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7年4月17日在青岛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李方民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五年,是青岛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的五年,也是全市法院工作快速推进的五年。五年来,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市法院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落实市人大历次会议决议,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发展进步。
一、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五年来,全市法院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人民群众新期待,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共受理案件71.2万件,审执结69.6万件,其中市中院受理案件8.9万件,审执结8.7万件,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民生权益,作出了新的贡献。
——加强刑事审判,维护社会稳定。审结一审刑事案件4.4万件,判处罪犯5.8万人,突出大要案审判,依法审理了聂磊涉黑、“3·21”纵火、徐翔操纵证券市场等一批在全国全省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审结杀人、抢劫、盗窃等犯罪案件1.8万件,判处罪犯2.4万人。依法惩治涉毒犯罪,审结毒品案件8409件,判处罪犯1.1万人。严厉打击涉众、涉民生等经济犯罪,审结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案件2641件,审结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案件275件,审结电信网络诈骗案件15件。依法惩治腐败,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717件,判处罪犯1178人,其中被告人原为县处级以上职务的52人。加强对妇女、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审结强奸、拐卖、猥亵妇女儿童等案件1201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860件。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依法惩处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对初犯、偶犯、未成年犯、老年犯和具有自首、立功等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罚,切实做到宽严有据、罚当其罪。
——加强商事审判,服务经济发展。审结一审商事案件19.7万件,标的额1396.5亿元。积极应对金融案件快速增长的态势,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保险等案件9.2万件,涉案标的额1045.3亿元。依法制裁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审结知识产权案件4518件,百度网讯诉某公司不正当竞争等6案例入选最高法院指导性案例、年度典型案例。围绕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依法处置“僵尸企业”,妥善审结股权转让、公司治理、破产清算等案件809件,化解不良资产24.6亿元。平度法院成功审结全市第一起民营企业破产清算案件,协助引进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对其进行收购,企业资产得以盘活,职工得到妥善安置。依法行使涉外商事司法管辖权,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案件761件,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权益,服务对外开放和外向型经济的发展。
——加强民事审判,保障民生权益。审结一审民事案件21.8万件,标的额249.2亿元,其中以调解方式结案6.9万件。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维护婚姻家庭和谐稳定,审结离婚、遗产继承等案件6.9万件。高度重视民生热点问题,审结教育医疗、人身损害、交通事故等案件11.3万件,审结涉及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等案件1.3万件,审结环境资源案件4434件。平等保护劳资双方权益,对农民工“讨薪”等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执,审结劳动争议、社会保险等案件2.2万件。市北法院成功调解了44名专车司机劳动争议案,促进理顺“网约车”管理归属,消除了大量纠纷隐患。审结土地承包、农产品销售以及假化肥、假种子等涉农案件1332件,依法维护农民利益、促进农业发展。深入开展涉军维权工作,审结涉军案件1037件,依法维护国防安全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加强行政审判,促进依法行政。认真贯彻执行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审结一审行政案件1.5万件,同比上升51%。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驳回行政相对人起诉或诉讼请求2002件,判决行政机关败诉912件。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开展行政案件异地管辖试点,建立行政诉讼协调机制,通过和解方式化解城市管理、征地拆迁等案件8958件,执结非诉执行案件4355件,标的额4.1亿元。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及时反馈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发布《行政司法参考》36期,组织2700余名行政机关人员旁听行政案件庭审,2016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到61.7%。依法办理国家赔偿案件52件,为11起案件当事人赔偿140.8万元。
——加强执行工作,实现胜诉权益。执结各类案件15.2万件,执行到位1118.9亿元。推广团队化执行模式,建立具有远程指挥、快速反应等功能的执行指挥中心,强化提级执行、交叉执行和指定执行,努力提升执行效率。城阳法院审结全市第一起执行转破产案件,通过破产清算妥善解决了新和公司83起案件的债权债务问题。开展涉党政机关、涉民生、涉金融机构等案件专项执行,依法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7065人实施司法拘留,追究刑事责任62人。加大失信行为信用惩戒力度,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27批4.2万条,限制失信被执行人融资信贷、企业注册、高消费、出境和乘坐飞机、高铁等行为4300人次,3418起案件的被执行人迫于压力履行了义务。加强执行财产查控网络建设,与银行、房管等17个部门实现执行信息共享,积极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惩戒机制,共查封、冻结各类财产888.3亿元,通过互联网拍卖变卖变现36.8亿元,努力解决执行财产查找难、变现难等问题。
二、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机制创新,努力促进公正高效规范司法
五年来,全市法院适应全面依法治国新形势,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创新,取得了新的进展。
——创新工作机制方法,服务改革发展大局。中院先后制定印发为国际城市建设、为金融改革、为“三创”行动等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与检察院、海关实施“一带一路”通关法律协作,服务市里重大决策部署。中院新设金融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中德生态园和蓝谷知识产权巡回法庭以及处置企业破产案件专业合议庭,相关基层法院设立安全生产、涉重大项目建设等专业法庭和巡回法庭,增强司法服务保障的针对性。胶州法院组建40余人的机场建设巡回法庭,妥善审结涉机场拆迁案件378件,保障了重点工程的顺利推进。健全重大敏感案件应急沟通、新型疑难案件研讨、热点专题调研等机制,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审判与金融监管等25个联席会议,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出司法建议392条,发布审判白皮书38份,发挥好司法的规则指引作用。
——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满足群众司法需求。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全市法院2016年当场立案率达到95%,比立案登记制改革前增加10%,“立案难”问题基本得到解决。拓展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两级法院全部建成诉调对接中心,与公安局、司法局、保监局、仲裁委等建成诉调对接平台46个,目前全市91%的交通事故纠纷、70%的劳动争议、60%的物业纠纷以诉讼之外的方式化解,为当事人提供更为便捷高效的服务。开展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营“五进”活动2400余次,推广莱西法院半小时诉讼圈等便民诉讼机制,推进诉讼服务中心转型升级,为当事人提供咨询、立案、调解、接访等一站式服务,努力解决诉讼不便问题。进一步畅通信访案件导入诉讼程序的渠道,共受理申诉及申请再审案件6460件,化解重点涉诉信访积案132件。推行律师代理申诉制度,两年来共有60名律师代理申诉案件854件,338件案件息诉罢访。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向2297名困难当事人发放救助款3622.2万元,为3568起案件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4907.3万元,让更多的困难群众感受到司法改革的成效和社会主义法治的温暖。
——全面推进阳光司法,通过公开促进公正。加强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等公开平台建设,实现政务网站、微博微信全方位公开,方便当事人和群众查询信息、观看庭审直播,三年来全市法院公开裁判文书36.5万份,数量位居全省第一。健全新闻发布会、媒体采访团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75次,2016年以来通过互联网直播庭审86件,及时向社会公布重要工作和重大案件。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组织参观法院、旁听庭审5万人次,加强以案说法和普法宣传,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格落实中央政法委意见要求,积极推进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建设,共依法办理减刑、假释案件1.9万件,对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等罪犯的减刑、假释一律开庭审理,并通过邀请代表委员旁听、互联网直播等方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保持工作生机活力。扎实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经过考核考试、差额遴选等步骤,在全市遴选出739名员额法官,其中中院185名,初步完成了人员分类定岗工作。承担的刑事速裁、认罪认罚从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等八项全国示范试点改革任务,均已取得阶段性成果。通过刑事速裁程序审结案件4372件,当庭宣判率达到100%,被告人服判息诉率98.5%。人民陪审员共参审案件18.1万件,占一审普通程序的78.7%,崂山法院人民陪审员信息管理系统在全省法院推广使用。与市教育局、市关工委共同实施校园伤害纠纷联动调解,在市人大常委会支持下建立起八部门参与的反校园欺凌联动机制,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安全成长。
