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审判监督职能作用
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全国法院先进集体青岛中院审判监督庭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主要负责民商事、刑事再审案件审理和减刑、假释工作。现有两个审判团队,共有员额法官7名,法官助理和书记员12名。审监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充分发挥审判监督职能作用,紧紧围绕审判监督与减刑假释两大核心工作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再审案件分析研判机制,减刑假释、特赦等工作走在全省、乃至全国法院前列。2020年以来,先后被授予“全国法院特赦实施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全国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坚持党建统领,打造让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审判队伍
推行“党建+审判”工作模式,以过硬党支部建设为引领助推党建与审判工作协同发展,把支部建成攻坚克难的战斗堡垒,全力营造“一颗心”向党、“一体化”工作良好氛围,提升整体工作水平,实现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深度融合。发挥“全省法院审判业务专家”王婧华、青岛“为民服务示范岗”李军玲团队、“齐鲁最美法官”提名蒲娜娜的典型引领作用,对青年法官助理“一对一”实施“导师式”指导培养。组织开展办案经验交流会,开拓审判工作新思路、新方法。
严把刑事再审改判标准,通过依法纠错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依法纠正房某某强奸罪、李某某故意伤害罪等受社会关注的刑事冤错案件。2019年办理的某市某区税务局、赵某某等七被告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改判无罪案件,卷宗近900本,审理难度大。该案改判无罪的判决书,获2020年度全省法院优秀裁判文书评选一等奖、被评为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群众投票全国排名第二。
再审改判案件崔某某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案,被评为2018年“山东法院服务保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十大典型案例”,案例分析在全省法院第八届典型性案例评选中获三等奖,再审判决书在2018年山东省法院第十七届裁判文书评选中获二等奖、在2019年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评比中获二等奖。
妥善化解民商事再审纠纷,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科学配置审判资源,构建“庭室—审判团队—法官”组织框架,明确职责、优化资源,实现与当事人高效沟通,提升审判质量与效率。通过要素审查,对法律关系单一、争议焦点集中的案件先办、快办,缩短办案周期。深化繁简分流,实行“人案三分”,实现案件审理“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2019年以来,共依法审结民商事再审案件881件,审限内结案率均为100%,无18个月以上长期未结案件。
积极探索推进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对涉企业纠纷,以“促进发展”为目的,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有效衔接,全方位、多层次化解矛盾纠纷,为企业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加大再审案件调解力度。与青岛市检察院联合制定《关于加强民事行政案件检察和解和再审调解工作合力化解社会矛盾的实施办法(试行)》,全国首创法、检合力化解社会矛盾工作机制,《人民司法》《山东法制报》《青岛日报》等媒体先后对审监庭民商事案件调解工作进行报道。
规范减刑假释工作,构建公正高效、阳光透明的减假审判新机制
以“打造公正规范、阳光透明、高质有效的审判新机制”为工作目标,创新审判工作机制。严格把握裁判标准,确保公正规范;落实实质化审理要求,坚决杜绝形式化审查;深入推进审判公开,确保工作阳光透明;大力推动智慧化平台建设,确保审判质效提升。2019年以来,共审结减刑、假释案件7544起。减刑、假释工作经验被最高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动态》刊发推广,《人民法院报》头版进行报道,多项创新工作被新闻媒体报道,各项创新举措被《法治日报》等多家媒体刊发。
构建再审案件分析研判机制,充分发挥再审程序法律功能
建立发改案件分析报告制度,发挥发改案件分析的指导作用,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瑕疵案件。先后编辑出版《审监再审案例选编》三辑及《刑事再审案例选编》,统一各类案件的裁判标准及尺度,组织编写《刑事再审工作手册》,指导全市法院刑事再审工作。充分发挥再审环节的判例引导与事后监督功能双重作用,在统一裁判思路、避免一错再犯、预防审理偏差上做出重大贡献。
