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吃什么玩什么住什么?想要知道商家信誉如何,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不少人常借助生活服务信息平台查找自己需要的信息,确定吃穿住行的目标。不过,在这些生活服务信息平台上,对商家的评价信息一定可靠吗?近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了一起非法“刷单”“刷好评”不正当竞争案,依法制裁虚假炒作信誉行为。
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开发了一个名为“铁鱼霸王餐”的小程序,通过该程序,该网络技术公司与某生活服务信息平台上的部分商户签订广告服务合同,在多个微信群发布任务,组织人员对特定商户在平台上的店铺及服务进行点赞、好评、店铺收藏、增加浏览量等,通过“刷单”“刷好评”、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从中牟取利益。
该平台发现后,认为该网络技术公司的上述行为未经授权,且破坏了该平台构建的评价体系,误导消费者,严重损害了平台声誉和市场竞争力,危及公平、诚信的市场竞争秩序,构成不正当竞争,遂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该网络技术公司以营利为目的组织刷单炒信,提供针对该平台店铺的点赞、上门好评、人工店铺收藏、增加店铺访客量和浏览量等有偿服务,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的商业宣传,违背了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及商业道德,被告该网络技术公司的上述行为造成了该平台相关数据不真实,影响了原告该平台的信用评价体系,损害了原告该平台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构成不正当竞争,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鉴于原告该平台因被侵权遭受的实际损失和被告该网络技术公司因侵权获得的利益具体数额均无足够证据证明,法院综合考虑各种因素,酌情确定被告该网络技术公司向原告该平台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30万元,被告该网络技术公司唯一股东刘某对该网络技术公司因不正当竞争行为而承担的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本文载于2021年6月18日《青岛财经日报》7版
不知道吃什么玩什么住什么?想要知道商家信誉如何,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不少人常借助生活服务信息平台查找自己需要的信息,确定吃穿住行的目标。不过,在这些生活服务信息平台上,对商家的评价信息一定可靠吗?近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了一起非法“刷单”“刷好评”不正当竞争案,依法制裁虚假炒作信誉行为。
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开发了一个名为“铁鱼霸王餐”的小程序,通过该程序,该网络技术公司与某生活服务信息平台上的部分商户签订广告服务合同,在多个微信群发布任务,组织人员对特定商户在平台上的店铺及服务进行点赞、好评、店铺收藏、增加浏览量等,通过“刷单”“刷好评”、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从中牟取利益。
该平台发现后,认为该网络技术公司的上述行为未经授权,且破坏了该平台构建的评价体系,误导消费者,严重损害了平台声誉和市场竞争力,危及公平、诚信的市场竞争秩序,构成不正当竞争,遂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该网络技术公司以营利为目的组织刷单炒信,提供针对该平台店铺的点赞、上门好评、人工店铺收藏、增加店铺访客量和浏览量等有偿服务,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的商业宣传,违背了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及商业道德,被告该网络技术公司的上述行为造成了该平台相关数据不真实,影响了原告该平台的信用评价体系,损害了原告该平台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构成不正当竞争,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鉴于原告该平台因被侵权遭受的实际损失和被告该网络技术公司因侵权获得的利益具体数额均无足够证据证明,法院综合考虑各种因素,酌情确定被告该网络技术公司向原告该平台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30万元,被告该网络技术公司唯一股东刘某对该网络技术公司因不正当竞争行为而承担的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本文载于2021年6月18日《青岛财经日报》7版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QINGDAO INTERMEDIATE PEOPLE'S COURT
不知道吃什么玩什么住什么?想要知道商家信誉如何,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不少人常借助生活服务信息平台查找自己需要的信息,确定吃穿住行的目标。不过,在这些生活服务信息平台上,对商家的评价信息一定可靠吗?近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了一起非法“刷单”“刷好评”不正当竞争案,依法制裁虚假炒作信誉行为。
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开发了一个名为“铁鱼霸王餐”的小程序,通过该程序,该网络技术公司与某生活服务信息平台上的部分商户签订广告服务合同,在多个微信群发布任务,组织人员对特定商户在平台上的店铺及服务进行点赞、好评、店铺收藏、增加浏览量等,通过“刷单”“刷好评”、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从中牟取利益。
该平台发现后,认为该网络技术公司的上述行为未经授权,且破坏了该平台构建的评价体系,误导消费者,严重损害了平台声誉和市场竞争力,危及公平、诚信的市场竞争秩序,构成不正当竞争,遂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该网络技术公司以营利为目的组织刷单炒信,提供针对该平台店铺的点赞、上门好评、人工店铺收藏、增加店铺访客量和浏览量等有偿服务,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的商业宣传,违背了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及商业道德,被告该网络技术公司的上述行为造成了该平台相关数据不真实,影响了原告该平台的信用评价体系,损害了原告该平台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构成不正当竞争,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鉴于原告该平台因被侵权遭受的实际损失和被告该网络技术公司因侵权获得的利益具体数额均无足够证据证明,法院综合考虑各种因素,酌情确定被告该网络技术公司向原告该平台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30万元,被告该网络技术公司唯一股东刘某对该网络技术公司因不正当竞争行为而承担的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本文载于2021年6月18日《青岛财经日报》7版
不知道吃什么玩什么住什么?想要知道商家信誉如何,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不少人常借助生活服务信息平台查找自己需要的信息,确定吃穿住行的目标。不过,在这些生活服务信息平台上,对商家的评价信息一定可靠吗?近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了一起非法“刷单”“刷好评”不正当竞争案,依法制裁虚假炒作信誉行为。
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开发了一个名为“铁鱼霸王餐”的小程序,通过该程序,该网络技术公司与某生活服务信息平台上的部分商户签订广告服务合同,在多个微信群发布任务,组织人员对特定商户在平台上的店铺及服务进行点赞、好评、店铺收藏、增加浏览量等,通过“刷单”“刷好评”、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从中牟取利益。
该平台发现后,认为该网络技术公司的上述行为未经授权,且破坏了该平台构建的评价体系,误导消费者,严重损害了平台声誉和市场竞争力,危及公平、诚信的市场竞争秩序,构成不正当竞争,遂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该网络技术公司以营利为目的组织刷单炒信,提供针对该平台店铺的点赞、上门好评、人工店铺收藏、增加店铺访客量和浏览量等有偿服务,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的商业宣传,违背了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及商业道德,被告该网络技术公司的上述行为造成了该平台相关数据不真实,影响了原告该平台的信用评价体系,损害了原告该平台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构成不正当竞争,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鉴于原告该平台因被侵权遭受的实际损失和被告该网络技术公司因侵权获得的利益具体数额均无足够证据证明,法院综合考虑各种因素,酌情确定被告该网络技术公司向原告该平台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30万元,被告该网络技术公司唯一股东刘某对该网络技术公司因不正当竞争行为而承担的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本文载于2021年6月18日《青岛财经日报》7版