——切实加强审判管理,提高办案质量效率。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要求,制定司法权力和司法责任清单,强化审委会宏观指导功能,建立法官专业会议制度,明确院庭长审判管理监督的权力边界。加快“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新型审判团队建设,设立冠以法官个人姓名的工作室,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升工作效率。加强二审及审判监督指导,中院审结二审案件4.8万件,审结再审案件1127件,其中改判和发回重审3858件。健全院庭长办案制度,明确院庭长办案数量及带头承办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要求,五年来全市法院院庭长共办结案件24.3万件,占全部案件的34.9%。
——推进基层基础工作,夯实公正司法根基。加快“智慧法院”建设,建立审判数据中心,完善审判辅助、庭审同步录音录像、移动办公等功能,建设四级联网的远程接访、执行调度、数据统计分析等系统,为法官办案、群众诉讼和司法决策提供技术支持。落实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坚持深入基层,帮助总结提升工作经验,研究解决困难问题。支持基层法院因地制宜开展工作,总结和推广市南法院医疗专家顾问团、李沧法院司法鉴定前置、黄岛法院功能区专业法庭、即墨法院执行团队化等经验做法。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为基层法院选调、招录优秀人才312名,建成标准化科技审判法庭198个,加强派出人民法庭建设,改善办公条件。五年来,全市基层法院共审执结各类案件60.9万件,承担了全市法院87.5%的工作任务,其中人民法庭办理案件16.1万件,前沿阵地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
三、全面落实从严治院方针,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人民法院队伍
五年来,全市法院适应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标准,坚持不懈地加强队伍建设,取得了新的成效。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开展向全国模范法官邹碧华、黄志丽等学习活动,组织争创“合议庭先锋”、“党员先锋”,充分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开展寻标、对标、达标、夺标、创标活动,努力营造拼搏进取、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中院连续三年被表彰为省级文明单位,2个基层法院新立集体一等功,2个基层法院被评为全国、全省优秀法院,57个集体和106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涌现出了全国优秀法官吕燕、办案标兵陈晓静、一等功法官齐新等一批先进典型。
——加强素质能力建设。建立法官网络学院,成立教育培训宣讲团,共举办各类培训班456期,培训法官2.4万人次。建立青年法官导师制,举办办案竞赛、文书评比、理论研讨等活动,支持法官多岗位、跨部门学习锻炼,不断提升综合素质,11名法官被评为省级以上办案标兵和审判专家。与中国海洋大学等7所高校联合建立法学示范教学基地,落实高校教师挂职、法官授课等制度,为850名高校学生提供实习岗位,实现审判实务与理论教育的良性互动。加强法院文化建设,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法官青年志愿者等活动,提升凝聚力和战斗力。
——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公信法院、公信法庭、公信法官”创建活动,建立综合部门中层副职以上干部与业务庭法官联合值班、专人导诉等制度,主动帮助当事人解决问题。普遍推行“接待当事人热心、倾听诉求耐心、审判案件细心、解决问题诚心”的“四心工作法”,努力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开展司法作风专项治理活动,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310人担任司法监督员,对立案、信访等窗口进行明察暗访,深入整治“六难三案”问题。组织庭审观摩、文书评查,认真查找庭审不严格、文书不规范等问题,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五个严禁”和对干预案件进行记录问责的“两个规定”,健全廉政风险评估、廉政档案、廉政监督卡和任职回避等制度,充分发挥业务庭廉政监察员作用,加大司法巡查、审务督查力度,把廉政规定落到实处。加强廉政警示教育,组织“廉洁司法大家谈”、德廉知识考试、参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等活动,从正反两面教育干警以案为镜、坚守底线、不越红线。加大查办力度,五年来共查处违纪违法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38人,持之以恒整风肃纪,深入推进廉政建设。
四、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确保法院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始终坚持把法院工作置于党委领导之下,重要部署、重点工作和重大案件及时向党委汇报,依靠党委领导解决法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负责地做好年度报告和专项汇报,全面落实审议意见。诚恳接受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民主监督,及时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充分听取意见建议。五年来,中院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及其他事项212件,处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信来电620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旁听庭审、视察、调研等活动434人次。认真接受检察监督,中院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159次,审结抗诉案件360件,对116起案件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
各位代表,五年来,全市法院的工作有了长足的进展,审判职能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司法改革、队伍建设、基层工作全面推进,多项经验做法被最高法院和省法院推广。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各级党委、人大对法院工作的正确领导和监督,得益于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近年来,市委先后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陪审员工作的意见》、《关于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通知》等文件,市委常委会三次听取中院党组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法院工作重大问题,各区市党委也高度重视法院工作,在各个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市人大、各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不断加大监督支持力度,经常组织代表视察工作,旁听案件审理,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解决“执行难”等问题进行调研指导,为法院工作营造了良好环境。市政府支持中院成立金融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等专业法庭,市政府及各区市政府在法院基础设施建设、机构编制、购买服务、办案经费等方面提供了有力保障。市政协、各区市政协非常关心支持法院工作,市政协还专门成立民主监督团,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专项监督、调研视察等工作,提出了许多好的建议。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切地体会到,做好新时期的法院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保证法院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必须始终坚持围绕党和国家中心任务开展工作,服从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必须始终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努力促进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必须始终坚持司法理念和工作机制创新,为法院发展不断注入生机活力;必须始终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推进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我们将继续坚持这些行之有效的做法,并不断丰富完善,更好地指导工作。
五、坚持承前启后、继往开来,推动全市法院工作在新起点实现新发展
各位代表,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日益完善,依法治国方略全面推进,经济社会事业快速发展,党和国家对法治建设、法院工作越来越重视,人民群众、社会各界对司法公正的期待越来越迫切,法院工作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我们对人民司法事业的未来充满信心。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面对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新形势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我们的司法观念、司法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任务的需要,影响了司法服务职能的充分发挥;二是一些案件审判质量效率不高,执行难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影响了司法的权威;三是个别法官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办案不公、作风不正、司法不廉等问题仍然存在,损害了司法的公信;四是司法改革进入攻坚期、深水区,审判方式、工作机制、改革配套措施、管理体制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理顺;五是面对案件持续上涨压力,案多人少、法官断层、法官权益保护等长期困扰和制约法院工作发展的问题依然存在。对此,我们将立足自身,眼睛向内,采取更加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也恳请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继续给予支持和帮助!