发挥审判监督职能作用
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全国法院先进集体青岛中院审判监督庭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主要负责民商事、刑事再审案件审理和减刑、假释工作。现有两个审判团队,共有员额法官7名,法官助理和书记员12名。审监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充分发挥审判监督职能作用,紧紧围绕审判监督与减刑假释两大核心工作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再审案件分析研判机制,减刑假释、特赦等工作走在全省、乃至全国法院前列。2020年以来,先后被授予“全国法院特赦实施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全国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坚持党建统领,打造让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审判队伍
推行“党建+审判”工作模式,以过硬党支部建设为引领助推党建与审判工作协同发展,把支部建成攻坚克难的战斗堡垒,全力营造“一颗心”向党、“一体化”工作良好氛围,提升整体工作水平,实现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深度融合。发挥“全省法院审判业务专家”王婧华、青岛“为民服务示范岗”李军玲团队、“齐鲁最美法官”提名蒲娜娜的典型引领作用,对青年法官助理“一对一”实施“导师式”指导培养。组织开展办案经验交流会,开拓审判工作新思路、新方法。
严把刑事再审改判标准,通过依法纠错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依法纠正房某某强奸罪、李某某故意伤害罪等受社会关注的刑事冤错案件。2019年办理的某市某区税务局、赵某某等七被告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改判无罪案件,卷宗近900本,审理难度大。该案改判无罪的判决书,获2020年度全省法院优秀裁判文书评选一等奖、被评为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群众投票全国排名第二。
再审改判案件崔某某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案,被评为2018年“山东法院服务保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十大典型案例”,案例分析在全省法院第八届典型性案例评选中获三等奖,再审判决书在2018年山东省法院第十七届裁判文书评选中获二等奖、在2019年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评比中获二等奖。
妥善化解民商事再审纠纷,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科学配置审判资源,构建“庭室—审判团队—法官”组织框架,明确职责、优化资源,实现与当事人高效沟通,提升审判质量与效率。通过要素审查,对法律关系单一、争议焦点集中的案件先办、快办,缩短办案周期。深化繁简分流,实行“人案三分”,实现案件审理“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2019年以来,共依法审结民商事再审案件881件,审限内结案率均为100%,无18个月以上长期未结案件。
积极探索推进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对涉企业纠纷,以“促进发展”为目的,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有效衔接,全方位、多层次化解矛盾纠纷,为企业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加大再审案件调解力度。与青岛市检察院联合制定《关于加强民事行政案件检察和解和再审调解工作合力化解社会矛盾的实施办法(试行)》,全国首创法、检合力化解社会矛盾工作机制,《人民司法》《山东法制报》《青岛日报》等媒体先后对审监庭民商事案件调解工作进行报道。
规范减刑假释工作,构建公正高效、阳光透明的减假审判新机制
以“打造公正规范、阳光透明、高质有效的审判新机制”为工作目标,创新审判工作机制。严格把握裁判标准,确保公正规范;落实实质化审理要求,坚决杜绝形式化审查;深入推进审判公开,确保工作阳光透明;大力推动智慧化平台建设,确保审判质效提升。2019年以来,共审结减刑、假释案件7544起。减刑、假释工作经验被最高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动态》刊发推广,《人民法院报》头版进行报道,多项创新工作被新闻媒体报道,各项创新举措被《法治日报》等多家媒体刊发。
构建再审案件分析研判机制,充分发挥再审程序法律功能
建立发改案件分析报告制度,发挥发改案件分析的指导作用,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瑕疵案件。先后编辑出版《审监再审案例选编》三辑及《刑事再审案例选编》,统一各类案件的裁判标准及尺度,组织编写《刑事再审工作手册》,指导全市法院刑事再审工作。充分发挥再审环节的判例引导与事后监督功能双重作用,在统一裁判思路、避免一错再犯、预防审理偏差上做出重大贡献。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QINGDAO INTERMEDIATE PEOPLE'S COURT
