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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9年12月03日
作者:青岛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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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9年1月21日在青岛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李方民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和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围绕突出创新引领、实现三个更加目标要求,落实一三三五工作思路,全面履行宪法法律职责,共审判执行各类案件189208件,其中市中院21993件,同比分别上升13.8%和5%,司法改革稳步推进,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各项工作取得新的发展进步。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牢牢把握国家政权机关的定位。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忠实履行政法机关的职责使命,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放在首位,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的一致性,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高度政治责任感抓好司法体制改革及涉军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案件审理等工作,确保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在人民法院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

    ——坚持围绕服务大局履职尽责。围绕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发展民营经济、经略海洋等重大战略,适时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部署,制定为优化营商环境、为民营经济发展、为乡村振兴战略等提供服务保障的意见,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充分发挥司法审判的风向标作用,落实产权保护、维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等工作要求,健全金融纠纷、环境资源、企业破产案件审判机制,发挥司法建议、典型案例等司法延伸职能,以公正高效审判树立导向,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服务保障发展。切实做好上合组织青岛峰会司法保障工作,全力维护峰会期间的社会和谐稳定。中院在中国—上合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设立涉外审判巡回法庭,支持黄岛法院在古镇口设立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派出法庭,及时跟进司法服务,保障国家重大战略实施。

    ——努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当事人满意为标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司法能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司法保障民生,及时审理涉民生案件,注重对困难群体的保护,积极推进司法救助、法律援助等工作,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温暖。深入推进便民诉讼服务机制改革,对业务咨询实行一张清单,对材料完备的立案申请一次办好,全面推开网上立案,逐步开通诉讼费在线支付,让人民群众感受到这些年司法改革带来的便捷高效。

    ——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坚持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并重、办案质量和效率兼顾,注重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坚持公平正义的司法价值追求,充分发挥司法裁判对彰显法治精神、引领社会风尚、维护公共秩序的重要作用,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寓法治教育于司法办案之中,创新普法方式,拓展宣传领域,深入开展“七五普法”“法治六进”活动,加强与学校、社区的普法共建工作,参与拍摄的影视剧《阳光下的法庭》、电影《特别追踪》上映后反响良好,少年法治题材微电影《韶华叹在市人大、市教育局的支持下入校放映,取得了良好的普法效果

    二、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加强商事审判,服务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全年审结各类一审商事案件56072件,标的额502.3亿元。妥善审理买卖、运输、承揽等合同纠纷案件22689件,维护公平有序市场交易秩序。妥善审理股权、决议效力等公司纠纷案件498件,促进公司治理结构优化。审结破产案件49件,妥善审结青岛造船厂及其全资子公司扬帆船舶公司破产重整案,既保留了两公司的造船资质,又保障了近千名债权人和四百余名职工的合法权益。贯彻房地产调控政策,审结房地产、建设工程类纠纷案件8326件,保障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落实产权保护各项要求,进一步规范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处置,服务保障企业依法有序生产经营

    ——加强金融审判,服务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全年审结一审证券、期货、保险等金融纠纷案件24455件,标的额285.3亿元。与上海财经大学共建金融案件研究平台,与“一行两会”、行业协会等共建诉调对接与会商沟通机制,结合典型案件审理开展“金融安全社区行”活动,积极预防应对金融风险。妥善化解银企债务“死结”,引导银行不盲目抽贷、断贷,在我市一银行与某置业公司近亿元金融借款案件中,经过法院多方调解,银行允许对解除查封的房产予以销售,并以该销售款优先偿还借款,既保障了银行债权,又化解了企业经营风险。

    ——加强知识产权审判,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年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2117件,其中跨区域技术类案件228件,6起案件入选全国、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典型案例。以青岛知识产权法庭为依托,与东营、烟台等中院建立半岛六市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作机制,与烟台知识产权局等共建跨区域诉调对接平台,半岛创新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初步形成。不断完善知识产权审判体系,扩大司法影响力,先后受理美国高通、德国巴斯夫等国际企业提起的专利诉讼,逐步打造国际知识产权争端解决“优选地”。

    ——加强环境资源审判,服务生态文明建设。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年审结一审涉环境资源案件2149件。加大环境资源犯罪打击力度,审结乱垦滥伐、破坏耕地、污染环境等刑事案件33件,判处罪犯84人。深化公益诉讼改革,支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益诉讼,其中受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0件,组成有专家陪审员参与的七人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王德龙等土地资源破坏案,并与检察院、国土资源部门共同督促当事人修复耕地,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加强涉外、涉港澳台审判,服务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全年审结一审涉外、涉港澳台案件264件,标的额23.1亿元,涉及20多个国家和地区。与仲裁委建立仲裁司法审查案件联动机制,探索建立文书传递、电子卷宗查阅等制度,支持仲裁工作规范化和国际化。深入外贸企业进行调研培训,帮助增强涉外法律风险防控能力;与华东政法大学建立域外法查明合作机制,确保精准适用国际条约和商业规则,依法保障企业参与国际竞争。

    三、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审结一审涉黑案件5件、涉恶案件16件,共判处罪犯94人,其中已生效判决中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17人,重刑率占34%。在从严判处自由刑的同时,注重罚金、没收财产等刑罚的运用,赵红、于瀛寰、李学跃等涉黑恶势力犯罪首要分子分别被判处二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均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及剥夺政治权利。两级法院全部成立专门审判团队,院庭长担任涉黑涉恶案件主审法官,建立业务指导、专项督查等机制,加强与监委、公安、检察的协调联动,严格把握和适用定罪标准,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努力扩大社会效果,邀请代表委员、新闻记者和各界群众旁听涉黑涉恶案件庭审150余人次,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18次,以实际战果彰显中央扫黑除恶的坚定决心,增强人民群众与违法犯罪的斗争信心,推动形成依法惩治黑恶势力犯罪的强大声势

    ——扎实推进平安青岛建设。全年审结各类一审刑事案件8278件,判处罪犯10619,其中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占8.2%。审结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1187件,李忠吉杀人灭门案四被告人均被依法判处死刑。审结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383件,妥善审理“德正系公司”系列诈骗案,主犯陈基鸿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三年并处罚金220万元,其余九名被告人被依法判处三年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德正资源公司被判处罚金30.12亿元。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审结毒品犯罪案件806件966人。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130件224人,其中被告人原为处级以上干部22人。加强人权司法保障,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初犯、未成年犯和具有自首、立功等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罚,对2557名被告人依法判处缓刑、管制或免予刑事处罚。规范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程序,审结减刑假释案件2764件,对105名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依法裁定不予减刑、假释或调整减刑幅度。

    ——妥善化解民事纠纷。全年审结一审民事案件41107件,标的额102.5亿元。审结“三权分置”、征地补偿等“三农”案件513件,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审结劳动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涉民生案件14127件,黄岛法院圆满调处“圣瓦伦丁”系列劳动争议案,维护了216名职工合法权益。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建立离婚财产申报、离婚冷静期等制度,审结家事案件14196件,维护婚姻家庭关系和谐稳定认真贯彻中央部署,审结涉军案件592件,其中涉及军队停止有偿服务案件311件,切实维护好部队正当权益和人民群众合法利益

    ——努力化解行政争议。全年审结一审行政案件2020件,执结非诉执行案件3434件。严格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驳回行政相对人起诉或诉讼请求556件,支持行政相对人诉求142件,协调处理472件。注重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全市两级法院全部设立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共通过和解方式化解重大行政纠纷22件。支持依法行政,与行政机关召开联席会议12次,协助举办各类执法培训17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32%严格执行《国家赔偿法》,审结国家赔偿案件32

