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一日在青岛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全市法院圆满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各项工作取得新的发展进步。
一、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全面履行法律职责,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全力优化发展环境
发布公司法十大典型案例,公布民间借贷案件、涉韩日商事审判白皮书,制定出台 《服务宜居幸福新农村建设的意见》。妥善审理涉及“一谷两区”、大沽河综合治理、新型城镇化建设等项目中的矛盾纠纷72件。设立九水人民法庭,对涉世园会案件实施集中管辖。完善司法建议工作机制,提出各类司法建议81条。
(二)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平安青岛建设
审结刑事案件8369件,判处罪犯1.21万人。依法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和重大毒品犯罪1365件,对63名生产销售“毒豆芽”、贩卖“病死猪”等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分子予以严惩。与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共同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推行减刑假释“阳光工程”。与检察院、海关共同制定打击走私犯罪的意见,审结走私、金融诈骗等案件746件,妥善审理涉案金额达12亿元的“东港”系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审结贪污贿赂、渎职案件194件,判处罪犯263人。与市关工委、团委、妇联等联合推进“关爱未来、共铸明天”爱心审判工程,在企业、学校、居委会建立帮教基地21个,跟踪帮教未成年犯305名。
(三)全面加强商事审判,依法规范市场秩序
审结各类商事案件4.19万件。在全国率先推出法律文书电子邮件送达方式,文书送达时间平均减少7天。审结房产交易、汽车买卖等合同纠纷2.51万件。设立了金融审判庭,妥善审理融资、证券、保险等金融纠纷1280件。审结涉外民商事案件142件,以调解方式化解涉及117名韩国人的金融房贷案件,为银行挽回财产损失6796万元。推进知识产权案件民事、刑事、行政“三合一”审判工作,共审结知识产权案件689件,2起案件入选全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黄岛法院成为全市第二家拥有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
(四)主动延伸服务职能,助推法治青岛建设
审结治安、土地、环保等行政案件3127件,其中70%的案件达成和解。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创新行政附带民事审判模式。开展法官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军营活动,巡回审理案件,举办法制讲座。召开新闻发布会12次,组织媒体采访团集中采访29次。
二、以人民满意为根本标准,自觉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全力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妥善审理民事案件,保障群众安居乐业
妥善处理各类民事案件3.96万件。深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建立小额诉讼审判机制,完善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五联动”、劳动争议诉裁衔接等制度,一审民事案件调解率达61%。强化妇女、儿童、老年人维权合议庭、调解室建设,审结婚姻、家庭、继承案件1.44万件。完善涉军维权网站建设,在部队设立涉法维权办公室,共审结涉军案件143件。强化信访案件的源头治理,初信初访结服率达90%,审结申诉、再审案件523件,以调解方式结案220件。
(二)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实现群众胜诉权益
向社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1388个,开展涉党政机关、涉民生、涉金融机构案件等专项集中执行152次,共执结各类案件2.58万件,标的额108.6亿元。健全与市公安局、检察院以及机场等单位的执行威慑机制,限制乘坐飞机等高消费行为451人次,司法拘留922人,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11人,为申请执行人追偿欠款4.78亿元。完善与银行、工商、车管、税务、房管等部门联合建立的司法查控网络平台,全市法院执结率同比增长5.7%。
(三)创新便民利民措施,消除群众诉讼障碍
加强“院长三公开”信息平台建设,答复群众各类诉求、咨询1.93万件。建立“法院开放日”长效机制,邀请群众参观、旁听9120人次,成为市直机关工委开展“人民群众进机关”活动的第一家单位。积极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努力做到“走进一个厅,事务全办清”。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困难群众和企业缓减免诉讼费2163万元,为627名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发放救助金433万元。
三、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全力推进公正司法机制建设,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推进审判管理,提升案件质效
对立案、审判、执行到卷宗归档等重点环节进行动态监控,严格控制审限变更,保持收结案数量平衡。明确承办法官、合议庭、审委会的审判职责,确保审判权分级行使、分级管理。编发审判指导丛书,统一裁判尺度。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防范冤假错案的发生。推进庭审和裁判文书“两评查”制度化、常态化,组织观摩庭审2350次,抽查裁判文书3.28万件。加大通报、督查和业绩公开考核力度,全市法院一、二审服判息诉率99.4%。
(二)深化改革创新,激发工作活力
加强公、检、法、司“四位一体”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联动机制建设,刑附民案件调解率90%,赔偿兑现率95%。与贸促会建立涉“三资”企业纠纷联动调解机制,与保监局、保险行业协会建立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通过与专业调解互相配合的方式化解纠纷2153件。建立司法拍卖、变卖财产税款查缴机制,积极协助地方税务机关扣缴税款6850万元。推进互联网司法拍卖改革,并扩展至网上流拍财产变卖领域,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司法变现一体化的改革目标。目前已公告司法拍卖项目360个,涉及金额近20亿元。
(三)深化司法公开,增进群众信任
