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度青岛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度青岛市法院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名单》公布(见附件1),并将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照职位录用计划的3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选。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录用计划3倍的职位,确定现有的笔试合格人员为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存在违规违纪、缺考科目的,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
二、资格审查时间和方式
资格审查原则上采用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特殊情况也可采用线上方式。在资格复审过程中,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招录职位要求、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以及未按招录机关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招录机关有权终止其录用程序。
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1月20日—2月9日,具体时间以各用人单位通知为准。
各法院资格审查地点及咨询电话:
1、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
资格审查地点: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青岛市崂山区东海东路99号)东门北侧当事人通道安检大厅;
咨询电话:18561996878,18561997622。
2、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资格审查地点: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16号)十楼党员活动室;
咨询电话:0532-80880568,16653266501;
0532-80880828,16653266508。
3、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资格审查地点: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市北区辽阳西路368号)15楼会议室;
咨询电话:0532-83992638;0532-83992679;19853216820。
4、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资格审查地点: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青岛市李沧区金水路1303号)七楼视频会议室;
咨询电话:0532-66878716,19862861857;0532-66878719,19862861865。
5、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资格审查地点: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青岛市崂山区云岭支路1号)十楼党员活动室;
咨询电话:0532-88893596;19862868578,19853257872。
6、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资格审查地点: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青岛市黄岛区长江中路190号)一楼大审判庭;
咨询电话:0532-57812257,19819979886。
7、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资格审查地点: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城阳区正阳路199号)南楼3313室;
咨询电话:0532-58713614,18561999716。
8、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资格审查地点: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青岛市即墨区通济街150号)二楼视频会议室;
咨询电话:0532-85559811,18561883028。
9、胶州市人民法院:
资格审查地点:胶州市人民法院七楼东会议室(胶州市马蹄泉路15号);
咨询电话:0532-87291636,18562883787;0532-87291628。
10、平度市人民法院:
资格审查地点:平度市人民法院(平度市青岛路103号)大审判庭;
咨询电话:0532-80817592;0532-80817607;19863796220;19863796536。
11、莱西市人民法院:
资格审查地点:莱西市人民法院(莱西市黄海路5号);
咨询电话:0532-83109356,18506396199。
请符合条件的考生,按照报考法院通知要求,携带所需材料及时参加资格复审。其他要求详见青岛组工网《2025年度青岛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进入面试前资格复审人选须向招录机关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及以上材料复印件,2张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职位条件要求的资格证书及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还应提交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2、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经同意,也可在体检和考察前提供)。
3、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取得学历证书的人员,还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进入面试前资格复审人选除提供上述基本资格复审材料外,还要根据本人所报考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职位要求考生具有相关资格证书的,要在资格复审时出具相关证书的证明,报考者在报名前已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可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合格记录。法官助理岗位人员需提供法律资格证及复印件(报名时备注容缺的,请自拟保证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证书的承诺书)。
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报考者应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
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者应当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资格(资质)证书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应于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
5、已与报名时的工作单位解约,且目前无工作单位的,应出具原单位解约证明材料或相关失业承诺;本人与报名登记表上填写工作单位之间属临时用工,且现已辞职的,或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应出具相关失业承诺;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应出具与原单位解约的证明材料和现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及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2025年青岛市法院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根据《2025年度青岛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度青岛市法院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名单》公布(见附件1),并将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照职位录用计划的3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选。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录用计划3倍的职位,确定现有的笔试合格人员为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存在违规违纪、缺考科目的,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
二、资格审查时间和方式
资格审查原则上采用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特殊情况也可采用线上方式。在资格复审过程中,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招录职位要求、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以及未按招录机关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招录机关有权终止其录用程序。
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1月20日—2月9日,具体时间以各用人单位通知为准。
各法院资格审查地点及咨询电话:
1、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
资格审查地点: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青岛市崂山区东海东路99号)东门北侧当事人通道安检大厅;
咨询电话:18561996878,18561997622。
2、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资格审查地点: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16号)十楼党员活动室;
咨询电话:0532-80880568,16653266501;
0532-80880828,16653266508。
3、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资格审查地点: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市北区辽阳西路368号)15楼会议室;
咨询电话:0532-83992638;0532-83992679;19853216820。