    ——积极化解涉诉信访案件。完善涉诉信访化解机制, 扎实做好重大活动、关键时间节点的信访维稳工作,依法维护信访秩序。认真落实诉访分离要求,完善院庭长接访、预约接待、远程视频接访等制度,通过导入司法程序解决信访纠纷87件,引导当事人正确理性表达诉求、解决问题。继续推行律师代理申诉制度,成立涉诉信访、刑事申诉和民事申请再审法律服务中心,中院值班律师共参与处理申诉案件974件,45.4%的案件申诉人服判息诉。

    四、全力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最大限度实现胜诉权益

    2018年是最高法院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战之年。全市法院进一步整合力量、加大力度,切实把“基本解决执行难”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全力以赴打好这场决胜战。

    ——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积极争取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支持,推动将解决执行难纳入法治青岛、诚信青岛建设重点工作有效形成解决执行难工作合力。完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发改、公安、银行、保险32个单位和部门共建信用惩戒网络,共通过网络查控平台查询财产116.6万次,涉及案件3.6万件;通过金法媒信用曝光平台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2.4万人次,一并采取限制高消费等措施5742名被执行人迫于压力主动履行了义务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格局初步形成

    ——全面推进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开展代表、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见证执行、督查回访等活动,实行执行案件全程网上流转,实现执行全过程监督、全过程管理建立“一案一账户”系统,完善网络拍卖管理机制,通过网上系统发放案款27.9亿元,网拍成交1166件,成交金额67.9亿元。在青岛某医药公司申请执行案中,网拍标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经242次出价以4.6亿元成交,溢价率171%,既为案件执结创造了条件,又实现了债务人权益的最大化。

    ——努力提升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持续保持执行工作高压态势,开展“执行利剑”等集中执行活动430次,拘留拘传1260人,移送拒执犯罪53件,判处刑罚7人。聚焦“蓝色风暴”冬季执行专项行动,开展“决战执行难”全媒体直播活动,人民日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等60余家媒体全程参与,1500余万网友在线观看。全市法院全年共执结案件25085件,执行到位金额152.6亿元,化解执行积案2387件,化解执行信访案件464件,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

    五、深入推进改革创新,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全市法院遴选第二批员额法官68名,完成134名员额法官等级晋升工作,向社会招聘书记员870人,进一步优化法官与辅助人员的配比院庭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共办结案件63576件,占全部案件的33.6%。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要求,法官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完善类案指导、案件分析评查等制度,及时通报和处理办案质量瑕疵问题,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提升法官正确运用法律、公正裁判案件的能力,激发法官工作责任感。全市法院员额法官年人均办案239.8件,位居全省前列

    ——深化审判管理机制改革。充分发挥二审、再审程序纠错功能,审结二审案件11840件、再审案件303,其中改判或发回重审案件1566件。落实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依法办理检察建议,审结检察机关提起抗诉案件94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和调解36件。构建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机制,明确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完善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判委员会制度,狠抓审判流程管控和审限管理,制定标准化办案指引42个,确保改革后管理监督不缺位案件质量不下降。

    ——落实诉讼制度改革。全面完成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改革试点,总结形成诉讼规程、证据规则、庭审操作等5项操作指南,试点期间共审结相关案件10053件,占同期一审刑事案件的63.1%,76.8%的案件15天内审结,上诉率仅为0.9%,为《刑事诉讼法》修改贡献了力量。落实山东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加强诉调对接机制建设,发挥多元化解服务中心作用,共调解案件22285件,诉前化解纠纷8406件。落实《人民陪审员法》,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范围,全市法院人民陪审员共参审案件3.7万件,占一审普通程序案件的66.9%。

    六、坚定不移从严治院,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人民法院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解放思想大讨论”、纪念改革开放四十周年等活动,引导干警把“四个意识”“两个维护”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实施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探索“党建+审判团队”模式,促进党建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深度融合。发挥先进典型带动作用,全市法院有29个集体、115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

    ——推进司法能力建设。持分级分类分层培训原则积极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需要,针对新法实施、实务难题等举办培训班65培训4200余人次。加强审判人员多岗位、跨部门学习锻炼,山大、海大、华东政法等高校建立人才培养合作机制,开展裁判文书评比、理论研讨等活动,努力提升干警综合素质。落实从优待警各项政策,健全完善法官权益保障机制,两级法院全部成立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切实保障法官履行职务,维护法官合法权益。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坚持联系点制度,中院班子成员定期到基层法院、人民法庭调研走访对十个基层法院进行司法巡查,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第二批员额法官遴选重点向基层和办案任务重的法院倾斜,缓解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矛盾。加大对基层法院监督指导力度,组织对口业务培训活动,制定审判业务指导文件26个,发布参考案例70个,切实提升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基层法院办结各类案件167215件,占全市法院办案总数的88.4%。

    ——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开展“推进规范管理年”活动,健全完善财务核算、案款管理等规章制度,加强对重点敏感和高廉政风险领域的管控,努力带动两级法院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完善党组责任清单和廉政清单,积极组织干警参加党纪法规、德廉知识测试和警示教育,开展纪律作风督察和审务督察37次,加大对开庭审判、信访接待等环节的检查巡查。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两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谈话函询29人次,对11名存在工作失职、司法不廉等行为的干警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七、更加自觉接受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全市法院取得的成绩和进步,得益于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人大对法院工作的有力监督,得益于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大力支持法院依法履行职责,在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重大案件审理、涉特殊主体案件执行等方面给予了全力支持,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了《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就全面依法治市、人大代表联络等工作开展调研。各区(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对法院工作也给予了坚强领导、有力监督和大力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依法履职,积极建言献策,帮助法院解决了许多实实在在的问题。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全市法院坚持把法院工作置于党委领导、人大监督之下,诚恳接受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民主监督,主动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市政协报告重大工作部署和依法履职情况。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和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以来,市中院收到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23件,全部办结回复。推进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关注事项办理的规范化,扎实开展人大代表联络“五个一”活动,全年走访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500余人次,邀请视察座谈、旁听庭审、见证执行125人次,寄送各类资料1.3万份,进一步密切了与代表委员的联系

    各位代表,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知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新时代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我们的思想观念还存在不小差距,思想解放不够彻底,观念变革不够深入;案件数量持续攀升,新型疑难案件不断增多,我们的司法能力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司法需求;司法体制改革中暴露的一些深层次问题有待逐步解决,配套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失信惩戒机制仍需进一步强化,推进解决执行难还有大量工作要做;队伍规范化管理机制还不完善,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作风不正、司法不廉等问题仍然存在;法院自身建设还有待加强,人民法庭建设、信息化建设、司法辅助人员保障等还存在不少短板。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过硬措施,全力加以解决。

    2019年,全市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端正指导思想,以更加坚定的信念保持法院工作的正确方向。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坚持人民法院国家政权机关的定位,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是围绕中心大局,以更加积极的作为服务高质量发展。切实增强服务保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健全完善产权保护及知识产权、金融安全、环境资源、对外开放等司法保障机制,妥善处理涉诉矛盾纠纷,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是发挥审判职能,以更加有力的措施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山东战役”,充分发挥司法惩治犯罪、定分止争作用,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巩固提升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助力法治政府建设,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多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四是勇于改革创新,以更加严格的标准提升工作水平。健全完善司法标准化体系,统筹推进内设机构、审判监督管理、法官考核评价机制、审判团队建设等综合配套改革举措,加快智慧法院建设,继续完善多元化解、诉调对接机制建设,不断提升办案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五是全面从严治院,以更加严明的纪律加强队伍建设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新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队伍专业素养、专业能力建设,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促进干警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

