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0年5月16日在青岛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李方民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主要工作
2019年,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和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围绕市委“学深圳、赶深圳”、发起15个攻势工作部署,全面履行宪法法律职责,共审判执行各类案件249155件,其中市中院办理26363件,同比分别增加31.7%和19.9%,司法改革稳步推进,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各项工作取得新的发展进步。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忠诚履行人民法院职责使命
——牢牢把握国家政权机关定位,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对青岛工作重要指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法院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始终,增强守初心、担使命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牢牢把握服务大局职责使命,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指示精神,落实市委打造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开放型、服务型、效率型“三化三型”政务服务环境要求,立足职能努力激活做实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各项要素。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好三大攻坚战、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乡村振兴、发展民营经济等重大战略实施,及时调整工作部署,落实服务保障措施,确保法院工作始终贴紧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市委15个攻势作战方案,制定实施意见,全面推进落实法院参与的平安青岛、民营经济、高效青岛、科技引领城等攻坚任务,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牢牢把握维护公平正义目标,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工作宗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指示要求,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工作主线,规范审判权运行,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准确把握四中全会“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积极融入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推进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非诉化解,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通过执法办案培育规则意识,弘扬法治精神,引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道德新风尚,努力发挥司法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
二、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服务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审结一审商事案件65857件,标的额527.1亿元。依法稳定市场主体预期,审结买卖、租赁、运输等合同纠纷案件22517件。积极引导市场要素规范有序流转,审结涉股权、决议效力等公司纠纷案件888件。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推动设立青岛破产法庭,健全完善破产援助基金制度,审结破产、强制清算案件24件。审结涉民营企业金融借款、融资租赁等案件15951件,支持民营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
——积极参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审结一审保险、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等金融纠纷案件38516件,标的额351.4亿元。加强与人民银行、银保监局金融消费纠纷的诉调对接,探索互联网金融纠纷审判一体化平台建设,妥善化解我市一消费金融公司互联网金融案件8310件。依法惩治涉众型经济犯罪,审结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131件,妥善审结“上赢集团”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依法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人民群众的财产权益。
——服务保障创新发展。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3020件,其中跨区域技术类案件279件。以青岛知识产权法庭为依托,新设威海、烟台、潍坊三处跨域巡回审判庭,与潍坊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共建知识产权综合保护平台,优化山东半岛创新司法保护格局。完善技术事实查明机制,新聘62名技术调查官和技术咨询专家,强化知识产权审判技术支撑。坚持知识产权平等保护原则,妥善化解日本普利司通、美国高通、德国巴斯夫等国际企业提起的专利侵权纠纷,树立青岛创新保护高地的良好形象。
——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审结水污染、噪音污染等一审涉环境资源案件495件,审结乱垦滥伐、破坏耕地、污染环境等刑事案件36件,判处罪犯75人。健全环境公益诉讼审判机制,审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8件。李沧区政府作为原告的我市首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由中院院长担任审判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出庭支持起诉,李沧区区长出庭起诉,被告倾倒有毒废物污染环境,在被追究刑事责任、接受行政处罚后又被判决依法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彰显国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心。
——服务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审结一审涉外、涉港澳台案件276件,标的额41.1亿元。首度依据互惠原则承认和执行韩国法院民商事判决,切实增强外国投资者对中国法治的信心。与市台港澳办建立涉台纠纷联处工作机制,通过非诉方式妥善化解5起涉台纠纷。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新平台建设,胶州法院获得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权,与检察院、司法局共建上合示范区法律服务保障中心,实现中院上合示范区涉外巡回审判庭实质化运行。
——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审结一审行政案件2349件,执结非诉执行案件3375件。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常委会有效监督和市政府全力支持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由上年的32%跃升到72.5%,“民告官能见官”“官出庭又出声”成为常态。把审前和解中心建设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用非诉方式实质性化解了郑州路片区征迁等521起案件。青岛法院行政审判工作获得最高法院的肯定。
三、深化平安青岛法治青岛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实行涉黑恶案件由两级法院院长主审制度,加强与纪委监委、公安、检察、司法的协调联动,审结一审涉黑恶案件64件,判处被告人360人,其中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11人,付世凯、卢宝刚等涉黑恶势力犯罪首要分子均被判处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及剥夺政治权利。充分运用追缴、罚金、没收财产等手段,一审共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6人,判处罚金1992.2万元。
——扎实推进平安青岛建设。审结各类一审刑事案件10274件,判处罪犯11870人。审结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328件,杀害民警别立福的犯罪嫌疑人玉某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省法院指导下,胶州法院审理初建训等打着“退役军人”旗号实施犯罪案,15名涉案人员全部认罪悔罪。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86件101人,以受贿罪判处江苏省政府原副省长缪瑞林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依法裁定特赦服刑罪犯258人。
——加强民生权益司法保护。审结各类一审民事案件64645件,标的额175亿元。审结就业、医疗、教育、社会保障等民生案件19157件,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围绕服务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审结“三权分置”、征地补偿等案件747件,总结推广平度法院“无讼社区”、莱西法院“法助农兴”经验做法,维护农村稳定和农业发展。审结离婚和赡养、抚养、继承等案件14933件,维护婚姻家庭关系和谐稳定。审结涉军案件285件,服务保障军民融合发展,维护好部队正当权益和人民群众合法利益。
——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执结各类案件28995件,到位金额199.6亿元。在市委政法委支持下,将失信惩戒纳入网格化综治平台,对融资信贷、高消费等行为进行精确限制,与市发改委共推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工作,459名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定义务后退出失信名单。深化互联网拍卖工作,推行“法拍贷”业务,通过网络司法拍卖成交930件,总金额59.1亿元。开展“蓝色风暴”等系列执行专项行动411次,拘留拘传3332人,以拒执罪追究10名被执行人刑事责任。
——集中化解涉诉信访案件。全力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活动,在市委领导和区市、镇街党委政府全力支持下,省法院交办的114件、市委交办的156件信访案件全部化解。积极参与、扎实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点信访工作,圆满完成了多国海军活动、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重要活动期间信访维稳任务。认真落实诉访分离要求,通过导入司法程序解决信访纠纷114件。完善律师代理申诉、参与调解制度,律师参与处理申诉案件1018件,42.7%的案件在律师参与下妥善化解。
四、深化工作机制改革创新,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建立员额法官动态管理机制,组织开展第三批员额法官遴选工作,完成282名员额法官等级确认、晋升工作。落实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完善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案件分析评查等制度,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落实推进院庭长办案制度,全市法院院庭长共审结案件7.1万件,占结案总数的28.5%。完成全市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任务,内设机构减少30.2%。
——完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充分发挥二审、再审程序纠错功能,审结二审案件13986件、再审案件320件,其中改判或发回重审案件1834件。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认真办理检察建议,审结抗诉案件76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18件。实施审判质效提升工程,开展繁简分流、调解速裁、要素式审判等改革,案件平均审理周期同比缩短15.2天,结案率、服判息诉率均达到90%以上。
