银行付款或者网上支付[
付款注明:2020鲁02执恢25号,拍卖标的物名称:青岛市城阳区308国道228号1号楼网点801]并到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东海东路99号)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后领取执行裁定书及变卖款收款收据,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青岛市东海西路支行,

   账号:6228400247015748365

   开户联行号:103452002041

2、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关于变卖中悔拍的特别提示:

本次变卖标的物青岛市城阳区308国道228号1号楼网点801青岛市城阳区308国道228号1号楼网点801的保证金120元。

经过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的,从所交纳变卖价全款中扣留本次变卖标的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扣留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竞买人反悔不交纳尾款导致人民法院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与竞买。

十二、变卖成交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变卖期内无人出价的,变卖期结束时变卖程序结束,相关财产按相关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依法处置。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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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恩实辅拍有限公司:400-831-5919、18363902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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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NGDAO INTERMEDIATE PEOPLE'S COU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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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变卖标的:
   青岛市城阳区308国道228号1号楼网点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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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卖对象坐落于青岛市城阳区,房地产所有权人为青岛盛文综合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二、竞买咨询、看样、变卖成交后流程、案件债权人注意事项及其他

咨询的时间与方式:至2020年4月28日止的工作日工作时间内(节假日休息)接受关于标的的咨询。(联系电话:0532-66718926)

三、变卖流程: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后,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保证金为变卖预缴款中的10元;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账户的,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一周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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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成交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等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内有使用,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物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4月26日前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冻结竞买人缴纳的变卖价全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后7日内通过银行付款或者网上支付[
付款注明:2020鲁02执恢25号,拍卖标的物名称:青岛市城阳区308国道228号1号楼网点801]并到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东海东路99号)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后领取执行裁定书及变卖款收款收据,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青岛市东海西路支行,

   账号:6228400247015748365

   开户联行号:103452002041

2、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关于变卖中悔拍的特别提示:

本次变卖标的物青岛市城阳区308国道228号1号楼网点801青岛市城阳区308国道228号1号楼网点801的保证金120元。

经过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的,从所交纳变卖价全款中扣留本次变卖标的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扣留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竞买人反悔不交纳尾款导致人民法院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与竞买。

十二、变卖成交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变卖期内无人出价的,变卖期结束时变卖程序结束,相关财产按相关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依法处置。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咨询电话:
0532-83098183

青岛恩实辅拍有限公司:400-831-5919、18363902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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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变卖标的:
   青岛市城阳区308国道228号1号楼网点801

    起拍价:12306672,保证金:120万元,增价幅度:6万元及其整数倍。

    拍卖对象坐落于青岛市城阳区,房地产所有权人为青岛盛文综合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二、竞买咨询、看样、变卖成交后流程、案件债权人注意事项及其他

咨询的时间与方式:至2020年4月28日止的工作日工作时间内(节假日休息)接受关于标的的咨询。(联系电话:0532-66718926)

三、变卖流程: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后,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保证金为变卖预缴款中的10元;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账户的,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一周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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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成交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等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内有使用,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物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4月26日前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冻结竞买人缴纳的变卖价全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后7日内通过银行付款或者网上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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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青岛市东海西路支行,

   账号:6228400247015748365

   开户联行号:103452002041

2、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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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的,从所交纳变卖价全款中扣留本次变卖标的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扣留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竞买人反悔不交纳尾款导致人民法院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与竞买。

十二、变卖成交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变卖期内无人出价的,变卖期结束时变卖程序结束,相关财产按相关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依法处置。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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