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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院集中宣判三起毒品犯罪案件并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法院毒品犯罪案件审判情况

2016年07月05日
作者: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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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院在普东刑事审判法庭一审公开宣判3起重大毒品犯罪案件,11名被告人获刑。其中,林武汉、辛龙福2名被告人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陈灿等3名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另有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不等,并处罚金。3起案件中,林武汉等贩卖、运输、制作毒品案是近年来山东省涉毒数量最大的一起案件,毒品数量高达八百余公斤。

  宣判后,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市法院毒品犯罪案件审判情况。今年的禁毒宣传月,全市两级法院先后分8个批次对45起毒品犯罪案件的54名被告人进行了集中宣判。全市法院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零容忍”、“零懈怠”,坚持依法严厉打击,依法严惩走私、制造毒品和大宗贩卖毒品等源头性犯罪,特别是对于大宗毒品犯罪、武装贩毒、职业毒犯、再犯、累犯、主犯等毒品犯罪分子,多次、大量或者向多人贩卖、诱使多人吸毒的毒品犯罪分子,进一步加大惩处力度,坚决遏制毒品泛滥、蔓延。同时注重从经济上制裁毒品犯罪,依法追缴犯罪分子违法所得,充分适用罚金刑、没收财产刑并加大执行力度,依法从严惩处涉毒洗钱犯罪和为毒品犯罪提供资金的犯罪,剥夺毒品犯罪分子再犯罪的经济基础和条件,切实提高惩治毒品犯罪的针对性与有效性。在坚持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的同时,青岛法院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于从犯、初犯、有自首、立功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的被告人和具有悔改诚意,社会危害性较小的被告人在量刑时依法从宽处罚。

中院集中宣判三起毒品犯罪案件并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法院毒品犯罪案件审判情况

来源:
2016年07月05日

  近日,中院在普东刑事审判法庭一审公开宣判3起重大毒品犯罪案件,11名被告人获刑。其中,林武汉、辛龙福2名被告人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陈灿等3名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另有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不等,并处罚金。3起案件中,林武汉等贩卖、运输、制作毒品案是近年来山东省涉毒数量最大的一起案件,毒品数量高达八百余公斤。

  宣判后,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市法院毒品犯罪案件审判情况。今年的禁毒宣传月,全市两级法院先后分8个批次对45起毒品犯罪案件的54名被告人进行了集中宣判。全市法院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零容忍”、“零懈怠”,坚持依法严厉打击,依法严惩走私、制造毒品和大宗贩卖毒品等源头性犯罪,特别是对于大宗毒品犯罪、武装贩毒、职业毒犯、再犯、累犯、主犯等毒品犯罪分子,多次、大量或者向多人贩卖、诱使多人吸毒的毒品犯罪分子,进一步加大惩处力度,坚决遏制毒品泛滥、蔓延。同时注重从经济上制裁毒品犯罪,依法追缴犯罪分子违法所得,充分适用罚金刑、没收财产刑并加大执行力度,依法从严惩处涉毒洗钱犯罪和为毒品犯罪提供资金的犯罪,剥夺毒品犯罪分子再犯罪的经济基础和条件,切实提高惩治毒品犯罪的针对性与有效性。在坚持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的同时,青岛法院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于从犯、初犯、有自首、立功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的被告人和具有悔改诚意,社会危害性较小的被告人在量刑时依法从宽处罚。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QINGDAO INTERMEDIATE PEOPLE'S COURT

中院集中宣判三起毒品犯罪案件并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法院毒品犯罪案件审判情况

2016年07月05日
作者: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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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院在普东刑事审判法庭一审公开宣判3起重大毒品犯罪案件,11名被告人获刑。其中,林武汉、辛龙福2名被告人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陈灿等3名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另有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不等,并处罚金。3起案件中,林武汉等贩卖、运输、制作毒品案是近年来山东省涉毒数量最大的一起案件,毒品数量高达八百余公斤。

  宣判后,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市法院毒品犯罪案件审判情况。今年的禁毒宣传月,全市两级法院先后分8个批次对45起毒品犯罪案件的54名被告人进行了集中宣判。全市法院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零容忍”、“零懈怠”,坚持依法严厉打击,依法严惩走私、制造毒品和大宗贩卖毒品等源头性犯罪,特别是对于大宗毒品犯罪、武装贩毒、职业毒犯、再犯、累犯、主犯等毒品犯罪分子,多次、大量或者向多人贩卖、诱使多人吸毒的毒品犯罪分子,进一步加大惩处力度,坚决遏制毒品泛滥、蔓延。同时注重从经济上制裁毒品犯罪,依法追缴犯罪分子违法所得,充分适用罚金刑、没收财产刑并加大执行力度,依法从严惩处涉毒洗钱犯罪和为毒品犯罪提供资金的犯罪,剥夺毒品犯罪分子再犯罪的经济基础和条件,切实提高惩治毒品犯罪的针对性与有效性。在坚持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的同时,青岛法院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于从犯、初犯、有自首、立功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的被告人和具有悔改诚意,社会危害性较小的被告人在量刑时依法从宽处罚。

中院集中宣判三起毒品犯罪案件并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法院毒品犯罪案件审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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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7月05日

  近日,中院在普东刑事审判法庭一审公开宣判3起重大毒品犯罪案件,11名被告人获刑。其中,林武汉、辛龙福2名被告人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陈灿等3名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另有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不等,并处罚金。3起案件中,林武汉等贩卖、运输、制作毒品案是近年来山东省涉毒数量最大的一起案件,毒品数量高达八百余公斤。

  宣判后,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市法院毒品犯罪案件审判情况。今年的禁毒宣传月,全市两级法院先后分8个批次对45起毒品犯罪案件的54名被告人进行了集中宣判。全市法院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零容忍”、“零懈怠”,坚持依法严厉打击,依法严惩走私、制造毒品和大宗贩卖毒品等源头性犯罪,特别是对于大宗毒品犯罪、武装贩毒、职业毒犯、再犯、累犯、主犯等毒品犯罪分子,多次、大量或者向多人贩卖、诱使多人吸毒的毒品犯罪分子,进一步加大惩处力度,坚决遏制毒品泛滥、蔓延。同时注重从经济上制裁毒品犯罪,依法追缴犯罪分子违法所得,充分适用罚金刑、没收财产刑并加大执行力度,依法从严惩处涉毒洗钱犯罪和为毒品犯罪提供资金的犯罪,剥夺毒品犯罪分子再犯罪的经济基础和条件,切实提高惩治毒品犯罪的针对性与有效性。在坚持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的同时,青岛法院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于从犯、初犯、有自首、立功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的被告人和具有悔改诚意,社会危害性较小的被告人在量刑时依法从宽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