推进审判公开平台建设,建立案件信息查询系统,积极推进内外网庭审直播的衔接,两级法院全部开通官方微博,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1.51万份,占全省法院已公开文书的1/3多。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完善执行告知、执行听证等制度,向当事人发送和回复执行信息17.26万条,面对面与申请人会商案件2637件。推进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人民陪审员数量已增至702人,并遴选了59名人民陪审员参与中院案件审理,一审案件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达59%。
四、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抓手,凝聚爱岗敬业正能量,努力打造高素质的法院队伍
(一)瞄准一流目标,争创一流业绩
全市法院院、庭长共办结各类案件1.78万件,占结案总数的1/7;一线法官人均办案137件,办案最多的达612件。积极打造一批“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亮点工作和特色模式,中院先后被确定为全国保险纠纷诉调对接试点法院、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和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调研基地。结合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查摆了“四风”方面存在的17个问题,已整改到位13项,修订完善制度42项。
(二)增强司法能力,提升审判水平
先后组织干警到高校培训296人次,举办各类培训班98期,培训法官3317人次。强化裁判文书评比、岗位练兵、巡回审判、办案竞赛等制度,进一步提升法官业务素质。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从基层法院遴选优秀干警13名,在新晋人员中推行青年法官导师制。与高校合作实施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推荐26名法官担任兼职教授。
(三)狠抓廉政建设,弘扬正气新风
强化廉政教育,开展司法良知教育、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反腐倡廉警示月等活动,运用法院系统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警示法官自觉守住廉洁底线。认真贯彻八项规定要求,严格落实任职回避、防止内部干扰办案等制度,定期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进行交流。对23起案件进行了司法巡查,聘请53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担任司法监督员,开展明察暗访。以“零容忍”的态度加大查办力度,去年有3名干警受到开除、记过处理。
(四)坚持重心下移,夯实基层基础
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升级完善科技法庭、文书纠错、卷宗查询等办案系统,正式启用集羁押、候审、远程视频提讯为一体的高科技普东刑事审判法庭,完成人民法庭统一标识39处,建成标准化科技法庭142个。推进基层法院审判示范点建设,通过观摩案件庭审、发改案件评查、中院法官派驻基层等方式,帮助基层提高审判质效。市北、黄岛法院实现了人员和工作的平稳有序过渡。基层法院完成了全市法院87%的审判执行任务,有6个法院办案超过一万件。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建立重大活动、重要工作主动汇报制度。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中院派员听取代表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着力抓好落实,共办结代表建议24件、委员提案9件,并全部面复。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加强与人民政协以及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联系沟通,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开展系列走访活动,向代表、委员寄送法院信息、工作汇报9832份,邀请代表、委员旁听案件、参与庭审评查621人次。
一年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2.6万件,办结12.42万件,标的额336.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3.6%、30.7%。其中,中院受理各类案件1.63万件,办结1.58万件,同比分别增长8.8%、5.8%。青岛法院承担的案件数量占到全国的1/100、全省的1/8。全市法院广大干警恪尽职守,勇于奉献,先后有12个集体和51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奖励。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司法能力还不适应公正司法、司法公开的新要求,工作思路、工作措施还需要进一步改进;有些案件质量不高,审理执行期限较长;案件数量不断增加,基层法官断层、缺员、人才流失问题依然严重。
2014年,我们将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加强执法办案,推进司法公开,全面提高司法水平,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在服务改革发展方面有新作为。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发展变化,加强对新类型案件的审理,积极参与平安青岛、法治青岛建设。
二是在维护公平正义方面有新成效。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严格落实证据制度,防范冤假错案,健全和完善错案评价标准和问责机制;探索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法律适用,加强审判监督,注重均衡结案。
三是在践行司法为民方面有新举措。拓展立案信访窗口综合服务功能,妥善审理涉及民生的各类案件,扎实开展反规避执行年活动,不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四是在推进司法公开方面有新进步。深入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完善案件信息网上查询和电子卷宗系统,积极推动网络庭审直播,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有效回应社会关切。
五是在加强队伍建设方面有新提升。努力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继续推进“四风”问题的专项整治。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继续完善司法廉洁制度。加大对基层工作的支持力度,为法院工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一日在青岛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全市法院圆满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各项工作取得新的发展进步。
