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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2018年10月30日)

2019年12月05日
作者:吕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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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8年1030日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李方民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本次会议安排,我代表市中级法院报告全市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201610月,我市正式启动司法责任制改革以来,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下,全市法院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有重点、有步骤、有秩序地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司法体制改革推进情况

(一)全面推开司法责任制改革,夯实司法公正的基础

——全面完成员额法官遴选工作严格把握法官入额标准,2017年4月,经过考试考核、遴选委员会专业把关、人大依法任命等程序,全市法院遴选员额法官723名,全部通过人大审批任命。法官员额增补要求根据员额指标预留或空缺情况于今年7月份启动第二次遴选递补了68员额法官,稳定了职业预期又保证员额数量动态平衡按照以案定额原则确定分配比例,重点向基层法院和办案任务重的法院倾斜,递补后中院和基层法院的法官员额中央政法专项编制比例分别为35%、39%

——积极推行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将法院司法人员分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形成各归其位、各尽其责、各得其所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建立与行政职级脱钩的法官单独职务序列,推进法官助理和书记员职务套改,进一步明确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的职责,全市法院员额法官等级确定工作基本完成,共向社会招聘聘用制书记员870人,进一步优化了法官与辅助人员的配比,实现了85%以上法院人员向办案一线集中

——加快建设新型审判团队。坚持管理扁平化与审判专业化相结合,全市法院按照“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模式组建新型办案团队497个,其中中院46个。突出法官主体地位,实行办案绩效年度指标管理,承办案件质量实行终身负责,承办法官签发裁判文书的案件占总数的98%。完善院庭长办案机制,院庭长编入团队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实行台帐和定期通报考核制度,去年以来,全市法院院庭长共办结案件8.5万件,占全部案件的28.8%

——探索完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改革要求制定司法权力和司法责任清单,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规范审委会讨论事项,院庭长监督活动全程留痕,进一步明确审判权和审判监督管理边界针对改革后审判权运行特点,建立错案责任倒查问责机制,加强司法权运行节点管理,进一步强化案件评查、程序监督、案例指导等措施,去年以来通过二审、再审程序改判发回重审案件2940,确保改革后案件质量不下降、管理监督不缺位。

   (二)积极推进诉讼机制改革,解决司法实践突出问题

——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制定民事、行政案件立案规程,严禁另设条件限制立案的做法,明确立案信息录入、转办、送达、排期等节点时限,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当事人发放“明白纸”,全市法院当场登记立案率达到98%全面推开网上立案建立了全市法院统一的网上立案系统,探索开通诉讼费在线支付渠道,今年8月1日以来通过网上渠道受理当事人一审民商事立案申请1.2件,当事人办理立案手续更加快捷方便。

——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落实最高法院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进一步推进庭审实质,完善非法证据排除工作机制,严格贯彻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从源头上防范冤假错案积极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改革试2016年12月以来共审结相关案件9666件,占同期一审刑事案件的62.8%,60%的案件在10内审结,审理周期平均缩短1/3上诉率为0.9%远低于以往8%中央改革办《改革情况交流》刊发了青岛的试点经验,最高法院周强院长予以批示肯定

——深化涉诉信访改革。构建“一体两翼”涉诉信访处置机制,法院承担主体化解责任,属地党委政府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化解,去年以来通过该机制共化解信访案件79件促进信访案件法治轨道内解决。推行律师代理申诉制度,建立了律师参与化解代理涉诉信访、刑事申诉和民事申请再审三个法律服务中心,中院值班律师共参与处理申诉案件1654件,信访率同比下降29.6%

——深化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改革人民陪审员选任程序在市、区两级人大常委会的支持下,共有1797名人民陪审员获得任命,其中基层普通群众比例达72%提前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落实人民陪审员办案经费和培训费用,明确陪审员的权利和义务,不断强化人民陪审员的履职保障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范围,参审陪审员实行随机抽取,推行陪审员参加的5人7人大合议庭制去年以来,全市人民陪审员共参审案件6.5万

——深化多元化解纠纷机制改革。落实《山东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推动各方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加强诉调对接机制建设,完善诉前分流、委派调解、法律指导、效力确认等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仲裁组织、行政机关等非诉讼组织的作用,在全市建立多元化解服务中心52个,支持发展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49个,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物业等纠纷的诉前化解率达到82%在法院内部健全诉讼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发挥裁、小额诉讼审判团队作用,对事实清楚、分歧不大的案件简化程序,进一步提升审判效率,近一年来全市法院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81.5%,同比上升6个百分点

(三)深化执行工作机制改革,全力解决“执行难”问题

——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积极争取关心支持,全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高度重视法院执行工作,制定综合治理执行难的制度措施,积极帮助协调解决执行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完善执行财产查控网络,与银行、国土、车管等22个单位和部门实现执行信息共享,推动实现执行财产的查询、冻结、扣划一体化。加大失信行为惩戒力度,加强与发改、人社、公安、银监等单位及各金融机构的配合,推进失信行为的跨部门监管严惩拒执犯罪行为,去年以来共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7万条限制出境16人限制高消费5.7万人追究刑事责任17人

    ——健全完善执行工作规范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建立以信息化为依托的执行新模式,所有执行案件全部纳入流程管理,建立具有远程指挥、快速反应等功能的执行指挥中心,不断完善执行工作规范体系完善执行实施、执行审查等系列规程,实行“一案一账户”执行案款专项管理开展见证执行、执行直播等活动,实现执行全过程监督、全过程管理。两级法院全部入驻网络司法拍卖平台,通过网络司法拍卖案件1445件,成交量1036件,成交额59.9亿元,网拍成交金额列全国法院第三

    ——健全完善强制执行实施工作机制。开展“执行利剑”、“蓝色风暴”等系列专项活动,强化提级执行、交叉执行和指定执行以来共实际执结案件3.7万件,执行到位220.5亿元建立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机制,基本实现了“简案快办、繁案精办、特案特办”。建立执行转破产工作机制,全市法院共移送破产审查案件63件,涉及执行案件1620件,涉案执行标的42.7亿元,其中378件执行案件得到化解。目前全市法院核心指标已经基本达标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取得阶段性成果,周强院长调度青岛法院执行工作给予肯定。