    各位代表,面对新时代发展的新要求、改革的新课题、人民的新期待,我们倍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新的一年,全市法院将在市委领导、市人大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决议,坚定改革开放再出发的信心和决心,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开创新时代法院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19年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来源:
2019年12月03日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9年1月21日在青岛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李方民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和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围绕突出创新引领、实现三个更加目标要求,落实一三三五工作思路,全面履行宪法法律职责,共审判执行各类案件189208件,其中市中院21993件,同比分别上升13.8%和5%,司法改革稳步推进,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各项工作取得新的发展进步。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牢牢把握国家政权机关的定位。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忠实履行政法机关的职责使命,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放在首位,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的一致性,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高度政治责任感抓好司法体制改革及涉军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案件审理等工作,确保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在人民法院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

    ——坚持围绕服务大局履职尽责。围绕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发展民营经济、经略海洋等重大战略,适时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部署,制定为优化营商环境、为民营经济发展、为乡村振兴战略等提供服务保障的意见,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充分发挥司法审判的风向标作用,落实产权保护、维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等工作要求,健全金融纠纷、环境资源、企业破产案件审判机制,发挥司法建议、典型案例等司法延伸职能,以公正高效审判树立导向,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服务保障发展。切实做好上合组织青岛峰会司法保障工作,全力维护峰会期间的社会和谐稳定。中院在中国—上合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设立涉外审判巡回法庭,支持黄岛法院在古镇口设立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派出法庭,及时跟进司法服务,保障国家重大战略实施。

    ——努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当事人满意为标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司法能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司法保障民生,及时审理涉民生案件,注重对困难群体的保护,积极推进司法救助、法律援助等工作,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温暖。深入推进便民诉讼服务机制改革,对业务咨询实行一张清单,对材料完备的立案申请一次办好,全面推开网上立案,逐步开通诉讼费在线支付,让人民群众感受到这些年司法改革带来的便捷高效。

    ——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坚持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并重、办案质量和效率兼顾,注重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坚持公平正义的司法价值追求,充分发挥司法裁判对彰显法治精神、引领社会风尚、维护公共秩序的重要作用,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寓法治教育于司法办案之中,创新普法方式,拓展宣传领域,深入开展“七五普法”“法治六进”活动,加强与学校、社区的普法共建工作,参与拍摄的影视剧《阳光下的法庭》、电影《特别追踪》上映后反响良好,少年法治题材微电影《韶华叹在市人大、市教育局的支持下入校放映,取得了良好的普法效果

    二、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加强商事审判,服务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全年审结各类一审商事案件56072件,标的额502.3亿元。妥善审理买卖、运输、承揽等合同纠纷案件22689件,维护公平有序市场交易秩序。妥善审理股权、决议效力等公司纠纷案件498件,促进公司治理结构优化。审结破产案件49件,妥善审结青岛造船厂及其全资子公司扬帆船舶公司破产重整案,既保留了两公司的造船资质,又保障了近千名债权人和四百余名职工的合法权益。贯彻房地产调控政策,审结房地产、建设工程类纠纷案件8326件,保障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落实产权保护各项要求,进一步规范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处置,服务保障企业依法有序生产经营

    ——加强金融审判,服务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全年审结一审证券、期货、保险等金融纠纷案件24455件,标的额285.3亿元。与上海财经大学共建金融案件研究平台,与“一行两会”、行业协会等共建诉调对接与会商沟通机制,结合典型案件审理开展“金融安全社区行”活动,积极预防应对金融风险。妥善化解银企债务“死结”,引导银行不盲目抽贷、断贷,在我市一银行与某置业公司近亿元金融借款案件中,经过法院多方调解,银行允许对解除查封的房产予以销售,并以该销售款优先偿还借款,既保障了银行债权,又化解了企业经营风险。

    ——加强知识产权审判,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年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2117件,其中跨区域技术类案件228件,6起案件入选全国、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典型案例。以青岛知识产权法庭为依托,与东营、烟台等中院建立半岛六市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作机制,与烟台知识产权局等共建跨区域诉调对接平台,半岛创新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初步形成。不断完善知识产权审判体系,扩大司法影响力,先后受理美国高通、德国巴斯夫等国际企业提起的专利诉讼,逐步打造国际知识产权争端解决“优选地”。

    ——加强环境资源审判,服务生态文明建设。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年审结一审涉环境资源案件2149件。加大环境资源犯罪打击力度,审结乱垦滥伐、破坏耕地、污染环境等刑事案件33件,判处罪犯84人。深化公益诉讼改革,支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益诉讼,其中受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0件,组成有专家陪审员参与的七人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王德龙等土地资源破坏案,并与检察院、国土资源部门共同督促当事人修复耕地,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加强涉外、涉港澳台审判,服务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全年审结一审涉外、涉港澳台案件264件,标的额23.1亿元,涉及20多个国家和地区。与仲裁委建立仲裁司法审查案件联动机制,探索建立文书传递、电子卷宗查阅等制度,支持仲裁工作规范化和国际化。深入外贸企业进行调研培训,帮助增强涉外法律风险防控能力;与华东政法大学建立域外法查明合作机制,确保精准适用国际条约和商业规则,依法保障企业参与国际竞争。

    三、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审结一审涉黑案件5件、涉恶案件16件,共判处罪犯94人,其中已生效判决中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17人,重刑率占34%。在从严判处自由刑的同时,注重罚金、没收财产等刑罚的运用,赵红、于瀛寰、李学跃等涉黑恶势力犯罪首要分子分别被判处二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均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及剥夺政治权利。两级法院全部成立专门审判团队,院庭长担任涉黑涉恶案件主审法官,建立业务指导、专项督查等机制,加强与监委、公安、检察的协调联动,严格把握和适用定罪标准,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努力扩大社会效果,邀请代表委员、新闻记者和各界群众旁听涉黑涉恶案件庭审150余人次,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18次,以实际战果彰显中央扫黑除恶的坚定决心,增强人民群众与违法犯罪的斗争信心,推动形成依法惩治黑恶势力犯罪的强大声势

    ——扎实推进平安青岛建设。全年审结各类一审刑事案件8278件,判处罪犯10619,其中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占8.2%。审结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1187件,李忠吉杀人灭门案四被告人均被依法判处死刑。审结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383件,妥善审理“德正系公司”系列诈骗案,主犯陈基鸿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三年并处罚金220万元,其余九名被告人被依法判处三年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德正资源公司被判处罚金30.12亿元。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审结毒品犯罪案件806件966人。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130件224人,其中被告人原为处级以上干部22人。加强人权司法保障,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初犯、未成年犯和具有自首、立功等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罚,对2557名被告人依法判处缓刑、管制或免予刑事处罚。规范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程序,审结减刑假释案件2764件,对105名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依法裁定不予减刑、假释或调整减刑幅度。

    ——妥善化解民事纠纷。全年审结一审民事案件41107件,标的额102.5亿元。审结“三权分置”、征地补偿等“三农”案件513件,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审结劳动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涉民生案件14127件,黄岛法院圆满调处“圣瓦伦丁”系列劳动争议案,维护了216名职工合法权益。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建立离婚财产申报、离婚冷静期等制度,审结家事案件14196件,维护婚姻家庭关系和谐稳定认真贯彻中央部署,审结涉军案件592件,其中涉及军队停止有偿服务案件311件,切实维护好部队正当权益和人民群众合法利益

    ——努力化解行政争议。全年审结一审行政案件2020件,执结非诉执行案件3434件。严格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驳回行政相对人起诉或诉讼请求556件,支持行政相对人诉求142件,协调处理472件。注重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全市两级法院全部设立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共通过和解方式化解重大行政纠纷22件。支持依法行政,与行政机关召开联席会议12次,协助举办各类执法培训17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32%严格执行《国家赔偿法》,审结国家赔偿案件32