——推进诉讼服务机制转型升级。建立网上立案、自助立案、跨域立案相结合的多元化立案格局,民商事、行政案件网上立案率达85%。推进纠纷多元化解、诉讼服务机制建设,升级12368诉讼服务热线,协调有关行业协会、调解组织等入驻开展调解工作,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的诉讼服务。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案件6533件,运用道路交通纠纷一体化平台在线调解案件2644件,纠纷化解效率大幅提升。
——建立健全普法宣传长效机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发表普法宣传稿件1650件,法官进校开办普法讲座120余次,中院与青岛二中共建“法律之门”创新实践基地,强化青少年的法治教育,参与拍摄《宣判》、《人民的正义》等法治影视剧,执行题材微电影《迷踪》在全国获奖。对全国网民高度关注的“微信踢群第一案”进行全程网络直播,参与网友达6100多万人次,起到了为互联网行为立标划线的良好效果。
五、坚持全面从严治院,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突出政治引领。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广泛开展“述理论、述政策、述典型”活动,教育引导干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探索“审判团队+党建”工作模式,组织开展宪法宣誓、“三看三问”主题党日、重温入党誓词等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深化争先创优。按照“学深圳、赶深圳”的要求,从思想境界、流程优化、制度创新、工作方法等方面全面对标深圳法院。按照“三化一型”干部标准,加强高素质队伍建设,邀请“老西藏精神”宣讲团、“改革先锋”许振超举行报告会,开展向“齐鲁最美法官”学习活动,有效发挥典型引路作用。全市法院办案总数居全省第一位,员额法官人均办案324.4件,居全省第二位。
——强化基层工作。落实基层联系点制度,开展专题调研160余次,为基层法院补充司法辅助人员122名,缓解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矛盾。加大对基层法院监督指导力度,调整人民法庭设置和功能,组织对口业务培训活动,制定审判业务指导文件6个,发布参考案例130个,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基层法院办结各类案件222792件,占全市法院办案总数的89.4%。
——持续正风肃纪。认真接受市委政治巡察和省法院司法巡查,努力解决重点敏感、高廉政风险领域存在的问题隐患。开展纪律作风督察和审务督察9次,着力解决对群众态度冷漠、推诿塞责等“四风”问题。强化廉洁司法警示教育,深化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运用,严查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全市法院共谈话提醒、诫勉谈话67人次,查处利用司法权违纪违法人员16人。
六、完善接受领导和监督机制,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始终坚持把法院工作置于党委领导、人大监督之下,诚恳接受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民主监督,主动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市政协报告、通报重大工作部署和依法履职情况。市中院收到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23件,已全部办结并回复。推进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关注事项办理的规范化,市中院全年走访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700余人次,邀请视察座谈、旁听庭审、见证执行360余人次,寄送各类资料1.5万份。
全市法院取得的成绩和进步,得益于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人大对法院工作的有力监督,得益于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大力支持法院依法履行职责,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了《“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报告》。各区(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对法院工作也给予了坚强领导、有力监督和全力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依法履职,积极建言献策,帮助法院解决了许多困难和问题。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回顾总结2019年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面对全市创新改革、加快发展的新形势,我们围绕中心开展工作的主动性、前瞻性还需要进一步增强;面对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更高期待和要求,我们维护权益、解决纠纷、防范风险的职能作用还需要进一步强化;面对案件数量持续高位运行,我们的司法能力水平还有不足,人民法庭、信息化等自身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面对司法体制改革逐步进入深水区,我们推进改革的系统性、协同性、实效性还需要继续下功夫;对照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我们加强规范化管理、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能力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升。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更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今年以来,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市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两高两部《意见》要求,按照市委和上级法院工作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努力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我们积极融入全市疫情防控大局,一方面抽调840余名干警下沉到防疫一线,参与基层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另一方面严格落实消杀、体测等防疫要求,采取错时开庭、“三定接访”、动态管控等线下诉讼服务举措,切实做到对群众负责、对干警负责,确保不出问题;我们出台服务保障疫情防控、保障企业家合法权益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集中排查化解涉企法律纠纷,加强对涉疫情犯罪和合同纠纷、劳动争议、金融纠纷等重点案件审判,发布《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提示白皮书》,开展到企业调研走访活动,努力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司法服务;我们大力推进流程再造和办案模式创新,加大网上立案、互联网开庭、网上调解、远程接访等工作力度,建成并推广掌上E键送达、移动执行等办案平台,1—4月份全市法院共接受网上立案申请8.9万件,通过互联网开庭5022件,通过网上调解平台调解案件1.2万件,努力把疫情对审判工作的影响降到最低,确保疫情防控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措施落地落实。
今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全市法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跟市委“学深圳、赶深圳”、发起15个攻势总部署,积极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用开放、创新、改革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谋划工作、推动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确保“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在司法领域落地落实。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把党的领导落实到人民法院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是深化参与平安建设实践,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始终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放在首位,依法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妥善审理涉疫情防控犯罪案件,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突出抓好涉黑恶刑事案件审判工作,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推动专项斗争收官之战取得全面胜利。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广平度“无讼社区”、即墨“社区诉讼服务工作站”等经验,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
三是打好优化法治环境攻坚战,积极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妥善审理各类涉企案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规范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服务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打造青岛知识产权法庭创新保护品牌,发挥破产法庭助力企业纾困解难作用,进一步完善金融纠纷、环境资源、涉外纠纷审判机制,为改革创新、开放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积极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畅通“民告官”渠道,落实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出声、出解、出治的各项要求,加大行政争议审前和解工作力度,依法保障促进各项公共政策落实兑现,助力打造“三化三型”政务服务环境。
四是加强民生权益保障,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依法审理涉民生领域案件,妥善处理因疫情引发的合同履约、企业债务、劳动争议等纠纷,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加大涉诉信访源头治理力度,发挥司法救助功能作用,注重信访问题实质性化解。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深入推进多元化解纠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质量更高、效率更快、成本更省的司法服务。继续深化执行规范化建设,发挥执行和解中心作用,强化执行工作源头治理,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
五是坚持改革创新,扎实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强化审判权监督制约机制建设,确保有序放权、规范用权、严格限权。深化诉讼制度和办案模式改革,落实繁简分流、调解速裁、要素式审判等改革举措,通过流程再造提升办案质效。统筹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推动信息技术与诉讼程序制度融合发展,巩固和拓展疫情以来互联网司法应用创新成果,以智能化服务保障审判能力现代化。
六是落实从严管理,全面提升法院队伍整体素质。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教育引导广大干警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持把能力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切实提升干警正确适用法律、有效化解纠纷、服务企业发展、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水平。加强廉政建设,持续推进纪律作风整顿,严格贯彻公正廉洁司法的各项铁规禁令,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人民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和公平正义、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是我们的神圣职责和不懈追求。新的一年,全市法院将在市委领导、市人大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振奋精神、锐意进取,以更大决心、更大力度推动全市法院工作实现新的发展进步,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青岛、法治青岛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0年5月16日在青岛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李方民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主要工作
