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16日,29岁的李某与46岁的宋某签订《福利彩票投注站转让协议》,该协议中约定:宋某将自己经营的福利彩票投注站一处一次性转让给李某,从事电脑福利彩票销售业务,转让价格人民币50000元。在协议达成后,李某一次性支付给赵某,同时宋某把与青岛市福利彩票销售管理中心的协议和福利彩票的相关设备、证件转让李某,并由李某进行保管。 2013年1月9日,青岛福利彩票销售管理中心针对这一福利彩票站擅自转让的情形,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电脑福利彩票投注站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决定撤销该站销售资格,并于2013年7月29日以特快专递的形式,向李某送达《投注站销售资格取消通知书》,撤销该站点资格。李某由此无法继续经营,停机时投注站机器内和刮刮乐扫描枪内余额共计2682.02元。李某与宋某协商未果,故将宋某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原、被告之间签订的福彩投注站转让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有效。但因转让协议违反青岛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的内部管理规定,导致该投注站转让后,无法实际经营,原告有权解除合同。现原告请求被告返还转让费50000元,并要求被告赔偿其损失2682.02元,法院予以支持。此案经法院调解无效,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宋某返还原告李某人民币50000元、赔偿原告李某经济损失人民币2682.02元。 ——本文载于2014年1月17日《青岛日报》蓝海资讯 |
2012年8月16日,29岁的李某与46岁的宋某签订《福利彩票投注站转让协议》,该协议中约定:宋某将自己经营的福利彩票投注站一处一次性转让给李某,从事电脑福利彩票销售业务,转让价格人民币50000元。在协议达成后,李某一次性支付给赵某,同时宋某把与青岛市福利彩票销售管理中心的协议和福利彩票的相关设备、证件转让李某,并由李某进行保管。 2013年1月9日,青岛福利彩票销售管理中心针对这一福利彩票站擅自转让的情形,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电脑福利彩票投注站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决定撤销该站销售资格,并于2013年7月29日以特快专递的形式,向李某送达《投注站销售资格取消通知书》,撤销该站点资格。李某由此无法继续经营,停机时投注站机器内和刮刮乐扫描枪内余额共计2682.02元。李某与宋某协商未果,故将宋某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原、被告之间签订的福彩投注站转让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有效。但因转让协议违反青岛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的内部管理规定,导致该投注站转让后,无法实际经营,原告有权解除合同。现原告请求被告返还转让费50000元,并要求被告赔偿其损失2682.02元,法院予以支持。此案经法院调解无效,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宋某返还原告李某人民币50000元、赔偿原告李某经济损失人民币2682.02元。 ——本文载于2014年1月17日《青岛日报》蓝海资讯 |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QINGDAO INTERMEDIATE PEOPLE'S COURT
2012年8月16日,29岁的李某与46岁的宋某签订《福利彩票投注站转让协议》,该协议中约定:宋某将自己经营的福利彩票投注站一处一次性转让给李某,从事电脑福利彩票销售业务,转让价格人民币50000元。在协议达成后,李某一次性支付给赵某,同时宋某把与青岛市福利彩票销售管理中心的协议和福利彩票的相关设备、证件转让李某,并由李某进行保管。 2013年1月9日,青岛福利彩票销售管理中心针对这一福利彩票站擅自转让的情形,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电脑福利彩票投注站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决定撤销该站销售资格,并于2013年7月29日以特快专递的形式,向李某送达《投注站销售资格取消通知书》,撤销该站点资格。李某由此无法继续经营,停机时投注站机器内和刮刮乐扫描枪内余额共计2682.02元。李某与宋某协商未果,故将宋某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原、被告之间签订的福彩投注站转让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有效。但因转让协议违反青岛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的内部管理规定,导致该投注站转让后,无法实际经营,原告有权解除合同。现原告请求被告返还转让费50000元,并要求被告赔偿其损失2682.02元,法院予以支持。此案经法院调解无效,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宋某返还原告李某人民币50000元、赔偿原告李某经济损失人民币2682.02元。 ——本文载于2014年1月17日《青岛日报》蓝海资讯 |
2012年8月16日,29岁的李某与46岁的宋某签订《福利彩票投注站转让协议》,该协议中约定:宋某将自己经营的福利彩票投注站一处一次性转让给李某,从事电脑福利彩票销售业务,转让价格人民币50000元。在协议达成后,李某一次性支付给赵某,同时宋某把与青岛市福利彩票销售管理中心的协议和福利彩票的相关设备、证件转让李某,并由李某进行保管。 2013年1月9日,青岛福利彩票销售管理中心针对这一福利彩票站擅自转让的情形,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电脑福利彩票投注站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决定撤销该站销售资格,并于2013年7月29日以特快专递的形式,向李某送达《投注站销售资格取消通知书》,撤销该站点资格。李某由此无法继续经营,停机时投注站机器内和刮刮乐扫描枪内余额共计2682.02元。李某与宋某协商未果,故将宋某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原、被告之间签订的福彩投注站转让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有效。但因转让协议违反青岛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的内部管理规定,导致该投注站转让后,无法实际经营,原告有权解除合同。现原告请求被告返还转让费50000元,并要求被告赔偿其损失2682.02元,法院予以支持。此案经法院调解无效,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宋某返还原告李某人民币50000元、赔偿原告李某经济损失人民币2682.02元。 ——本文载于2014年1月17日《青岛日报》蓝海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