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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破产案件移交管辖报请批准流程规定

2019年12月01日
作者:民二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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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案件移交管辖报请批准流程规定

·  立案庭

    为提高破产案件移交管辖工作效率,缩短流转周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司法解释,对报请批准流程作以下规定:

  一、受理破产案件的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将案件移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将有关材料交省法院立案庭,报请批准。

  二、请示格式参照《民事诉讼文书样式15》,写明需要移交下级法院审理的事实和理由,内容应包括破产企业情况,资产负债情况等,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三、报请案件应提交:1、请示三份,加盖院章;2、破产申请书一份,原件或复印件均可;3、立案审批表一份;4、企业登记信息一份;5、涉及地方稳定、需当地党委政府协调处理的,应一并报送拟移交下级法院同级党委政府协调处理的方案(须原件),并加盖党委或政府印章;6、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四、中级人民法院对于执行法院移送的“执转破”案件受理后,认为确有必要将案件移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按上述流程办理。

  五受理破产案件的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将有关债务人的诉讼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报请省法院批准的,应一案一报。提交:1、请示三份,加盖院章;2、起诉状一份,原件或复印件均可;3、立案审批表一份;4、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六、报请批准时,应同时将请示的电子版通过内网发送至省院立案庭联系人邮箱。

  七、在报批程序完成前,中级人民法院不得擅自将本院管辖的案件交由下级法院审理,进入实体审理后的案件不得报请。

   八、省院立案庭对报请案件作出批复后,应抄送省院破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10月25日

附:1、省法院联系人;2、民事诉讼文书样式15

1、省法院立案庭联系人

   闫慧 0531-68886605

 2、民事诉讼文书样式15

关于……(写明当事人及案由)一案报请移交管辖的请示

             (××××) ……民初……号

××××人民法院:

  原告×××与被告×××……(写明案由)一案,本院于××××年××月××日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诉称, ……(概述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本院认为, ……(写明案件需要移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事实和理由)。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十二条规定,申请将(××××) ……民初……号……(写明当事人及案由)一案移交××××人民法院审理。

  以上请示,请批复:

  附:案卷×宗

                ××××年××月××日

                   (院印)

山东省破产案件移交管辖报请批准流程规定

来源:
2019年12月01日

破产案件移交管辖报请批准流程规定

·  立案庭

    为提高破产案件移交管辖工作效率,缩短流转周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司法解释,对报请批准流程作以下规定:

  一、受理破产案件的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将案件移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将有关材料交省法院立案庭,报请批准。

  二、请示格式参照《民事诉讼文书样式15》,写明需要移交下级法院审理的事实和理由,内容应包括破产企业情况,资产负债情况等,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三、报请案件应提交:1、请示三份,加盖院章;2、破产申请书一份,原件或复印件均可;3、立案审批表一份;4、企业登记信息一份;5、涉及地方稳定、需当地党委政府协调处理的,应一并报送拟移交下级法院同级党委政府协调处理的方案(须原件),并加盖党委或政府印章;6、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四、中级人民法院对于执行法院移送的“执转破”案件受理后,认为确有必要将案件移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按上述流程办理。

  五受理破产案件的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将有关债务人的诉讼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报请省法院批准的,应一案一报。提交:1、请示三份,加盖院章;2、起诉状一份,原件或复印件均可;3、立案审批表一份;4、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六、报请批准时,应同时将请示的电子版通过内网发送至省院立案庭联系人邮箱。

  七、在报批程序完成前,中级人民法院不得擅自将本院管辖的案件交由下级法院审理,进入实体审理后的案件不得报请。

   八、省院立案庭对报请案件作出批复后,应抄送省院破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10月25日

附:1、省法院联系人;2、民事诉讼文书样式15

1、省法院立案庭联系人

   闫慧 0531-68886605

 2、民事诉讼文书样式15

关于……(写明当事人及案由)一案报请移交管辖的请示

             (××××) ……民初……号

××××人民法院:

  原告×××与被告×××……(写明案由)一案,本院于××××年××月××日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诉称, ……(概述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本院认为, ……(写明案件需要移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事实和理由)。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十二条规定,申请将(××××) ……民初……号……(写明当事人及案由)一案移交××××人民法院审理。

  以上请示,请批复:

  附:案卷×宗

                ××××年××月××日

                   (院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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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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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案庭

    为提高破产案件移交管辖工作效率,缩短流转周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司法解释,对报请批准流程作以下规定:

  一、受理破产案件的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将案件移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将有关材料交省法院立案庭,报请批准。

  二、请示格式参照《民事诉讼文书样式15》,写明需要移交下级法院审理的事实和理由,内容应包括破产企业情况,资产负债情况等,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三、报请案件应提交:1、请示三份,加盖院章;2、破产申请书一份,原件或复印件均可;3、立案审批表一份;4、企业登记信息一份;5、涉及地方稳定、需当地党委政府协调处理的,应一并报送拟移交下级法院同级党委政府协调处理的方案(须原件),并加盖党委或政府印章;6、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四、中级人民法院对于执行法院移送的“执转破”案件受理后,认为确有必要将案件移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按上述流程办理。

  五受理破产案件的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将有关债务人的诉讼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报请省法院批准的,应一案一报。提交:1、请示三份,加盖院章;2、起诉状一份,原件或复印件均可;3、立案审批表一份;4、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六、报请批准时,应同时将请示的电子版通过内网发送至省院立案庭联系人邮箱。

  七、在报批程序完成前,中级人民法院不得擅自将本院管辖的案件交由下级法院审理,进入实体审理后的案件不得报请。

   八、省院立案庭对报请案件作出批复后,应抄送省院破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10月25日

附:1、省法院联系人;2、民事诉讼文书样式15

1、省法院立案庭联系人

   闫慧 0531-68886605

 2、民事诉讼文书样式15

关于……(写明当事人及案由)一案报请移交管辖的请示

             (××××) ……民初……号

××××人民法院:

  原告×××与被告×××……(写明案由)一案,本院于××××年××月××日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诉称, ……(概述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本院认为, ……(写明案件需要移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事实和理由)。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十二条规定,申请将(××××) ……民初……号……(写明当事人及案由)一案移交××××人民法院审理。

  以上请示,请批复:

  附:案卷×宗

                ××××年××月××日

                   (院印)

山东省破产案件移交管辖报请批准流程规定

来源:
2019年12月01日

破产案件移交管辖报请批准流程规定

·  立案庭

    为提高破产案件移交管辖工作效率,缩短流转周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司法解释,对报请批准流程作以下规定:

  一、受理破产案件的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将案件移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将有关材料交省法院立案庭,报请批准。

  二、请示格式参照《民事诉讼文书样式15》,写明需要移交下级法院审理的事实和理由,内容应包括破产企业情况,资产负债情况等,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三、报请案件应提交:1、请示三份,加盖院章;2、破产申请书一份,原件或复印件均可;3、立案审批表一份;4、企业登记信息一份;5、涉及地方稳定、需当地党委政府协调处理的,应一并报送拟移交下级法院同级党委政府协调处理的方案(须原件),并加盖党委或政府印章;6、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四、中级人民法院对于执行法院移送的“执转破”案件受理后,认为确有必要将案件移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按上述流程办理。

  五受理破产案件的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将有关债务人的诉讼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报请省法院批准的,应一案一报。提交:1、请示三份,加盖院章;2、起诉状一份,原件或复印件均可;3、立案审批表一份;4、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六、报请批准时,应同时将请示的电子版通过内网发送至省院立案庭联系人邮箱。

  七、在报批程序完成前,中级人民法院不得擅自将本院管辖的案件交由下级法院审理,进入实体审理后的案件不得报请。

   八、省院立案庭对报请案件作出批复后,应抄送省院破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10月25日

附:1、省法院联系人;2、民事诉讼文书样式15

1、省法院立案庭联系人

   闫慧 0531-68886605

 2、民事诉讼文书样式15

关于……(写明当事人及案由)一案报请移交管辖的请示

             (××××) ……民初……号

××××人民法院:

  原告×××与被告×××……(写明案由)一案,本院于××××年××月××日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诉称, ……(概述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本院认为, ……(写明案件需要移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事实和理由)。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十二条规定,申请将(××××) ……民初……号……(写明当事人及案由)一案移交××××人民法院审理。

  以上请示,请批复:

  附:案卷×宗

                ××××年××月××日

                   (院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