    不断强化诉讼保障机制改革,提升司法体制改革的整体效能

——加强诉讼便民机制建设。按照“物理零距离、网络全时空、交流无障碍”标准升级诉讼服务中心,进一步优化诉讼服务程序,归集整合立案审查、信访申诉、咨询服务、诉调衔接等窗口功能,加强对当事人的涉诉指导服务对业务咨询实行一张清单,对材料完备的立案申请一次办好。进一步优化12368诉讼服务热线功能案件查询、业务咨询功能之外整合法官预约、来电督办等管理职能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渠道

——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去年9月, 青岛知识产权法庭获最高法院和省编办批准挂牌成立,知识产权案件管辖范围扩大到半岛沿海六市,并管辖区域内各中院、知识产权建立了知识产权跨区域协作机制,推动形成跨区域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法庭目前已受理跨区域知识产权纠纷案件294件。按照司法体制改革统一部署,稳妥推进法院内设机构改革目前各基层法院改革方案已经提报省法院,中院改革方案也已经进入调研论证阶段。

——加大智慧法院建设力度以智慧法院建设助推改革,全市法院全部接入全国法院专网,共建成高清数字法庭212个、远程视频接访室11个,庭审观摩、远程提讯、远程接访工作实现网上办理建设四级联网的审判执行调度、数据统计分析等系统,完善电子卷宗录入、类案推送、庭审语音识别、文书纠错等功能,智能辅助办案系统逐步完善建成审判流程、执行信息、裁判文书、庭审直播四大司法公开平台,实现所有案件审判流程信息、执行信息100%公开,上网公开裁判文书50.3万份。

——强化规范化管理。把规范管理作为巩固改革成果的重方式中院党组将今年确定为“推进规范管理年”确定35个重点规范的工作领域,进一步提高审判管理、队伍管理和机关管理的规范化水平经过近一年的努力,中院共出台各类管理制度12项,将财务核算、案款管理、人事管理等制度嵌入审判和办公信息系统,加大督查督办力度,确保各项管理制度落到实处

二、司法体制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重点

实践证明,改革是推动法院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是破解发展难题的根本途径。近一年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8.8万件,结案18.2万件,同比分别增长8.3%、7.9%司法体制改革取得初步成效。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对照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顶层设计的要求,对照省委、市委“走在前列”的目标,对照人民群众对司法改革的期待,全市法院改革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一是对司法体制改革的认识需要进一步深化有的干部对改革认识不到位,理解有偏差,缺乏责任担当,推进力度不够,导致有的改革事项走样打折扣有的干部创新意识不强,闯劲不足,对改革政策学习不、理解不透,司法观念、办案方式没有与时俱进,影响了改革成效。二是体制机制改革前后制度需要进一步衔接有的法院处理充分放权和有效监督的关系不到位员额配置、管理转型、专业法官会议建设等工作滞后,影响了改革效果的释放个别领导干部办简单案、挂名案的情况仍然存在,少数基层法院未入额法官承办案件的现象尚未根除个别员额法官办案知识和经验储备不足,不适应案件数量增、复杂程度提高的形势要求新型审判团队案件评议机制健全不统一执行工作片面追求考核指标忽视实际工作成效等问题还未彻底解决是改革配套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审判辅助人员普遍不足,远达不到审判团队的基本配置,限制审判团队作用的发挥,加剧了案多人少矛盾;以员额法官为核心的审判组织建设还需健全法官评价体系还需在实践中不断细化完善智慧法院建设投入不,依靠科技手段提高办案质效的成效还不明显。四是改革协同性需要进一步强化一些关联度高、相互制约的改革举措推进不同步,比如员额法官等级晋升机制还不完善,影响干警工作积极性;常态化的员额退出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影响员额法官的动态更新;司法人员管理和横向交流机制以及法官的人身、名誉等职业保障机制还健全聘用制人员事务性工作外包等改革还缺乏稳定经费保障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正在逐步加以解决,也期望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推动各个方面形成合力,努力解决司法改革中的瓶颈问题

下一步,法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本次专项报告为契机,坚定不移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司法体制改革方面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进一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引导干警不断提高对全面深化改革的认识,坚定改革定力,凝聚改革共识。进一步加强改革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确保把改革精神讲清楚、政策讲透彻、道理讲明白,推动形成全社会拥护、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二是进一步推动改革措施落地。按期完成全市法院的内设机构改革,特别是在稳定思想、稳定工作秩序上下功夫,确保改革过程无震荡。积极推进司法改革配套机制建设,推动建立常态化员额法官遴选晋升及退出机制,完善法官职业保障、业绩评价等制度,探索更加科学的审判团队、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及审判质量监督管理机制,确保新的审判权运行机制平稳运行。加强法院单项改革试点工作,推出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青岛经验三是进一步强化司法改革主体责任。强化“一把手改革第一责任人作用抓住关键少数,增强改革担当,强化过程控制加强常态监督确保改革政策精准落地。坚持推进改革和抓好执法办案紧密结合,以改革促审判以良好的审判质效体现改革成果。主动市委、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改革进展,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积极争取社会各方面的支持,确保司法体制改革取得最佳效果。

多年来,人大及其常委会高度重视、关心、支持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工作,多次到法院视察指导,加强统筹协调,就规范司法行为、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解决执行难等事项专题听取汇报,有力促进了人民法院工作健康发展。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向人大及其常委会,向人大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借此机会提几点建议:一是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健全各部门协调配合、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形成改革的整体合力,确保综合配套改革按期完成。二是加强调研指导,对进展缓慢、困难问题较多的改革项目进行重点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人民法院、相关部门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动改革不断取得新进展。三是加强政策支持,在事业编制人员、工勤人员、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经费保障等方面,推动出台相关政策,建立长效机制。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和审议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充分体现了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高度重视,全市法院和广大干警深受鼓舞。我们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的审议意见,再接再厉,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坚定不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更好地履行人民法院的职责使命,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司法保障!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2018年10月30日)