    ——积极化解涉诉信访案件。完善涉诉信访化解机制, 扎实做好重大活动、关键时间节点的信访维稳工作,依法维护信访秩序。认真落实诉访分离要求,完善院庭长接访、预约接待、远程视频接访等制度,通过导入司法程序解决信访纠纷87件,引导当事人正确理性表达诉求、解决问题。继续推行律师代理申诉制度,成立涉诉信访、刑事申诉和民事申请再审法律服务中心,中院值班律师共参与处理申诉案件974件,45.4%的案件申诉人服判息诉。

    四、全力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最大限度实现胜诉权益

    2018年是最高法院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战之年。全市法院进一步整合力量、加大力度,切实把“基本解决执行难”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全力以赴打好这场决胜战。

    ——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积极争取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支持,推动将解决执行难纳入法治青岛、诚信青岛建设重点工作有效形成解决执行难工作合力。完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发改、公安、银行、保险32个单位和部门共建信用惩戒网络,共通过网络查控平台查询财产116.6万次,涉及案件3.6万件;通过金法媒信用曝光平台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2.4万人次,一并采取限制高消费等措施5742名被执行人迫于压力主动履行了义务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格局初步形成

    ——全面推进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开展代表、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见证执行、督查回访等活动,实行执行案件全程网上流转,实现执行全过程监督、全过程管理建立“一案一账户”系统,完善网络拍卖管理机制,通过网上系统发放案款27.9亿元,网拍成交1166件,成交金额67.9亿元。在青岛某医药公司申请执行案中,网拍标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经242次出价以4.6亿元成交,溢价率171%,既为案件执结创造了条件,又实现了债务人权益的最大化。

    ——努力提升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持续保持执行工作高压态势,开展“执行利剑”等集中执行活动430次,拘留拘传1260人,移送拒执犯罪53件,判处刑罚7人。聚焦“蓝色风暴”冬季执行专项行动,开展“决战执行难”全媒体直播活动,人民日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等60余家媒体全程参与,1500余万网友在线观看。全市法院全年共执结案件25085件,执行到位金额152.6亿元,化解执行积案2387件,化解执行信访案件464件,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

    五、深入推进改革创新,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全市法院遴选第二批员额法官68名,完成134名员额法官等级晋升工作,向社会招聘书记员870人,进一步优化法官与辅助人员的配比院庭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共办结案件63576件,占全部案件的33.6%。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要求,法官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完善类案指导、案件分析评查等制度,及时通报和处理办案质量瑕疵问题,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提升法官正确运用法律、公正裁判案件的能力,激发法官工作责任感。全市法院员额法官年人均办案239.8件,位居全省前列

    ——深化审判管理机制改革。充分发挥二审、再审程序纠错功能,审结二审案件11840件、再审案件303,其中改判或发回重审案件1566件。落实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依法办理检察建议,审结检察机关提起抗诉案件94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和调解36件。构建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机制,明确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完善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判委员会制度,狠抓审判流程管控和审限管理,制定标准化办案指引42个,确保改革后管理监督不缺位案件质量不下降。

    ——落实诉讼制度改革。全面完成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改革试点,总结形成诉讼规程、证据规则、庭审操作等5项操作指南,试点期间共审结相关案件10053件,占同期一审刑事案件的63.1%,76.8%的案件15天内审结,上诉率仅为0.9%,为《刑事诉讼法》修改贡献了力量。落实山东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加强诉调对接机制建设,发挥多元化解服务中心作用,共调解案件22285件,诉前化解纠纷8406件。落实《人民陪审员法》,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范围,全市法院人民陪审员共参审案件3.7万件,占一审普通程序案件的66.9%。

    六、坚定不移从严治院,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人民法院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解放思想大讨论”、纪念改革开放四十周年等活动,引导干警把“四个意识”“两个维护”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实施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探索“党建+审判团队”模式,促进党建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深度融合。发挥先进典型带动作用,全市法院有29个集体、115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

    ——推进司法能力建设。持分级分类分层培训原则积极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需要,针对新法实施、实务难题等举办培训班65培训4200余人次。加强审判人员多岗位、跨部门学习锻炼,山大、海大、华东政法等高校建立人才培养合作机制,开展裁判文书评比、理论研讨等活动,努力提升干警综合素质。落实从优待警各项政策,健全完善法官权益保障机制,两级法院全部成立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切实保障法官履行职务,维护法官合法权益。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坚持联系点制度,中院班子成员定期到基层法院、人民法庭调研走访对十个基层法院进行司法巡查,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第二批员额法官遴选重点向基层和办案任务重的法院倾斜,缓解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矛盾。加大对基层法院监督指导力度,组织对口业务培训活动,制定审判业务指导文件26个,发布参考案例70个,切实提升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基层法院办结各类案件167215件,占全市法院办案总数的88.4%。

    ——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开展“推进规范管理年”活动,健全完善财务核算、案款管理等规章制度,加强对重点敏感和高廉政风险领域的管控,努力带动两级法院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完善党组责任清单和廉政清单,积极组织干警参加党纪法规、德廉知识测试和警示教育,开展纪律作风督察和审务督察37次,加大对开庭审判、信访接待等环节的检查巡查。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两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谈话函询29人次,对11名存在工作失职、司法不廉等行为的干警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七、更加自觉接受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全市法院取得的成绩和进步,得益于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人大对法院工作的有力监督,得益于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大力支持法院依法履行职责,在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重大案件审理、涉特殊主体案件执行等方面给予了全力支持,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了《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就全面依法治市、人大代表联络等工作开展调研。各区(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对法院工作也给予了坚强领导、有力监督和大力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依法履职,积极建言献策,帮助法院解决了许多实实在在的问题。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全市法院坚持把法院工作置于党委领导、人大监督之下,诚恳接受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民主监督,主动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市政协报告重大工作部署和依法履职情况。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和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以来,市中院收到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23件,全部办结回复。推进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关注事项办理的规范化,扎实开展人大代表联络“五个一”活动,全年走访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500余人次,邀请视察座谈、旁听庭审、见证执行125人次,寄送各类资料1.3万份,进一步密切了与代表委员的联系

    各位代表,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知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新时代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我们的思想观念还存在不小差距,思想解放不够彻底,观念变革不够深入;案件数量持续攀升,新型疑难案件不断增多,我们的司法能力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司法需求;司法体制改革中暴露的一些深层次问题有待逐步解决,配套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失信惩戒机制仍需进一步强化,推进解决执行难还有大量工作要做;队伍规范化管理机制还不完善,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作风不正、司法不廉等问题仍然存在;法院自身建设还有待加强,人民法庭建设、信息化建设、司法辅助人员保障等还存在不少短板。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过硬措施,全力加以解决。

    2019年,全市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端正指导思想,以更加坚定的信念保持法院工作的正确方向。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坚持人民法院国家政权机关的定位,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是围绕中心大局,以更加积极的作为服务高质量发展。切实增强服务保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健全完善产权保护及知识产权、金融安全、环境资源、对外开放等司法保障机制,妥善处理涉诉矛盾纠纷,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是发挥审判职能,以更加有力的措施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山东战役”,充分发挥司法惩治犯罪、定分止争作用,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巩固提升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助力法治政府建设,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多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四是勇于改革创新,以更加严格的标准提升工作水平。健全完善司法标准化体系,统筹推进内设机构、审判监督管理、法官考核评价机制、审判团队建设等综合配套改革举措,加快智慧法院建设,继续完善多元化解、诉调对接机制建设,不断提升办案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五是全面从严治院,以更加严明的纪律加强队伍建设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新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队伍专业素养、专业能力建设,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促进干警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

    各位代表,面对新时代发展的新要求、改革的新课题、人民的新期待,我们倍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新的一年,全市法院将在市委领导、市人大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决议,坚定改革开放再出发的信心和决心,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开创新时代法院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QINGDAO INTERMEDIATE PEOPLE'S COURT

