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鲁02破13-6号
因青岛海联制版有限公司无可供分配的财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一百二十条规定,本院于2020年9月4日裁定宣告青岛海联制版有限公司破产;终结青岛海联制版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二○年九月四日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鲁02破13-6号
因青岛海联制版有限公司无可供分配的财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一百二十条规定,本院于2020年9月4日裁定宣告青岛海联制版有限公司破产;终结青岛海联制版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二○年九月四日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QINGDAO INTERMEDIATE PEOPLE'S COURT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鲁02破13-6号
因青岛海联制版有限公司无可供分配的财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一百二十条规定,本院于2020年9月4日裁定宣告青岛海联制版有限公司破产;终结青岛海联制版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二○年九月四日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鲁02破13-6号
因青岛海联制版有限公司无可供分配的财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一百二十条规定,本院于2020年9月4日裁定宣告青岛海联制版有限公司破产;终结青岛海联制版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二○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