来源:
2019年12月05日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8年1030日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李方民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本次会议安排,我代表市中级法院报告全市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201610月,我市正式启动司法责任制改革以来,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下,全市法院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有重点、有步骤、有秩序地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司法体制改革推进情况

(一)全面推开司法责任制改革,夯实司法公正的基础

——全面完成员额法官遴选工作严格把握法官入额标准,2017年4月,经过考试考核、遴选委员会专业把关、人大依法任命等程序,全市法院遴选员额法官723名,全部通过人大审批任命。法官员额增补要求根据员额指标预留或空缺情况于今年7月份启动第二次遴选递补了68员额法官,稳定了职业预期又保证员额数量动态平衡按照以案定额原则确定分配比例,重点向基层法院和办案任务重的法院倾斜,递补后中院和基层法院的法官员额中央政法专项编制比例分别为35%、39%

——积极推行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将法院司法人员分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形成各归其位、各尽其责、各得其所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建立与行政职级脱钩的法官单独职务序列,推进法官助理和书记员职务套改,进一步明确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的职责,全市法院员额法官等级确定工作基本完成,共向社会招聘聘用制书记员870人,进一步优化了法官与辅助人员的配比,实现了85%以上法院人员向办案一线集中

——加快建设新型审判团队。坚持管理扁平化与审判专业化相结合,全市法院按照“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模式组建新型办案团队497个,其中中院46个。突出法官主体地位,实行办案绩效年度指标管理,承办案件质量实行终身负责,承办法官签发裁判文书的案件占总数的98%。完善院庭长办案机制,院庭长编入团队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实行台帐和定期通报考核制度,去年以来,全市法院院庭长共办结案件8.5万件,占全部案件的28.8%

——探索完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改革要求制定司法权力和司法责任清单,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规范审委会讨论事项,院庭长监督活动全程留痕,进一步明确审判权和审判监督管理边界针对改革后审判权运行特点,建立错案责任倒查问责机制,加强司法权运行节点管理,进一步强化案件评查、程序监督、案例指导等措施,去年以来通过二审、再审程序改判发回重审案件2940,确保改革后案件质量不下降、管理监督不缺位。

   (二)积极推进诉讼机制改革,解决司法实践突出问题

——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制定民事、行政案件立案规程,严禁另设条件限制立案的做法,明确立案信息录入、转办、送达、排期等节点时限,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当事人发放“明白纸”,全市法院当场登记立案率达到98%全面推开网上立案建立了全市法院统一的网上立案系统,探索开通诉讼费在线支付渠道,今年8月1日以来通过网上渠道受理当事人一审民商事立案申请1.2件,当事人办理立案手续更加快捷方便。

——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落实最高法院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进一步推进庭审实质,完善非法证据排除工作机制,严格贯彻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从源头上防范冤假错案积极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改革试2016年12月以来共审结相关案件9666件,占同期一审刑事案件的62.8%,60%的案件在10内审结,审理周期平均缩短1/3上诉率为0.9%远低于以往8%中央改革办《改革情况交流》刊发了青岛的试点经验,最高法院周强院长予以批示肯定

——深化涉诉信访改革。构建“一体两翼”涉诉信访处置机制,法院承担主体化解责任,属地党委政府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化解,去年以来通过该机制共化解信访案件79件促进信访案件法治轨道内解决。推行律师代理申诉制度,建立了律师参与化解代理涉诉信访、刑事申诉和民事申请再审三个法律服务中心,中院值班律师共参与处理申诉案件1654件,信访率同比下降29.6%

——深化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改革人民陪审员选任程序在市、区两级人大常委会的支持下,共有1797名人民陪审员获得任命,其中基层普通群众比例达72%提前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落实人民陪审员办案经费和培训费用,明确陪审员的权利和义务,不断强化人民陪审员的履职保障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范围,参审陪审员实行随机抽取,推行陪审员参加的5人7人大合议庭制去年以来,全市人民陪审员共参审案件6.5万

——深化多元化解纠纷机制改革。落实《山东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推动各方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加强诉调对接机制建设,完善诉前分流、委派调解、法律指导、效力确认等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仲裁组织、行政机关等非诉讼组织的作用,在全市建立多元化解服务中心52个,支持发展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49个,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物业等纠纷的诉前化解率达到82%在法院内部健全诉讼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发挥裁、小额诉讼审判团队作用,对事实清楚、分歧不大的案件简化程序,进一步提升审判效率,近一年来全市法院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81.5%,同比上升6个百分点

(三)深化执行工作机制改革,全力解决“执行难”问题

——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积极争取关心支持,全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高度重视法院执行工作,制定综合治理执行难的制度措施,积极帮助协调解决执行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完善执行财产查控网络,与银行、国土、车管等22个单位和部门实现执行信息共享,推动实现执行财产的查询、冻结、扣划一体化。加大失信行为惩戒力度,加强与发改、人社、公安、银监等单位及各金融机构的配合,推进失信行为的跨部门监管严惩拒执犯罪行为,去年以来共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7万条限制出境16人限制高消费5.7万人追究刑事责任17人

    ——健全完善执行工作规范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建立以信息化为依托的执行新模式,所有执行案件全部纳入流程管理,建立具有远程指挥、快速反应等功能的执行指挥中心,不断完善执行工作规范体系完善执行实施、执行审查等系列规程,实行“一案一账户”执行案款专项管理开展见证执行、执行直播等活动,实现执行全过程监督、全过程管理。两级法院全部入驻网络司法拍卖平台,通过网络司法拍卖案件1445件,成交量1036件,成交额59.9亿元,网拍成交金额列全国法院第三

    ——健全完善强制执行实施工作机制。开展“执行利剑”、“蓝色风暴”等系列专项活动,强化提级执行、交叉执行和指定执行以来共实际执结案件3.7万件,执行到位220.5亿元建立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机制,基本实现了“简案快办、繁案精办、特案特办”。建立执行转破产工作机制,全市法院共移送破产审查案件63件,涉及执行案件1620件,涉案执行标的42.7亿元,其中378件执行案件得到化解。目前全市法院核心指标已经基本达标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取得阶段性成果,周强院长调度青岛法院执行工作给予肯定。