各位代表,2017年是我们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做好人民法院工作责任重大。全市法院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本次代表大会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方针,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司法改革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根本,推动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
一是在服务发展大局方面有新作为。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研究制定服务保障措施,认真落实产权保护制度,依法公正审理各类案件,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积极研判社会矛盾的新特点,坚决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设平安青岛、法治青岛。
二是在践行司法为民方面有新举措。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继续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优化人民法庭布局,推动便民服务提档升级。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健全繁简分流、小额诉讼、多元化解等机制,及时快捷地审理各类涉民生案件,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是在推进改革创新方面有新进展。坚定不移地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完善员额管理、审判团队、责任清单、审判权力运行等改革配套措施。统筹推进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人民陪审员制度等改革任务,不断提高公正司法水平和司法公信力。
四是在规范司法行为方面有新成效。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强化审判管理与监督指导,学习贯彻好《民法总则》,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积极应对案件快速增长的挑战。完善执行联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执行工作措施,努力提高实际执行到位率,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
五是在加强自身建设方面有新提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加强法院党的建设。推进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法院队伍整体素质。坚持不懈抓好廉政建设,从严教育、管理、监督,持之以恒改进作风,公正廉洁文明司法。
各位代表,新形势下人民法院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责任更为重大,任务更为艰巨。全市法院将在市委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努力做好各项工作,为建设宜居幸福创新型国际城市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7年4月17日在青岛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李方民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五年,是青岛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的五年,也是全市法院工作快速推进的五年。五年来,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市法院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落实市人大历次会议决议,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发展进步。
一、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五年来,全市法院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人民群众新期待,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共受理案件71.2万件,审执结69.6万件,其中市中院受理案件8.9万件,审执结8.7万件,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民生权益,作出了新的贡献。
——加强刑事审判,维护社会稳定。审结一审刑事案件4.4万件,判处罪犯5.8万人,突出大要案审判,依法审理了聂磊涉黑、“3·21”纵火、徐翔操纵证券市场等一批在全国全省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审结杀人、抢劫、盗窃等犯罪案件1.8万件,判处罪犯2.4万人。依法惩治涉毒犯罪,审结毒品案件8409件,判处罪犯1.1万人。严厉打击涉众、涉民生等经济犯罪,审结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案件2641件,审结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案件275件,审结电信网络诈骗案件15件。依法惩治腐败,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717件,判处罪犯1178人,其中被告人原为县处级以上职务的52人。加强对妇女、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审结强奸、拐卖、猥亵妇女儿童等案件1201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860件。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依法惩处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对初犯、偶犯、未成年犯、老年犯和具有自首、立功等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罚,切实做到宽严有据、罚当其罪。
——加强商事审判,服务经济发展。审结一审商事案件19.7万件,标的额1396.5亿元。积极应对金融案件快速增长的态势,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保险等案件9.2万件,涉案标的额1045.3亿元。依法制裁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审结知识产权案件4518件,百度网讯诉某公司不正当竞争等6案例入选最高法院指导性案例、年度典型案例。围绕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依法处置“僵尸企业”,妥善审结股权转让、公司治理、破产清算等案件809件,化解不良资产24.6亿元。平度法院成功审结全市第一起民营企业破产清算案件,协助引进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对其进行收购,企业资产得以盘活,职工得到妥善安置。依法行使涉外商事司法管辖权,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案件761件,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权益,服务对外开放和外向型经济的发展。
——加强民事审判,保障民生权益。审结一审民事案件21.8万件,标的额249.2亿元,其中以调解方式结案6.9万件。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维护婚姻家庭和谐稳定,审结离婚、遗产继承等案件6.9万件。高度重视民生热点问题,审结教育医疗、人身损害、交通事故等案件11.3万件,审结涉及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等案件1.3万件,审结环境资源案件4434件。平等保护劳资双方权益,对农民工“讨薪”等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执,审结劳动争议、社会保险等案件2.2万件。市北法院成功调解了44名专车司机劳动争议案,促进理顺“网约车”管理归属,消除了大量纠纷隐患。审结土地承包、农产品销售以及假化肥、假种子等涉农案件1332件,依法维护农民利益、促进农业发展。深入开展涉军维权工作,审结涉军案件1037件,依法维护国防安全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加强行政审判,促进依法行政。认真贯彻执行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审结一审行政案件1.5万件,同比上升51%。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驳回行政相对人起诉或诉讼请求2002件,判决行政机关败诉912件。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开展行政案件异地管辖试点,建立行政诉讼协调机制,通过和解方式化解城市管理、征地拆迁等案件8958件,执结非诉执行案件4355件,标的额4.1亿元。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及时反馈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发布《行政司法参考》36期,组织2700余名行政机关人员旁听行政案件庭审,2016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到61.7%。依法办理国家赔偿案件52件,为11起案件当事人赔偿140.8万元。
——加强执行工作,实现胜诉权益。执结各类案件15.2万件,执行到位1118.9亿元。推广团队化执行模式,建立具有远程指挥、快速反应等功能的执行指挥中心,强化提级执行、交叉执行和指定执行,努力提升执行效率。城阳法院审结全市第一起执行转破产案件,通过破产清算妥善解决了新和公司83起案件的债权债务问题。开展涉党政机关、涉民生、涉金融机构等案件专项执行,依法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7065人实施司法拘留,追究刑事责任62人。加大失信行为信用惩戒力度,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27批4.2万条,限制失信被执行人融资信贷、企业注册、高消费、出境和乘坐飞机、高铁等行为4300人次,3418起案件的被执行人迫于压力履行了义务。加强执行财产查控网络建设,与银行、房管等17个部门实现执行信息共享,积极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惩戒机制,共查封、冻结各类财产888.3亿元,通过互联网拍卖变卖变现36.8亿元,努力解决执行财产查找难、变现难等问题。
二、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机制创新,努力促进公正高效规范司法
五年来,全市法院适应全面依法治国新形势,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创新,取得了新的进展。
——创新工作机制方法,服务改革发展大局。中院先后制定印发为国际城市建设、为金融改革、为“三创”行动等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与检察院、海关实施“一带一路”通关法律协作,服务市里重大决策部署。中院新设金融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中德生态园和蓝谷知识产权巡回法庭以及处置企业破产案件专业合议庭,相关基层法院设立安全生产、涉重大项目建设等专业法庭和巡回法庭,增强司法服务保障的针对性。胶州法院组建40余人的机场建设巡回法庭,妥善审结涉机场拆迁案件378件,保障了重点工程的顺利推进。健全重大敏感案件应急沟通、新型疑难案件研讨、热点专题调研等机制,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审判与金融监管等25个联席会议,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出司法建议392条,发布审判白皮书38份,发挥好司法的规则指引作用。
——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满足群众司法需求。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全市法院2016年当场立案率达到95%,比立案登记制改革前增加10%,“立案难”问题基本得到解决。拓展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两级法院全部建成诉调对接中心,与公安局、司法局、保监局、仲裁委等建成诉调对接平台46个,目前全市91%的交通事故纠纷、70%的劳动争议、60%的物业纠纷以诉讼之外的方式化解,为当事人提供更为便捷高效的服务。开展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营“五进”活动2400余次,推广莱西法院半小时诉讼圈等便民诉讼机制,推进诉讼服务中心转型升级,为当事人提供咨询、立案、调解、接访等一站式服务,努力解决诉讼不便问题。进一步畅通信访案件导入诉讼程序的渠道,共受理申诉及申请再审案件6460件,化解重点涉诉信访积案132件。推行律师代理申诉制度,两年来共有60名律师代理申诉案件854件,338件案件息诉罢访。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向2297名困难当事人发放救助款3622.2万元,为3568起案件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4907.3万元,让更多的困难群众感受到司法改革的成效和社会主义法治的温暖。