2019年,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和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围绕市委“学深圳、赶深圳”、发起15个攻势工作部署,全面履行宪法法律职责,共审判执行各类案件249155件,其中市中院办理26363件,同比分别增加31.7%和19.9%,司法改革稳步推进,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各项工作取得新的发展进步。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忠诚履行人民法院职责使命
——牢牢把握国家政权机关定位,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对青岛工作重要指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法院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始终,增强守初心、担使命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牢牢把握服务大局职责使命,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指示精神,落实市委打造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开放型、服务型、效率型“三化三型”政务服务环境要求,立足职能努力激活做实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各项要素。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好三大攻坚战、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乡村振兴、发展民营经济等重大战略实施,及时调整工作部署,落实服务保障措施,确保法院工作始终贴紧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市委15个攻势作战方案,制定实施意见,全面推进落实法院参与的平安青岛、民营经济、高效青岛、科技引领城等攻坚任务,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牢牢把握维护公平正义目标,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工作宗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指示要求,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工作主线,规范审判权运行,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准确把握四中全会“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积极融入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推进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非诉化解,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通过执法办案培育规则意识,弘扬法治精神,引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道德新风尚,努力发挥司法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
二、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服务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审结一审商事案件65857件,标的额527.1亿元。依法稳定市场主体预期,审结买卖、租赁、运输等合同纠纷案件22517件。积极引导市场要素规范有序流转,审结涉股权、决议效力等公司纠纷案件888件。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推动设立青岛破产法庭,健全完善破产援助基金制度,审结破产、强制清算案件24件。审结涉民营企业金融借款、融资租赁等案件15951件,支持民营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
——积极参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审结一审保险、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等金融纠纷案件38516件,标的额351.4亿元。加强与人民银行、银保监局金融消费纠纷的诉调对接,探索互联网金融纠纷审判一体化平台建设,妥善化解我市一消费金融公司互联网金融案件8310件。依法惩治涉众型经济犯罪,审结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131件,妥善审结“上赢集团”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依法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人民群众的财产权益。
——服务保障创新发展。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3020件,其中跨区域技术类案件279件。以青岛知识产权法庭为依托,新设威海、烟台、潍坊三处跨域巡回审判庭,与潍坊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共建知识产权综合保护平台,优化山东半岛创新司法保护格局。完善技术事实查明机制,新聘62名技术调查官和技术咨询专家,强化知识产权审判技术支撑。坚持知识产权平等保护原则,妥善化解日本普利司通、美国高通、德国巴斯夫等国际企业提起的专利侵权纠纷,树立青岛创新保护高地的良好形象。
——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审结水污染、噪音污染等一审涉环境资源案件495件,审结乱垦滥伐、破坏耕地、污染环境等刑事案件36件,判处罪犯75人。健全环境公益诉讼审判机制,审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8件。李沧区政府作为原告的我市首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由中院院长担任审判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出庭支持起诉,李沧区区长出庭起诉,被告倾倒有毒废物污染环境,在被追究刑事责任、接受行政处罚后又被判决依法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彰显国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心。
——服务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审结一审涉外、涉港澳台案件276件,标的额41.1亿元。首度依据互惠原则承认和执行韩国法院民商事判决,切实增强外国投资者对中国法治的信心。与市台港澳办建立涉台纠纷联处工作机制,通过非诉方式妥善化解5起涉台纠纷。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新平台建设,胶州法院获得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权,与检察院、司法局共建上合示范区法律服务保障中心,实现中院上合示范区涉外巡回审判庭实质化运行。
——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审结一审行政案件2349件,执结非诉执行案件3375件。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常委会有效监督和市政府全力支持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由上年的32%跃升到72.5%,“民告官能见官”“官出庭又出声”成为常态。把审前和解中心建设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用非诉方式实质性化解了郑州路片区征迁等521起案件。青岛法院行政审判工作获得最高法院的肯定。
三、深化平安青岛法治青岛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实行涉黑恶案件由两级法院院长主审制度,加强与纪委监委、公安、检察、司法的协调联动,审结一审涉黑恶案件64件,判处被告人360人,其中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11人,付世凯、卢宝刚等涉黑恶势力犯罪首要分子均被判处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及剥夺政治权利。充分运用追缴、罚金、没收财产等手段,一审共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6人,判处罚金1992.2万元。
——扎实推进平安青岛建设。审结各类一审刑事案件10274件,判处罪犯11870人。审结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328件,杀害民警别立福的犯罪嫌疑人玉某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省法院指导下,胶州法院审理初建训等打着“退役军人”旗号实施犯罪案,15名涉案人员全部认罪悔罪。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86件101人,以受贿罪判处江苏省政府原副省长缪瑞林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依法裁定特赦服刑罪犯258人。
——加强民生权益司法保护。审结各类一审民事案件64645件,标的额175亿元。审结就业、医疗、教育、社会保障等民生案件19157件,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围绕服务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审结“三权分置”、征地补偿等案件747件,总结推广平度法院“无讼社区”、莱西法院“法助农兴”经验做法,维护农村稳定和农业发展。审结离婚和赡养、抚养、继承等案件14933件,维护婚姻家庭关系和谐稳定。审结涉军案件285件,服务保障军民融合发展,维护好部队正当权益和人民群众合法利益。
——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执结各类案件28995件,到位金额199.6亿元。在市委政法委支持下,将失信惩戒纳入网格化综治平台,对融资信贷、高消费等行为进行精确限制,与市发改委共推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工作,459名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定义务后退出失信名单。深化互联网拍卖工作,推行“法拍贷”业务,通过网络司法拍卖成交930件,总金额59.1亿元。开展“蓝色风暴”等系列执行专项行动411次,拘留拘传3332人,以拒执罪追究10名被执行人刑事责任。
——集中化解涉诉信访案件。全力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活动,在市委领导和区市、镇街党委政府全力支持下,省法院交办的114件、市委交办的156件信访案件全部化解。积极参与、扎实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点信访工作,圆满完成了多国海军活动、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重要活动期间信访维稳任务。认真落实诉访分离要求,通过导入司法程序解决信访纠纷114件。完善律师代理申诉、参与调解制度,律师参与处理申诉案件1018件,42.7%的案件在律师参与下妥善化解。
四、深化工作机制改革创新,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建立员额法官动态管理机制,组织开展第三批员额法官遴选工作,完成282名员额法官等级确认、晋升工作。落实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完善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案件分析评查等制度,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落实推进院庭长办案制度,全市法院院庭长共审结案件7.1万件,占结案总数的28.5%。完成全市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任务,内设机构减少30.2%。
——完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充分发挥二审、再审程序纠错功能,审结二审案件13986件、再审案件320件,其中改判或发回重审案件1834件。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认真办理检察建议,审结抗诉案件76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18件。实施审判质效提升工程,开展繁简分流、调解速裁、要素式审判等改革,案件平均审理周期同比缩短15.2天,结案率、服判息诉率均达到90%以上。
