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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刑事申诉案件中心”在中院成立

2017年06月08日
作者:吕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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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7日,“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刑事申诉案件中心”在中院成立。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方民,市司法局局长曹仁收,市维稳办副主任赵军,中院正局级审判员姚建波、副局级审判员周玉川,市司法局副局长王镭,市律师协会会长王亚平,市委政法委执法督查处、中院立案二庭、市司法局法律服务管理处、市法律援助中心、市律师协会等部门和机构的负责人,以及进驻中心的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律师出席会议。

  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方民,市司法局局长曹仁收,市律师协会会长王亚平分别发表讲话。中院正局级审判员姚建波,市司法局副局长王镭,市律师协会会长王亚平签署了《关于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刑事申诉案件实施意见》。随后,与会领导和律师参观了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刑事申诉案件中心办公室。

  李方民在讲话中指出,“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刑事申诉案件中心”的成立,是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申诉权利,实现申诉法治化,促进和加强刑事申诉审判,提高司法公信,维护司法权威,发挥律师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服务法治建设的创新举措;是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意见(试行)》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逐步实行律师代理申诉制度的意见》的重要步骤。

  李方民要求,全市法院要认真落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规定,完善律师执业救济机制,坚决纠正侵犯律师执业权利和人身权利的行为,切实维护律师合法权益。要在法官和律师之间搭建公开透明的沟通交流平台,构建起彼此尊重、平等相待,相互支持、相互监督,正当交往、良性互动的新型关系。

“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刑事申诉案件中心”在中院成立

来源:
2017年06月08日

  6月7日,“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刑事申诉案件中心”在中院成立。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方民,市司法局局长曹仁收,市维稳办副主任赵军,中院正局级审判员姚建波、副局级审判员周玉川,市司法局副局长王镭,市律师协会会长王亚平,市委政法委执法督查处、中院立案二庭、市司法局法律服务管理处、市法律援助中心、市律师协会等部门和机构的负责人,以及进驻中心的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律师出席会议。

  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方民,市司法局局长曹仁收,市律师协会会长王亚平分别发表讲话。中院正局级审判员姚建波,市司法局副局长王镭,市律师协会会长王亚平签署了《关于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刑事申诉案件实施意见》。随后,与会领导和律师参观了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刑事申诉案件中心办公室。

  李方民在讲话中指出,“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刑事申诉案件中心”的成立,是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申诉权利,实现申诉法治化,促进和加强刑事申诉审判,提高司法公信,维护司法权威,发挥律师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服务法治建设的创新举措;是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意见(试行)》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逐步实行律师代理申诉制度的意见》的重要步骤。

  李方民要求,全市法院要认真落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规定,完善律师执业救济机制,坚决纠正侵犯律师执业权利和人身权利的行为,切实维护律师合法权益。要在法官和律师之间搭建公开透明的沟通交流平台,构建起彼此尊重、平等相待,相互支持、相互监督,正当交往、良性互动的新型关系。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QINGDAO INTERMEDIATE PEOPLE'S COURT

“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刑事申诉案件中心”在中院成立

2017年06月08日
作者:吕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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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7日,“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刑事申诉案件中心”在中院成立。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方民,市司法局局长曹仁收,市维稳办副主任赵军,中院正局级审判员姚建波、副局级审判员周玉川,市司法局副局长王镭,市律师协会会长王亚平,市委政法委执法督查处、中院立案二庭、市司法局法律服务管理处、市法律援助中心、市律师协会等部门和机构的负责人,以及进驻中心的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律师出席会议。

  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方民,市司法局局长曹仁收,市律师协会会长王亚平分别发表讲话。中院正局级审判员姚建波,市司法局副局长王镭,市律师协会会长王亚平签署了《关于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刑事申诉案件实施意见》。随后,与会领导和律师参观了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刑事申诉案件中心办公室。

  李方民在讲话中指出,“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刑事申诉案件中心”的成立,是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申诉权利,实现申诉法治化,促进和加强刑事申诉审判,提高司法公信,维护司法权威,发挥律师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服务法治建设的创新举措;是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意见(试行)》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逐步实行律师代理申诉制度的意见》的重要步骤。

  李方民要求,全市法院要认真落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规定,完善律师执业救济机制,坚决纠正侵犯律师执业权利和人身权利的行为,切实维护律师合法权益。要在法官和律师之间搭建公开透明的沟通交流平台,构建起彼此尊重、平等相待,相互支持、相互监督,正当交往、良性互动的新型关系。

“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刑事申诉案件中心”在中院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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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6月08日

  6月7日,“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刑事申诉案件中心”在中院成立。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方民,市司法局局长曹仁收,市维稳办副主任赵军,中院正局级审判员姚建波、副局级审判员周玉川,市司法局副局长王镭,市律师协会会长王亚平,市委政法委执法督查处、中院立案二庭、市司法局法律服务管理处、市法律援助中心、市律师协会等部门和机构的负责人,以及进驻中心的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律师出席会议。

  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方民,市司法局局长曹仁收,市律师协会会长王亚平分别发表讲话。中院正局级审判员姚建波,市司法局副局长王镭,市律师协会会长王亚平签署了《关于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刑事申诉案件实施意见》。随后,与会领导和律师参观了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刑事申诉案件中心办公室。

  李方民在讲话中指出,“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刑事申诉案件中心”的成立,是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申诉权利,实现申诉法治化,促进和加强刑事申诉审判,提高司法公信,维护司法权威,发挥律师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服务法治建设的创新举措;是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意见(试行)》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逐步实行律师代理申诉制度的意见》的重要步骤。

  李方民要求,全市法院要认真落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规定,完善律师执业救济机制,坚决纠正侵犯律师执业权利和人身权利的行为,切实维护律师合法权益。要在法官和律师之间搭建公开透明的沟通交流平台,构建起彼此尊重、平等相待,相互支持、相互监督,正当交往、良性互动的新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