    不断强化诉讼保障机制改革,提升司法体制改革的整体效能

——加强诉讼便民机制建设。按照“物理零距离、网络全时空、交流无障碍”标准升级诉讼服务中心,进一步优化诉讼服务程序,归集整合立案审查、信访申诉、咨询服务、诉调衔接等窗口功能,加强对当事人的涉诉指导服务对业务咨询实行一张清单,对材料完备的立案申请一次办好。进一步优化12368诉讼服务热线功能案件查询、业务咨询功能之外整合法官预约、来电督办等管理职能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渠道

——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去年9月, 青岛知识产权法庭获最高法院和省编办批准挂牌成立,知识产权案件管辖范围扩大到半岛沿海六市,并管辖区域内各中院、知识产权建立了知识产权跨区域协作机制,推动形成跨区域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法庭目前已受理跨区域知识产权纠纷案件294件。按照司法体制改革统一部署,稳妥推进法院内设机构改革目前各基层法院改革方案已经提报省法院,中院改革方案也已经进入调研论证阶段。

——加大智慧法院建设力度以智慧法院建设助推改革,全市法院全部接入全国法院专网,共建成高清数字法庭212个、远程视频接访室11个,庭审观摩、远程提讯、远程接访工作实现网上办理建设四级联网的审判执行调度、数据统计分析等系统,完善电子卷宗录入、类案推送、庭审语音识别、文书纠错等功能,智能辅助办案系统逐步完善建成审判流程、执行信息、裁判文书、庭审直播四大司法公开平台,实现所有案件审判流程信息、执行信息100%公开,上网公开裁判文书50.3万份。

——强化规范化管理。把规范管理作为巩固改革成果的重方式中院党组将今年确定为“推进规范管理年”确定35个重点规范的工作领域,进一步提高审判管理、队伍管理和机关管理的规范化水平经过近一年的努力,中院共出台各类管理制度12项,将财务核算、案款管理、人事管理等制度嵌入审判和办公信息系统,加大督查督办力度,确保各项管理制度落到实处

二、司法体制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重点

实践证明,改革是推动法院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是破解发展难题的根本途径。近一年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8.8万件,结案18.2万件,同比分别增长8.3%、7.9%司法体制改革取得初步成效。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对照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顶层设计的要求,对照省委、市委“走在前列”的目标,对照人民群众对司法改革的期待,全市法院改革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一是对司法体制改革的认识需要进一步深化有的干部对改革认识不到位,理解有偏差,缺乏责任担当,推进力度不够,导致有的改革事项走样打折扣有的干部创新意识不强,闯劲不足,对改革政策学习不、理解不透,司法观念、办案方式没有与时俱进,影响了改革成效。二是体制机制改革前后制度需要进一步衔接有的法院处理充分放权和有效监督的关系不到位员额配置、管理转型、专业法官会议建设等工作滞后,影响了改革效果的释放个别领导干部办简单案、挂名案的情况仍然存在,少数基层法院未入额法官承办案件的现象尚未根除个别员额法官办案知识和经验储备不足,不适应案件数量增、复杂程度提高的形势要求新型审判团队案件评议机制健全不统一执行工作片面追求考核指标忽视实际工作成效等问题还未彻底解决是改革配套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审判辅助人员普遍不足,远达不到审判团队的基本配置,限制审判团队作用的发挥,加剧了案多人少矛盾;以员额法官为核心的审判组织建设还需健全法官评价体系还需在实践中不断细化完善智慧法院建设投入不,依靠科技手段提高办案质效的成效还不明显。四是改革协同性需要进一步强化一些关联度高、相互制约的改革举措推进不同步,比如员额法官等级晋升机制还不完善,影响干警工作积极性;常态化的员额退出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影响员额法官的动态更新;司法人员管理和横向交流机制以及法官的人身、名誉等职业保障机制还健全聘用制人员事务性工作外包等改革还缺乏稳定经费保障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正在逐步加以解决,也期望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推动各个方面形成合力,努力解决司法改革中的瓶颈问题

下一步,法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本次专项报告为契机,坚定不移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司法体制改革方面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进一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引导干警不断提高对全面深化改革的认识,坚定改革定力,凝聚改革共识。进一步加强改革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确保把改革精神讲清楚、政策讲透彻、道理讲明白,推动形成全社会拥护、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二是进一步推动改革措施落地。按期完成全市法院的内设机构改革,特别是在稳定思想、稳定工作秩序上下功夫,确保改革过程无震荡。积极推进司法改革配套机制建设,推动建立常态化员额法官遴选晋升及退出机制,完善法官职业保障、业绩评价等制度,探索更加科学的审判团队、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及审判质量监督管理机制,确保新的审判权运行机制平稳运行。加强法院单项改革试点工作,推出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青岛经验三是进一步强化司法改革主体责任。强化“一把手改革第一责任人作用抓住关键少数,增强改革担当,强化过程控制加强常态监督确保改革政策精准落地。坚持推进改革和抓好执法办案紧密结合,以改革促审判以良好的审判质效体现改革成果。主动市委、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改革进展,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积极争取社会各方面的支持,确保司法体制改革取得最佳效果。

多年来,人大及其常委会高度重视、关心、支持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工作,多次到法院视察指导,加强统筹协调,就规范司法行为、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解决执行难等事项专题听取汇报,有力促进了人民法院工作健康发展。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向人大及其常委会,向人大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借此机会提几点建议:一是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健全各部门协调配合、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形成改革的整体合力,确保综合配套改革按期完成。二是加强调研指导,对进展缓慢、困难问题较多的改革项目进行重点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人民法院、相关部门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动改革不断取得新进展。三是加强政策支持,在事业编制人员、工勤人员、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经费保障等方面,推动出台相关政策,建立长效机制。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和审议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充分体现了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高度重视,全市法院和广大干警深受鼓舞。我们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的审议意见,再接再厉,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坚定不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更好地履行人民法院的职责使命,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司法保障!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QINGDAO INTERMEDIATE PEOPLE'S COURT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2018年10月30日)