一、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全面履行法律职责,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全力优化发展环境
发布公司法十大典型案例,公布民间借贷案件、涉韩日商事审判白皮书,制定出台 《服务宜居幸福新农村建设的意见》。妥善审理涉及“一谷两区”、大沽河综合治理、新型城镇化建设等项目中的矛盾纠纷72件。设立九水人民法庭,对涉世园会案件实施集中管辖。完善司法建议工作机制,提出各类司法建议81条。
(二)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平安青岛建设
审结刑事案件8369件,判处罪犯1.21万人。依法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和重大毒品犯罪1365件,对63名生产销售“毒豆芽”、贩卖“病死猪”等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分子予以严惩。与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共同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推行减刑假释“阳光工程”。与检察院、海关共同制定打击走私犯罪的意见,审结走私、金融诈骗等案件746件,妥善审理涉案金额达12亿元的“东港”系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审结贪污贿赂、渎职案件194件,判处罪犯263人。与市关工委、团委、妇联等联合推进“关爱未来、共铸明天”爱心审判工程,在企业、学校、居委会建立帮教基地21个,跟踪帮教未成年犯305名。
(三)全面加强商事审判,依法规范市场秩序
审结各类商事案件4.19万件。在全国率先推出法律文书电子邮件送达方式,文书送达时间平均减少7天。审结房产交易、汽车买卖等合同纠纷2.51万件。设立了金融审判庭,妥善审理融资、证券、保险等金融纠纷1280件。审结涉外民商事案件142件,以调解方式化解涉及117名韩国人的金融房贷案件,为银行挽回财产损失6796万元。推进知识产权案件民事、刑事、行政“三合一”审判工作,共审结知识产权案件689件,2起案件入选全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黄岛法院成为全市第二家拥有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
(四)主动延伸服务职能,助推法治青岛建设
审结治安、土地、环保等行政案件3127件,其中70%的案件达成和解。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创新行政附带民事审判模式。开展法官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军营活动,巡回审理案件,举办法制讲座。召开新闻发布会12次,组织媒体采访团集中采访29次。
二、以人民满意为根本标准,自觉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全力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妥善审理民事案件,保障群众安居乐业
妥善处理各类民事案件3.96万件。深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建立小额诉讼审判机制,完善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五联动”、劳动争议诉裁衔接等制度,一审民事案件调解率达61%。强化妇女、儿童、老年人维权合议庭、调解室建设,审结婚姻、家庭、继承案件1.44万件。完善涉军维权网站建设,在部队设立涉法维权办公室,共审结涉军案件143件。强化信访案件的源头治理,初信初访结服率达90%,审结申诉、再审案件523件,以调解方式结案220件。
(二)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实现群众胜诉权益
向社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1388个,开展涉党政机关、涉民生、涉金融机构案件等专项集中执行152次,共执结各类案件2.58万件,标的额108.6亿元。健全与市公安局、检察院以及机场等单位的执行威慑机制,限制乘坐飞机等高消费行为451人次,司法拘留922人,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11人,为申请执行人追偿欠款4.78亿元。完善与银行、工商、车管、税务、房管等部门联合建立的司法查控网络平台,全市法院执结率同比增长5.7%。
(三)创新便民利民措施,消除群众诉讼障碍
加强“院长三公开”信息平台建设,答复群众各类诉求、咨询1.93万件。建立“法院开放日”长效机制,邀请群众参观、旁听9120人次,成为市直机关工委开展“人民群众进机关”活动的第一家单位。积极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努力做到“走进一个厅,事务全办清”。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困难群众和企业缓减免诉讼费2163万元,为627名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发放救助金433万元。
三、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全力推进公正司法机制建设,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推进审判管理,提升案件质效
对立案、审判、执行到卷宗归档等重点环节进行动态监控,严格控制审限变更,保持收结案数量平衡。明确承办法官、合议庭、审委会的审判职责,确保审判权分级行使、分级管理。编发审判指导丛书,统一裁判尺度。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防范冤假错案的发生。推进庭审和裁判文书“两评查”制度化、常态化,组织观摩庭审2350次,抽查裁判文书3.28万件。加大通报、督查和业绩公开考核力度,全市法院一、二审服判息诉率99.4%。
(二)深化改革创新,激发工作活力
加强公、检、法、司“四位一体”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联动机制建设,刑附民案件调解率90%,赔偿兑现率95%。与贸促会建立涉“三资”企业纠纷联动调解机制,与保监局、保险行业协会建立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通过与专业调解互相配合的方式化解纠纷2153件。建立司法拍卖、变卖财产税款查缴机制,积极协助地方税务机关扣缴税款6850万元。推进互联网司法拍卖改革,并扩展至网上流拍财产变卖领域,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司法变现一体化的改革目标。目前已公告司法拍卖项目360个,涉及金额近20亿元。
(三)深化司法公开,增进群众信任