——推进诉讼服务机制转型升级。建立网上立案、自助立案、跨域立案相结合的多元化立案格局,民商事、行政案件网上立案率达85%。推进纠纷多元化解、诉讼服务机制建设,升级12368诉讼服务热线,协调有关行业协会、调解组织等入驻开展调解工作,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的诉讼服务。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案件6533件,运用道路交通纠纷一体化平台在线调解案件2644件,纠纷化解效率大幅提升。
——建立健全普法宣传长效机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发表普法宣传稿件1650件,法官进校开办普法讲座120余次,中院与青岛二中共建“法律之门”创新实践基地,强化青少年的法治教育,参与拍摄《宣判》、《人民的正义》等法治影视剧,执行题材微电影《迷踪》在全国获奖。对全国网民高度关注的“微信踢群第一案”进行全程网络直播,参与网友达6100多万人次,起到了为互联网行为立标划线的良好效果。
五、坚持全面从严治院,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突出政治引领。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广泛开展“述理论、述政策、述典型”活动,教育引导干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探索“审判团队+党建”工作模式,组织开展宪法宣誓、“三看三问”主题党日、重温入党誓词等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深化争先创优。按照“学深圳、赶深圳”的要求,从思想境界、流程优化、制度创新、工作方法等方面全面对标深圳法院。按照“三化一型”干部标准,加强高素质队伍建设,邀请“老西藏精神”宣讲团、“改革先锋”许振超举行报告会,开展向“齐鲁最美法官”学习活动,有效发挥典型引路作用。全市法院办案总数居全省第一位,员额法官人均办案324.4件,居全省第二位。
——强化基层工作。落实基层联系点制度,开展专题调研160余次,为基层法院补充司法辅助人员122名,缓解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矛盾。加大对基层法院监督指导力度,调整人民法庭设置和功能,组织对口业务培训活动,制定审判业务指导文件6个,发布参考案例130个,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基层法院办结各类案件222792件,占全市法院办案总数的89.4%。
——持续正风肃纪。认真接受市委政治巡察和省法院司法巡查,努力解决重点敏感、高廉政风险领域存在的问题隐患。开展纪律作风督察和审务督察9次,着力解决对群众态度冷漠、推诿塞责等“四风”问题。强化廉洁司法警示教育,深化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运用,严查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全市法院共谈话提醒、诫勉谈话67人次,查处利用司法权违纪违法人员16人。
六、完善接受领导和监督机制,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始终坚持把法院工作置于党委领导、人大监督之下,诚恳接受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民主监督,主动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市政协报告、通报重大工作部署和依法履职情况。市中院收到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23件,已全部办结并回复。推进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关注事项办理的规范化,市中院全年走访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700余人次,邀请视察座谈、旁听庭审、见证执行360余人次,寄送各类资料1.5万份。
全市法院取得的成绩和进步,得益于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人大对法院工作的有力监督,得益于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大力支持法院依法履行职责,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了《“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报告》。各区(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对法院工作也给予了坚强领导、有力监督和全力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依法履职,积极建言献策,帮助法院解决了许多困难和问题。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回顾总结2019年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面对全市创新改革、加快发展的新形势,我们围绕中心开展工作的主动性、前瞻性还需要进一步增强;面对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更高期待和要求,我们维护权益、解决纠纷、防范风险的职能作用还需要进一步强化;面对案件数量持续高位运行,我们的司法能力水平还有不足,人民法庭、信息化等自身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面对司法体制改革逐步进入深水区,我们推进改革的系统性、协同性、实效性还需要继续下功夫;对照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我们加强规范化管理、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能力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升。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更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今年以来,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市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两高两部《意见》要求,按照市委和上级法院工作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努力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我们积极融入全市疫情防控大局,一方面抽调840余名干警下沉到防疫一线,参与基层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另一方面严格落实消杀、体测等防疫要求,采取错时开庭、“三定接访”、动态管控等线下诉讼服务举措,切实做到对群众负责、对干警负责,确保不出问题;我们出台服务保障疫情防控、保障企业家合法权益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集中排查化解涉企法律纠纷,加强对涉疫情犯罪和合同纠纷、劳动争议、金融纠纷等重点案件审判,发布《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提示白皮书》,开展到企业调研走访活动,努力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司法服务;我们大力推进流程再造和办案模式创新,加大网上立案、互联网开庭、网上调解、远程接访等工作力度,建成并推广掌上E键送达、移动执行等办案平台,1—4月份全市法院共接受网上立案申请8.9万件,通过互联网开庭5022件,通过网上调解平台调解案件1.2万件,努力把疫情对审判工作的影响降到最低,确保疫情防控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措施落地落实。
今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全市法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跟市委“学深圳、赶深圳”、发起15个攻势总部署,积极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用开放、创新、改革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谋划工作、推动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确保“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在司法领域落地落实。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把党的领导落实到人民法院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是深化参与平安建设实践,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始终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放在首位,依法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妥善审理涉疫情防控犯罪案件,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突出抓好涉黑恶刑事案件审判工作,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推动专项斗争收官之战取得全面胜利。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广平度“无讼社区”、即墨“社区诉讼服务工作站”等经验,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
三是打好优化法治环境攻坚战,积极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妥善审理各类涉企案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规范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服务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打造青岛知识产权法庭创新保护品牌,发挥破产法庭助力企业纾困解难作用,进一步完善金融纠纷、环境资源、涉外纠纷审判机制,为改革创新、开放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积极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畅通“民告官”渠道,落实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出声、出解、出治的各项要求,加大行政争议审前和解工作力度,依法保障促进各项公共政策落实兑现,助力打造“三化三型”政务服务环境。
四是加强民生权益保障,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依法审理涉民生领域案件,妥善处理因疫情引发的合同履约、企业债务、劳动争议等纠纷,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加大涉诉信访源头治理力度,发挥司法救助功能作用,注重信访问题实质性化解。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深入推进多元化解纠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质量更高、效率更快、成本更省的司法服务。继续深化执行规范化建设,发挥执行和解中心作用,强化执行工作源头治理,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
五是坚持改革创新,扎实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强化审判权监督制约机制建设,确保有序放权、规范用权、严格限权。深化诉讼制度和办案模式改革,落实繁简分流、调解速裁、要素式审判等改革举措,通过流程再造提升办案质效。统筹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推动信息技术与诉讼程序制度融合发展,巩固和拓展疫情以来互联网司法应用创新成果,以智能化服务保障审判能力现代化。
六是落实从严管理,全面提升法院队伍整体素质。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教育引导广大干警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持把能力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切实提升干警正确适用法律、有效化解纠纷、服务企业发展、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水平。加强廉政建设,持续推进纪律作风整顿,严格贯彻公正廉洁司法的各项铁规禁令,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人民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和公平正义、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是我们的神圣职责和不懈追求。新的一年,全市法院将在市委领导、市人大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振奋精神、锐意进取,以更大决心、更大力度推动全市法院工作实现新的发展进步,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青岛、法治青岛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QINGDAO INTERMEDIATE PEOPLE'S COURT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0年5月16日在青岛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李方民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主要工作