2019年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9年12月03日
作者:青岛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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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9年1月21日在青岛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李方民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和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围绕突出创新引领、实现三个更加目标要求,落实一三三五工作思路,全面履行宪法法律职责,共审判执行各类案件189208件,其中市中院21993件,同比分别上升13.8%和5%,司法改革稳步推进,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各项工作取得新的发展进步。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牢牢把握国家政权机关的定位。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忠实履行政法机关的职责使命,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放在首位,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的一致性,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高度政治责任感抓好司法体制改革及涉军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案件审理等工作,确保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在人民法院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

    ——坚持围绕服务大局履职尽责。围绕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发展民营经济、经略海洋等重大战略,适时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部署,制定为优化营商环境、为民营经济发展、为乡村振兴战略等提供服务保障的意见,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充分发挥司法审判的风向标作用,落实产权保护、维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等工作要求,健全金融纠纷、环境资源、企业破产案件审判机制,发挥司法建议、典型案例等司法延伸职能,以公正高效审判树立导向,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服务保障发展。切实做好上合组织青岛峰会司法保障工作,全力维护峰会期间的社会和谐稳定。中院在中国—上合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设立涉外审判巡回法庭,支持黄岛法院在古镇口设立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派出法庭,及时跟进司法服务,保障国家重大战略实施。

    ——努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当事人满意为标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司法能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司法保障民生,及时审理涉民生案件,注重对困难群体的保护,积极推进司法救助、法律援助等工作,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温暖。深入推进便民诉讼服务机制改革,对业务咨询实行一张清单,对材料完备的立案申请一次办好,全面推开网上立案,逐步开通诉讼费在线支付,让人民群众感受到这些年司法改革带来的便捷高效。

    ——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坚持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并重、办案质量和效率兼顾,注重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坚持公平正义的司法价值追求,充分发挥司法裁判对彰显法治精神、引领社会风尚、维护公共秩序的重要作用,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寓法治教育于司法办案之中,创新普法方式,拓展宣传领域,深入开展“七五普法”“法治六进”活动,加强与学校、社区的普法共建工作,参与拍摄的影视剧《阳光下的法庭》、电影《特别追踪》上映后反响良好,少年法治题材微电影《韶华叹在市人大、市教育局的支持下入校放映,取得了良好的普法效果

    二、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加强商事审判,服务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全年审结各类一审商事案件56072件,标的额502.3亿元。妥善审理买卖、运输、承揽等合同纠纷案件22689件,维护公平有序市场交易秩序。妥善审理股权、决议效力等公司纠纷案件498件,促进公司治理结构优化。审结破产案件49件,妥善审结青岛造船厂及其全资子公司扬帆船舶公司破产重整案,既保留了两公司的造船资质,又保障了近千名债权人和四百余名职工的合法权益。贯彻房地产调控政策,审结房地产、建设工程类纠纷案件8326件,保障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落实产权保护各项要求,进一步规范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处置,服务保障企业依法有序生产经营

    ——加强金融审判,服务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全年审结一审证券、期货、保险等金融纠纷案件24455件,标的额285.3亿元。与上海财经大学共建金融案件研究平台,与“一行两会”、行业协会等共建诉调对接与会商沟通机制,结合典型案件审理开展“金融安全社区行”活动,积极预防应对金融风险。妥善化解银企债务“死结”,引导银行不盲目抽贷、断贷,在我市一银行与某置业公司近亿元金融借款案件中,经过法院多方调解,银行允许对解除查封的房产予以销售,并以该销售款优先偿还借款,既保障了银行债权,又化解了企业经营风险。

    ——加强知识产权审判,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年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2117件,其中跨区域技术类案件228件,6起案件入选全国、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典型案例。以青岛知识产权法庭为依托,与东营、烟台等中院建立半岛六市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作机制,与烟台知识产权局等共建跨区域诉调对接平台,半岛创新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初步形成。不断完善知识产权审判体系,扩大司法影响力,先后受理美国高通、德国巴斯夫等国际企业提起的专利诉讼,逐步打造国际知识产权争端解决“优选地”。

    ——加强环境资源审判,服务生态文明建设。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年审结一审涉环境资源案件2149件。加大环境资源犯罪打击力度,审结乱垦滥伐、破坏耕地、污染环境等刑事案件33件,判处罪犯84人。深化公益诉讼改革,支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益诉讼,其中受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0件,组成有专家陪审员参与的七人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王德龙等土地资源破坏案,并与检察院、国土资源部门共同督促当事人修复耕地,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加强涉外、涉港澳台审判,服务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全年审结一审涉外、涉港澳台案件264件,标的额23.1亿元,涉及20多个国家和地区。与仲裁委建立仲裁司法审查案件联动机制,探索建立文书传递、电子卷宗查阅等制度,支持仲裁工作规范化和国际化。深入外贸企业进行调研培训,帮助增强涉外法律风险防控能力;与华东政法大学建立域外法查明合作机制,确保精准适用国际条约和商业规则,依法保障企业参与国际竞争。

    三、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审结一审涉黑案件5件、涉恶案件16件,共判处罪犯94人,其中已生效判决中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17人,重刑率占34%。在从严判处自由刑的同时,注重罚金、没收财产等刑罚的运用,赵红、于瀛寰、李学跃等涉黑恶势力犯罪首要分子分别被判处二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均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及剥夺政治权利。两级法院全部成立专门审判团队,院庭长担任涉黑涉恶案件主审法官,建立业务指导、专项督查等机制,加强与监委、公安、检察的协调联动,严格把握和适用定罪标准,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努力扩大社会效果,邀请代表委员、新闻记者和各界群众旁听涉黑涉恶案件庭审150余人次,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18次,以实际战果彰显中央扫黑除恶的坚定决心,增强人民群众与违法犯罪的斗争信心,推动形成依法惩治黑恶势力犯罪的强大声势

    ——扎实推进平安青岛建设。全年审结各类一审刑事案件8278件,判处罪犯10619,其中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占8.2%。审结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1187件,李忠吉杀人灭门案四被告人均被依法判处死刑。审结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383件,妥善审理“德正系公司”系列诈骗案,主犯陈基鸿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三年并处罚金220万元,其余九名被告人被依法判处三年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德正资源公司被判处罚金30.12亿元。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审结毒品犯罪案件806件966人。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130件224人,其中被告人原为处级以上干部22人。加强人权司法保障,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初犯、未成年犯和具有自首、立功等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罚,对2557名被告人依法判处缓刑、管制或免予刑事处罚。规范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程序,审结减刑假释案件2764件,对105名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依法裁定不予减刑、假释或调整减刑幅度。

    ——妥善化解民事纠纷。全年审结一审民事案件41107件,标的额102.5亿元。审结“三权分置”、征地补偿等“三农”案件513件,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审结劳动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涉民生案件14127件,黄岛法院圆满调处“圣瓦伦丁”系列劳动争议案,维护了216名职工合法权益。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建立离婚财产申报、离婚冷静期等制度,审结家事案件14196件,维护婚姻家庭关系和谐稳定认真贯彻中央部署,审结涉军案件592件,其中涉及军队停止有偿服务案件311件,切实维护好部队正当权益和人民群众合法利益

    ——努力化解行政争议。全年审结一审行政案件2020件,执结非诉执行案件3434件。严格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驳回行政相对人起诉或诉讼请求556件,支持行政相对人诉求142件,协调处理472件。注重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全市两级法院全部设立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共通过和解方式化解重大行政纠纷22件。支持依法行政,与行政机关召开联席会议12次,协助举办各类执法培训17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32%严格执行《国家赔偿法》,审结国家赔偿案件32