推进审判公开平台建设,建立案件信息查询系统,积极推进内外网庭审直播的衔接,两级法院全部开通官方微博,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1.51万份,占全省法院已公开文书的1/3多。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完善执行告知、执行听证等制度,向当事人发送和回复执行信息17.26万条,面对面与申请人会商案件2637件。推进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人民陪审员数量已增至702人,并遴选了59名人民陪审员参与中院案件审理,一审案件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达59%。
四、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抓手,凝聚爱岗敬业正能量,努力打造高素质的法院队伍
(一)瞄准一流目标,争创一流业绩
全市法院院、庭长共办结各类案件1.78万件,占结案总数的1/7;一线法官人均办案137件,办案最多的达612件。积极打造一批“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亮点工作和特色模式,中院先后被确定为全国保险纠纷诉调对接试点法院、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和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调研基地。结合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查摆了“四风”方面存在的17个问题,已整改到位13项,修订完善制度42项。
(二)增强司法能力,提升审判水平
先后组织干警到高校培训296人次,举办各类培训班98期,培训法官3317人次。强化裁判文书评比、岗位练兵、巡回审判、办案竞赛等制度,进一步提升法官业务素质。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从基层法院遴选优秀干警13名,在新晋人员中推行青年法官导师制。与高校合作实施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推荐26名法官担任兼职教授。
(三)狠抓廉政建设,弘扬正气新风
强化廉政教育,开展司法良知教育、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反腐倡廉警示月等活动,运用法院系统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警示法官自觉守住廉洁底线。认真贯彻八项规定要求,严格落实任职回避、防止内部干扰办案等制度,定期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进行交流。对23起案件进行了司法巡查,聘请53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担任司法监督员,开展明察暗访。以“零容忍”的态度加大查办力度,去年有3名干警受到开除、记过处理。
(四)坚持重心下移,夯实基层基础
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升级完善科技法庭、文书纠错、卷宗查询等办案系统,正式启用集羁押、候审、远程视频提讯为一体的高科技普东刑事审判法庭,完成人民法庭统一标识39处,建成标准化科技法庭142个。推进基层法院审判示范点建设,通过观摩案件庭审、发改案件评查、中院法官派驻基层等方式,帮助基层提高审判质效。市北、黄岛法院实现了人员和工作的平稳有序过渡。基层法院完成了全市法院87%的审判执行任务,有6个法院办案超过一万件。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建立重大活动、重要工作主动汇报制度。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中院派员听取代表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着力抓好落实,共办结代表建议24件、委员提案9件,并全部面复。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加强与人民政协以及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联系沟通,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开展系列走访活动,向代表、委员寄送法院信息、工作汇报9832份,邀请代表、委员旁听案件、参与庭审评查621人次。
一年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2.6万件,办结12.42万件,标的额336.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3.6%、30.7%。其中,中院受理各类案件1.63万件,办结1.58万件,同比分别增长8.8%、5.8%。青岛法院承担的案件数量占到全国的1/100、全省的1/8。全市法院广大干警恪尽职守,勇于奉献,先后有12个集体和51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奖励。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司法能力还不适应公正司法、司法公开的新要求,工作思路、工作措施还需要进一步改进;有些案件质量不高,审理执行期限较长;案件数量不断增加,基层法官断层、缺员、人才流失问题依然严重。
2014年,我们将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加强执法办案,推进司法公开,全面提高司法水平,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在服务改革发展方面有新作为。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发展变化,加强对新类型案件的审理,积极参与平安青岛、法治青岛建设。
二是在维护公平正义方面有新成效。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严格落实证据制度,防范冤假错案,健全和完善错案评价标准和问责机制;探索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法律适用,加强审判监督,注重均衡结案。
三是在践行司法为民方面有新举措。拓展立案信访窗口综合服务功能,妥善审理涉及民生的各类案件,扎实开展反规避执行年活动,不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四是在推进司法公开方面有新进步。深入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完善案件信息网上查询和电子卷宗系统,积极推动网络庭审直播,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有效回应社会关切。
五是在加强队伍建设方面有新提升。努力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继续推进“四风”问题的专项整治。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继续完善司法廉洁制度。加大对基层工作的支持力度,为法院工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QINGDAO INTERMEDIATE PEOPLE'S COURT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一日在青岛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全市法院圆满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各项工作取得新的发展进步。