4、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资格审查地点: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青岛市李沧区金水路1303号)七楼视频会议室;
咨询电话:0532-66878716,19862861857;0532-66878719,19862861865。
5、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资格审查地点: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青岛市崂山区云岭支路1号)十楼党员活动室;
咨询电话:0532-88893596;19862868578,19853257872。
6、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资格审查地点: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青岛市黄岛区长江中路190号)一楼大审判庭;
咨询电话:0532-57812257,19819979886。
7、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资格审查地点: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城阳区正阳路199号)南楼3313室;
咨询电话:0532-58713614,18561999716。
8、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资格审查地点: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青岛市即墨区通济街150号)二楼视频会议室;
咨询电话:0532-85559811,18561883028。
9、胶州市人民法院:
资格审查地点:胶州市人民法院七楼东会议室(胶州市马蹄泉路15号);
咨询电话:0532-87291636,18562883787;0532-87291628。
10、平度市人民法院:
资格审查地点:平度市人民法院(平度市青岛路103号)大审判庭;
咨询电话:0532-80817592;0532-80817607;19863796220;19863796536。
11、莱西市人民法院:
资格审查地点:莱西市人民法院(莱西市黄海路5号);
咨询电话:0532-83109356,18506396199。
请符合条件的考生,按照报考法院通知要求,携带所需材料及时参加资格复审。其他要求详见青岛组工网《2025年度青岛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进入面试前资格复审人选须向招录机关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及以上材料复印件,2张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职位条件要求的资格证书及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还应提交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2、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经同意,也可在体检和考察前提供)。
3、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取得学历证书的人员,还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进入面试前资格复审人选除提供上述基本资格复审材料外,还要根据本人所报考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职位要求考生具有相关资格证书的,要在资格复审时出具相关证书的证明,报考者在报名前已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可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合格记录。法官助理岗位人员需提供法律资格证及复印件(报名时备注容缺的,请自拟保证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证书的承诺书)。
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报考者应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
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者应当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资格(资质)证书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应于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
5、已与报名时的工作单位解约,且目前无工作单位的,应出具原单位解约证明材料或相关失业承诺;本人与报名登记表上填写工作单位之间属临时用工,且现已辞职的,或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应出具相关失业承诺;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应出具与原单位解约的证明材料和现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及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2025年青岛市法院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QINGDAO INTERMEDIATE PEOPLE'S COURT
根据《2025年度青岛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度青岛市法院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名单》公布(见附件1),并将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照职位录用计划的3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选。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录用计划3倍的职位,确定现有的笔试合格人员为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存在违规违纪、缺考科目的,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
二、资格审查时间和方式
资格审查原则上采用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特殊情况也可采用线上方式。在资格复审过程中,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招录职位要求、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以及未按招录机关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招录机关有权终止其录用程序。
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1月20日—2月9日,具体时间以各用人单位通知为准。
各法院资格审查地点及咨询电话:
1、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
资格审查地点: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青岛市崂山区东海东路99号)东门北侧当事人通道安检大厅;
咨询电话:18561996878,18561997622。
2、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资格审查地点: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16号)十楼党员活动室;
咨询电话:0532-80880568,16653266501;
0532-80880828,16653266508。
3、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资格审查地点: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市北区辽阳西路368号)15楼会议室;
咨询电话:0532-83992638;0532-83992679;19853216820。
4、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资格审查地点: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青岛市李沧区金水路1303号)七楼视频会议室;
咨询电话:0532-66878716,19862861857;0532-66878719,19862861865。
5、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资格审查地点: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青岛市崂山区云岭支路1号)十楼党员活动室;
咨询电话:0532-88893596;19862868578,19853257872。
6、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资格审查地点: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青岛市黄岛区长江中路190号)一楼大审判庭;
咨询电话:0532-57812257,19819979886。
7、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资格审查地点: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城阳区正阳路199号)南楼3313室;
咨询电话:0532-58713614,18561999716。
8、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资格审查地点: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青岛市即墨区通济街150号)二楼视频会议室;
咨询电话:0532-85559811,18561883028。
9、胶州市人民法院:
资格审查地点:胶州市人民法院七楼东会议室(胶州市马蹄泉路15号);
咨询电话:0532-87291636,18562883787;0532-87291628。
10、平度市人民法院:
资格审查地点:平度市人民法院(平度市青岛路103号)大审判庭;
咨询电话:0532-80817592;0532-80817607;19863796220;19863796536。
11、莱西市人民法院:
资格审查地点:莱西市人民法院(莱西市黄海路5号);
咨询电话:0532-83109356,18506396199。