    ——积极化解涉诉信访案件。完善涉诉信访化解机制, 扎实做好重大活动、关键时间节点的信访维稳工作,依法维护信访秩序。认真落实诉访分离要求,完善院庭长接访、预约接待、远程视频接访等制度,通过导入司法程序解决信访纠纷87件,引导当事人正确理性表达诉求、解决问题。继续推行律师代理申诉制度,成立涉诉信访、刑事申诉和民事申请再审法律服务中心,中院值班律师共参与处理申诉案件974件,45.4%的案件申诉人服判息诉。

    四、全力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最大限度实现胜诉权益

    2018年是最高法院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战之年。全市法院进一步整合力量、加大力度,切实把“基本解决执行难”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全力以赴打好这场决胜战。

    ——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积极争取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支持,推动将解决执行难纳入法治青岛、诚信青岛建设重点工作有效形成解决执行难工作合力。完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发改、公安、银行、保险32个单位和部门共建信用惩戒网络,共通过网络查控平台查询财产116.6万次,涉及案件3.6万件;通过金法媒信用曝光平台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2.4万人次,一并采取限制高消费等措施5742名被执行人迫于压力主动履行了义务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格局初步形成

    ——全面推进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开展代表、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见证执行、督查回访等活动,实行执行案件全程网上流转,实现执行全过程监督、全过程管理建立“一案一账户”系统,完善网络拍卖管理机制,通过网上系统发放案款27.9亿元,网拍成交1166件,成交金额67.9亿元。在青岛某医药公司申请执行案中,网拍标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经242次出价以4.6亿元成交,溢价率171%,既为案件执结创造了条件,又实现了债务人权益的最大化。

    ——努力提升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持续保持执行工作高压态势,开展“执行利剑”等集中执行活动430次,拘留拘传1260人,移送拒执犯罪53件,判处刑罚7人。聚焦“蓝色风暴”冬季执行专项行动,开展“决战执行难”全媒体直播活动,人民日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等60余家媒体全程参与,1500余万网友在线观看。全市法院全年共执结案件25085件,执行到位金额152.6亿元,化解执行积案2387件,化解执行信访案件464件,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

    五、深入推进改革创新,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全市法院遴选第二批员额法官68名,完成134名员额法官等级晋升工作,向社会招聘书记员870人,进一步优化法官与辅助人员的配比院庭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共办结案件63576件,占全部案件的33.6%。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要求,法官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完善类案指导、案件分析评查等制度,及时通报和处理办案质量瑕疵问题,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提升法官正确运用法律、公正裁判案件的能力,激发法官工作责任感。全市法院员额法官年人均办案239.8件,位居全省前列

    ——深化审判管理机制改革。充分发挥二审、再审程序纠错功能,审结二审案件11840件、再审案件303,其中改判或发回重审案件1566件。落实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依法办理检察建议,审结检察机关提起抗诉案件94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和调解36件。构建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机制,明确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完善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判委员会制度,狠抓审判流程管控和审限管理,制定标准化办案指引42个,确保改革后管理监督不缺位案件质量不下降。

    ——落实诉讼制度改革。全面完成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改革试点,总结形成诉讼规程、证据规则、庭审操作等5项操作指南,试点期间共审结相关案件10053件,占同期一审刑事案件的63.1%,76.8%的案件15天内审结,上诉率仅为0.9%,为《刑事诉讼法》修改贡献了力量。落实山东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加强诉调对接机制建设,发挥多元化解服务中心作用,共调解案件22285件,诉前化解纠纷8406件。落实《人民陪审员法》,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范围,全市法院人民陪审员共参审案件3.7万件,占一审普通程序案件的66.9%。

    六、坚定不移从严治院,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人民法院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解放思想大讨论”、纪念改革开放四十周年等活动,引导干警把“四个意识”“两个维护”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实施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探索“党建+审判团队”模式,促进党建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深度融合。发挥先进典型带动作用,全市法院有29个集体、115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

    ——推进司法能力建设。持分级分类分层培训原则积极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需要,针对新法实施、实务难题等举办培训班65培训4200余人次。加强审判人员多岗位、跨部门学习锻炼,山大、海大、华东政法等高校建立人才培养合作机制,开展裁判文书评比、理论研讨等活动,努力提升干警综合素质。落实从优待警各项政策,健全完善法官权益保障机制,两级法院全部成立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切实保障法官履行职务,维护法官合法权益。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坚持联系点制度,中院班子成员定期到基层法院、人民法庭调研走访对十个基层法院进行司法巡查,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第二批员额法官遴选重点向基层和办案任务重的法院倾斜,缓解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矛盾。加大对基层法院监督指导力度,组织对口业务培训活动,制定审判业务指导文件26个,发布参考案例70个,切实提升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基层法院办结各类案件167215件,占全市法院办案总数的88.4%。

    ——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开展“推进规范管理年”活动,健全完善财务核算、案款管理等规章制度,加强对重点敏感和高廉政风险领域的管控,努力带动两级法院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完善党组责任清单和廉政清单,积极组织干警参加党纪法规、德廉知识测试和警示教育,开展纪律作风督察和审务督察37次,加大对开庭审判、信访接待等环节的检查巡查。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两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谈话函询29人次,对11名存在工作失职、司法不廉等行为的干警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七、更加自觉接受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全市法院取得的成绩和进步,得益于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人大对法院工作的有力监督,得益于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大力支持法院依法履行职责,在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重大案件审理、涉特殊主体案件执行等方面给予了全力支持,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了《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就全面依法治市、人大代表联络等工作开展调研。各区(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对法院工作也给予了坚强领导、有力监督和大力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依法履职,积极建言献策,帮助法院解决了许多实实在在的问题。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全市法院坚持把法院工作置于党委领导、人大监督之下,诚恳接受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民主监督,主动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市政协报告重大工作部署和依法履职情况。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和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以来,市中院收到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23件,全部办结回复。推进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关注事项办理的规范化,扎实开展人大代表联络“五个一”活动,全年走访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500余人次,邀请视察座谈、旁听庭审、见证执行125人次,寄送各类资料1.3万份,进一步密切了与代表委员的联系

    各位代表,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知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新时代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我们的思想观念还存在不小差距,思想解放不够彻底,观念变革不够深入;案件数量持续攀升,新型疑难案件不断增多,我们的司法能力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司法需求;司法体制改革中暴露的一些深层次问题有待逐步解决,配套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失信惩戒机制仍需进一步强化,推进解决执行难还有大量工作要做;队伍规范化管理机制还不完善,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作风不正、司法不廉等问题仍然存在;法院自身建设还有待加强,人民法庭建设、信息化建设、司法辅助人员保障等还存在不少短板。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过硬措施,全力加以解决。

    2019年,全市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端正指导思想,以更加坚定的信念保持法院工作的正确方向。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坚持人民法院国家政权机关的定位,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是围绕中心大局,以更加积极的作为服务高质量发展。切实增强服务保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健全完善产权保护及知识产权、金融安全、环境资源、对外开放等司法保障机制,妥善处理涉诉矛盾纠纷,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是发挥审判职能,以更加有力的措施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山东战役”,充分发挥司法惩治犯罪、定分止争作用,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巩固提升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助力法治政府建设,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多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四是勇于改革创新,以更加严格的标准提升工作水平。健全完善司法标准化体系,统筹推进内设机构、审判监督管理、法官考核评价机制、审判团队建设等综合配套改革举措,加快智慧法院建设,继续完善多元化解、诉调对接机制建设,不断提升办案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五是全面从严治院,以更加严明的纪律加强队伍建设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新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队伍专业素养、专业能力建设,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促进干警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