一、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全面履行法律职责,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全力优化发展环境
发布公司法十大典型案例,公布民间借贷案件、涉韩日商事审判白皮书,制定出台 《服务宜居幸福新农村建设的意见》。妥善审理涉及“一谷两区”、大沽河综合治理、新型城镇化建设等项目中的矛盾纠纷72件。设立九水人民法庭,对涉世园会案件实施集中管辖。完善司法建议工作机制,提出各类司法建议81条。
(二)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平安青岛建设
审结刑事案件8369件,判处罪犯1.21万人。依法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和重大毒品犯罪1365件,对63名生产销售“毒豆芽”、贩卖“病死猪”等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分子予以严惩。与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共同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推行减刑假释“阳光工程”。与检察院、海关共同制定打击走私犯罪的意见,审结走私、金融诈骗等案件746件,妥善审理涉案金额达12亿元的“东港”系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审结贪污贿赂、渎职案件194件,判处罪犯263人。与市关工委、团委、妇联等联合推进“关爱未来、共铸明天”爱心审判工程,在企业、学校、居委会建立帮教基地21个,跟踪帮教未成年犯305名。
(三)全面加强商事审判,依法规范市场秩序
审结各类商事案件4.19万件。在全国率先推出法律文书电子邮件送达方式,文书送达时间平均减少7天。审结房产交易、汽车买卖等合同纠纷2.51万件。设立了金融审判庭,妥善审理融资、证券、保险等金融纠纷1280件。审结涉外民商事案件142件,以调解方式化解涉及117名韩国人的金融房贷案件,为银行挽回财产损失6796万元。推进知识产权案件民事、刑事、行政“三合一”审判工作,共审结知识产权案件689件,2起案件入选全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黄岛法院成为全市第二家拥有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
(四)主动延伸服务职能,助推法治青岛建设
审结治安、土地、环保等行政案件3127件,其中70%的案件达成和解。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创新行政附带民事审判模式。开展法官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军营活动,巡回审理案件,举办法制讲座。召开新闻发布会12次,组织媒体采访团集中采访29次。
二、以人民满意为根本标准,自觉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全力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妥善审理民事案件,保障群众安居乐业
妥善处理各类民事案件3.96万件。深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建立小额诉讼审判机制,完善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五联动”、劳动争议诉裁衔接等制度,一审民事案件调解率达61%。强化妇女、儿童、老年人维权合议庭、调解室建设,审结婚姻、家庭、继承案件1.44万件。完善涉军维权网站建设,在部队设立涉法维权办公室,共审结涉军案件143件。强化信访案件的源头治理,初信初访结服率达90%,审结申诉、再审案件523件,以调解方式结案220件。
(二)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实现群众胜诉权益
向社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1388个,开展涉党政机关、涉民生、涉金融机构案件等专项集中执行152次,共执结各类案件2.58万件,标的额108.6亿元。健全与市公安局、检察院以及机场等单位的执行威慑机制,限制乘坐飞机等高消费行为451人次,司法拘留922人,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11人,为申请执行人追偿欠款4.78亿元。完善与银行、工商、车管、税务、房管等部门联合建立的司法查控网络平台,全市法院执结率同比增长5.7%。
(三)创新便民利民措施,消除群众诉讼障碍
加强“院长三公开”信息平台建设,答复群众各类诉求、咨询1.93万件。建立“法院开放日”长效机制,邀请群众参观、旁听9120人次,成为市直机关工委开展“人民群众进机关”活动的第一家单位。积极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努力做到“走进一个厅,事务全办清”。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困难群众和企业缓减免诉讼费2163万元,为627名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发放救助金433万元。
三、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全力推进公正司法机制建设,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推进审判管理,提升案件质效
对立案、审判、执行到卷宗归档等重点环节进行动态监控,严格控制审限变更,保持收结案数量平衡。明确承办法官、合议庭、审委会的审判职责,确保审判权分级行使、分级管理。编发审判指导丛书,统一裁判尺度。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防范冤假错案的发生。推进庭审和裁判文书“两评查”制度化、常态化,组织观摩庭审2350次,抽查裁判文书3.28万件。加大通报、督查和业绩公开考核力度,全市法院一、二审服判息诉率99.4%。
(二)深化改革创新,激发工作活力
加强公、检、法、司“四位一体”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联动机制建设,刑附民案件调解率90%,赔偿兑现率95%。与贸促会建立涉“三资”企业纠纷联动调解机制,与保监局、保险行业协会建立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通过与专业调解互相配合的方式化解纠纷2153件。建立司法拍卖、变卖财产税款查缴机制,积极协助地方税务机关扣缴税款6850万元。推进互联网司法拍卖改革,并扩展至网上流拍财产变卖领域,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司法变现一体化的改革目标。目前已公告司法拍卖项目360个,涉及金额近20亿元。
(三)深化司法公开,增进群众信任