——全面推进阳光司法,通过公开促进公正。加强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等公开平台建设,实现政务网站、微博微信全方位公开,方便当事人和群众查询信息、观看庭审直播,三年来全市法院公开裁判文书36.5万份,数量位居全省第一。健全新闻发布会、媒体采访团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75次,2016年以来通过互联网直播庭审86件,及时向社会公布重要工作和重大案件。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组织参观法院、旁听庭审5万人次,加强以案说法和普法宣传,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格落实中央政法委意见要求,积极推进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建设,共依法办理减刑、假释案件1.9万件,对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等罪犯的减刑、假释一律开庭审理,并通过邀请代表委员旁听、互联网直播等方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保持工作生机活力。扎实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经过考核考试、差额遴选等步骤,在全市遴选出739名员额法官,其中中院185名,初步完成了人员分类定岗工作。承担的刑事速裁、认罪认罚从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等八项全国示范试点改革任务,均已取得阶段性成果。通过刑事速裁程序审结案件4372件,当庭宣判率达到100%,被告人服判息诉率98.5%。人民陪审员共参审案件18.1万件,占一审普通程序的78.7%,崂山法院人民陪审员信息管理系统在全省法院推广使用。与市教育局、市关工委共同实施校园伤害纠纷联动调解,在市人大常委会支持下建立起八部门参与的反校园欺凌联动机制,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安全成长。
——切实加强审判管理,提高办案质量效率。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要求,制定司法权力和司法责任清单,强化审委会宏观指导功能,建立法官专业会议制度,明确院庭长审判管理监督的权力边界。加快“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新型审判团队建设,设立冠以法官个人姓名的工作室,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升工作效率。加强二审及审判监督指导,中院审结二审案件4.8万件,审结再审案件1127件,其中改判和发回重审3858件。健全院庭长办案制度,明确院庭长办案数量及带头承办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要求,五年来全市法院院庭长共办结案件24.3万件,占全部案件的34.9%。
——推进基层基础工作,夯实公正司法根基。加快“智慧法院”建设,建立审判数据中心,完善审判辅助、庭审同步录音录像、移动办公等功能,建设四级联网的远程接访、执行调度、数据统计分析等系统,为法官办案、群众诉讼和司法决策提供技术支持。落实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坚持深入基层,帮助总结提升工作经验,研究解决困难问题。支持基层法院因地制宜开展工作,总结和推广市南法院医疗专家顾问团、李沧法院司法鉴定前置、黄岛法院功能区专业法庭、即墨法院执行团队化等经验做法。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为基层法院选调、招录优秀人才312名,建成标准化科技审判法庭198个,加强派出人民法庭建设,改善办公条件。五年来,全市基层法院共审执结各类案件60.9万件,承担了全市法院87.5%的工作任务,其中人民法庭办理案件16.1万件,前沿阵地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
三、全面落实从严治院方针,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人民法院队伍
五年来,全市法院适应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标准,坚持不懈地加强队伍建设,取得了新的成效。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开展向全国模范法官邹碧华、黄志丽等学习活动,组织争创“合议庭先锋”、“党员先锋”,充分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开展寻标、对标、达标、夺标、创标活动,努力营造拼搏进取、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中院连续三年被表彰为省级文明单位,2个基层法院新立集体一等功,2个基层法院被评为全国、全省优秀法院,57个集体和106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涌现出了全国优秀法官吕燕、办案标兵陈晓静、一等功法官齐新等一批先进典型。
——加强素质能力建设。建立法官网络学院,成立教育培训宣讲团,共举办各类培训班456期,培训法官2.4万人次。建立青年法官导师制,举办办案竞赛、文书评比、理论研讨等活动,支持法官多岗位、跨部门学习锻炼,不断提升综合素质,11名法官被评为省级以上办案标兵和审判专家。与中国海洋大学等7所高校联合建立法学示范教学基地,落实高校教师挂职、法官授课等制度,为850名高校学生提供实习岗位,实现审判实务与理论教育的良性互动。加强法院文化建设,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法官青年志愿者等活动,提升凝聚力和战斗力。
——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公信法院、公信法庭、公信法官”创建活动,建立综合部门中层副职以上干部与业务庭法官联合值班、专人导诉等制度,主动帮助当事人解决问题。普遍推行“接待当事人热心、倾听诉求耐心、审判案件细心、解决问题诚心”的“四心工作法”,努力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开展司法作风专项治理活动,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310人担任司法监督员,对立案、信访等窗口进行明察暗访,深入整治“六难三案”问题。组织庭审观摩、文书评查,认真查找庭审不严格、文书不规范等问题,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五个严禁”和对干预案件进行记录问责的“两个规定”,健全廉政风险评估、廉政档案、廉政监督卡和任职回避等制度,充分发挥业务庭廉政监察员作用,加大司法巡查、审务督查力度,把廉政规定落到实处。加强廉政警示教育,组织“廉洁司法大家谈”、德廉知识考试、参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等活动,从正反两面教育干警以案为镜、坚守底线、不越红线。加大查办力度,五年来共查处违纪违法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38人,持之以恒整风肃纪,深入推进廉政建设。
四、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确保法院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始终坚持把法院工作置于党委领导之下,重要部署、重点工作和重大案件及时向党委汇报,依靠党委领导解决法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负责地做好年度报告和专项汇报,全面落实审议意见。诚恳接受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民主监督,及时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充分听取意见建议。五年来,中院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及其他事项212件,处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信来电620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旁听庭审、视察、调研等活动434人次。认真接受检察监督,中院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159次,审结抗诉案件360件,对116起案件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
各位代表,五年来,全市法院的工作有了长足的进展,审判职能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司法改革、队伍建设、基层工作全面推进,多项经验做法被最高法院和省法院推广。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各级党委、人大对法院工作的正确领导和监督,得益于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近年来,市委先后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陪审员工作的意见》、《关于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通知》等文件,市委常委会三次听取中院党组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法院工作重大问题,各区市党委也高度重视法院工作,在各个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市人大、各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不断加大监督支持力度,经常组织代表视察工作,旁听案件审理,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解决“执行难”等问题进行调研指导,为法院工作营造了良好环境。市政府支持中院成立金融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等专业法庭,市政府及各区市政府在法院基础设施建设、机构编制、购买服务、办案经费等方面提供了有力保障。市政协、各区市政协非常关心支持法院工作,市政协还专门成立民主监督团,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专项监督、调研视察等工作,提出了许多好的建议。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切地体会到,做好新时期的法院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保证法院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必须始终坚持围绕党和国家中心任务开展工作,服从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必须始终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努力促进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必须始终坚持司法理念和工作机制创新,为法院发展不断注入生机活力;必须始终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推进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我们将继续坚持这些行之有效的做法,并不断丰富完善,更好地指导工作。
五、坚持承前启后、继往开来,推动全市法院工作在新起点实现新发展
各位代表,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日益完善,依法治国方略全面推进,经济社会事业快速发展,党和国家对法治建设、法院工作越来越重视,人民群众、社会各界对司法公正的期待越来越迫切,法院工作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我们对人民司法事业的未来充满信心。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面对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新形势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我们的司法观念、司法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任务的需要,影响了司法服务职能的充分发挥;二是一些案件审判质量效率不高,执行难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影响了司法的权威;三是个别法官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办案不公、作风不正、司法不廉等问题仍然存在,损害了司法的公信;四是司法改革进入攻坚期、深水区,审判方式、工作机制、改革配套措施、管理体制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理顺;五是面对案件持续上涨压力,案多人少、法官断层、法官权益保护等长期困扰和制约法院工作发展的问题依然存在。对此,我们将立足自身,眼睛向内,采取更加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也恳请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继续给予支持和帮助!