2019年,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和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围绕市委“学深圳、赶深圳”、发起15个攻势工作部署,全面履行宪法法律职责,共审判执行各类案件249155件,其中市中院办理26363件,同比分别增加31.7%和19.9%,司法改革稳步推进,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各项工作取得新的发展进步。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忠诚履行人民法院职责使命
——牢牢把握国家政权机关定位,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对青岛工作重要指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法院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始终,增强守初心、担使命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牢牢把握服务大局职责使命,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指示精神,落实市委打造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开放型、服务型、效率型“三化三型”政务服务环境要求,立足职能努力激活做实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各项要素。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好三大攻坚战、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乡村振兴、发展民营经济等重大战略实施,及时调整工作部署,落实服务保障措施,确保法院工作始终贴紧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市委15个攻势作战方案,制定实施意见,全面推进落实法院参与的平安青岛、民营经济、高效青岛、科技引领城等攻坚任务,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牢牢把握维护公平正义目标,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工作宗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指示要求,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工作主线,规范审判权运行,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准确把握四中全会“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积极融入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推进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非诉化解,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通过执法办案培育规则意识,弘扬法治精神,引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道德新风尚,努力发挥司法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
二、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服务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审结一审商事案件65857件,标的额527.1亿元。依法稳定市场主体预期,审结买卖、租赁、运输等合同纠纷案件22517件。积极引导市场要素规范有序流转,审结涉股权、决议效力等公司纠纷案件888件。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推动设立青岛破产法庭,健全完善破产援助基金制度,审结破产、强制清算案件24件。审结涉民营企业金融借款、融资租赁等案件15951件,支持民营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
——积极参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审结一审保险、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等金融纠纷案件38516件,标的额351.4亿元。加强与人民银行、银保监局金融消费纠纷的诉调对接,探索互联网金融纠纷审判一体化平台建设,妥善化解我市一消费金融公司互联网金融案件8310件。依法惩治涉众型经济犯罪,审结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131件,妥善审结“上赢集团”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依法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人民群众的财产权益。
——服务保障创新发展。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3020件,其中跨区域技术类案件279件。以青岛知识产权法庭为依托,新设威海、烟台、潍坊三处跨域巡回审判庭,与潍坊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共建知识产权综合保护平台,优化山东半岛创新司法保护格局。完善技术事实查明机制,新聘62名技术调查官和技术咨询专家,强化知识产权审判技术支撑。坚持知识产权平等保护原则,妥善化解日本普利司通、美国高通、德国巴斯夫等国际企业提起的专利侵权纠纷,树立青岛创新保护高地的良好形象。
——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审结水污染、噪音污染等一审涉环境资源案件495件,审结乱垦滥伐、破坏耕地、污染环境等刑事案件36件,判处罪犯75人。健全环境公益诉讼审判机制,审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8件。李沧区政府作为原告的我市首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由中院院长担任审判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出庭支持起诉,李沧区区长出庭起诉,被告倾倒有毒废物污染环境,在被追究刑事责任、接受行政处罚后又被判决依法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彰显国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心。
——服务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审结一审涉外、涉港澳台案件276件,标的额41.1亿元。首度依据互惠原则承认和执行韩国法院民商事判决,切实增强外国投资者对中国法治的信心。与市台港澳办建立涉台纠纷联处工作机制,通过非诉方式妥善化解5起涉台纠纷。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新平台建设,胶州法院获得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权,与检察院、司法局共建上合示范区法律服务保障中心,实现中院上合示范区涉外巡回审判庭实质化运行。
——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审结一审行政案件2349件,执结非诉执行案件3375件。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常委会有效监督和市政府全力支持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由上年的32%跃升到72.5%,“民告官能见官”“官出庭又出声”成为常态。把审前和解中心建设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用非诉方式实质性化解了郑州路片区征迁等521起案件。青岛法院行政审判工作获得最高法院的肯定。
三、深化平安青岛法治青岛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实行涉黑恶案件由两级法院院长主审制度,加强与纪委监委、公安、检察、司法的协调联动,审结一审涉黑恶案件64件,判处被告人360人,其中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11人,付世凯、卢宝刚等涉黑恶势力犯罪首要分子均被判处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及剥夺政治权利。充分运用追缴、罚金、没收财产等手段,一审共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6人,判处罚金1992.2万元。
——扎实推进平安青岛建设。审结各类一审刑事案件10274件,判处罪犯11870人。审结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328件,杀害民警别立福的犯罪嫌疑人玉某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省法院指导下,胶州法院审理初建训等打着“退役军人”旗号实施犯罪案,15名涉案人员全部认罪悔罪。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86件101人,以受贿罪判处江苏省政府原副省长缪瑞林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依法裁定特赦服刑罪犯258人。
——加强民生权益司法保护。审结各类一审民事案件64645件,标的额175亿元。审结就业、医疗、教育、社会保障等民生案件19157件,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围绕服务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审结“三权分置”、征地补偿等案件747件,总结推广平度法院“无讼社区”、莱西法院“法助农兴”经验做法,维护农村稳定和农业发展。审结离婚和赡养、抚养、继承等案件14933件,维护婚姻家庭关系和谐稳定。审结涉军案件285件,服务保障军民融合发展,维护好部队正当权益和人民群众合法利益。
——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执结各类案件28995件,到位金额199.6亿元。在市委政法委支持下,将失信惩戒纳入网格化综治平台,对融资信贷、高消费等行为进行精确限制,与市发改委共推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工作,459名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定义务后退出失信名单。深化互联网拍卖工作,推行“法拍贷”业务,通过网络司法拍卖成交930件,总金额59.1亿元。开展“蓝色风暴”等系列执行专项行动411次,拘留拘传3332人,以拒执罪追究10名被执行人刑事责任。
——集中化解涉诉信访案件。全力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活动,在市委领导和区市、镇街党委政府全力支持下,省法院交办的114件、市委交办的156件信访案件全部化解。积极参与、扎实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点信访工作,圆满完成了多国海军活动、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重要活动期间信访维稳任务。认真落实诉访分离要求,通过导入司法程序解决信访纠纷114件。完善律师代理申诉、参与调解制度,律师参与处理申诉案件1018件,42.7%的案件在律师参与下妥善化解。
四、深化工作机制改革创新,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建立员额法官动态管理机制,组织开展第三批员额法官遴选工作,完成282名员额法官等级确认、晋升工作。落实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完善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案件分析评查等制度,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落实推进院庭长办案制度,全市法院院庭长共审结案件7.1万件,占结案总数的28.5%。完成全市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任务,内设机构减少30.2%。
——完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充分发挥二审、再审程序纠错功能,审结二审案件13986件、再审案件320件,其中改判或发回重审案件1834件。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认真办理检察建议,审结抗诉案件76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18件。实施审判质效提升工程,开展繁简分流、调解速裁、要素式审判等改革,案件平均审理周期同比缩短15.2天,结案率、服判息诉率均达到90%以上。