推进审判公开平台建设,建立案件信息查询系统,积极推进内外网庭审直播的衔接,两级法院全部开通官方微博,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1.51万份,占全省法院已公开文书的1/3多。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完善执行告知、执行听证等制度,向当事人发送和回复执行信息17.26万条,面对面与申请人会商案件2637件。推进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人民陪审员数量已增至702人,并遴选了59名人民陪审员参与中院案件审理,一审案件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达59%。
四、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抓手,凝聚爱岗敬业正能量,努力打造高素质的法院队伍
(一)瞄准一流目标,争创一流业绩
全市法院院、庭长共办结各类案件1.78万件,占结案总数的1/7;一线法官人均办案137件,办案最多的达612件。积极打造一批“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亮点工作和特色模式,中院先后被确定为全国保险纠纷诉调对接试点法院、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和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调研基地。结合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查摆了“四风”方面存在的17个问题,已整改到位13项,修订完善制度42项。
(二)增强司法能力,提升审判水平
先后组织干警到高校培训296人次,举办各类培训班98期,培训法官3317人次。强化裁判文书评比、岗位练兵、巡回审判、办案竞赛等制度,进一步提升法官业务素质。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从基层法院遴选优秀干警13名,在新晋人员中推行青年法官导师制。与高校合作实施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推荐26名法官担任兼职教授。
(三)狠抓廉政建设,弘扬正气新风
强化廉政教育,开展司法良知教育、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反腐倡廉警示月等活动,运用法院系统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警示法官自觉守住廉洁底线。认真贯彻八项规定要求,严格落实任职回避、防止内部干扰办案等制度,定期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进行交流。对23起案件进行了司法巡查,聘请53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担任司法监督员,开展明察暗访。以“零容忍”的态度加大查办力度,去年有3名干警受到开除、记过处理。
(四)坚持重心下移,夯实基层基础
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升级完善科技法庭、文书纠错、卷宗查询等办案系统,正式启用集羁押、候审、远程视频提讯为一体的高科技普东刑事审判法庭,完成人民法庭统一标识39处,建成标准化科技法庭142个。推进基层法院审判示范点建设,通过观摩案件庭审、发改案件评查、中院法官派驻基层等方式,帮助基层提高审判质效。市北、黄岛法院实现了人员和工作的平稳有序过渡。基层法院完成了全市法院87%的审判执行任务,有6个法院办案超过一万件。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建立重大活动、重要工作主动汇报制度。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中院派员听取代表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着力抓好落实,共办结代表建议24件、委员提案9件,并全部面复。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加强与人民政协以及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联系沟通,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开展系列走访活动,向代表、委员寄送法院信息、工作汇报9832份,邀请代表、委员旁听案件、参与庭审评查621人次。
一年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2.6万件,办结12.42万件,标的额336.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3.6%、30.7%。其中,中院受理各类案件1.63万件,办结1.58万件,同比分别增长8.8%、5.8%。青岛法院承担的案件数量占到全国的1/100、全省的1/8。全市法院广大干警恪尽职守,勇于奉献,先后有12个集体和51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奖励。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司法能力还不适应公正司法、司法公开的新要求,工作思路、工作措施还需要进一步改进;有些案件质量不高,审理执行期限较长;案件数量不断增加,基层法官断层、缺员、人才流失问题依然严重。
2014年,我们将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加强执法办案,推进司法公开,全面提高司法水平,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在服务改革发展方面有新作为。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发展变化,加强对新类型案件的审理,积极参与平安青岛、法治青岛建设。
二是在维护公平正义方面有新成效。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严格落实证据制度,防范冤假错案,健全和完善错案评价标准和问责机制;探索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法律适用,加强审判监督,注重均衡结案。
三是在践行司法为民方面有新举措。拓展立案信访窗口综合服务功能,妥善审理涉及民生的各类案件,扎实开展反规避执行年活动,不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四是在推进司法公开方面有新进步。深入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完善案件信息网上查询和电子卷宗系统,积极推动网络庭审直播,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有效回应社会关切。
五是在加强队伍建设方面有新提升。努力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继续推进“四风”问题的专项整治。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继续完善司法廉洁制度。加大对基层工作的支持力度,为法院工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一日在青岛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全市法院圆满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各项工作取得新的发展进步。