2019年12月05日
作者:吕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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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8年1030日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李方民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本次会议安排,我代表市中级法院报告全市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201610月,我市正式启动司法责任制改革以来,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下,全市法院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有重点、有步骤、有秩序地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司法体制改革推进情况

(一)全面推开司法责任制改革,夯实司法公正的基础

——全面完成员额法官遴选工作严格把握法官入额标准,2017年4月,经过考试考核、遴选委员会专业把关、人大依法任命等程序,全市法院遴选员额法官723名,全部通过人大审批任命。法官员额增补要求根据员额指标预留或空缺情况于今年7月份启动第二次遴选递补了68员额法官,稳定了职业预期又保证员额数量动态平衡按照以案定额原则确定分配比例,重点向基层法院和办案任务重的法院倾斜,递补后中院和基层法院的法官员额中央政法专项编制比例分别为35%、39%

——积极推行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将法院司法人员分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形成各归其位、各尽其责、各得其所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建立与行政职级脱钩的法官单独职务序列,推进法官助理和书记员职务套改,进一步明确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的职责,全市法院员额法官等级确定工作基本完成,共向社会招聘聘用制书记员870人,进一步优化了法官与辅助人员的配比,实现了85%以上法院人员向办案一线集中

——加快建设新型审判团队。坚持管理扁平化与审判专业化相结合,全市法院按照“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模式组建新型办案团队497个,其中中院46个。突出法官主体地位,实行办案绩效年度指标管理,承办案件质量实行终身负责,承办法官签发裁判文书的案件占总数的98%。完善院庭长办案机制,院庭长编入团队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实行台帐和定期通报考核制度,去年以来,全市法院院庭长共办结案件8.5万件,占全部案件的28.8%

——探索完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改革要求制定司法权力和司法责任清单,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规范审委会讨论事项,院庭长监督活动全程留痕,进一步明确审判权和审判监督管理边界针对改革后审判权运行特点,建立错案责任倒查问责机制,加强司法权运行节点管理,进一步强化案件评查、程序监督、案例指导等措施,去年以来通过二审、再审程序改判发回重审案件2940,确保改革后案件质量不下降、管理监督不缺位。

   (二)积极推进诉讼机制改革,解决司法实践突出问题

——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制定民事、行政案件立案规程,严禁另设条件限制立案的做法,明确立案信息录入、转办、送达、排期等节点时限,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当事人发放“明白纸”,全市法院当场登记立案率达到98%全面推开网上立案建立了全市法院统一的网上立案系统,探索开通诉讼费在线支付渠道,今年8月1日以来通过网上渠道受理当事人一审民商事立案申请1.2件,当事人办理立案手续更加快捷方便。

——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落实最高法院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进一步推进庭审实质,完善非法证据排除工作机制,严格贯彻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从源头上防范冤假错案积极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改革试2016年12月以来共审结相关案件9666件,占同期一审刑事案件的62.8%,60%的案件在10内审结,审理周期平均缩短1/3上诉率为0.9%远低于以往8%中央改革办《改革情况交流》刊发了青岛的试点经验,最高法院周强院长予以批示肯定

——深化涉诉信访改革。构建“一体两翼”涉诉信访处置机制,法院承担主体化解责任,属地党委政府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化解,去年以来通过该机制共化解信访案件79件促进信访案件法治轨道内解决。推行律师代理申诉制度,建立了律师参与化解代理涉诉信访、刑事申诉和民事申请再审三个法律服务中心,中院值班律师共参与处理申诉案件1654件,信访率同比下降29.6%

——深化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改革人民陪审员选任程序在市、区两级人大常委会的支持下,共有1797名人民陪审员获得任命,其中基层普通群众比例达72%提前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落实人民陪审员办案经费和培训费用,明确陪审员的权利和义务,不断强化人民陪审员的履职保障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范围,参审陪审员实行随机抽取,推行陪审员参加的5人7人大合议庭制去年以来,全市人民陪审员共参审案件6.5万

——深化多元化解纠纷机制改革。落实《山东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推动各方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加强诉调对接机制建设,完善诉前分流、委派调解、法律指导、效力确认等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仲裁组织、行政机关等非诉讼组织的作用,在全市建立多元化解服务中心52个,支持发展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49个,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物业等纠纷的诉前化解率达到82%在法院内部健全诉讼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发挥裁、小额诉讼审判团队作用,对事实清楚、分歧不大的案件简化程序,进一步提升审判效率,近一年来全市法院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81.5%,同比上升6个百分点

(三)深化执行工作机制改革,全力解决“执行难”问题

——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积极争取关心支持,全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高度重视法院执行工作,制定综合治理执行难的制度措施,积极帮助协调解决执行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完善执行财产查控网络,与银行、国土、车管等22个单位和部门实现执行信息共享,推动实现执行财产的查询、冻结、扣划一体化。加大失信行为惩戒力度,加强与发改、人社、公安、银监等单位及各金融机构的配合,推进失信行为的跨部门监管严惩拒执犯罪行为,去年以来共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7万条限制出境16人限制高消费5.7万人追究刑事责任17人

    ——健全完善执行工作规范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建立以信息化为依托的执行新模式,所有执行案件全部纳入流程管理,建立具有远程指挥、快速反应等功能的执行指挥中心,不断完善执行工作规范体系完善执行实施、执行审查等系列规程,实行“一案一账户”执行案款专项管理开展见证执行、执行直播等活动,实现执行全过程监督、全过程管理。两级法院全部入驻网络司法拍卖平台,通过网络司法拍卖案件1445件,成交量1036件,成交额59.9亿元,网拍成交金额列全国法院第三

    ——健全完善强制执行实施工作机制。开展“执行利剑”、“蓝色风暴”等系列专项活动,强化提级执行、交叉执行和指定执行以来共实际执结案件3.7万件,执行到位220.5亿元建立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机制,基本实现了“简案快办、繁案精办、特案特办”。建立执行转破产工作机制,全市法院共移送破产审查案件63件,涉及执行案件1620件,涉案执行标的42.7亿元,其中378件执行案件得到化解。目前全市法院核心指标已经基本达标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取得阶段性成果,周强院长调度青岛法院执行工作给予肯定。