各位代表,2017年是我们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做好人民法院工作责任重大。全市法院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本次代表大会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方针,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司法改革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根本,推动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
一是在服务发展大局方面有新作为。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研究制定服务保障措施,认真落实产权保护制度,依法公正审理各类案件,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积极研判社会矛盾的新特点,坚决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设平安青岛、法治青岛。
二是在践行司法为民方面有新举措。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继续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优化人民法庭布局,推动便民服务提档升级。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健全繁简分流、小额诉讼、多元化解等机制,及时快捷地审理各类涉民生案件,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是在推进改革创新方面有新进展。坚定不移地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完善员额管理、审判团队、责任清单、审判权力运行等改革配套措施。统筹推进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人民陪审员制度等改革任务,不断提高公正司法水平和司法公信力。
四是在规范司法行为方面有新成效。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强化审判管理与监督指导,学习贯彻好《民法总则》,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积极应对案件快速增长的挑战。完善执行联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执行工作措施,努力提高实际执行到位率,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
五是在加强自身建设方面有新提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加强法院党的建设。推进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法院队伍整体素质。坚持不懈抓好廉政建设,从严教育、管理、监督,持之以恒改进作风,公正廉洁文明司法。
各位代表,新形势下人民法院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责任更为重大,任务更为艰巨。全市法院将在市委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努力做好各项工作,为建设宜居幸福创新型国际城市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QINGDAO INTERMEDIATE PEOPLE'S COURT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7年4月17日在青岛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李方民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五年,是青岛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的五年,也是全市法院工作快速推进的五年。五年来,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市法院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落实市人大历次会议决议,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发展进步。
一、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五年来,全市法院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人民群众新期待,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共受理案件71.2万件,审执结69.6万件,其中市中院受理案件8.9万件,审执结8.7万件,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民生权益,作出了新的贡献。
——加强刑事审判,维护社会稳定。审结一审刑事案件4.4万件,判处罪犯5.8万人,突出大要案审判,依法审理了聂磊涉黑、“3·21”纵火、徐翔操纵证券市场等一批在全国全省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审结杀人、抢劫、盗窃等犯罪案件1.8万件,判处罪犯2.4万人。依法惩治涉毒犯罪,审结毒品案件8409件,判处罪犯1.1万人。严厉打击涉众、涉民生等经济犯罪,审结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案件2641件,审结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案件275件,审结电信网络诈骗案件15件。依法惩治腐败,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717件,判处罪犯1178人,其中被告人原为县处级以上职务的52人。加强对妇女、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审结强奸、拐卖、猥亵妇女儿童等案件1201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860件。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依法惩处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对初犯、偶犯、未成年犯、老年犯和具有自首、立功等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罚,切实做到宽严有据、罚当其罪。
——加强商事审判,服务经济发展。审结一审商事案件19.7万件,标的额1396.5亿元。积极应对金融案件快速增长的态势,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保险等案件9.2万件,涉案标的额1045.3亿元。依法制裁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审结知识产权案件4518件,百度网讯诉某公司不正当竞争等6案例入选最高法院指导性案例、年度典型案例。围绕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依法处置“僵尸企业”,妥善审结股权转让、公司治理、破产清算等案件809件,化解不良资产24.6亿元。平度法院成功审结全市第一起民营企业破产清算案件,协助引进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对其进行收购,企业资产得以盘活,职工得到妥善安置。依法行使涉外商事司法管辖权,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案件761件,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权益,服务对外开放和外向型经济的发展。
——加强民事审判,保障民生权益。审结一审民事案件21.8万件,标的额249.2亿元,其中以调解方式结案6.9万件。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维护婚姻家庭和谐稳定,审结离婚、遗产继承等案件6.9万件。高度重视民生热点问题,审结教育医疗、人身损害、交通事故等案件11.3万件,审结涉及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等案件1.3万件,审结环境资源案件4434件。平等保护劳资双方权益,对农民工“讨薪”等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执,审结劳动争议、社会保险等案件2.2万件。市北法院成功调解了44名专车司机劳动争议案,促进理顺“网约车”管理归属,消除了大量纠纷隐患。审结土地承包、农产品销售以及假化肥、假种子等涉农案件1332件,依法维护农民利益、促进农业发展。深入开展涉军维权工作,审结涉军案件1037件,依法维护国防安全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加强行政审判,促进依法行政。认真贯彻执行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审结一审行政案件1.5万件,同比上升51%。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驳回行政相对人起诉或诉讼请求2002件,判决行政机关败诉912件。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开展行政案件异地管辖试点,建立行政诉讼协调机制,通过和解方式化解城市管理、征地拆迁等案件8958件,执结非诉执行案件4355件,标的额4.1亿元。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及时反馈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发布《行政司法参考》36期,组织2700余名行政机关人员旁听行政案件庭审,2016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到61.7%。依法办理国家赔偿案件52件,为11起案件当事人赔偿140.8万元。
——加强执行工作,实现胜诉权益。执结各类案件15.2万件,执行到位1118.9亿元。推广团队化执行模式,建立具有远程指挥、快速反应等功能的执行指挥中心,强化提级执行、交叉执行和指定执行,努力提升执行效率。城阳法院审结全市第一起执行转破产案件,通过破产清算妥善解决了新和公司83起案件的债权债务问题。开展涉党政机关、涉民生、涉金融机构等案件专项执行,依法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7065人实施司法拘留,追究刑事责任62人。加大失信行为信用惩戒力度,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27批4.2万条,限制失信被执行人融资信贷、企业注册、高消费、出境和乘坐飞机、高铁等行为4300人次,3418起案件的被执行人迫于压力履行了义务。加强执行财产查控网络建设,与银行、房管等17个部门实现执行信息共享,积极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惩戒机制,共查封、冻结各类财产888.3亿元,通过互联网拍卖变卖变现36.8亿元,努力解决执行财产查找难、变现难等问题。
二、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机制创新,努力促进公正高效规范司法
五年来,全市法院适应全面依法治国新形势,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创新,取得了新的进展。
——创新工作机制方法,服务改革发展大局。中院先后制定印发为国际城市建设、为金融改革、为“三创”行动等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与检察院、海关实施“一带一路”通关法律协作,服务市里重大决策部署。中院新设金融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中德生态园和蓝谷知识产权巡回法庭以及处置企业破产案件专业合议庭,相关基层法院设立安全生产、涉重大项目建设等专业法庭和巡回法庭,增强司法服务保障的针对性。胶州法院组建40余人的机场建设巡回法庭,妥善审结涉机场拆迁案件378件,保障了重点工程的顺利推进。健全重大敏感案件应急沟通、新型疑难案件研讨、热点专题调研等机制,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审判与金融监管等25个联席会议,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出司法建议392条,发布审判白皮书38份,发挥好司法的规则指引作用。
——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满足群众司法需求。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全市法院2016年当场立案率达到95%,比立案登记制改革前增加10%,“立案难”问题基本得到解决。拓展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两级法院全部建成诉调对接中心,与公安局、司法局、保监局、仲裁委等建成诉调对接平台46个,目前全市91%的交通事故纠纷、70%的劳动争议、60%的物业纠纷以诉讼之外的方式化解,为当事人提供更为便捷高效的服务。开展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营“五进”活动2400余次,推广莱西法院半小时诉讼圈等便民诉讼机制,推进诉讼服务中心转型升级,为当事人提供咨询、立案、调解、接访等一站式服务,努力解决诉讼不便问题。进一步畅通信访案件导入诉讼程序的渠道,共受理申诉及申请再审案件6460件,化解重点涉诉信访积案132件。推行律师代理申诉制度,两年来共有60名律师代理申诉案件854件,338件案件息诉罢访。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向2297名困难当事人发放救助款3622.2万元,为3568起案件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4907.3万元,让更多的困难群众感受到司法改革的成效和社会主义法治的温暖。