——推进诉讼服务机制转型升级。建立网上立案、自助立案、跨域立案相结合的多元化立案格局,民商事、行政案件网上立案率达85%。推进纠纷多元化解、诉讼服务机制建设,升级12368诉讼服务热线,协调有关行业协会、调解组织等入驻开展调解工作,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的诉讼服务。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案件6533件,运用道路交通纠纷一体化平台在线调解案件2644件,纠纷化解效率大幅提升。
——建立健全普法宣传长效机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发表普法宣传稿件1650件,法官进校开办普法讲座120余次,中院与青岛二中共建“法律之门”创新实践基地,强化青少年的法治教育,参与拍摄《宣判》、《人民的正义》等法治影视剧,执行题材微电影《迷踪》在全国获奖。对全国网民高度关注的“微信踢群第一案”进行全程网络直播,参与网友达6100多万人次,起到了为互联网行为立标划线的良好效果。
五、坚持全面从严治院,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突出政治引领。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广泛开展“述理论、述政策、述典型”活动,教育引导干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探索“审判团队+党建”工作模式,组织开展宪法宣誓、“三看三问”主题党日、重温入党誓词等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深化争先创优。按照“学深圳、赶深圳”的要求,从思想境界、流程优化、制度创新、工作方法等方面全面对标深圳法院。按照“三化一型”干部标准,加强高素质队伍建设,邀请“老西藏精神”宣讲团、“改革先锋”许振超举行报告会,开展向“齐鲁最美法官”学习活动,有效发挥典型引路作用。全市法院办案总数居全省第一位,员额法官人均办案324.4件,居全省第二位。
——强化基层工作。落实基层联系点制度,开展专题调研160余次,为基层法院补充司法辅助人员122名,缓解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矛盾。加大对基层法院监督指导力度,调整人民法庭设置和功能,组织对口业务培训活动,制定审判业务指导文件6个,发布参考案例130个,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基层法院办结各类案件222792件,占全市法院办案总数的89.4%。
——持续正风肃纪。认真接受市委政治巡察和省法院司法巡查,努力解决重点敏感、高廉政风险领域存在的问题隐患。开展纪律作风督察和审务督察9次,着力解决对群众态度冷漠、推诿塞责等“四风”问题。强化廉洁司法警示教育,深化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运用,严查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全市法院共谈话提醒、诫勉谈话67人次,查处利用司法权违纪违法人员16人。
六、完善接受领导和监督机制,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始终坚持把法院工作置于党委领导、人大监督之下,诚恳接受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民主监督,主动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市政协报告、通报重大工作部署和依法履职情况。市中院收到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23件,已全部办结并回复。推进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关注事项办理的规范化,市中院全年走访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700余人次,邀请视察座谈、旁听庭审、见证执行360余人次,寄送各类资料1.5万份。
全市法院取得的成绩和进步,得益于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人大对法院工作的有力监督,得益于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大力支持法院依法履行职责,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了《“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报告》。各区(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对法院工作也给予了坚强领导、有力监督和全力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依法履职,积极建言献策,帮助法院解决了许多困难和问题。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回顾总结2019年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面对全市创新改革、加快发展的新形势,我们围绕中心开展工作的主动性、前瞻性还需要进一步增强;面对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更高期待和要求,我们维护权益、解决纠纷、防范风险的职能作用还需要进一步强化;面对案件数量持续高位运行,我们的司法能力水平还有不足,人民法庭、信息化等自身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面对司法体制改革逐步进入深水区,我们推进改革的系统性、协同性、实效性还需要继续下功夫;对照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我们加强规范化管理、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能力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升。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更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今年以来,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市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两高两部《意见》要求,按照市委和上级法院工作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努力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我们积极融入全市疫情防控大局,一方面抽调840余名干警下沉到防疫一线,参与基层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另一方面严格落实消杀、体测等防疫要求,采取错时开庭、“三定接访”、动态管控等线下诉讼服务举措,切实做到对群众负责、对干警负责,确保不出问题;我们出台服务保障疫情防控、保障企业家合法权益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集中排查化解涉企法律纠纷,加强对涉疫情犯罪和合同纠纷、劳动争议、金融纠纷等重点案件审判,发布《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提示白皮书》,开展到企业调研走访活动,努力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司法服务;我们大力推进流程再造和办案模式创新,加大网上立案、互联网开庭、网上调解、远程接访等工作力度,建成并推广掌上E键送达、移动执行等办案平台,1—4月份全市法院共接受网上立案申请8.9万件,通过互联网开庭5022件,通过网上调解平台调解案件1.2万件,努力把疫情对审判工作的影响降到最低,确保疫情防控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措施落地落实。
今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全市法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跟市委“学深圳、赶深圳”、发起15个攻势总部署,积极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用开放、创新、改革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谋划工作、推动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确保“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在司法领域落地落实。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把党的领导落实到人民法院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是深化参与平安建设实践,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始终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放在首位,依法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妥善审理涉疫情防控犯罪案件,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突出抓好涉黑恶刑事案件审判工作,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推动专项斗争收官之战取得全面胜利。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广平度“无讼社区”、即墨“社区诉讼服务工作站”等经验,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
三是打好优化法治环境攻坚战,积极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妥善审理各类涉企案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规范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服务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打造青岛知识产权法庭创新保护品牌,发挥破产法庭助力企业纾困解难作用,进一步完善金融纠纷、环境资源、涉外纠纷审判机制,为改革创新、开放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积极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畅通“民告官”渠道,落实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出声、出解、出治的各项要求,加大行政争议审前和解工作力度,依法保障促进各项公共政策落实兑现,助力打造“三化三型”政务服务环境。
四是加强民生权益保障,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依法审理涉民生领域案件,妥善处理因疫情引发的合同履约、企业债务、劳动争议等纠纷,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加大涉诉信访源头治理力度,发挥司法救助功能作用,注重信访问题实质性化解。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深入推进多元化解纠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质量更高、效率更快、成本更省的司法服务。继续深化执行规范化建设,发挥执行和解中心作用,强化执行工作源头治理,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
五是坚持改革创新,扎实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强化审判权监督制约机制建设,确保有序放权、规范用权、严格限权。深化诉讼制度和办案模式改革,落实繁简分流、调解速裁、要素式审判等改革举措,通过流程再造提升办案质效。统筹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推动信息技术与诉讼程序制度融合发展,巩固和拓展疫情以来互联网司法应用创新成果,以智能化服务保障审判能力现代化。
六是落实从严管理,全面提升法院队伍整体素质。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教育引导广大干警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持把能力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切实提升干警正确适用法律、有效化解纠纷、服务企业发展、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水平。加强廉政建设,持续推进纪律作风整顿,严格贯彻公正廉洁司法的各项铁规禁令,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人民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和公平正义、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是我们的神圣职责和不懈追求。新的一年,全市法院将在市委领导、市人大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振奋精神、锐意进取,以更大决心、更大力度推动全市法院工作实现新的发展进步,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青岛、法治青岛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0年5月16日在青岛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李方民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主要工作