发挥审判监督职能作用
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全国法院先进集体青岛中院审判监督庭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主要负责民商事、刑事再审案件审理和减刑、假释工作。现有两个审判团队,共有员额法官7名,法官助理和书记员12名。审监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充分发挥审判监督职能作用,紧紧围绕审判监督与减刑假释两大核心工作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再审案件分析研判机制,减刑假释、特赦等工作走在全省、乃至全国法院前列。2020年以来,先后被授予“全国法院特赦实施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全国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坚持党建统领,打造让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审判队伍
推行“党建+审判”工作模式,以过硬党支部建设为引领助推党建与审判工作协同发展,把支部建成攻坚克难的战斗堡垒,全力营造“一颗心”向党、“一体化”工作良好氛围,提升整体工作水平,实现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深度融合。发挥“全省法院审判业务专家”王婧华、青岛“为民服务示范岗”李军玲团队、“齐鲁最美法官”提名蒲娜娜的典型引领作用,对青年法官助理“一对一”实施“导师式”指导培养。组织开展办案经验交流会,开拓审判工作新思路、新方法。
严把刑事再审改判标准,通过依法纠错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依法纠正房某某强奸罪、李某某故意伤害罪等受社会关注的刑事冤错案件。2019年办理的某市某区税务局、赵某某等七被告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改判无罪案件,卷宗近900本,审理难度大。该案改判无罪的判决书,获2020年度全省法院优秀裁判文书评选一等奖、被评为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群众投票全国排名第二。
再审改判案件崔某某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案,被评为2018年“山东法院服务保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十大典型案例”,案例分析在全省法院第八届典型性案例评选中获三等奖,再审判决书在2018年山东省法院第十七届裁判文书评选中获二等奖、在2019年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评比中获二等奖。
妥善化解民商事再审纠纷,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科学配置审判资源,构建“庭室—审判团队—法官”组织框架,明确职责、优化资源,实现与当事人高效沟通,提升审判质量与效率。通过要素审查,对法律关系单一、争议焦点集中的案件先办、快办,缩短办案周期。深化繁简分流,实行“人案三分”,实现案件审理“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2019年以来,共依法审结民商事再审案件881件,审限内结案率均为100%,无18个月以上长期未结案件。
积极探索推进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对涉企业纠纷,以“促进发展”为目的,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有效衔接,全方位、多层次化解矛盾纠纷,为企业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加大再审案件调解力度。与青岛市检察院联合制定《关于加强民事行政案件检察和解和再审调解工作合力化解社会矛盾的实施办法(试行)》,全国首创法、检合力化解社会矛盾工作机制,《人民司法》《山东法制报》《青岛日报》等媒体先后对审监庭民商事案件调解工作进行报道。
规范减刑假释工作,构建公正高效、阳光透明的减假审判新机制
以“打造公正规范、阳光透明、高质有效的审判新机制”为工作目标,创新审判工作机制。严格把握裁判标准,确保公正规范;落实实质化审理要求,坚决杜绝形式化审查;深入推进审判公开,确保工作阳光透明;大力推动智慧化平台建设,确保审判质效提升。2019年以来,共审结减刑、假释案件7544起。减刑、假释工作经验被最高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动态》刊发推广,《人民法院报》头版进行报道,多项创新工作被新闻媒体报道,各项创新举措被《法治日报》等多家媒体刊发。
构建再审案件分析研判机制,充分发挥再审程序法律功能
建立发改案件分析报告制度,发挥发改案件分析的指导作用,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瑕疵案件。先后编辑出版《审监再审案例选编》三辑及《刑事再审案例选编》,统一各类案件的裁判标准及尺度,组织编写《刑事再审工作手册》,指导全市法院刑事再审工作。充分发挥再审环节的判例引导与事后监督功能双重作用,在统一裁判思路、避免一错再犯、预防审理偏差上做出重大贡献。