——全面推进阳光司法,通过公开促进公正。加强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等公开平台建设,实现政务网站、微博微信全方位公开,方便当事人和群众查询信息、观看庭审直播,三年来全市法院公开裁判文书36.5万份,数量位居全省第一。健全新闻发布会、媒体采访团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75次,2016年以来通过互联网直播庭审86件,及时向社会公布重要工作和重大案件。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组织参观法院、旁听庭审5万人次,加强以案说法和普法宣传,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格落实中央政法委意见要求,积极推进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建设,共依法办理减刑、假释案件1.9万件,对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等罪犯的减刑、假释一律开庭审理,并通过邀请代表委员旁听、互联网直播等方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保持工作生机活力。扎实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经过考核考试、差额遴选等步骤,在全市遴选出739名员额法官,其中中院185名,初步完成了人员分类定岗工作。承担的刑事速裁、认罪认罚从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等八项全国示范试点改革任务,均已取得阶段性成果。通过刑事速裁程序审结案件4372件,当庭宣判率达到100%,被告人服判息诉率98.5%。人民陪审员共参审案件18.1万件,占一审普通程序的78.7%,崂山法院人民陪审员信息管理系统在全省法院推广使用。与市教育局、市关工委共同实施校园伤害纠纷联动调解,在市人大常委会支持下建立起八部门参与的反校园欺凌联动机制,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安全成长。
——切实加强审判管理,提高办案质量效率。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要求,制定司法权力和司法责任清单,强化审委会宏观指导功能,建立法官专业会议制度,明确院庭长审判管理监督的权力边界。加快“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新型审判团队建设,设立冠以法官个人姓名的工作室,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升工作效率。加强二审及审判监督指导,中院审结二审案件4.8万件,审结再审案件1127件,其中改判和发回重审3858件。健全院庭长办案制度,明确院庭长办案数量及带头承办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要求,五年来全市法院院庭长共办结案件24.3万件,占全部案件的34.9%。
——推进基层基础工作,夯实公正司法根基。加快“智慧法院”建设,建立审判数据中心,完善审判辅助、庭审同步录音录像、移动办公等功能,建设四级联网的远程接访、执行调度、数据统计分析等系统,为法官办案、群众诉讼和司法决策提供技术支持。落实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坚持深入基层,帮助总结提升工作经验,研究解决困难问题。支持基层法院因地制宜开展工作,总结和推广市南法院医疗专家顾问团、李沧法院司法鉴定前置、黄岛法院功能区专业法庭、即墨法院执行团队化等经验做法。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为基层法院选调、招录优秀人才312名,建成标准化科技审判法庭198个,加强派出人民法庭建设,改善办公条件。五年来,全市基层法院共审执结各类案件60.9万件,承担了全市法院87.5%的工作任务,其中人民法庭办理案件16.1万件,前沿阵地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
三、全面落实从严治院方针,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人民法院队伍
五年来,全市法院适应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标准,坚持不懈地加强队伍建设,取得了新的成效。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开展向全国模范法官邹碧华、黄志丽等学习活动,组织争创“合议庭先锋”、“党员先锋”,充分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开展寻标、对标、达标、夺标、创标活动,努力营造拼搏进取、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中院连续三年被表彰为省级文明单位,2个基层法院新立集体一等功,2个基层法院被评为全国、全省优秀法院,57个集体和106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涌现出了全国优秀法官吕燕、办案标兵陈晓静、一等功法官齐新等一批先进典型。
——加强素质能力建设。建立法官网络学院,成立教育培训宣讲团,共举办各类培训班456期,培训法官2.4万人次。建立青年法官导师制,举办办案竞赛、文书评比、理论研讨等活动,支持法官多岗位、跨部门学习锻炼,不断提升综合素质,11名法官被评为省级以上办案标兵和审判专家。与中国海洋大学等7所高校联合建立法学示范教学基地,落实高校教师挂职、法官授课等制度,为850名高校学生提供实习岗位,实现审判实务与理论教育的良性互动。加强法院文化建设,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法官青年志愿者等活动,提升凝聚力和战斗力。
——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公信法院、公信法庭、公信法官”创建活动,建立综合部门中层副职以上干部与业务庭法官联合值班、专人导诉等制度,主动帮助当事人解决问题。普遍推行“接待当事人热心、倾听诉求耐心、审判案件细心、解决问题诚心”的“四心工作法”,努力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开展司法作风专项治理活动,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310人担任司法监督员,对立案、信访等窗口进行明察暗访,深入整治“六难三案”问题。组织庭审观摩、文书评查,认真查找庭审不严格、文书不规范等问题,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五个严禁”和对干预案件进行记录问责的“两个规定”,健全廉政风险评估、廉政档案、廉政监督卡和任职回避等制度,充分发挥业务庭廉政监察员作用,加大司法巡查、审务督查力度,把廉政规定落到实处。加强廉政警示教育,组织“廉洁司法大家谈”、德廉知识考试、参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等活动,从正反两面教育干警以案为镜、坚守底线、不越红线。加大查办力度,五年来共查处违纪违法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38人,持之以恒整风肃纪,深入推进廉政建设。
四、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确保法院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始终坚持把法院工作置于党委领导之下,重要部署、重点工作和重大案件及时向党委汇报,依靠党委领导解决法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负责地做好年度报告和专项汇报,全面落实审议意见。诚恳接受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民主监督,及时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充分听取意见建议。五年来,中院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及其他事项212件,处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信来电620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旁听庭审、视察、调研等活动434人次。认真接受检察监督,中院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159次,审结抗诉案件360件,对116起案件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
各位代表,五年来,全市法院的工作有了长足的进展,审判职能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司法改革、队伍建设、基层工作全面推进,多项经验做法被最高法院和省法院推广。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各级党委、人大对法院工作的正确领导和监督,得益于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近年来,市委先后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陪审员工作的意见》、《关于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通知》等文件,市委常委会三次听取中院党组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法院工作重大问题,各区市党委也高度重视法院工作,在各个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市人大、各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不断加大监督支持力度,经常组织代表视察工作,旁听案件审理,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解决“执行难”等问题进行调研指导,为法院工作营造了良好环境。市政府支持中院成立金融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等专业法庭,市政府及各区市政府在法院基础设施建设、机构编制、购买服务、办案经费等方面提供了有力保障。市政协、各区市政协非常关心支持法院工作,市政协还专门成立民主监督团,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专项监督、调研视察等工作,提出了许多好的建议。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切地体会到,做好新时期的法院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保证法院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必须始终坚持围绕党和国家中心任务开展工作,服从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必须始终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努力促进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必须始终坚持司法理念和工作机制创新,为法院发展不断注入生机活力;必须始终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推进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我们将继续坚持这些行之有效的做法,并不断丰富完善,更好地指导工作。
五、坚持承前启后、继往开来,推动全市法院工作在新起点实现新发展
各位代表,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日益完善,依法治国方略全面推进,经济社会事业快速发展,党和国家对法治建设、法院工作越来越重视,人民群众、社会各界对司法公正的期待越来越迫切,法院工作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我们对人民司法事业的未来充满信心。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面对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新形势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我们的司法观念、司法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任务的需要,影响了司法服务职能的充分发挥;二是一些案件审判质量效率不高,执行难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影响了司法的权威;三是个别法官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办案不公、作风不正、司法不廉等问题仍然存在,损害了司法的公信;四是司法改革进入攻坚期、深水区,审判方式、工作机制、改革配套措施、管理体制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理顺;五是面对案件持续上涨压力,案多人少、法官断层、法官权益保护等长期困扰和制约法院工作发展的问题依然存在。对此,我们将立足自身,眼睛向内,采取更加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也恳请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继续给予支持和帮助!