2019年,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和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围绕市委“学深圳、赶深圳”、发起15个攻势工作部署,全面履行宪法法律职责,共审判执行各类案件249155件,其中市中院办理26363件,同比分别增加31.7%和19.9%,司法改革稳步推进,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各项工作取得新的发展进步。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忠诚履行人民法院职责使命
——牢牢把握国家政权机关定位,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对青岛工作重要指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法院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始终,增强守初心、担使命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牢牢把握服务大局职责使命,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指示精神,落实市委打造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开放型、服务型、效率型“三化三型”政务服务环境要求,立足职能努力激活做实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各项要素。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好三大攻坚战、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乡村振兴、发展民营经济等重大战略实施,及时调整工作部署,落实服务保障措施,确保法院工作始终贴紧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市委15个攻势作战方案,制定实施意见,全面推进落实法院参与的平安青岛、民营经济、高效青岛、科技引领城等攻坚任务,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牢牢把握维护公平正义目标,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工作宗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指示要求,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工作主线,规范审判权运行,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准确把握四中全会“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积极融入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推进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非诉化解,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通过执法办案培育规则意识,弘扬法治精神,引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道德新风尚,努力发挥司法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
二、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服务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审结一审商事案件65857件,标的额527.1亿元。依法稳定市场主体预期,审结买卖、租赁、运输等合同纠纷案件22517件。积极引导市场要素规范有序流转,审结涉股权、决议效力等公司纠纷案件888件。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推动设立青岛破产法庭,健全完善破产援助基金制度,审结破产、强制清算案件24件。审结涉民营企业金融借款、融资租赁等案件15951件,支持民营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
——积极参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审结一审保险、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等金融纠纷案件38516件,标的额351.4亿元。加强与人民银行、银保监局金融消费纠纷的诉调对接,探索互联网金融纠纷审判一体化平台建设,妥善化解我市一消费金融公司互联网金融案件8310件。依法惩治涉众型经济犯罪,审结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131件,妥善审结“上赢集团”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依法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人民群众的财产权益。
——服务保障创新发展。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3020件,其中跨区域技术类案件279件。以青岛知识产权法庭为依托,新设威海、烟台、潍坊三处跨域巡回审判庭,与潍坊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共建知识产权综合保护平台,优化山东半岛创新司法保护格局。完善技术事实查明机制,新聘62名技术调查官和技术咨询专家,强化知识产权审判技术支撑。坚持知识产权平等保护原则,妥善化解日本普利司通、美国高通、德国巴斯夫等国际企业提起的专利侵权纠纷,树立青岛创新保护高地的良好形象。
——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审结水污染、噪音污染等一审涉环境资源案件495件,审结乱垦滥伐、破坏耕地、污染环境等刑事案件36件,判处罪犯75人。健全环境公益诉讼审判机制,审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8件。李沧区政府作为原告的我市首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由中院院长担任审判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出庭支持起诉,李沧区区长出庭起诉,被告倾倒有毒废物污染环境,在被追究刑事责任、接受行政处罚后又被判决依法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彰显国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心。
——服务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审结一审涉外、涉港澳台案件276件,标的额41.1亿元。首度依据互惠原则承认和执行韩国法院民商事判决,切实增强外国投资者对中国法治的信心。与市台港澳办建立涉台纠纷联处工作机制,通过非诉方式妥善化解5起涉台纠纷。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新平台建设,胶州法院获得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权,与检察院、司法局共建上合示范区法律服务保障中心,实现中院上合示范区涉外巡回审判庭实质化运行。
——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审结一审行政案件2349件,执结非诉执行案件3375件。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常委会有效监督和市政府全力支持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由上年的32%跃升到72.5%,“民告官能见官”“官出庭又出声”成为常态。把审前和解中心建设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用非诉方式实质性化解了郑州路片区征迁等521起案件。青岛法院行政审判工作获得最高法院的肯定。
三、深化平安青岛法治青岛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实行涉黑恶案件由两级法院院长主审制度,加强与纪委监委、公安、检察、司法的协调联动,审结一审涉黑恶案件64件,判处被告人360人,其中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11人,付世凯、卢宝刚等涉黑恶势力犯罪首要分子均被判处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及剥夺政治权利。充分运用追缴、罚金、没收财产等手段,一审共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6人,判处罚金1992.2万元。
——扎实推进平安青岛建设。审结各类一审刑事案件10274件,判处罪犯11870人。审结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328件,杀害民警别立福的犯罪嫌疑人玉某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省法院指导下,胶州法院审理初建训等打着“退役军人”旗号实施犯罪案,15名涉案人员全部认罪悔罪。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86件101人,以受贿罪判处江苏省政府原副省长缪瑞林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依法裁定特赦服刑罪犯258人。
——加强民生权益司法保护。审结各类一审民事案件64645件,标的额175亿元。审结就业、医疗、教育、社会保障等民生案件19157件,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围绕服务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审结“三权分置”、征地补偿等案件747件,总结推广平度法院“无讼社区”、莱西法院“法助农兴”经验做法,维护农村稳定和农业发展。审结离婚和赡养、抚养、继承等案件14933件,维护婚姻家庭关系和谐稳定。审结涉军案件285件,服务保障军民融合发展,维护好部队正当权益和人民群众合法利益。
——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执结各类案件28995件,到位金额199.6亿元。在市委政法委支持下,将失信惩戒纳入网格化综治平台,对融资信贷、高消费等行为进行精确限制,与市发改委共推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工作,459名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定义务后退出失信名单。深化互联网拍卖工作,推行“法拍贷”业务,通过网络司法拍卖成交930件,总金额59.1亿元。开展“蓝色风暴”等系列执行专项行动411次,拘留拘传3332人,以拒执罪追究10名被执行人刑事责任。
——集中化解涉诉信访案件。全力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活动,在市委领导和区市、镇街党委政府全力支持下,省法院交办的114件、市委交办的156件信访案件全部化解。积极参与、扎实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点信访工作,圆满完成了多国海军活动、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重要活动期间信访维稳任务。认真落实诉访分离要求,通过导入司法程序解决信访纠纷114件。完善律师代理申诉、参与调解制度,律师参与处理申诉案件1018件,42.7%的案件在律师参与下妥善化解。
四、深化工作机制改革创新,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建立员额法官动态管理机制,组织开展第三批员额法官遴选工作,完成282名员额法官等级确认、晋升工作。落实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完善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案件分析评查等制度,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落实推进院庭长办案制度,全市法院院庭长共审结案件7.1万件,占结案总数的28.5%。完成全市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任务,内设机构减少30.2%。
——完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充分发挥二审、再审程序纠错功能,审结二审案件13986件、再审案件320件,其中改判或发回重审案件1834件。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认真办理检察建议,审结抗诉案件76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18件。实施审判质效提升工程,开展繁简分流、调解速裁、要素式审判等改革,案件平均审理周期同比缩短15.2天,结案率、服判息诉率均达到90%以上。
