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进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
 |  无障碍浏览
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
官方抖音

最高法院、司法部、中国残联到中院调研残疾人司法保护和法律服务工作

2024年03月22日
作者:吕佼
打印 分享到: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3月21日,最高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张新庆,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副局长张红生,中国残联维权部副主任王治江带队到中院调研残疾人司法保护和法律服务工作并座谈交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正智主持座谈会,省法院立案庭庭长侯希民,省司法厅法律公共服务管理处处长董敬贵,省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邢洪锐,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春颖,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张艳,中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孙志远、曹波,市北法院、城阳法院分管院领导及中院相关庭室负责人参加调研。

  座谈会上,曹波介绍了中院贯彻落实《关于为残疾人提供更加优质诉讼服务的十条意见》《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无障碍环境建设规范》的相关情况,市北法院、城阳法院分别介绍了涉残疾人诉讼服务和多元解纷工作经验。调研组对青岛法院推进落实涉残疾人司法保护和法律服务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就推进完善、优化提升涉残疾人诉讼服务和多元解纷等相关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张正智表示,残疾人权益保障是人权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方便残疾人参加诉讼活动、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是人民法院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审判责任。下一步,青岛法院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各位领导刚才在讲话中提出的要求,以此次考察调研为契机,在上级指导支持下,深化与市司法局、市残联的沟通联动,通过优化诉讼服务、丰富解纷方式、强化审判执行、积极延伸职能等综合举措,进一步落实好《关于为残疾人提供更加优质诉讼服务的十条意见》,切实回应残疾人在诉讼中的急难愁盼,持续加强残疾人合法权益司法保障,努力打造涉残疾人司法服务“青法样板”,助力残疾人共享美好生活。

  最高法院、司法部、中国残联一行还实地调研了中院诉讼服务中心无障碍诉讼服务环境建设情况,参观中院院史馆。

最高法院、司法部、中国残联到中院调研残疾人司法保护和法律服务工作

来源:
2024年03月22日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3月21日,最高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张新庆,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副局长张红生,中国残联维权部副主任王治江带队到中院调研残疾人司法保护和法律服务工作并座谈交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正智主持座谈会,省法院立案庭庭长侯希民,省司法厅法律公共服务管理处处长董敬贵,省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邢洪锐,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春颖,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张艳,中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孙志远、曹波,市北法院、城阳法院分管院领导及中院相关庭室负责人参加调研。

  座谈会上,曹波介绍了中院贯彻落实《关于为残疾人提供更加优质诉讼服务的十条意见》《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无障碍环境建设规范》的相关情况,市北法院、城阳法院分别介绍了涉残疾人诉讼服务和多元解纷工作经验。调研组对青岛法院推进落实涉残疾人司法保护和法律服务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就推进完善、优化提升涉残疾人诉讼服务和多元解纷等相关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张正智表示,残疾人权益保障是人权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方便残疾人参加诉讼活动、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是人民法院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审判责任。下一步,青岛法院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各位领导刚才在讲话中提出的要求,以此次考察调研为契机,在上级指导支持下,深化与市司法局、市残联的沟通联动,通过优化诉讼服务、丰富解纷方式、强化审判执行、积极延伸职能等综合举措,进一步落实好《关于为残疾人提供更加优质诉讼服务的十条意见》,切实回应残疾人在诉讼中的急难愁盼,持续加强残疾人合法权益司法保障,努力打造涉残疾人司法服务“青法样板”,助力残疾人共享美好生活。

  最高法院、司法部、中国残联一行还实地调研了中院诉讼服务中心无障碍诉讼服务环境建设情况,参观中院院史馆。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QINGDAO INTERMEDIATE PEOPLE'S COURT

最高法院、司法部、中国残联到中院调研残疾人司法保护和法律服务工作

2024年03月22日
作者:吕佼
打印 分享到: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3月21日,最高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张新庆,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副局长张红生,中国残联维权部副主任王治江带队到中院调研残疾人司法保护和法律服务工作并座谈交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正智主持座谈会,省法院立案庭庭长侯希民,省司法厅法律公共服务管理处处长董敬贵,省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邢洪锐,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春颖,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张艳,中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孙志远、曹波,市北法院、城阳法院分管院领导及中院相关庭室负责人参加调研。

  座谈会上,曹波介绍了中院贯彻落实《关于为残疾人提供更加优质诉讼服务的十条意见》《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无障碍环境建设规范》的相关情况,市北法院、城阳法院分别介绍了涉残疾人诉讼服务和多元解纷工作经验。调研组对青岛法院推进落实涉残疾人司法保护和法律服务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就推进完善、优化提升涉残疾人诉讼服务和多元解纷等相关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张正智表示,残疾人权益保障是人权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方便残疾人参加诉讼活动、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是人民法院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审判责任。下一步,青岛法院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各位领导刚才在讲话中提出的要求,以此次考察调研为契机,在上级指导支持下,深化与市司法局、市残联的沟通联动,通过优化诉讼服务、丰富解纷方式、强化审判执行、积极延伸职能等综合举措,进一步落实好《关于为残疾人提供更加优质诉讼服务的十条意见》,切实回应残疾人在诉讼中的急难愁盼,持续加强残疾人合法权益司法保障,努力打造涉残疾人司法服务“青法样板”,助力残疾人共享美好生活。

  最高法院、司法部、中国残联一行还实地调研了中院诉讼服务中心无障碍诉讼服务环境建设情况,参观中院院史馆。

最高法院、司法部、中国残联到中院调研残疾人司法保护和法律服务工作

来源:
2024年03月22日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3月21日,最高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张新庆,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副局长张红生,中国残联维权部副主任王治江带队到中院调研残疾人司法保护和法律服务工作并座谈交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正智主持座谈会,省法院立案庭庭长侯希民,省司法厅法律公共服务管理处处长董敬贵,省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邢洪锐,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春颖,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张艳,中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孙志远、曹波,市北法院、城阳法院分管院领导及中院相关庭室负责人参加调研。

  座谈会上,曹波介绍了中院贯彻落实《关于为残疾人提供更加优质诉讼服务的十条意见》《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无障碍环境建设规范》的相关情况,市北法院、城阳法院分别介绍了涉残疾人诉讼服务和多元解纷工作经验。调研组对青岛法院推进落实涉残疾人司法保护和法律服务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就推进完善、优化提升涉残疾人诉讼服务和多元解纷等相关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张正智表示,残疾人权益保障是人权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方便残疾人参加诉讼活动、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是人民法院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审判责任。下一步,青岛法院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各位领导刚才在讲话中提出的要求,以此次考察调研为契机,在上级指导支持下,深化与市司法局、市残联的沟通联动,通过优化诉讼服务、丰富解纷方式、强化审判执行、积极延伸职能等综合举措,进一步落实好《关于为残疾人提供更加优质诉讼服务的十条意见》,切实回应残疾人在诉讼中的急难愁盼,持续加强残疾人合法权益司法保障,努力打造涉残疾人司法服务“青法样板”,助力残疾人共享美好生活。

  最高法院、司法部、中国残联一行还实地调研了中院诉讼服务中心无障碍诉讼服务环境建设情况,参观中院院史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