各位代表,2017年是我们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做好人民法院工作责任重大。全市法院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本次代表大会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方针,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司法改革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根本,推动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
一是在服务发展大局方面有新作为。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研究制定服务保障措施,认真落实产权保护制度,依法公正审理各类案件,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积极研判社会矛盾的新特点,坚决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设平安青岛、法治青岛。
二是在践行司法为民方面有新举措。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继续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优化人民法庭布局,推动便民服务提档升级。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健全繁简分流、小额诉讼、多元化解等机制,及时快捷地审理各类涉民生案件,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是在推进改革创新方面有新进展。坚定不移地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完善员额管理、审判团队、责任清单、审判权力运行等改革配套措施。统筹推进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人民陪审员制度等改革任务,不断提高公正司法水平和司法公信力。
四是在规范司法行为方面有新成效。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强化审判管理与监督指导,学习贯彻好《民法总则》,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积极应对案件快速增长的挑战。完善执行联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执行工作措施,努力提高实际执行到位率,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
五是在加强自身建设方面有新提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加强法院党的建设。推进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法院队伍整体素质。坚持不懈抓好廉政建设,从严教育、管理、监督,持之以恒改进作风,公正廉洁文明司法。
各位代表,新形势下人民法院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责任更为重大,任务更为艰巨。全市法院将在市委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努力做好各项工作,为建设宜居幸福创新型国际城市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7年4月17日在青岛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李方民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五年,是青岛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的五年,也是全市法院工作快速推进的五年。五年来,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市法院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落实市人大历次会议决议,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发展进步。
一、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五年来,全市法院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人民群众新期待,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共受理案件71.2万件,审执结69.6万件,其中市中院受理案件8.9万件,审执结8.7万件,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民生权益,作出了新的贡献。
——加强刑事审判,维护社会稳定。审结一审刑事案件4.4万件,判处罪犯5.8万人,突出大要案审判,依法审理了聂磊涉黑、“3·21”纵火、徐翔操纵证券市场等一批在全国全省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审结杀人、抢劫、盗窃等犯罪案件1.8万件,判处罪犯2.4万人。依法惩治涉毒犯罪,审结毒品案件8409件,判处罪犯1.1万人。严厉打击涉众、涉民生等经济犯罪,审结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案件2641件,审结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案件275件,审结电信网络诈骗案件15件。依法惩治腐败,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717件,判处罪犯1178人,其中被告人原为县处级以上职务的52人。加强对妇女、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审结强奸、拐卖、猥亵妇女儿童等案件1201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860件。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依法惩处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对初犯、偶犯、未成年犯、老年犯和具有自首、立功等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罚,切实做到宽严有据、罚当其罪。
——加强商事审判,服务经济发展。审结一审商事案件19.7万件,标的额1396.5亿元。积极应对金融案件快速增长的态势,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保险等案件9.2万件,涉案标的额1045.3亿元。依法制裁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审结知识产权案件4518件,百度网讯诉某公司不正当竞争等6案例入选最高法院指导性案例、年度典型案例。围绕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依法处置“僵尸企业”,妥善审结股权转让、公司治理、破产清算等案件809件,化解不良资产24.6亿元。平度法院成功审结全市第一起民营企业破产清算案件,协助引进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对其进行收购,企业资产得以盘活,职工得到妥善安置。依法行使涉外商事司法管辖权,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案件761件,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权益,服务对外开放和外向型经济的发展。
——加强民事审判,保障民生权益。审结一审民事案件21.8万件,标的额249.2亿元,其中以调解方式结案6.9万件。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维护婚姻家庭和谐稳定,审结离婚、遗产继承等案件6.9万件。高度重视民生热点问题,审结教育医疗、人身损害、交通事故等案件11.3万件,审结涉及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等案件1.3万件,审结环境资源案件4434件。平等保护劳资双方权益,对农民工“讨薪”等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执,审结劳动争议、社会保险等案件2.2万件。市北法院成功调解了44名专车司机劳动争议案,促进理顺“网约车”管理归属,消除了大量纠纷隐患。审结土地承包、农产品销售以及假化肥、假种子等涉农案件1332件,依法维护农民利益、促进农业发展。深入开展涉军维权工作,审结涉军案件1037件,依法维护国防安全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加强行政审判,促进依法行政。认真贯彻执行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审结一审行政案件1.5万件,同比上升51%。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驳回行政相对人起诉或诉讼请求2002件,判决行政机关败诉912件。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开展行政案件异地管辖试点,建立行政诉讼协调机制,通过和解方式化解城市管理、征地拆迁等案件8958件,执结非诉执行案件4355件,标的额4.1亿元。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及时反馈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发布《行政司法参考》36期,组织2700余名行政机关人员旁听行政案件庭审,2016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到61.7%。依法办理国家赔偿案件52件,为11起案件当事人赔偿140.8万元。
——加强执行工作,实现胜诉权益。执结各类案件15.2万件,执行到位1118.9亿元。推广团队化执行模式,建立具有远程指挥、快速反应等功能的执行指挥中心,强化提级执行、交叉执行和指定执行,努力提升执行效率。城阳法院审结全市第一起执行转破产案件,通过破产清算妥善解决了新和公司83起案件的债权债务问题。开展涉党政机关、涉民生、涉金融机构等案件专项执行,依法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7065人实施司法拘留,追究刑事责任62人。加大失信行为信用惩戒力度,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27批4.2万条,限制失信被执行人融资信贷、企业注册、高消费、出境和乘坐飞机、高铁等行为4300人次,3418起案件的被执行人迫于压力履行了义务。加强执行财产查控网络建设,与银行、房管等17个部门实现执行信息共享,积极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惩戒机制,共查封、冻结各类财产888.3亿元,通过互联网拍卖变卖变现36.8亿元,努力解决执行财产查找难、变现难等问题。
二、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机制创新,努力促进公正高效规范司法
五年来,全市法院适应全面依法治国新形势,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创新,取得了新的进展。
——创新工作机制方法,服务改革发展大局。中院先后制定印发为国际城市建设、为金融改革、为“三创”行动等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与检察院、海关实施“一带一路”通关法律协作,服务市里重大决策部署。中院新设金融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中德生态园和蓝谷知识产权巡回法庭以及处置企业破产案件专业合议庭,相关基层法院设立安全生产、涉重大项目建设等专业法庭和巡回法庭,增强司法服务保障的针对性。胶州法院组建40余人的机场建设巡回法庭,妥善审结涉机场拆迁案件378件,保障了重点工程的顺利推进。健全重大敏感案件应急沟通、新型疑难案件研讨、热点专题调研等机制,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审判与金融监管等25个联席会议,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出司法建议392条,发布审判白皮书38份,发挥好司法的规则指引作用。
——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满足群众司法需求。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全市法院2016年当场立案率达到95%,比立案登记制改革前增加10%,“立案难”问题基本得到解决。拓展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两级法院全部建成诉调对接中心,与公安局、司法局、保监局、仲裁委等建成诉调对接平台46个,目前全市91%的交通事故纠纷、70%的劳动争议、60%的物业纠纷以诉讼之外的方式化解,为当事人提供更为便捷高效的服务。开展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营“五进”活动2400余次,推广莱西法院半小时诉讼圈等便民诉讼机制,推进诉讼服务中心转型升级,为当事人提供咨询、立案、调解、接访等一站式服务,努力解决诉讼不便问题。进一步畅通信访案件导入诉讼程序的渠道,共受理申诉及申请再审案件6460件,化解重点涉诉信访积案132件。推行律师代理申诉制度,两年来共有60名律师代理申诉案件854件,338件案件息诉罢访。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向2297名困难当事人发放救助款3622.2万元,为3568起案件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4907.3万元,让更多的困难群众感受到司法改革的成效和社会主义法治的温暖。
——全面推进阳光司法,通过公开促进公正。加强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等公开平台建设,实现政务网站、微博微信全方位公开,方便当事人和群众查询信息、观看庭审直播,三年来全市法院公开裁判文书36.5万份,数量位居全省第一。健全新闻发布会、媒体采访团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75次,2016年以来通过互联网直播庭审86件,及时向社会公布重要工作和重大案件。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组织参观法院、旁听庭审5万人次,加强以案说法和普法宣传,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格落实中央政法委意见要求,积极推进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建设,共依法办理减刑、假释案件1.9万件,对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等罪犯的减刑、假释一律开庭审理,并通过邀请代表委员旁听、互联网直播等方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保持工作生机活力。扎实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经过考核考试、差额遴选等步骤,在全市遴选出739名员额法官,其中中院185名,初步完成了人员分类定岗工作。承担的刑事速裁、认罪认罚从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等八项全国示范试点改革任务,均已取得阶段性成果。通过刑事速裁程序审结案件4372件,当庭宣判率达到100%,被告人服判息诉率98.5%。人民陪审员共参审案件18.1万件,占一审普通程序的78.7%,崂山法院人民陪审员信息管理系统在全省法院推广使用。与市教育局、市关工委共同实施校园伤害纠纷联动调解,在市人大常委会支持下建立起八部门参与的反校园欺凌联动机制,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安全成长。