    不断强化诉讼保障机制改革,提升司法体制改革的整体效能

——加强诉讼便民机制建设。按照“物理零距离、网络全时空、交流无障碍”标准升级诉讼服务中心,进一步优化诉讼服务程序,归集整合立案审查、信访申诉、咨询服务、诉调衔接等窗口功能,加强对当事人的涉诉指导服务对业务咨询实行一张清单,对材料完备的立案申请一次办好。进一步优化12368诉讼服务热线功能案件查询、业务咨询功能之外整合法官预约、来电督办等管理职能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渠道

——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去年9月, 青岛知识产权法庭获最高法院和省编办批准挂牌成立,知识产权案件管辖范围扩大到半岛沿海六市,并管辖区域内各中院、知识产权建立了知识产权跨区域协作机制,推动形成跨区域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法庭目前已受理跨区域知识产权纠纷案件294件。按照司法体制改革统一部署,稳妥推进法院内设机构改革目前各基层法院改革方案已经提报省法院,中院改革方案也已经进入调研论证阶段。

——加大智慧法院建设力度以智慧法院建设助推改革,全市法院全部接入全国法院专网,共建成高清数字法庭212个、远程视频接访室11个,庭审观摩、远程提讯、远程接访工作实现网上办理建设四级联网的审判执行调度、数据统计分析等系统,完善电子卷宗录入、类案推送、庭审语音识别、文书纠错等功能,智能辅助办案系统逐步完善建成审判流程、执行信息、裁判文书、庭审直播四大司法公开平台,实现所有案件审判流程信息、执行信息100%公开,上网公开裁判文书50.3万份。

——强化规范化管理。把规范管理作为巩固改革成果的重方式中院党组将今年确定为“推进规范管理年”确定35个重点规范的工作领域,进一步提高审判管理、队伍管理和机关管理的规范化水平经过近一年的努力,中院共出台各类管理制度12项,将财务核算、案款管理、人事管理等制度嵌入审判和办公信息系统,加大督查督办力度,确保各项管理制度落到实处

二、司法体制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重点

实践证明,改革是推动法院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是破解发展难题的根本途径。近一年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8.8万件,结案18.2万件,同比分别增长8.3%、7.9%司法体制改革取得初步成效。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对照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顶层设计的要求,对照省委、市委“走在前列”的目标,对照人民群众对司法改革的期待,全市法院改革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一是对司法体制改革的认识需要进一步深化有的干部对改革认识不到位,理解有偏差,缺乏责任担当,推进力度不够,导致有的改革事项走样打折扣有的干部创新意识不强,闯劲不足,对改革政策学习不、理解不透,司法观念、办案方式没有与时俱进,影响了改革成效。二是体制机制改革前后制度需要进一步衔接有的法院处理充分放权和有效监督的关系不到位员额配置、管理转型、专业法官会议建设等工作滞后,影响了改革效果的释放个别领导干部办简单案、挂名案的情况仍然存在,少数基层法院未入额法官承办案件的现象尚未根除个别员额法官办案知识和经验储备不足,不适应案件数量增、复杂程度提高的形势要求新型审判团队案件评议机制健全不统一执行工作片面追求考核指标忽视实际工作成效等问题还未彻底解决是改革配套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审判辅助人员普遍不足,远达不到审判团队的基本配置,限制审判团队作用的发挥,加剧了案多人少矛盾;以员额法官为核心的审判组织建设还需健全法官评价体系还需在实践中不断细化完善智慧法院建设投入不,依靠科技手段提高办案质效的成效还不明显。四是改革协同性需要进一步强化一些关联度高、相互制约的改革举措推进不同步,比如员额法官等级晋升机制还不完善,影响干警工作积极性;常态化的员额退出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影响员额法官的动态更新;司法人员管理和横向交流机制以及法官的人身、名誉等职业保障机制还健全聘用制人员事务性工作外包等改革还缺乏稳定经费保障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正在逐步加以解决,也期望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推动各个方面形成合力,努力解决司法改革中的瓶颈问题

下一步,法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本次专项报告为契机,坚定不移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司法体制改革方面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进一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引导干警不断提高对全面深化改革的认识,坚定改革定力,凝聚改革共识。进一步加强改革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确保把改革精神讲清楚、政策讲透彻、道理讲明白,推动形成全社会拥护、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二是进一步推动改革措施落地。按期完成全市法院的内设机构改革,特别是在稳定思想、稳定工作秩序上下功夫,确保改革过程无震荡。积极推进司法改革配套机制建设,推动建立常态化员额法官遴选晋升及退出机制,完善法官职业保障、业绩评价等制度,探索更加科学的审判团队、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及审判质量监督管理机制,确保新的审判权运行机制平稳运行。加强法院单项改革试点工作,推出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青岛经验三是进一步强化司法改革主体责任。强化“一把手改革第一责任人作用抓住关键少数,增强改革担当,强化过程控制加强常态监督确保改革政策精准落地。坚持推进改革和抓好执法办案紧密结合,以改革促审判以良好的审判质效体现改革成果。主动市委、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改革进展,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积极争取社会各方面的支持,确保司法体制改革取得最佳效果。

多年来,人大及其常委会高度重视、关心、支持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工作,多次到法院视察指导,加强统筹协调,就规范司法行为、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解决执行难等事项专题听取汇报,有力促进了人民法院工作健康发展。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向人大及其常委会,向人大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借此机会提几点建议:一是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健全各部门协调配合、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形成改革的整体合力,确保综合配套改革按期完成。二是加强调研指导,对进展缓慢、困难问题较多的改革项目进行重点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人民法院、相关部门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动改革不断取得新进展。三是加强政策支持,在事业编制人员、工勤人员、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经费保障等方面,推动出台相关政策,建立长效机制。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和审议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充分体现了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高度重视,全市法院和广大干警深受鼓舞。我们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的审议意见,再接再厉,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坚定不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更好地履行人民法院的职责使命,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司法保障!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2018年10月30日)