    各位代表,面对新时代发展的新要求、改革的新课题、人民的新期待,我们倍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新的一年,全市法院将在市委领导、市人大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决议,坚定改革开放再出发的信心和决心,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开创新时代法院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19年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来源:
2019年12月03日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9年1月21日在青岛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李方民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和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围绕突出创新引领、实现三个更加目标要求,落实一三三五工作思路,全面履行宪法法律职责,共审判执行各类案件189208件,其中市中院21993件,同比分别上升13.8%和5%,司法改革稳步推进,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各项工作取得新的发展进步。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牢牢把握国家政权机关的定位。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忠实履行政法机关的职责使命,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放在首位,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的一致性,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高度政治责任感抓好司法体制改革及涉军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案件审理等工作,确保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在人民法院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

    ——坚持围绕服务大局履职尽责。围绕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发展民营经济、经略海洋等重大战略,适时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部署,制定为优化营商环境、为民营经济发展、为乡村振兴战略等提供服务保障的意见,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充分发挥司法审判的风向标作用,落实产权保护、维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等工作要求,健全金融纠纷、环境资源、企业破产案件审判机制,发挥司法建议、典型案例等司法延伸职能,以公正高效审判树立导向,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服务保障发展。切实做好上合组织青岛峰会司法保障工作,全力维护峰会期间的社会和谐稳定。中院在中国—上合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设立涉外审判巡回法庭,支持黄岛法院在古镇口设立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派出法庭,及时跟进司法服务,保障国家重大战略实施。

    ——努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当事人满意为标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司法能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司法保障民生,及时审理涉民生案件,注重对困难群体的保护,积极推进司法救助、法律援助等工作,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温暖。深入推进便民诉讼服务机制改革,对业务咨询实行一张清单,对材料完备的立案申请一次办好,全面推开网上立案,逐步开通诉讼费在线支付,让人民群众感受到这些年司法改革带来的便捷高效。

    ——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坚持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并重、办案质量和效率兼顾,注重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坚持公平正义的司法价值追求,充分发挥司法裁判对彰显法治精神、引领社会风尚、维护公共秩序的重要作用,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寓法治教育于司法办案之中,创新普法方式,拓展宣传领域,深入开展“七五普法”“法治六进”活动,加强与学校、社区的普法共建工作,参与拍摄的影视剧《阳光下的法庭》、电影《特别追踪》上映后反响良好,少年法治题材微电影《韶华叹在市人大、市教育局的支持下入校放映,取得了良好的普法效果

    二、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加强商事审判,服务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全年审结各类一审商事案件56072件,标的额502.3亿元。妥善审理买卖、运输、承揽等合同纠纷案件22689件,维护公平有序市场交易秩序。妥善审理股权、决议效力等公司纠纷案件498件,促进公司治理结构优化。审结破产案件49件,妥善审结青岛造船厂及其全资子公司扬帆船舶公司破产重整案,既保留了两公司的造船资质,又保障了近千名债权人和四百余名职工的合法权益。贯彻房地产调控政策,审结房地产、建设工程类纠纷案件8326件,保障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落实产权保护各项要求,进一步规范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处置,服务保障企业依法有序生产经营

    ——加强金融审判,服务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全年审结一审证券、期货、保险等金融纠纷案件24455件,标的额285.3亿元。与上海财经大学共建金融案件研究平台,与“一行两会”、行业协会等共建诉调对接与会商沟通机制,结合典型案件审理开展“金融安全社区行”活动,积极预防应对金融风险。妥善化解银企债务“死结”,引导银行不盲目抽贷、断贷,在我市一银行与某置业公司近亿元金融借款案件中,经过法院多方调解,银行允许对解除查封的房产予以销售,并以该销售款优先偿还借款,既保障了银行债权,又化解了企业经营风险。

    ——加强知识产权审判,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年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2117件,其中跨区域技术类案件228件,6起案件入选全国、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典型案例。以青岛知识产权法庭为依托,与东营、烟台等中院建立半岛六市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作机制,与烟台知识产权局等共建跨区域诉调对接平台,半岛创新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初步形成。不断完善知识产权审判体系,扩大司法影响力,先后受理美国高通、德国巴斯夫等国际企业提起的专利诉讼,逐步打造国际知识产权争端解决“优选地”。

    ——加强环境资源审判,服务生态文明建设。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年审结一审涉环境资源案件2149件。加大环境资源犯罪打击力度,审结乱垦滥伐、破坏耕地、污染环境等刑事案件33件,判处罪犯84人。深化公益诉讼改革,支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益诉讼,其中受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0件,组成有专家陪审员参与的七人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王德龙等土地资源破坏案,并与检察院、国土资源部门共同督促当事人修复耕地,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加强涉外、涉港澳台审判,服务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全年审结一审涉外、涉港澳台案件264件,标的额23.1亿元,涉及20多个国家和地区。与仲裁委建立仲裁司法审查案件联动机制,探索建立文书传递、电子卷宗查阅等制度,支持仲裁工作规范化和国际化。深入外贸企业进行调研培训,帮助增强涉外法律风险防控能力;与华东政法大学建立域外法查明合作机制,确保精准适用国际条约和商业规则,依法保障企业参与国际竞争。

    三、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审结一审涉黑案件5件、涉恶案件16件,共判处罪犯94人,其中已生效判决中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17人,重刑率占34%。在从严判处自由刑的同时,注重罚金、没收财产等刑罚的运用,赵红、于瀛寰、李学跃等涉黑恶势力犯罪首要分子分别被判处二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均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及剥夺政治权利。两级法院全部成立专门审判团队,院庭长担任涉黑涉恶案件主审法官,建立业务指导、专项督查等机制,加强与监委、公安、检察的协调联动,严格把握和适用定罪标准,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努力扩大社会效果,邀请代表委员、新闻记者和各界群众旁听涉黑涉恶案件庭审150余人次,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18次,以实际战果彰显中央扫黑除恶的坚定决心,增强人民群众与违法犯罪的斗争信心,推动形成依法惩治黑恶势力犯罪的强大声势

    ——扎实推进平安青岛建设。全年审结各类一审刑事案件8278件,判处罪犯10619,其中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占8.2%。审结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1187件,李忠吉杀人灭门案四被告人均被依法判处死刑。审结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383件,妥善审理“德正系公司”系列诈骗案,主犯陈基鸿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三年并处罚金220万元,其余九名被告人被依法判处三年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德正资源公司被判处罚金30.12亿元。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审结毒品犯罪案件806件966人。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130件224人,其中被告人原为处级以上干部22人。加强人权司法保障,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初犯、未成年犯和具有自首、立功等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罚,对2557名被告人依法判处缓刑、管制或免予刑事处罚。规范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程序,审结减刑假释案件2764件,对105名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依法裁定不予减刑、假释或调整减刑幅度。

    ——妥善化解民事纠纷。全年审结一审民事案件41107件,标的额102.5亿元。审结“三权分置”、征地补偿等“三农”案件513件,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审结劳动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涉民生案件14127件,黄岛法院圆满调处“圣瓦伦丁”系列劳动争议案,维护了216名职工合法权益。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建立离婚财产申报、离婚冷静期等制度,审结家事案件14196件,维护婚姻家庭关系和谐稳定认真贯彻中央部署,审结涉军案件592件,其中涉及军队停止有偿服务案件311件,切实维护好部队正当权益和人民群众合法利益

    ——努力化解行政争议。全年审结一审行政案件2020件,执结非诉执行案件3434件。严格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驳回行政相对人起诉或诉讼请求556件,支持行政相对人诉求142件,协调处理472件。注重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全市两级法院全部设立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共通过和解方式化解重大行政纠纷22件。支持依法行政,与行政机关召开联席会议12次,协助举办各类执法培训17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32%严格执行《国家赔偿法》,审结国家赔偿案件32