——推进诉讼服务机制转型升级。建立网上立案、自助立案、跨域立案相结合的多元化立案格局,民商事、行政案件网上立案率达85%。推进纠纷多元化解、诉讼服务机制建设,升级12368诉讼服务热线,协调有关行业协会、调解组织等入驻开展调解工作,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的诉讼服务。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案件6533件,运用道路交通纠纷一体化平台在线调解案件2644件,纠纷化解效率大幅提升。
——建立健全普法宣传长效机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发表普法宣传稿件1650件,法官进校开办普法讲座120余次,中院与青岛二中共建“法律之门”创新实践基地,强化青少年的法治教育,参与拍摄《宣判》、《人民的正义》等法治影视剧,执行题材微电影《迷踪》在全国获奖。对全国网民高度关注的“微信踢群第一案”进行全程网络直播,参与网友达6100多万人次,起到了为互联网行为立标划线的良好效果。
五、坚持全面从严治院,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突出政治引领。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广泛开展“述理论、述政策、述典型”活动,教育引导干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探索“审判团队+党建”工作模式,组织开展宪法宣誓、“三看三问”主题党日、重温入党誓词等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深化争先创优。按照“学深圳、赶深圳”的要求,从思想境界、流程优化、制度创新、工作方法等方面全面对标深圳法院。按照“三化一型”干部标准,加强高素质队伍建设,邀请“老西藏精神”宣讲团、“改革先锋”许振超举行报告会,开展向“齐鲁最美法官”学习活动,有效发挥典型引路作用。全市法院办案总数居全省第一位,员额法官人均办案324.4件,居全省第二位。
——强化基层工作。落实基层联系点制度,开展专题调研160余次,为基层法院补充司法辅助人员122名,缓解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矛盾。加大对基层法院监督指导力度,调整人民法庭设置和功能,组织对口业务培训活动,制定审判业务指导文件6个,发布参考案例130个,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基层法院办结各类案件222792件,占全市法院办案总数的89.4%。
——持续正风肃纪。认真接受市委政治巡察和省法院司法巡查,努力解决重点敏感、高廉政风险领域存在的问题隐患。开展纪律作风督察和审务督察9次,着力解决对群众态度冷漠、推诿塞责等“四风”问题。强化廉洁司法警示教育,深化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运用,严查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全市法院共谈话提醒、诫勉谈话67人次,查处利用司法权违纪违法人员16人。
六、完善接受领导和监督机制,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始终坚持把法院工作置于党委领导、人大监督之下,诚恳接受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民主监督,主动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市政协报告、通报重大工作部署和依法履职情况。市中院收到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23件,已全部办结并回复。推进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关注事项办理的规范化,市中院全年走访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700余人次,邀请视察座谈、旁听庭审、见证执行360余人次,寄送各类资料1.5万份。
全市法院取得的成绩和进步,得益于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人大对法院工作的有力监督,得益于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大力支持法院依法履行职责,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了《“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报告》。各区(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对法院工作也给予了坚强领导、有力监督和全力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依法履职,积极建言献策,帮助法院解决了许多困难和问题。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回顾总结2019年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面对全市创新改革、加快发展的新形势,我们围绕中心开展工作的主动性、前瞻性还需要进一步增强;面对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更高期待和要求,我们维护权益、解决纠纷、防范风险的职能作用还需要进一步强化;面对案件数量持续高位运行,我们的司法能力水平还有不足,人民法庭、信息化等自身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面对司法体制改革逐步进入深水区,我们推进改革的系统性、协同性、实效性还需要继续下功夫;对照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我们加强规范化管理、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能力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升。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更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今年以来,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市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两高两部《意见》要求,按照市委和上级法院工作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努力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我们积极融入全市疫情防控大局,一方面抽调840余名干警下沉到防疫一线,参与基层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另一方面严格落实消杀、体测等防疫要求,采取错时开庭、“三定接访”、动态管控等线下诉讼服务举措,切实做到对群众负责、对干警负责,确保不出问题;我们出台服务保障疫情防控、保障企业家合法权益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集中排查化解涉企法律纠纷,加强对涉疫情犯罪和合同纠纷、劳动争议、金融纠纷等重点案件审判,发布《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提示白皮书》,开展到企业调研走访活动,努力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司法服务;我们大力推进流程再造和办案模式创新,加大网上立案、互联网开庭、网上调解、远程接访等工作力度,建成并推广掌上E键送达、移动执行等办案平台,1—4月份全市法院共接受网上立案申请8.9万件,通过互联网开庭5022件,通过网上调解平台调解案件1.2万件,努力把疫情对审判工作的影响降到最低,确保疫情防控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措施落地落实。
今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全市法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跟市委“学深圳、赶深圳”、发起15个攻势总部署,积极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用开放、创新、改革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谋划工作、推动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确保“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在司法领域落地落实。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把党的领导落实到人民法院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是深化参与平安建设实践,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始终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放在首位,依法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妥善审理涉疫情防控犯罪案件,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突出抓好涉黑恶刑事案件审判工作,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推动专项斗争收官之战取得全面胜利。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广平度“无讼社区”、即墨“社区诉讼服务工作站”等经验,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
三是打好优化法治环境攻坚战,积极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妥善审理各类涉企案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规范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服务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打造青岛知识产权法庭创新保护品牌,发挥破产法庭助力企业纾困解难作用,进一步完善金融纠纷、环境资源、涉外纠纷审判机制,为改革创新、开放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积极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畅通“民告官”渠道,落实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出声、出解、出治的各项要求,加大行政争议审前和解工作力度,依法保障促进各项公共政策落实兑现,助力打造“三化三型”政务服务环境。
四是加强民生权益保障,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依法审理涉民生领域案件,妥善处理因疫情引发的合同履约、企业债务、劳动争议等纠纷,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加大涉诉信访源头治理力度,发挥司法救助功能作用,注重信访问题实质性化解。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深入推进多元化解纠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质量更高、效率更快、成本更省的司法服务。继续深化执行规范化建设,发挥执行和解中心作用,强化执行工作源头治理,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
五是坚持改革创新,扎实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强化审判权监督制约机制建设,确保有序放权、规范用权、严格限权。深化诉讼制度和办案模式改革,落实繁简分流、调解速裁、要素式审判等改革举措,通过流程再造提升办案质效。统筹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推动信息技术与诉讼程序制度融合发展,巩固和拓展疫情以来互联网司法应用创新成果,以智能化服务保障审判能力现代化。
六是落实从严管理,全面提升法院队伍整体素质。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教育引导广大干警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持把能力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切实提升干警正确适用法律、有效化解纠纷、服务企业发展、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水平。加强廉政建设,持续推进纪律作风整顿,严格贯彻公正廉洁司法的各项铁规禁令,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人民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和公平正义、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是我们的神圣职责和不懈追求。新的一年,全市法院将在市委领导、市人大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振奋精神、锐意进取,以更大决心、更大力度推动全市法院工作实现新的发展进步,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青岛、法治青岛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