来源:
2019年12月05日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8年1030日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李方民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本次会议安排,我代表市中级法院报告全市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201610月,我市正式启动司法责任制改革以来,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下,全市法院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有重点、有步骤、有秩序地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司法体制改革推进情况

(一)全面推开司法责任制改革,夯实司法公正的基础

——全面完成员额法官遴选工作严格把握法官入额标准,2017年4月,经过考试考核、遴选委员会专业把关、人大依法任命等程序,全市法院遴选员额法官723名,全部通过人大审批任命。法官员额增补要求根据员额指标预留或空缺情况于今年7月份启动第二次遴选递补了68员额法官,稳定了职业预期又保证员额数量动态平衡按照以案定额原则确定分配比例,重点向基层法院和办案任务重的法院倾斜,递补后中院和基层法院的法官员额中央政法专项编制比例分别为35%、39%

——积极推行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将法院司法人员分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形成各归其位、各尽其责、各得其所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建立与行政职级脱钩的法官单独职务序列,推进法官助理和书记员职务套改,进一步明确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的职责,全市法院员额法官等级确定工作基本完成,共向社会招聘聘用制书记员870人,进一步优化了法官与辅助人员的配比,实现了85%以上法院人员向办案一线集中

——加快建设新型审判团队。坚持管理扁平化与审判专业化相结合,全市法院按照“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模式组建新型办案团队497个,其中中院46个。突出法官主体地位,实行办案绩效年度指标管理,承办案件质量实行终身负责,承办法官签发裁判文书的案件占总数的98%。完善院庭长办案机制,院庭长编入团队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实行台帐和定期通报考核制度,去年以来,全市法院院庭长共办结案件8.5万件,占全部案件的28.8%

——探索完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改革要求制定司法权力和司法责任清单,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规范审委会讨论事项,院庭长监督活动全程留痕,进一步明确审判权和审判监督管理边界针对改革后审判权运行特点,建立错案责任倒查问责机制,加强司法权运行节点管理,进一步强化案件评查、程序监督、案例指导等措施,去年以来通过二审、再审程序改判发回重审案件2940,确保改革后案件质量不下降、管理监督不缺位。

   (二)积极推进诉讼机制改革,解决司法实践突出问题

——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制定民事、行政案件立案规程,严禁另设条件限制立案的做法,明确立案信息录入、转办、送达、排期等节点时限,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当事人发放“明白纸”,全市法院当场登记立案率达到98%全面推开网上立案建立了全市法院统一的网上立案系统,探索开通诉讼费在线支付渠道,今年8月1日以来通过网上渠道受理当事人一审民商事立案申请1.2件,当事人办理立案手续更加快捷方便。

——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落实最高法院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进一步推进庭审实质,完善非法证据排除工作机制,严格贯彻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从源头上防范冤假错案积极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改革试2016年12月以来共审结相关案件9666件,占同期一审刑事案件的62.8%,60%的案件在10内审结,审理周期平均缩短1/3上诉率为0.9%远低于以往8%中央改革办《改革情况交流》刊发了青岛的试点经验,最高法院周强院长予以批示肯定

——深化涉诉信访改革。构建“一体两翼”涉诉信访处置机制,法院承担主体化解责任,属地党委政府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化解,去年以来通过该机制共化解信访案件79件促进信访案件法治轨道内解决。推行律师代理申诉制度,建立了律师参与化解代理涉诉信访、刑事申诉和民事申请再审三个法律服务中心,中院值班律师共参与处理申诉案件1654件,信访率同比下降29.6%

——深化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改革人民陪审员选任程序在市、区两级人大常委会的支持下,共有1797名人民陪审员获得任命,其中基层普通群众比例达72%提前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落实人民陪审员办案经费和培训费用,明确陪审员的权利和义务,不断强化人民陪审员的履职保障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范围,参审陪审员实行随机抽取,推行陪审员参加的5人7人大合议庭制去年以来,全市人民陪审员共参审案件6.5万

——深化多元化解纠纷机制改革。落实《山东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推动各方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加强诉调对接机制建设,完善诉前分流、委派调解、法律指导、效力确认等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仲裁组织、行政机关等非诉讼组织的作用,在全市建立多元化解服务中心52个,支持发展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49个,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物业等纠纷的诉前化解率达到82%在法院内部健全诉讼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发挥裁、小额诉讼审判团队作用,对事实清楚、分歧不大的案件简化程序,进一步提升审判效率,近一年来全市法院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81.5%,同比上升6个百分点

(三)深化执行工作机制改革,全力解决“执行难”问题

——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积极争取关心支持,全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高度重视法院执行工作,制定综合治理执行难的制度措施,积极帮助协调解决执行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完善执行财产查控网络,与银行、国土、车管等22个单位和部门实现执行信息共享,推动实现执行财产的查询、冻结、扣划一体化。加大失信行为惩戒力度,加强与发改、人社、公安、银监等单位及各金融机构的配合,推进失信行为的跨部门监管严惩拒执犯罪行为,去年以来共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7万条限制出境16人限制高消费5.7万人追究刑事责任17人

    ——健全完善执行工作规范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建立以信息化为依托的执行新模式,所有执行案件全部纳入流程管理,建立具有远程指挥、快速反应等功能的执行指挥中心,不断完善执行工作规范体系完善执行实施、执行审查等系列规程,实行“一案一账户”执行案款专项管理开展见证执行、执行直播等活动,实现执行全过程监督、全过程管理。两级法院全部入驻网络司法拍卖平台,通过网络司法拍卖案件1445件,成交量1036件,成交额59.9亿元,网拍成交金额列全国法院第三

    ——健全完善强制执行实施工作机制。开展“执行利剑”、“蓝色风暴”等系列专项活动,强化提级执行、交叉执行和指定执行以来共实际执结案件3.7万件,执行到位220.5亿元建立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机制,基本实现了“简案快办、繁案精办、特案特办”。建立执行转破产工作机制,全市法院共移送破产审查案件63件,涉及执行案件1620件,涉案执行标的42.7亿元,其中378件执行案件得到化解。目前全市法院核心指标已经基本达标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取得阶段性成果,周强院长调度青岛法院执行工作给予肯定。