发挥审判监督职能作用
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全国法院先进集体青岛中院审判监督庭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主要负责民商事、刑事再审案件审理和减刑、假释工作。现有两个审判团队,共有员额法官7名,法官助理和书记员12名。审监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充分发挥审判监督职能作用,紧紧围绕审判监督与减刑假释两大核心工作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再审案件分析研判机制,减刑假释、特赦等工作走在全省、乃至全国法院前列。2020年以来,先后被授予“全国法院特赦实施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全国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坚持党建统领,打造让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审判队伍
推行“党建+审判”工作模式,以过硬党支部建设为引领助推党建与审判工作协同发展,把支部建成攻坚克难的战斗堡垒,全力营造“一颗心”向党、“一体化”工作良好氛围,提升整体工作水平,实现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深度融合。发挥“全省法院审判业务专家”王婧华、青岛“为民服务示范岗”李军玲团队、“齐鲁最美法官”提名蒲娜娜的典型引领作用,对青年法官助理“一对一”实施“导师式”指导培养。组织开展办案经验交流会,开拓审判工作新思路、新方法。
严把刑事再审改判标准,通过依法纠错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依法纠正房某某强奸罪、李某某故意伤害罪等受社会关注的刑事冤错案件。2019年办理的某市某区税务局、赵某某等七被告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改判无罪案件,卷宗近900本,审理难度大。该案改判无罪的判决书,获2020年度全省法院优秀裁判文书评选一等奖、被评为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群众投票全国排名第二。
再审改判案件崔某某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案,被评为2018年“山东法院服务保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十大典型案例”,案例分析在全省法院第八届典型性案例评选中获三等奖,再审判决书在2018年山东省法院第十七届裁判文书评选中获二等奖、在2019年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评比中获二等奖。
妥善化解民商事再审纠纷,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科学配置审判资源,构建“庭室—审判团队—法官”组织框架,明确职责、优化资源,实现与当事人高效沟通,提升审判质量与效率。通过要素审查,对法律关系单一、争议焦点集中的案件先办、快办,缩短办案周期。深化繁简分流,实行“人案三分”,实现案件审理“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2019年以来,共依法审结民商事再审案件881件,审限内结案率均为100%,无18个月以上长期未结案件。
积极探索推进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对涉企业纠纷,以“促进发展”为目的,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有效衔接,全方位、多层次化解矛盾纠纷,为企业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加大再审案件调解力度。与青岛市检察院联合制定《关于加强民事行政案件检察和解和再审调解工作合力化解社会矛盾的实施办法(试行)》,全国首创法、检合力化解社会矛盾工作机制,《人民司法》《山东法制报》《青岛日报》等媒体先后对审监庭民商事案件调解工作进行报道。
规范减刑假释工作,构建公正高效、阳光透明的减假审判新机制
以“打造公正规范、阳光透明、高质有效的审判新机制”为工作目标,创新审判工作机制。严格把握裁判标准,确保公正规范;落实实质化审理要求,坚决杜绝形式化审查;深入推进审判公开,确保工作阳光透明;大力推动智慧化平台建设,确保审判质效提升。2019年以来,共审结减刑、假释案件7544起。减刑、假释工作经验被最高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动态》刊发推广,《人民法院报》头版进行报道,多项创新工作被新闻媒体报道,各项创新举措被《法治日报》等多家媒体刊发。
构建再审案件分析研判机制,充分发挥再审程序法律功能
建立发改案件分析报告制度,发挥发改案件分析的指导作用,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瑕疵案件。先后编辑出版《审监再审案例选编》三辑及《刑事再审案例选编》,统一各类案件的裁判标准及尺度,组织编写《刑事再审工作手册》,指导全市法院刑事再审工作。充分发挥再审环节的判例引导与事后监督功能双重作用,在统一裁判思路、避免一错再犯、预防审理偏差上做出重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