一、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全面履行法律职责,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全力优化发展环境
发布公司法十大典型案例,公布民间借贷案件、涉韩日商事审判白皮书,制定出台 《服务宜居幸福新农村建设的意见》。妥善审理涉及“一谷两区”、大沽河综合治理、新型城镇化建设等项目中的矛盾纠纷72件。设立九水人民法庭,对涉世园会案件实施集中管辖。完善司法建议工作机制,提出各类司法建议81条。
(二)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平安青岛建设
审结刑事案件8369件,判处罪犯1.21万人。依法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和重大毒品犯罪1365件,对63名生产销售“毒豆芽”、贩卖“病死猪”等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分子予以严惩。与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共同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推行减刑假释“阳光工程”。与检察院、海关共同制定打击走私犯罪的意见,审结走私、金融诈骗等案件746件,妥善审理涉案金额达12亿元的“东港”系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审结贪污贿赂、渎职案件194件,判处罪犯263人。与市关工委、团委、妇联等联合推进“关爱未来、共铸明天”爱心审判工程,在企业、学校、居委会建立帮教基地21个,跟踪帮教未成年犯305名。
(三)全面加强商事审判,依法规范市场秩序
审结各类商事案件4.19万件。在全国率先推出法律文书电子邮件送达方式,文书送达时间平均减少7天。审结房产交易、汽车买卖等合同纠纷2.51万件。设立了金融审判庭,妥善审理融资、证券、保险等金融纠纷1280件。审结涉外民商事案件142件,以调解方式化解涉及117名韩国人的金融房贷案件,为银行挽回财产损失6796万元。推进知识产权案件民事、刑事、行政“三合一”审判工作,共审结知识产权案件689件,2起案件入选全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黄岛法院成为全市第二家拥有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
(四)主动延伸服务职能,助推法治青岛建设
审结治安、土地、环保等行政案件3127件,其中70%的案件达成和解。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创新行政附带民事审判模式。开展法官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军营活动,巡回审理案件,举办法制讲座。召开新闻发布会12次,组织媒体采访团集中采访29次。
二、以人民满意为根本标准,自觉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全力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妥善审理民事案件,保障群众安居乐业
妥善处理各类民事案件3.96万件。深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建立小额诉讼审判机制,完善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五联动”、劳动争议诉裁衔接等制度,一审民事案件调解率达61%。强化妇女、儿童、老年人维权合议庭、调解室建设,审结婚姻、家庭、继承案件1.44万件。完善涉军维权网站建设,在部队设立涉法维权办公室,共审结涉军案件143件。强化信访案件的源头治理,初信初访结服率达90%,审结申诉、再审案件523件,以调解方式结案220件。
(二)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实现群众胜诉权益
向社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1388个,开展涉党政机关、涉民生、涉金融机构案件等专项集中执行152次,共执结各类案件2.58万件,标的额108.6亿元。健全与市公安局、检察院以及机场等单位的执行威慑机制,限制乘坐飞机等高消费行为451人次,司法拘留922人,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11人,为申请执行人追偿欠款4.78亿元。完善与银行、工商、车管、税务、房管等部门联合建立的司法查控网络平台,全市法院执结率同比增长5.7%。
(三)创新便民利民措施,消除群众诉讼障碍
加强“院长三公开”信息平台建设,答复群众各类诉求、咨询1.93万件。建立“法院开放日”长效机制,邀请群众参观、旁听9120人次,成为市直机关工委开展“人民群众进机关”活动的第一家单位。积极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努力做到“走进一个厅,事务全办清”。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困难群众和企业缓减免诉讼费2163万元,为627名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发放救助金433万元。
三、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全力推进公正司法机制建设,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推进审判管理,提升案件质效
对立案、审判、执行到卷宗归档等重点环节进行动态监控,严格控制审限变更,保持收结案数量平衡。明确承办法官、合议庭、审委会的审判职责,确保审判权分级行使、分级管理。编发审判指导丛书,统一裁判尺度。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防范冤假错案的发生。推进庭审和裁判文书“两评查”制度化、常态化,组织观摩庭审2350次,抽查裁判文书3.28万件。加大通报、督查和业绩公开考核力度,全市法院一、二审服判息诉率99.4%。
(二)深化改革创新,激发工作活力
加强公、检、法、司“四位一体”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联动机制建设,刑附民案件调解率90%,赔偿兑现率95%。与贸促会建立涉“三资”企业纠纷联动调解机制,与保监局、保险行业协会建立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通过与专业调解互相配合的方式化解纠纷2153件。建立司法拍卖、变卖财产税款查缴机制,积极协助地方税务机关扣缴税款6850万元。推进互联网司法拍卖改革,并扩展至网上流拍财产变卖领域,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司法变现一体化的改革目标。目前已公告司法拍卖项目360个,涉及金额近20亿元。
(三)深化司法公开,增进群众信任