    不断强化诉讼保障机制改革,提升司法体制改革的整体效能

——加强诉讼便民机制建设。按照“物理零距离、网络全时空、交流无障碍”标准升级诉讼服务中心,进一步优化诉讼服务程序,归集整合立案审查、信访申诉、咨询服务、诉调衔接等窗口功能,加强对当事人的涉诉指导服务对业务咨询实行一张清单,对材料完备的立案申请一次办好。进一步优化12368诉讼服务热线功能案件查询、业务咨询功能之外整合法官预约、来电督办等管理职能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渠道

——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去年9月, 青岛知识产权法庭获最高法院和省编办批准挂牌成立,知识产权案件管辖范围扩大到半岛沿海六市,并管辖区域内各中院、知识产权建立了知识产权跨区域协作机制,推动形成跨区域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法庭目前已受理跨区域知识产权纠纷案件294件。按照司法体制改革统一部署,稳妥推进法院内设机构改革目前各基层法院改革方案已经提报省法院,中院改革方案也已经进入调研论证阶段。

——加大智慧法院建设力度以智慧法院建设助推改革,全市法院全部接入全国法院专网,共建成高清数字法庭212个、远程视频接访室11个,庭审观摩、远程提讯、远程接访工作实现网上办理建设四级联网的审判执行调度、数据统计分析等系统,完善电子卷宗录入、类案推送、庭审语音识别、文书纠错等功能,智能辅助办案系统逐步完善建成审判流程、执行信息、裁判文书、庭审直播四大司法公开平台,实现所有案件审判流程信息、执行信息100%公开,上网公开裁判文书50.3万份。

——强化规范化管理。把规范管理作为巩固改革成果的重方式中院党组将今年确定为“推进规范管理年”确定35个重点规范的工作领域,进一步提高审判管理、队伍管理和机关管理的规范化水平经过近一年的努力,中院共出台各类管理制度12项,将财务核算、案款管理、人事管理等制度嵌入审判和办公信息系统,加大督查督办力度,确保各项管理制度落到实处

二、司法体制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重点

实践证明,改革是推动法院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是破解发展难题的根本途径。近一年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8.8万件,结案18.2万件,同比分别增长8.3%、7.9%司法体制改革取得初步成效。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对照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顶层设计的要求,对照省委、市委“走在前列”的目标,对照人民群众对司法改革的期待,全市法院改革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一是对司法体制改革的认识需要进一步深化有的干部对改革认识不到位,理解有偏差,缺乏责任担当,推进力度不够,导致有的改革事项走样打折扣有的干部创新意识不强,闯劲不足,对改革政策学习不、理解不透,司法观念、办案方式没有与时俱进,影响了改革成效。二是体制机制改革前后制度需要进一步衔接有的法院处理充分放权和有效监督的关系不到位员额配置、管理转型、专业法官会议建设等工作滞后,影响了改革效果的释放个别领导干部办简单案、挂名案的情况仍然存在,少数基层法院未入额法官承办案件的现象尚未根除个别员额法官办案知识和经验储备不足,不适应案件数量增、复杂程度提高的形势要求新型审判团队案件评议机制健全不统一执行工作片面追求考核指标忽视实际工作成效等问题还未彻底解决是改革配套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审判辅助人员普遍不足,远达不到审判团队的基本配置,限制审判团队作用的发挥,加剧了案多人少矛盾;以员额法官为核心的审判组织建设还需健全法官评价体系还需在实践中不断细化完善智慧法院建设投入不,依靠科技手段提高办案质效的成效还不明显。四是改革协同性需要进一步强化一些关联度高、相互制约的改革举措推进不同步,比如员额法官等级晋升机制还不完善,影响干警工作积极性;常态化的员额退出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影响员额法官的动态更新;司法人员管理和横向交流机制以及法官的人身、名誉等职业保障机制还健全聘用制人员事务性工作外包等改革还缺乏稳定经费保障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正在逐步加以解决,也期望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推动各个方面形成合力,努力解决司法改革中的瓶颈问题

下一步,法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本次专项报告为契机,坚定不移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司法体制改革方面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进一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引导干警不断提高对全面深化改革的认识,坚定改革定力,凝聚改革共识。进一步加强改革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确保把改革精神讲清楚、政策讲透彻、道理讲明白,推动形成全社会拥护、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二是进一步推动改革措施落地。按期完成全市法院的内设机构改革,特别是在稳定思想、稳定工作秩序上下功夫,确保改革过程无震荡。积极推进司法改革配套机制建设,推动建立常态化员额法官遴选晋升及退出机制,完善法官职业保障、业绩评价等制度,探索更加科学的审判团队、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及审判质量监督管理机制,确保新的审判权运行机制平稳运行。加强法院单项改革试点工作,推出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青岛经验三是进一步强化司法改革主体责任。强化“一把手改革第一责任人作用抓住关键少数,增强改革担当,强化过程控制加强常态监督确保改革政策精准落地。坚持推进改革和抓好执法办案紧密结合,以改革促审判以良好的审判质效体现改革成果。主动市委、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改革进展,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积极争取社会各方面的支持,确保司法体制改革取得最佳效果。

多年来,人大及其常委会高度重视、关心、支持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工作,多次到法院视察指导,加强统筹协调,就规范司法行为、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解决执行难等事项专题听取汇报,有力促进了人民法院工作健康发展。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向人大及其常委会,向人大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借此机会提几点建议:一是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健全各部门协调配合、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形成改革的整体合力,确保综合配套改革按期完成。二是加强调研指导,对进展缓慢、困难问题较多的改革项目进行重点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人民法院、相关部门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动改革不断取得新进展。三是加强政策支持,在事业编制人员、工勤人员、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经费保障等方面,推动出台相关政策,建立长效机制。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和审议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充分体现了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高度重视,全市法院和广大干警深受鼓舞。我们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的审议意见,再接再厉,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坚定不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更好地履行人民法院的职责使命,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