请符合条件的考生,按照报考法院通知要求,携带所需材料及时参加资格复审。其他要求详见青岛组工网《2025年度青岛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进入面试前资格复审人选须向招录机关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及以上材料复印件,2张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职位条件要求的资格证书及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还应提交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2、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经同意,也可在体检和考察前提供)。
3、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取得学历证书的人员,还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进入面试前资格复审人选除提供上述基本资格复审材料外,还要根据本人所报考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职位要求考生具有相关资格证书的,要在资格复审时出具相关证书的证明,报考者在报名前已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可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合格记录。法官助理岗位人员需提供法律资格证及复印件(报名时备注容缺的,请自拟保证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证书的承诺书)。
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报考者应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
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者应当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资格(资质)证书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应于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
5、已与报名时的工作单位解约,且目前无工作单位的,应出具原单位解约证明材料或相关失业承诺;本人与报名登记表上填写工作单位之间属临时用工,且现已辞职的,或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应出具相关失业承诺;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应出具与原单位解约的证明材料和现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及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2025年青岛市法院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根据《2025年度青岛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度青岛市法院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名单》公布(见附件1),并将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照职位录用计划的3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选。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录用计划3倍的职位,确定现有的笔试合格人员为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存在违规违纪、缺考科目的,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
二、资格审查时间和方式
资格审查原则上采用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特殊情况也可采用线上方式。在资格复审过程中,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招录职位要求、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以及未按招录机关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招录机关有权终止其录用程序。
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1月20日—2月9日,具体时间以各用人单位通知为准。
各法院资格审查地点及咨询电话:
1、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
资格审查地点: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青岛市崂山区东海东路99号)东门北侧当事人通道安检大厅;
咨询电话:18561996878,18561997622。
2、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资格审查地点: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16号)十楼党员活动室;
咨询电话:0532-80880568,16653266501;
0532-80880828,16653266508。
3、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资格审查地点: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市北区辽阳西路368号)15楼会议室;
咨询电话:0532-83992638;0532-83992679;19853216820。
4、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资格审查地点: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青岛市李沧区金水路1303号)七楼视频会议室;
咨询电话:0532-66878716,19862861857;0532-66878719,19862861865。
5、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资格审查地点: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青岛市崂山区云岭支路1号)十楼党员活动室;
咨询电话:0532-88893596;19862868578,19853257872。
6、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资格审查地点: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青岛市黄岛区长江中路190号)一楼大审判庭;
咨询电话:0532-57812257,19819979886。
7、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资格审查地点: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城阳区正阳路199号)南楼3313室;
咨询电话:0532-58713614,18561999716。
8、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资格审查地点: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青岛市即墨区通济街150号)二楼视频会议室;
咨询电话:0532-85559811,18561883028。
9、胶州市人民法院:
资格审查地点:胶州市人民法院七楼东会议室(胶州市马蹄泉路15号);
咨询电话:0532-87291636,18562883787;0532-87291628。
10、平度市人民法院:
资格审查地点:平度市人民法院(平度市青岛路103号)大审判庭;
咨询电话:0532-80817592;0532-80817607;19863796220;19863796536。
11、莱西市人民法院:
资格审查地点:莱西市人民法院(莱西市黄海路5号);
咨询电话:0532-83109356,18506396199。
请符合条件的考生,按照报考法院通知要求,携带所需材料及时参加资格复审。其他要求详见青岛组工网《2025年度青岛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进入面试前资格复审人选须向招录机关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及以上材料复印件,2张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职位条件要求的资格证书及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还应提交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2、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经同意,也可在体检和考察前提供)。
3、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取得学历证书的人员,还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进入面试前资格复审人选除提供上述基本资格复审材料外,还要根据本人所报考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职位要求考生具有相关资格证书的,要在资格复审时出具相关证书的证明,报考者在报名前已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可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合格记录。法官助理岗位人员需提供法律资格证及复印件(报名时备注容缺的,请自拟保证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证书的承诺书)。
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报考者应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
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者应当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资格(资质)证书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应于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
5、已与报名时的工作单位解约,且目前无工作单位的,应出具原单位解约证明材料或相关失业承诺;本人与报名登记表上填写工作单位之间属临时用工,且现已辞职的,或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应出具相关失业承诺;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应出具与原单位解约的证明材料和现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及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2025年青岛市法院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