推进审判公开平台建设,建立案件信息查询系统,积极推进内外网庭审直播的衔接,两级法院全部开通官方微博,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1.51万份,占全省法院已公开文书的1/3多。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完善执行告知、执行听证等制度,向当事人发送和回复执行信息17.26万条,面对面与申请人会商案件2637件。推进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人民陪审员数量已增至702人,并遴选了59名人民陪审员参与中院案件审理,一审案件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达59%。
四、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抓手,凝聚爱岗敬业正能量,努力打造高素质的法院队伍
(一)瞄准一流目标,争创一流业绩
全市法院院、庭长共办结各类案件1.78万件,占结案总数的1/7;一线法官人均办案137件,办案最多的达612件。积极打造一批“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亮点工作和特色模式,中院先后被确定为全国保险纠纷诉调对接试点法院、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和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调研基地。结合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查摆了“四风”方面存在的17个问题,已整改到位13项,修订完善制度42项。
(二)增强司法能力,提升审判水平
先后组织干警到高校培训296人次,举办各类培训班98期,培训法官3317人次。强化裁判文书评比、岗位练兵、巡回审判、办案竞赛等制度,进一步提升法官业务素质。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从基层法院遴选优秀干警13名,在新晋人员中推行青年法官导师制。与高校合作实施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推荐26名法官担任兼职教授。
(三)狠抓廉政建设,弘扬正气新风
强化廉政教育,开展司法良知教育、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反腐倡廉警示月等活动,运用法院系统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警示法官自觉守住廉洁底线。认真贯彻八项规定要求,严格落实任职回避、防止内部干扰办案等制度,定期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进行交流。对23起案件进行了司法巡查,聘请53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担任司法监督员,开展明察暗访。以“零容忍”的态度加大查办力度,去年有3名干警受到开除、记过处理。
(四)坚持重心下移,夯实基层基础
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升级完善科技法庭、文书纠错、卷宗查询等办案系统,正式启用集羁押、候审、远程视频提讯为一体的高科技普东刑事审判法庭,完成人民法庭统一标识39处,建成标准化科技法庭142个。推进基层法院审判示范点建设,通过观摩案件庭审、发改案件评查、中院法官派驻基层等方式,帮助基层提高审判质效。市北、黄岛法院实现了人员和工作的平稳有序过渡。基层法院完成了全市法院87%的审判执行任务,有6个法院办案超过一万件。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建立重大活动、重要工作主动汇报制度。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中院派员听取代表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着力抓好落实,共办结代表建议24件、委员提案9件,并全部面复。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加强与人民政协以及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联系沟通,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开展系列走访活动,向代表、委员寄送法院信息、工作汇报9832份,邀请代表、委员旁听案件、参与庭审评查621人次。
一年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2.6万件,办结12.42万件,标的额336.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3.6%、30.7%。其中,中院受理各类案件1.63万件,办结1.58万件,同比分别增长8.8%、5.8%。青岛法院承担的案件数量占到全国的1/100、全省的1/8。全市法院广大干警恪尽职守,勇于奉献,先后有12个集体和51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奖励。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司法能力还不适应公正司法、司法公开的新要求,工作思路、工作措施还需要进一步改进;有些案件质量不高,审理执行期限较长;案件数量不断增加,基层法官断层、缺员、人才流失问题依然严重。
2014年,我们将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加强执法办案,推进司法公开,全面提高司法水平,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在服务改革发展方面有新作为。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发展变化,加强对新类型案件的审理,积极参与平安青岛、法治青岛建设。
二是在维护公平正义方面有新成效。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严格落实证据制度,防范冤假错案,健全和完善错案评价标准和问责机制;探索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法律适用,加强审判监督,注重均衡结案。
三是在践行司法为民方面有新举措。拓展立案信访窗口综合服务功能,妥善审理涉及民生的各类案件,扎实开展反规避执行年活动,不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四是在推进司法公开方面有新进步。深入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完善案件信息网上查询和电子卷宗系统,积极推动网络庭审直播,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有效回应社会关切。
五是在加强队伍建设方面有新提升。努力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继续推进“四风”问题的专项整治。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继续完善司法廉洁制度。加大对基层工作的支持力度,为法院工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