    ——积极化解涉诉信访案件。完善涉诉信访化解机制, 扎实做好重大活动、关键时间节点的信访维稳工作,依法维护信访秩序。认真落实诉访分离要求,完善院庭长接访、预约接待、远程视频接访等制度,通过导入司法程序解决信访纠纷87件,引导当事人正确理性表达诉求、解决问题。继续推行律师代理申诉制度,成立涉诉信访、刑事申诉和民事申请再审法律服务中心,中院值班律师共参与处理申诉案件974件,45.4%的案件申诉人服判息诉。

    四、全力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最大限度实现胜诉权益

    2018年是最高法院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战之年。全市法院进一步整合力量、加大力度,切实把“基本解决执行难”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全力以赴打好这场决胜战。

    ——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积极争取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支持,推动将解决执行难纳入法治青岛、诚信青岛建设重点工作有效形成解决执行难工作合力。完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发改、公安、银行、保险32个单位和部门共建信用惩戒网络,共通过网络查控平台查询财产116.6万次,涉及案件3.6万件;通过金法媒信用曝光平台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2.4万人次,一并采取限制高消费等措施5742名被执行人迫于压力主动履行了义务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格局初步形成

    ——全面推进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开展代表、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见证执行、督查回访等活动,实行执行案件全程网上流转,实现执行全过程监督、全过程管理建立“一案一账户”系统,完善网络拍卖管理机制,通过网上系统发放案款27.9亿元,网拍成交1166件,成交金额67.9亿元。在青岛某医药公司申请执行案中,网拍标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经242次出价以4.6亿元成交,溢价率171%,既为案件执结创造了条件,又实现了债务人权益的最大化。

    ——努力提升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持续保持执行工作高压态势,开展“执行利剑”等集中执行活动430次,拘留拘传1260人,移送拒执犯罪53件,判处刑罚7人。聚焦“蓝色风暴”冬季执行专项行动,开展“决战执行难”全媒体直播活动,人民日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等60余家媒体全程参与,1500余万网友在线观看。全市法院全年共执结案件25085件,执行到位金额152.6亿元,化解执行积案2387件,化解执行信访案件464件,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

    五、深入推进改革创新,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全市法院遴选第二批员额法官68名,完成134名员额法官等级晋升工作,向社会招聘书记员870人,进一步优化法官与辅助人员的配比院庭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共办结案件63576件,占全部案件的33.6%。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要求,法官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完善类案指导、案件分析评查等制度,及时通报和处理办案质量瑕疵问题,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提升法官正确运用法律、公正裁判案件的能力,激发法官工作责任感。全市法院员额法官年人均办案239.8件,位居全省前列

    ——深化审判管理机制改革。充分发挥二审、再审程序纠错功能,审结二审案件11840件、再审案件303,其中改判或发回重审案件1566件。落实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依法办理检察建议,审结检察机关提起抗诉案件94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和调解36件。构建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机制,明确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完善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判委员会制度,狠抓审判流程管控和审限管理,制定标准化办案指引42个,确保改革后管理监督不缺位案件质量不下降。

    ——落实诉讼制度改革。全面完成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改革试点,总结形成诉讼规程、证据规则、庭审操作等5项操作指南,试点期间共审结相关案件10053件,占同期一审刑事案件的63.1%,76.8%的案件15天内审结,上诉率仅为0.9%,为《刑事诉讼法》修改贡献了力量。落实山东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加强诉调对接机制建设,发挥多元化解服务中心作用,共调解案件22285件,诉前化解纠纷8406件。落实《人民陪审员法》,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范围,全市法院人民陪审员共参审案件3.7万件,占一审普通程序案件的66.9%。

    六、坚定不移从严治院,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人民法院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解放思想大讨论”、纪念改革开放四十周年等活动,引导干警把“四个意识”“两个维护”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实施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探索“党建+审判团队”模式,促进党建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深度融合。发挥先进典型带动作用,全市法院有29个集体、115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

    ——推进司法能力建设。持分级分类分层培训原则积极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需要,针对新法实施、实务难题等举办培训班65培训4200余人次。加强审判人员多岗位、跨部门学习锻炼,山大、海大、华东政法等高校建立人才培养合作机制,开展裁判文书评比、理论研讨等活动,努力提升干警综合素质。落实从优待警各项政策,健全完善法官权益保障机制,两级法院全部成立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切实保障法官履行职务,维护法官合法权益。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坚持联系点制度,中院班子成员定期到基层法院、人民法庭调研走访对十个基层法院进行司法巡查,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第二批员额法官遴选重点向基层和办案任务重的法院倾斜,缓解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矛盾。加大对基层法院监督指导力度,组织对口业务培训活动,制定审判业务指导文件26个,发布参考案例70个,切实提升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基层法院办结各类案件167215件,占全市法院办案总数的88.4%。

    ——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开展“推进规范管理年”活动,健全完善财务核算、案款管理等规章制度,加强对重点敏感和高廉政风险领域的管控,努力带动两级法院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完善党组责任清单和廉政清单,积极组织干警参加党纪法规、德廉知识测试和警示教育,开展纪律作风督察和审务督察37次,加大对开庭审判、信访接待等环节的检查巡查。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两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谈话函询29人次,对11名存在工作失职、司法不廉等行为的干警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七、更加自觉接受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全市法院取得的成绩和进步,得益于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人大对法院工作的有力监督,得益于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大力支持法院依法履行职责,在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重大案件审理、涉特殊主体案件执行等方面给予了全力支持,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了《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就全面依法治市、人大代表联络等工作开展调研。各区(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对法院工作也给予了坚强领导、有力监督和大力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依法履职,积极建言献策,帮助法院解决了许多实实在在的问题。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全市法院坚持把法院工作置于党委领导、人大监督之下,诚恳接受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民主监督,主动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市政协报告重大工作部署和依法履职情况。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和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以来,市中院收到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23件,全部办结回复。推进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关注事项办理的规范化,扎实开展人大代表联络“五个一”活动,全年走访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500余人次,邀请视察座谈、旁听庭审、见证执行125人次,寄送各类资料1.3万份,进一步密切了与代表委员的联系

    各位代表,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知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新时代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我们的思想观念还存在不小差距,思想解放不够彻底,观念变革不够深入;案件数量持续攀升,新型疑难案件不断增多,我们的司法能力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司法需求;司法体制改革中暴露的一些深层次问题有待逐步解决,配套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失信惩戒机制仍需进一步强化,推进解决执行难还有大量工作要做;队伍规范化管理机制还不完善,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作风不正、司法不廉等问题仍然存在;法院自身建设还有待加强,人民法庭建设、信息化建设、司法辅助人员保障等还存在不少短板。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过硬措施,全力加以解决。

    2019年,全市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端正指导思想,以更加坚定的信念保持法院工作的正确方向。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坚持人民法院国家政权机关的定位,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是围绕中心大局,以更加积极的作为服务高质量发展。切实增强服务保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健全完善产权保护及知识产权、金融安全、环境资源、对外开放等司法保障机制,妥善处理涉诉矛盾纠纷,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是发挥审判职能,以更加有力的措施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山东战役”,充分发挥司法惩治犯罪、定分止争作用,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巩固提升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助力法治政府建设,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多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四是勇于改革创新,以更加严格的标准提升工作水平。健全完善司法标准化体系,统筹推进内设机构、审判监督管理、法官考核评价机制、审判团队建设等综合配套改革举措,加快智慧法院建设,继续完善多元化解、诉调对接机制建设,不断提升办案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五是全面从严治院,以更加严明的纪律加强队伍建设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新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队伍专业素养、专业能力建设,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促进干警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

    各位代表,面对新时代发展的新要求、改革的新课题、人民的新期待,我们倍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新的一年,全市法院将在市委领导、市人大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决议,坚定改革开放再出发的信心和决心,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开创新时代法院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