——切实加强审判管理,提高办案质量效率。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要求,制定司法权力和司法责任清单,强化审委会宏观指导功能,建立法官专业会议制度,明确院庭长审判管理监督的权力边界。加快“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新型审判团队建设,设立冠以法官个人姓名的工作室,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升工作效率。加强二审及审判监督指导,中院审结二审案件4.8万件,审结再审案件1127件,其中改判和发回重审3858件。健全院庭长办案制度,明确院庭长办案数量及带头承办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要求,五年来全市法院院庭长共办结案件24.3万件,占全部案件的34.9%。
——推进基层基础工作,夯实公正司法根基。加快“智慧法院”建设,建立审判数据中心,完善审判辅助、庭审同步录音录像、移动办公等功能,建设四级联网的远程接访、执行调度、数据统计分析等系统,为法官办案、群众诉讼和司法决策提供技术支持。落实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坚持深入基层,帮助总结提升工作经验,研究解决困难问题。支持基层法院因地制宜开展工作,总结和推广市南法院医疗专家顾问团、李沧法院司法鉴定前置、黄岛法院功能区专业法庭、即墨法院执行团队化等经验做法。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为基层法院选调、招录优秀人才312名,建成标准化科技审判法庭198个,加强派出人民法庭建设,改善办公条件。五年来,全市基层法院共审执结各类案件60.9万件,承担了全市法院87.5%的工作任务,其中人民法庭办理案件16.1万件,前沿阵地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
三、全面落实从严治院方针,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人民法院队伍
五年来,全市法院适应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标准,坚持不懈地加强队伍建设,取得了新的成效。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开展向全国模范法官邹碧华、黄志丽等学习活动,组织争创“合议庭先锋”、“党员先锋”,充分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开展寻标、对标、达标、夺标、创标活动,努力营造拼搏进取、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中院连续三年被表彰为省级文明单位,2个基层法院新立集体一等功,2个基层法院被评为全国、全省优秀法院,57个集体和106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涌现出了全国优秀法官吕燕、办案标兵陈晓静、一等功法官齐新等一批先进典型。
——加强素质能力建设。建立法官网络学院,成立教育培训宣讲团,共举办各类培训班456期,培训法官2.4万人次。建立青年法官导师制,举办办案竞赛、文书评比、理论研讨等活动,支持法官多岗位、跨部门学习锻炼,不断提升综合素质,11名法官被评为省级以上办案标兵和审判专家。与中国海洋大学等7所高校联合建立法学示范教学基地,落实高校教师挂职、法官授课等制度,为850名高校学生提供实习岗位,实现审判实务与理论教育的良性互动。加强法院文化建设,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法官青年志愿者等活动,提升凝聚力和战斗力。
——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公信法院、公信法庭、公信法官”创建活动,建立综合部门中层副职以上干部与业务庭法官联合值班、专人导诉等制度,主动帮助当事人解决问题。普遍推行“接待当事人热心、倾听诉求耐心、审判案件细心、解决问题诚心”的“四心工作法”,努力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开展司法作风专项治理活动,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310人担任司法监督员,对立案、信访等窗口进行明察暗访,深入整治“六难三案”问题。组织庭审观摩、文书评查,认真查找庭审不严格、文书不规范等问题,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五个严禁”和对干预案件进行记录问责的“两个规定”,健全廉政风险评估、廉政档案、廉政监督卡和任职回避等制度,充分发挥业务庭廉政监察员作用,加大司法巡查、审务督查力度,把廉政规定落到实处。加强廉政警示教育,组织“廉洁司法大家谈”、德廉知识考试、参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等活动,从正反两面教育干警以案为镜、坚守底线、不越红线。加大查办力度,五年来共查处违纪违法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38人,持之以恒整风肃纪,深入推进廉政建设。
四、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确保法院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始终坚持把法院工作置于党委领导之下,重要部署、重点工作和重大案件及时向党委汇报,依靠党委领导解决法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负责地做好年度报告和专项汇报,全面落实审议意见。诚恳接受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民主监督,及时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充分听取意见建议。五年来,中院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及其他事项212件,处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信来电620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旁听庭审、视察、调研等活动434人次。认真接受检察监督,中院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159次,审结抗诉案件360件,对116起案件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
各位代表,五年来,全市法院的工作有了长足的进展,审判职能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司法改革、队伍建设、基层工作全面推进,多项经验做法被最高法院和省法院推广。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各级党委、人大对法院工作的正确领导和监督,得益于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近年来,市委先后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陪审员工作的意见》、《关于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通知》等文件,市委常委会三次听取中院党组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法院工作重大问题,各区市党委也高度重视法院工作,在各个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市人大、各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不断加大监督支持力度,经常组织代表视察工作,旁听案件审理,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解决“执行难”等问题进行调研指导,为法院工作营造了良好环境。市政府支持中院成立金融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等专业法庭,市政府及各区市政府在法院基础设施建设、机构编制、购买服务、办案经费等方面提供了有力保障。市政协、各区市政协非常关心支持法院工作,市政协还专门成立民主监督团,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专项监督、调研视察等工作,提出了许多好的建议。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切地体会到,做好新时期的法院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保证法院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必须始终坚持围绕党和国家中心任务开展工作,服从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必须始终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努力促进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必须始终坚持司法理念和工作机制创新,为法院发展不断注入生机活力;必须始终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推进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我们将继续坚持这些行之有效的做法,并不断丰富完善,更好地指导工作。
五、坚持承前启后、继往开来,推动全市法院工作在新起点实现新发展
各位代表,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日益完善,依法治国方略全面推进,经济社会事业快速发展,党和国家对法治建设、法院工作越来越重视,人民群众、社会各界对司法公正的期待越来越迫切,法院工作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我们对人民司法事业的未来充满信心。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面对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新形势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我们的司法观念、司法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任务的需要,影响了司法服务职能的充分发挥;二是一些案件审判质量效率不高,执行难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影响了司法的权威;三是个别法官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办案不公、作风不正、司法不廉等问题仍然存在,损害了司法的公信;四是司法改革进入攻坚期、深水区,审判方式、工作机制、改革配套措施、管理体制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理顺;五是面对案件持续上涨压力,案多人少、法官断层、法官权益保护等长期困扰和制约法院工作发展的问题依然存在。对此,我们将立足自身,眼睛向内,采取更加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也恳请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继续给予支持和帮助!
各位代表,2017年是我们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做好人民法院工作责任重大。全市法院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本次代表大会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方针,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司法改革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根本,推动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
一是在服务发展大局方面有新作为。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研究制定服务保障措施,认真落实产权保护制度,依法公正审理各类案件,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积极研判社会矛盾的新特点,坚决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设平安青岛、法治青岛。
二是在践行司法为民方面有新举措。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继续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优化人民法庭布局,推动便民服务提档升级。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健全繁简分流、小额诉讼、多元化解等机制,及时快捷地审理各类涉民生案件,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是在推进改革创新方面有新进展。坚定不移地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完善员额管理、审判团队、责任清单、审判权力运行等改革配套措施。统筹推进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人民陪审员制度等改革任务,不断提高公正司法水平和司法公信力。
四是在规范司法行为方面有新成效。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强化审判管理与监督指导,学习贯彻好《民法总则》,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积极应对案件快速增长的挑战。完善执行联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执行工作措施,努力提高实际执行到位率,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
五是在加强自身建设方面有新提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加强法院党的建设。推进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法院队伍整体素质。坚持不懈抓好廉政建设,从严教育、管理、监督,持之以恒改进作风,公正廉洁文明司法。
各位代表,新形势下人民法院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责任更为重大,任务更为艰巨。全市法院将在市委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努力做好各项工作,为建设宜居幸福创新型国际城市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